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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明月在於有芬對面坐下來,仔細打量於有芬,她即使笑著,眉頭似乎也是擰著的,可能是心情一直不好,臉色也不大好看,臉上因為懷孕長滿了雀斑,很瘦,只有肚子是圓的,不過看起來也不是特別大。趙明月有點可憐肚子裡那個孩子,以母親不期待的方式來到,在一種不甘的鬱結中孕育,孩子的身心恐怕都不會太好吧。

  趙明月抓著於有芬的手:“姐,要做媽了,這是件多麼幸福的事啊,別老是愁眉苦臉的,對孩子不好。”

  於有芬吸了一下鼻子,點了點頭:“好。”

  趙明月看了看:“他呢?”

  於有芬知道這個他指的是她家那位,她抿著唇:“走了,送我過來就回去了。”

  趙明月幾不可聞地嘆了口氣,料想這日子也不好過,便說:“有芬姐,你過得還好嗎?”

  於有芬低著頭,卷著自己的衣角,不說話。於有清在一旁說:“我姐這性子太軟弱了,日子能好過嗎?”

  於有芬這種身份嫁過去,婆家絕對是瞧不起的,日子哪裡能好過。趙明月看著於有芬,說:“有芬姐,你得學著反抗。你試試凶一點,狠一點,看看那人態度會不會好一點。你別怕,他打你,你就跟他拼命,這樣的人,其實惜命得很,就知道揀軟柿子捏。你反抗一次狠的,沒準以後他就服帖了。”上輩子成永強被兇巴巴的汪秋蘭治得服服帖帖,就證明這東西也不過是個外強中乾的。

  於有芬看著趙明月:“這樣能行嗎?”

  趙明月說:“有什麼不行的。你要是不反抗,這輩子你都得被騎在頭上,永遠被被他呼來喝去的,翻不了身。”

  於有清說:“姐,明月說的沒錯,你不能老師逆來順受,你得學會反抗,憑什麼要被他欺負啊。”

  趙明月說:“不要太委曲求全了,欺軟怕硬是人的天性,你越讓著,他們越看不起你。所以一定要自己強硬起來。”

  於有芬低著頭,一直都沒做聲。趙明月說:“你又沒虧欠他們,憑什麼覺得自己低人一等啊,女人一定不能小瞧了自己,否則就被人瞧低了。”

  於有芬抬頭看了一眼趙明月,點了點頭。

  趙明月說:“這年頭,日子不好過,離婚的也是有的,不要這麼膽小怕事,你怕什麼呢,有有清給你撐腰呢。”

  “對,姐,不要怕,我會幫你的。”於有清拍著胸脯說。

  趙明月又說:“有芬姐,你要是信得過我,也可以來找我幫忙,有什麼苦楚,可以寫信告訴我,我幫你想辦法解決。”

  於有芬吸吸鼻子,用力點頭:“好,謝謝明月。”

  趙明月看見一滴眼淚落在她的手背上,被冬陽一照,閃閃發光。

  看過於有芬,也算是了卻了一個心結。女人的命運掌握在自己手裡,靠別人是拯救不來的,趙明月深諳此理,就是不知道於有芬自己能不能理解。

  過完年,趙明月和於有清結伴回學校。一路上於有清表現得非常積極主動,提行李、買票、占座位,都安排得井井有條,令趙明月刮目相看,那個少年長大了。

  過完年,北上的人也不少,過道里都擠滿了人,兩人運氣好,買了兩張座位票。於有清拿著趙明月的茶杯,分開人群,擠回了座位:“明月,給你水。”

  趙明月接過來:“謝謝,辛苦了。”

  於有清在趙明月身邊坐下來,三個人的座位擠了四個人,兩人挨得緊緊的,趙明月倒沒覺得有什麼不對勁,於有清心緊張得怦怦跳。

  對面有個話很多的大媽,問於有清:“小伙子,這是你對象?”

  於有清臉頓時紅了,趙明月趕緊說:“不是,我們是姐弟。”

  於有清轉頭看著趙明月,趙明月跟大媽聊著天,大媽一個勁地夸,弟弟會照顧姐姐,於有清看了兩眼趙明月,然後低頭看著自己的手,明明自己比趙明月大了半歲,就算不是男女朋友,那也是兄妹啊,沒想到趙明月一直把自己當弟弟看待。於有清在心裡嘆了口氣。

  直到下了車,於有清還在糾結這個問題,他叫住趙明月:“明月,明明我比你大,你什麼時候比我大了?”

  趙明月轉頭看著於有清:“是嗎?你屬什麼的,幾月生日?”

