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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旭躍說:“你拿著,以防不時之需。”

  趙明月擺頭:“我不要,是方姨給你的。萬一我要用,到時候找你借就行了。”

  沈旭躍看著她,然後點了下頭:“那好,我先拿著吧。不用說借,直接問我要就行。”

  沒過兩天,兩人的學校都接到了一封表揚信,學校用大紅紙寫了通告,貼在宣傳欄上,一時間沈旭躍和趙明月都在學校出了名,兩個宿舍一下子也都出了名。

  趙明月的名聲顯然更響亮一些,因為她是個女生,敢下水去救人,這一點就令很多男人佩服了。趙明月發現,班裡的同學看自己的眼神都變得有些怪怪的,有那種刮目相看的感覺。

  趙明月也沒當回事,事情都已經做了,目前看來,反響還不錯,起碼到時候可以在自己的操行分上添幾分,而且檔案上也能夠有精彩的一筆。

  不久,北京某報刊刊登了一則小文,說的是一個學生去看病的事情,感嘆不懂醫術的醫生胡亂給人開藥,而會看病的老醫生卻拿著笤帚在一旁掃地。文中對這種現象雖然沒有明確的批判,卻也以一種深沉的無奈感嘆出了時人共有的感觸。文章署名的是佚名。末尾還有一句“請本文作者儘快與本報社聯繫,以領取稿費”。看樣子寫文章的人沒有寫地址,估計也沒有對刊登抱有多大的希望。

  周末的時候,沈旭躍拿著那份報紙來給趙明月看,趙明月看完之後:“你寫的?”

  沈旭躍點頭:“對。”

  趙明月看到文章最後的那句話,說:“你沒有留地址嗎?他們讓你聯繫報社去領稿費呢。”

  沈旭躍笑著說:“嗯,這就回去寫去。本來想著這種事可能不會刊登的,就沒敢留名,沒想到居然還給登了,這說明咱們的社會越來越好了,以後終於可以正常說話了。”

  “對啊,生活會越來越好的。”

  沈旭躍又想起一件事:“我剛過來的時候,在那邊看到一個通知,說是X省同鄉會,你看到了沒有?”

  趙明月搖頭:“還沒有。同鄉會嗎?”她想起了邊紅玉那個同鄉。

  “是的,你去嗎?認識些老鄉也挺好的,美不美故鄉水,親不親故鄉人。”沈旭躍感嘆說,“我也想去參加同鄉會呢,可惜我就在自己家鄉,到處都是我的老鄉。”

  趙明月想了想:“那我就去看看吧。”大家不可能都跟邊紅玉一樣勢利吧,這也算是拓展人脈的一種方式,這幾屆的學生,將來都成為了社會的中堅力量,尤其是能考到北京來的人,以後的發展基本都不會太差,“你陪我一起去嗎?”

  “時間好像是下周六晚上,我到時候過來,陪你去走走。”沈旭躍在月亮灣插隊多年,對那片土地還是有很深的感情的。

  “好。”

  星期六下午,沈旭躍上完課就過來了,他和趙明月一起吃了晚飯,然後去參加老鄉會。聚會地點在圖書館西側的糙地上,那而周四時是英語角的集會地點,光線有點暗,不過又不是相親會,這就無所謂了。

  趙明月過去的時候,那邊已經擺了一張書桌,有兩個男的坐在桌子後面,對方看見他們:“你好同學,你們是來參加X省同鄉會的嗎?”聽口音就有些X省腔。

  趙明月點點頭:“對,你們都是X省的?”

  “是。我叫……”對方先是自我介紹了一下,然後遞上鋼筆來,“簽個名吧,把你的籍貫還有系別班級宿舍號都留下來,以後我們老鄉要是有什麼活動,好方便聯絡。”

  趙明月接過筆,將自己的信息都寫上了。一個留著平頭戴眼鏡的男生接過趙明月遞迴去的紙筆,看了一下名字:“誒,你是不是就是上次的表揚信上那個趙明月?”

  趙明月愣了一下,然後點頭:“對,是我。”

  對方伸出手來:“你好你好!太榮幸了,你是我們X省的驕傲啊。”

  另一個頭髮稍長點的人看著沈旭躍:“那位同學呢,把你的信息也寫一下吧。”

  沈旭躍笑著擺手:“我不是X省的,不過我之前是在金南插隊,也算半個老鄉吧。”

  “那真是有緣啊,那也留一個吧,交個朋友。”對方熱情地要求沈旭躍留信息。

  沈旭躍猶豫了一下,說:“我不是你們學校的,沒關係嗎?”

