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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旭躍雖然喝了酒,但是頭腦卻無比清醒,他仰頭看著灰色的天空,吁了口氣:“現在說什麼都言之過早。”

  “先下手為強,後下手遭殃。那麼漂亮的姑娘,難保不招別人惦記,等哪天嫁作他人婦了,有你後悔的。”劉衛國說。

  “她還小,嫁人應該還早。”沈旭躍遲疑著說,這話明顯是在安慰自己,“再說我也不知道明天自己會在哪兒,這種朝不保夕的感覺很不好,我有點怕耽誤人家。”

  另一個朋友嘆道:“趙家的女兒挺好的,不過就是農村人,以後要是回城就麻煩了。對了,你為什麼不上大學,你的資歷什麼都夠了吧,而且村裡的推薦名單不都是要經你的手?要是能早點回城,也就沒這麼多顧慮了。”城裡人娶農村人,和知青在農村結婚的概念又不一樣,至少回城沒那麼多麻煩事。

  沈旭躍說:“我們這幾年才輪得上一個名額,之前還被趙金雲那些人捏得死死的,他們哪裡肯讓我出頭?”

  劉衛國突然嘿嘿笑:“我說啊,你要是真想娶她,做個上門女婿也沒什麼。”

  沈旭躍苦笑一下,誰叫男人總是貪心呢,江山美人想全都擁有,一輩子窩在這個小村里,他實在有些不甘心。能不能有那麼一天,他功成名就,趙明月也雲英未嫁,然後把她風風光光娶回去?

  另一個朋友感嘆說:“還是慎重一點好,別跟老缺一樣,娶了老婆生了娃,最後撒手不管,這種事太缺德了,對誰都不公平。”老缺原來也是他們這兒的一個知青,年紀比他們大幾歲,娶了個農村媳婦,孩子都生了兩個,後來有機會回城,因為沒辦法將老婆孩子的戶口遷回城裡,為了能回城,便離了婚,說是以後安頓下來再來接老婆孩子回去,結果一去不返。

  劉衛國嘆氣說:“是啊,老缺這還是個男人嘛?自私自利,太缺德了。這種事咱們老沈也干不出來。”他拍拍沈旭躍的肩,“再等等吧,運動已經結束了,大家的問題都陸續要解決。沒準會有個兩全其美的好辦法。”

  沈旭躍此時不由得有些慶幸趙明月年紀還小,不到結婚的年紀,運動已經結束了,接下來會有無盡的可能。

  另一個朋友說:“對了,老沈,那個經常來找你的大小姐呢?她最近是不是要回城了?”他指的是吳婕,吳婕雖然也是個跟他們一同下鄉的知青,但是一向都心高氣傲,脾氣很不小,除了沈旭躍,誰都不怎麼待見她,當然,她也不怎麼待見別人。

  沈旭躍想到吳婕,又想想趙明月,突然有些心煩氣躁,搖了搖頭:“我不知道。別提這事了,順其自然吧。”

  沈旭躍當然知道吳婕要回城了,她的父親已經恢復工作,雖然還沒有平反,但也是指日可待了。吳婕家裡已經幫她找好了接收的單位,馬上也要返城了。前幾天吳婕還來找過他,問他願不願意同她一起回去,她說要是他同意,她會跟她爸寫信,讓他幫沈旭躍也安排一份工作。

  吳婕沒說出來的意思是,只要他點頭,那就等同於他們兩個確立了戀愛關係,以後就要娶她。沈旭躍沒有答覆吳婕。他不喜歡吳婕,她太嬌氣,甚至有點跋扈,活脫脫一個大小姐,離他理想中的伴侶差著不是一點半點的距離。吳婕喜歡他,他一直都是知道的,只是裝聾作啞,把她當妹妹一樣照顧,畢竟雙方父親關係不錯,又下放在同一個縣。他知道吳婕想了很多辦法想調到月亮灣來,不知道什麼原因最後還是沒能成行。

  沈旭躍抬頭看了一下灰濛濛的天空,雲層厚厚的,遮天蔽日,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煙消雲散,得見青天和朗日。

  晴天還沒來到,冷雨倒是先來了,淅淅瀝瀝的,寒風刺骨,又cháo又冷,人們總算可以歇息一下,不用去出工了,這年頭,農民唯一的休息日,便是雨雪天。這也僅僅是指露天地里的活可以停下來,室內的工作還是要繼續的,趙明月還得去席場編席。

  新蘆葦早已收了回來,現在正是編織旺季,編席比在露天地里幹活又好一些,起碼不用風吹雨打的,但是有一點不好,冬天特別乾燥,容易傷手。天冷了,葦片子也冷得發硬,鋒利得跟刀子似的,稍不留神就被葦片子割傷了,所以每個女人的手都被割得傷痕累累,長時間都難以癒合。

