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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旗袍比較難一點,尤其需要滾邊,還要編盤扣,這些活兒都非常細緻,一時半會兒做不完,只能慢慢做。趙明月將盤扣帶回宿舍去做,做這個特別費事,做不好看,衣服的質量就打折扣了。

  回家的時候,毛劍蘭一臉艷羨地說:“小趙,你怎麼那麼行呢,什麼衣服都會做。”

  趙明月笑:“你想學嗎?想學我就教你。”

  毛劍蘭羨慕趙明月的手藝,又有點怕耽誤自己的學習時間:“會不會太浪費時間了?”

  趙明月笑笑:“看你怎麼想吧,你要是覺得耽誤學習,那就以後再說吧。”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在這個思想逐漸開放起來的年代,人們對美的渴求如同洪水一樣洶湧而來。趙明月知道,漂亮的東西人人都想擁有,這堅定了趙明月開店做生意的決心。她決定暑假的時候就不回去了,就在北京開店做衣服,讓沈旭躍幫忙租一間房子,自己再借一台fèng紉機,就算是一件衣服賺一塊錢,一天做上幾件,那也有幾塊錢,除去房租等成本,一個月也能賺好幾十呢。

  她把這個打算跟沈旭躍說了,他非常詫異地看著她:“你真這麼打算的?”

  趙明月看著沈旭躍:“你覺得這樣行不行嗎?”

  沈旭躍想了想:“我覺得也沒什麼不行,就怕生意不太好。”

  “我覺得不會太差。”趙明月認為,北京人是大城市的人,觀念要比小地方的開放多了,而且北京人也不差錢,本來他們在別人店裡做衣服也要花錢,現在有做得更漂亮的裙子穿,為什麼不來她這裡做。

  沈旭躍笑道:“我也怕生意太好了,你太辛苦。”

  趙明月說:“要是真的忙,到時候我找一個幫手,比如找一個街坊大媽來幫我鎖扣眼釘扣子什麼的,我給一點手工費,肯定會有人願意來做。”

  沈旭躍看著趙明月連連搖頭:“明月,你的小腦瓜子裡怎麼有那麼多想法啊?而且還這麼膽大,說做就做。”

  趙明月抿嘴笑:“這樣不好嗎?”

  “倒沒有不好,就是太出乎我的意料了。我總覺得你太能幹了,讓我都有點不自信了。”沈旭躍實話實說,趙明月太能幹了點。

  趙明月說:“沒有你我也不行,我做不到那麼多啊。我們分工合作,配合密切,我覺得挺好的。”

  沈旭躍點頭:“好吧,人家是夫唱婦隨,我家裡看樣子是要婦唱夫隨了。”

  趙明月羞得耳朵都紅了,嗔道:“誰跟你就是夫婦了呀,討厭!”

  沈旭躍哈哈大笑起來。

  趙明月花了一個多禮拜的時間,當然也不是每天都在做,斷斷續續的,終於才將師母的旗袍做出來。趙明月覺得無袖旗袍最漂亮,但是這個年頭,無袖旗袍顯然有點太超前了,於是便做成了短袖旗袍,縱使這樣,也還是頂時髦了。師母拿著旗袍,愛不釋手,但是卻有點不敢穿,在李玉容的再三催促下,這才去換了。

  趙明月看著自己親手製作的旗袍,穿在師母身上,真是合適,曲線玲瓏,實在是太誘人了。李老師看了一眼,就不敢再看,趕緊說:“這個不能穿到外面去啊,在家裡穿穿就算了。”

  趙明月扭頭偷樂,她理解老師的心思,這麼勾人的旗袍,穿出去給別的男人養眼,那是無論如何都不行的。

  師母拿出五塊錢來:“謝謝你,明月,這是你幫我們做衣服的工錢。”

  趙明月連忙擺手:“不用不用,我用課餘時間幫師母的忙,怎麼能收錢呢,這錢一定不能要。”

  李老師說:“拿著吧,趙明月,感謝你給我們帶來了一場視覺盛宴,我都多少年沒有看到過這麼漂亮的衣服了。”

  趙明月搖頭:“真不用,這要給我,我以後都不敢來看老師和師母了。”

  師母說:“這旗袍特別難做,我都親眼看見的,費神又費時間,真是太辛苦你了。你不收錢,我都不好意思收這個衣服了。”

  趙明月說:“這樣吧,師母真的覺得衣服好看,以後可以介紹朋友我給她做衣服,收一點加工費。我打算暑假的時候不回去,在北京勤工儉學。”