  對方一聽他不是自己學校的,就不再堅持了。

  看樣子師大X省的人並不多,趙明月他們到了十多分鐘,都沒看見第二撥人。他們倆已經和那兩個負責人聊上了,那兩個也是這一撥考上來的新生,不過年紀都比較大了,有一個還在學校教了五年書,是數學系的,還有一個是中文系的,就是那個平頭眼鏡。

  數學系的老鄉說:“該不會就咱們這三個人吧?”

  趙明月說:“我還見過一個,她是政法系的,是個女生,不知道會不會來。”

  正說著,邊紅玉和一個女生過來了,看見趙明月和沈旭躍,略顯詫異地看了他們一下,然後又恢復了正常,還笑著和沈旭躍打招呼:“真巧,又碰到你了。這不算你們的同鄉會吧。”

  沈旭躍呵呵笑:“是不算,我陪我對象來的。”

  和她一起來的那個女生詫異地打量了一下沈旭躍和趙明月:“你們認識?”

  邊紅玉說:“火車上正好一路過來的。”

  “那還挺巧的。”這個女生也是省城的,叫胡玉,是外語系的。趙明月好奇地打量了一下胡玉,滿腹狐疑,去年根本都沒考過外語,外語系也招生嗎,那是通過什麼渠道招的?

  又過了一會兒,來了兩個男的,這估計就是他們師大所有的X省老鄉了,一共七個人。趙明月因為救人事件,名聲在外,一說起來,大家就都知道了,再說起沈旭躍,表揚信上也是有名的,原來就是他們兩個一起救的人。大家知道沈旭躍是清華的之後,非讓他也把聯繫方式給留下了,好歹是個北京本地人,有個什麼事還能求助一下。負責人又現場將大家的聯繫方式全都抄了七份,每人發了一份。

  大家聊了一會天,然後各自就散了。沈旭躍和趙明月也沒回圖書館去看書,兩人坐在校園內的一處長椅上聊天,三月的北京已經有了一點春天的氣息,不像冬天那麼寒氣襲人了,夜裡在外面還能小坐一會兒。

  趙明月笑道:“我原本以為認識些朋友,以後有什麼困難好能找個人幫忙,結果倒好,他們對你的興趣更大。別到時候有什麼事都來找你幫忙吧?”

  沈旭躍笑笑:“應該不至於吧。如果真找上來了,那也沒辦法,我盡力而為吧。”

  “也別什麼事都答應,要學會拒絕別人。”沈旭躍有著這個年代人共有的特性,太實誠,又熱心腸,萬一人家大小事都找上來幫忙,確實也挺麻煩的。

  “好,我知道。”沈旭躍突然感慨地說,“明月,我有時候覺得,你像個小女孩一樣純真,但有時候又覺得,你又是個特別成熟懂事的女子,善解人意,深諳人情世故。”

  趙明月心頭一跳,嘴上說:“有嗎?”

  沈旭躍悄悄地將她的手抓在手心裡:“我覺得有吧。這樣挺好的,你不用想著去改變什麼。”一個女人,能把純真和成熟融為一體,對男人來說,本身就有一種致命的吸引力。

  趙明月暗暗鬆了口氣,說實話,這件事一直壓在她的心頭,並不輕鬆,總覺得自己這顆滄桑的靈魂有點配不上他,有種在欺騙他的感覺,如今聽到他這麼說,心頭感慨萬千,那就這樣吧。

  第49章情敵

  四月份的時候,趙明月收到了三封信,家裡的、三哥趙明朗的、於有清的,帶來了兩個重磅消息,趙明月看完信後,半晌都沒回過神來。

  第一個應該說是好消息,是父親信里說的,趙明剛說上媳婦了,秋天的時候就能成親了。對方是個沖里的姑娘,身體有點微恙,患過小兒麻痹症,走路有點跛,長得倒還算周正,人也不笨,關鍵是彩禮要得少,只要兩百塊錢。

  另外還有一個姑娘,家裡兄弟姊妹多,窮,姑娘人很漂亮,但是要求一千塊錢彩禮,好給自己兩個哥哥說媳婦,這簡直有點像是在賣女兒了。一千塊錢,這在農村那是天價了,王招娣無論如何是不肯出的,也出不起。那個有點小兒麻痹症的姑娘,生活能夠自理,還能夠做家務,種菜採茶都可以,就是不能幹重活,王招娣出不起一千塊錢彩禮,便選了那個患小兒麻痹症的姑娘。

  趙明月看著這個消息,也不知道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不過不管怎麼說,算是解決了王招娣的心頭大事,兒子總算是娶上媳婦了。趙明月也暗暗鬆了口氣,以後明秀就不會被逼著去跟人換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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