  於有清說:“我屬豬,四月的。”

  趙明月微張著嘴,確實比自己大了半歲:“我怎麼一直覺得我比你大啊,看來是我記錯了。”其實她根本就沒去想於有清到底多大,反正就覺得他是個小弟弟。

  於有清微皺著眉頭說:“所以以後別跟人說你是我姐了。”

  趙明月忍不住笑了起來:“好吧,那我不說了。”男人那點小小的自尊心還是要維護的。

  他們到站的時候已經天黑了,出了火車站,趙明月準備去找公交車,突然聽見有人叫:“明月!”

  趙明月抬頭一看,沈旭躍就站在出站口,滿臉笑容地朝自己跑來:“可算是到了,我都等兩天了。”沈旭躍說著,將趙明月手裡的包提了過去。

  趙明月看著他,心裡感動得一塌糊塗,小聲地嗔怪:“不是說我們自己回去,不用來接的嘛。”

  沈旭躍小聲地說:“想你了,希望能夠早點看到你。”戀人之間的小離別,是非常有利於增進感情、保持新鮮感的。

  趙明月笑得格外甜蜜。

  沈旭躍說:“走吧,我開車來了,送你們回學校。有清,謝謝你路上照顧明月。”

  於有清發現沈旭躍一到,趙明月滿心滿眼就全都是他了,自己就變得完全不存在了,不由得微微嘆了口氣。

  第64章相親

  沈旭躍領著趙明月和於有清到了一輛軍綠色的吉普車邊,駕駛位上有個人在那坐著,趙明月看了一眼,自己不認識,沈父難道換司機了。對方見他們過來,從車上下來了,也是個身高一米八開外的男人,看起來比沈旭躍還要魁梧。

  沈旭躍笑著說:“大哥,人接到了。這個是我對象趙明月,這是她的同鄉於有清。明月,這是我大哥。”

  趙明月明白過來,原來是沈旭躍的大哥沈啟學,對方已經伸出手來:“幸會!”

  “大哥,你好!”趙明月禮貌地跟對方握了一下手。沈啟學長得跟沈旭躍有一點點像,不過五官略平凡一些,使得他這個人看起來十分威嚴有氣勢。

  沈旭躍將行李放在後備箱裡,跟趙明月解釋說:“大哥是年初一才到家的,這次探親時間比較長,差不多有一個月。”

  趙明月沖沈啟學禮貌一笑:“大哥一直都在廣東?”

  沈啟學說:“對,在湛江。”

  沈旭躍接口說:“湛江的冬天好過,連棉襖都不用穿。”

  於有清好奇地問:“不用穿棉襖嗎?”

  沈啟學說:“不用穿棉襖,穿件毛衣就夠了。在那邊待習慣了,回來覺得都快凍成冰棍了。”

  趙明月笑:“北京的冬天確實比較冷,而且時間太長了。”

  沈啟學開車,拉著他們去師大。沈旭躍說:“明月,明天就是元宵節了,晚上去我家吃飯吧,我來接你。有清也一起來?”

  於有清連忙擺手:“不了,我就不去了,謝謝。”自己非親非故的,去攙和什麼呀。

  沈旭躍也不堅持。

  第二天一早,沈旭躍就來接趙明月,聊起時才知道為什麼沈啟學能夠回來那麼長時間,十多年沒有回家探親了,探親假自然積累了不少,更重要的原因,他這次有一個沈母下達給他的重大政治任務:相親。過完年,沈啟學就30周歲了,這些年在部隊裡倒是混出了一些成績,現在是個副營長,據說要不是因為父母的原因,早就該升到團級幹部了。

  因為無家可歸,家裡也沒人操心他的婚事,領導雖然擔著心,但也使不上力,所以父母一平反,就趕緊將他召回來安排終身大事。怎麼安排?相親唄。

  沈旭躍說:“我大哥回來,都相了半打姑娘了。”

  趙明月笑道:“還沒相中?”

  “沒。我媽安排的姑娘,都是不看姑娘長相條件,只要家世相當就行。”沈旭躍說。

  趙明月覺得這事沈母真幹得出來,上輩子沈旭躍娶了吳婕,多半也有他媽的一份力吧:“你哥這些年沒談過對象?”

  “當兵前談過一個。”

  “那後來呢?”

  沈旭躍說:“那姑娘早已嫁人生子了,要不是因為這WG,他們可能早就在一起了吧。這世界陰差陽錯的事太多了。”

  趙明月無奈地嘆了口氣。

  沈旭躍說:“今天其實也是我哥相親,在宋伯伯家裡,我帶你一起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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