  “做衣服嗎?”師母問。

  趙明月點頭:“嗯,我想開個成衣店,就假期的時候幫人做衣服。就是不知道合不合學校的規矩。”學校的校規要求,不准在校學生在校內做生意。

  李老師說:“勤工儉學這個想法好啊,也不存在不合規矩,你是假期開店,又不是在學校宿舍里做生意,跟學校的規矩不衝突。”假設學生回老家去做生意,學校也是管不著的。

  有了老師的保證,趙明月便放了心:“那我就放心了。”

  趙明月既然真的決定要開店,沈旭躍當然是全力支持的,他也知道,這個只是暫時的,等以後他們都工作了,店子肯定就不開了。沈旭躍對北京比趙明月熟悉多了,他很快就找好了房子,而且房東也好說話,等他們搬進來那天起才算房租,所以現在只等學校放假,趙明月搬進去。

  到期末了,大家都在專心複習準備考試。大學裡一年就這麼一次考試,當然要重視。沈旭躍學校比他們學校要求嚴格一些,每學期都還有一次期中考試。

  天氣越來越熱,蚊子也越來越多,這個多是相對的,比趙明月老家可是少多了,因為蚊子喜歡cháo濕的環境,北京乾燥,蚊子就少很多。但是這個年代的生態環境太好了,到處都是糙地樹木,蚊子相應就有了藏身之處,到了晚上,就循著汗味找上門來了。

  大家為了第一次考試有個好成績,都在挑燈夜讀,而學校熄燈時間是夜裡十點半,過了十點半,就只能點蠟燭了。蠟燭不能在床上點,容易引起火災,那就只能到桌邊去看,天氣熱,沒有空調、風扇等一切降溫設施,大家就用桶子接了水,將雙腿放進桶子裡,既能消暑又能驅蚊。

  錢斯盛伸出手在胳膊上猛地一拍:“怎麼回事,蚊子怎麼都叮我啊。”

  趙明月嘻嘻笑:“這說明你的血甜,而且天性樂觀。”

  “說我血甜我倒覺得沒什麼,天性樂觀這是什麼說法?”錢斯盛不大理解地說。

  趙明月說:“根據研究表明,O型血是最招蚊子的血,而在所有血型里,O型血是最樂天派的,由此證得,你天性樂觀。”

  錢斯盛看著趙明月,點頭:“好像說得有那麼一點道理。”

  李春梅也不看書了,看著趙明月:“老么,那別的血型呢?”

  “我也不太清楚,下次你們去圖書館自己去借那本書看吧,那是外國科學家研究出來的。”趙明月只是對招蚊子的血型印象比較深刻而已,因為她自己也是O型血。

  高東方伸了個懶腰:“我背這些年代,腦袋都木了,為什麼春秋幾年發生什麼事,還需要我們都記下來啊。”

  “因為你是學歷史的。”毛劍蘭說。

  唐衛華說:“你們都餓不餓?”

  李春梅說:“餓,但是也沒有乾糧啊。”

  唐衛華嘿嘿笑了一聲:“我這兒有,吃完飯的時候我特意多買了三個烙餅,每人半個,過來領,我就懶得起來了。”她說著拿出一個紙包。

  “大姐,你就遞過來唄。”錢斯盛懶得動彈。

  唐衛華說:“我反正是用筷子夾著吃的,你們要用手拿我也不介意。”大家看了半天書,手心裡都是汗漬和灰塵,確實不適合直接拿著吃。

  趙明月將雙腳提出來,第一個跑到外面去洗手了,然後一陣風一樣跑回來:“謝謝大姐。”學了大半個晚上,這會兒真有點餓了,來半個餅,還真覺得滋味好極了,“明天晚上的夜宵我包了。”

  高東方吃著餅:“來點二鍋頭配著就更好了。”

  錢斯盛忍不住噗地笑了:“二姐你跟誰學的啊,二鍋頭就餅?”

  高東方說:“自創的,窮人的活法。喝了酒,感覺特別好,還能寫詩呢。”

  “那明天我去整一瓶二鍋頭給你,你寫兩首詩來。”錢斯盛笑眯眯的。

  高東方搖頭:“算了,起碼也得等考完試再喝,要不然誤了考試怎麼辦。我雖然愛喝酒,但是酒量不行,一喝准要睡死過去。”

  趙明月問:“你們考完試都回老家嗎?”

  唐衛華和李春梅都說要回去,錢斯盛就不用說了,高東方說:“我準備和幾個老鄉去旅遊,還有老秦也一起,男的女的都有,你們誰去?”

  趙明月對旅遊這事兒挺心動,但是她現在得要開店,走不了,想到這點,估計沈旭躍也是鬱悶的,自己還沒問過他的暑假打算,就已經把自己的暑假計劃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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