  趙明月買了蛤蜊油塗抹,但還是不夠滋潤,傷口癒合得很慢。而且雙手經常暴露在空氣里,雖然時常都在動作著,也還是免不了長凍瘡,等到一忙活起來,雙手發熱了,凍瘡就開始發熱發癢,特別難受。趙明月準備明天上街去買點細毛線來織一副手套才行。

  結果這天夜裡突然下起了雪,雪花紛紛揚揚,到第二天都沒停,地面上全都白了,孩子們都歡呼雀躍的跑去堆雪人,大人們總算有理由在家烤火不出門了,忙碌了一整年,也該歇息兩天了。下雪了,路面濕滑,趙明月就不能去趕街了,只好又跑到席場去上工。

  傍晚,趙明月從席場下工回家,雪已經停了,天色已經暗了,外面沒什麼人在走動,孩子們玩了一天雪,此刻也乏了。還有兩天就過年了,明天開始休息不去上工,在家好好歇歇,看看書。走到那叢鳳尾竹邊的時候,閃出來一個人影,對方叫她:“趙明月。”

  趙明月猛地一抬頭,發現居然是沈旭躍,她略有些詫異:“沈書記。”

  沈旭躍快步朝她走了過來:“才下工啊。天好冷,席場冷不冷?”說話的時候嘴裡還冒著白氣。

  趙明月朝他搖了搖頭:“還好,席場人多,不算太冷。”

  沈旭躍將揣在口袋裡的右手拿了出來:“上次看你的手被劃得都開口子了,昨天去縣城,看到有這個,幫你買了一盒。”他展開手,居然是一盒片仔癀珍珠膏。

  趙明月詫異地看著那盒珍珠膏,這個年代這種膏在他們這邊很少有賣的,通常只在大城市才有,她懷疑他們縣城會有賣,不過心裡卻是甜絲絲的,沒想到沈旭躍會注意到這個小細節,她垂了眼帘不敢看對方,問:“謝謝。多少錢呀?”

  沈旭躍看著她:“不要錢,我送你的。”

  趙明月猶豫了一下,接了過來:“謝謝你。”

  沈旭躍看著她的手:“你長凍瘡了?”

  趙明月將手收回來,放到身後,點了下頭:“長了一點。”

  沈旭躍說:“我們屋的劉衛國腳上也長了凍瘡,他用麻雀腦子塗了幾次,好像好了。不過那東西挺噁心的,有點嚇人。你可以用茄子梗燒開水多泡幾次,這樣也會好,就是效果有點慢。”

  趙明月笑起來:“好的,謝謝沈書記。”

  沈旭躍一直聽她喊自己書記,總覺得心裡不得勁,想聽她叫自己的名字,他張了張嘴,最後還是沒有說出自己的要求來,算了,以後再說吧。沈旭躍說:“那麼……我先回去了。”

  “好,沈書記慢走。”趙明月點點頭,低頭看著他腳上的解放鞋,估計是在雪地里站久了,鞋子面上已經濕了,他會不會也長凍瘡呢?趙明月站在原地,等著沈旭躍的身影躍繞過鳳尾竹,消失不見了,才折了一根竹枝,就著雪地里沈旭躍的腳印比劃了一下,然後拿著那段竹枝回家去了。

  胡年春是個標準的家庭主婦,一有空就想法子fèngfèng補補,保證全家人的衣服整齊乾淨。她做鞋子也是一把好手,趙明月不止一次見母親做過,但她自己從未嘗試過,如今她有了做一雙棉布鞋的念頭。就是現在有點晚了,她又不大會做,恐怕等做好就已經天氣暖和了,即便如此,她還是決定要做一雙試試。

  胡年春發現女兒轉了性子,開始學著要做鞋子,覺得好奇,也很支持,雖然現在都開始流行穿解放鞋,但她還是覺得自己做的布鞋穿得貼腳、透氣、舒心,每年都堅持給家人一人做兩雙鞋子。胡年春看著女兒剪出來的鞋底樣子:“明月,這麼長的腳,給誰做呢?”

  趙明月說:“很長嗎?我也不知道給誰做,就是想試著學學。”

  胡年春看著女兒:“就算是試著做,也該按照能穿的尺寸來啊,否則不就浪費了?”這年頭什麼都精貴,就算是納鞋底的邊角布料也是好不容易才攢下來的。

  趙明月看著母親:“那我看看,給我三哥穿應該可以吧。”對不起,三哥,借你做一下擋箭牌。

  胡年春笑起來,兒子女兒的感情真好:“你對你三哥還真好。”

  “那當然,我三哥對我也好啊。”趙明月皺皺鼻子。

  趙明朗回來了,進了趙明月的屋:“我聽說有人要給我做鞋子?”

  趙明月正坐在床邊,用漿糊將白布一層層糊上去,另一隻鞋底已經糊好了,她抬頭看著趙明朗,沖他憨笑了一下。趙明朗拿著那隻已經粘好的鞋底,用手比劃了一下:“這腳比我的還長啊,不是給我做的吧,丫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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