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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流帶著男孩子走進飼養場裡找到了她。她正在吆喝著撒米給小雞小鴨吃。“老爺,是您呵。沒想到您長這麼大了。瞧你長得多英俊啊!這隻大公雞,別人吃的料都叫它給搶了。哦,哦!人間也是這樣,老爺。金銀財寶都進了富人的腰包。不是嗎?窮的越來越窮,富的人越來越富。這個世界上哪裡有公道和正義啊!啊,對不起!老爺,您要我幫什麼忙嗎?你們每人先喝點什麼嗎?”“我們喝,老奶奶。不僅要喝,而且我還要擁抱您,是您用生命哺育了大萊高貴的主人,而現在她才是是我最心愛的人。”“的確如此,老爺。我餵養這個孩子時是盡心盡力的,她長到六個月多一點就長出了第一顆牙。此後余般若再沒有見過父親,那裡的人事成了母親的,母親迅速組建新家,和省城的一個中年人。繼父長母親十二歲,有個大余般若九歲的兒子。沒有血緣關係作紐帶,情分薄似紙。兩個孩子正是淘氣的年紀,逞兇鬥狠各不相讓,衝突頻發。省城物價昂貴,吝嗇的繼父抱怨余般若飯量大,太愛吃肉,搶了他兒子的營養致使他單薄消瘦。母親自當維護,口角,廝打,輪番上陣,矛盾漸深。她的母親——已故的皇太后,還送給了我一件禮物呢。”白花玉樹映襯著毓秀的少年,是余般若眼眸里唯一的風景。賺到了。余般若跑到都律治面前,誇讚他,你真好看。都律治大有長進,鎮定地牽過她的手,攢成拳頭包在自己的掌中,直視前方,嘴角抿了一朵笑容,輕輕地說,那就一直看著吧。一天晚上,內侍長準備就寢了。他已經脫了一半衣服,這時有人敲響了過道的門,是在地下室住的那家的男人來得這麼遲。他也是脫掉了一半衣服的,不過他說他突然有了一個想法,他害怕過了夜便忘記了。“我要說的是我的女兒。她是一個美貌的姑娘,她已經受了堅信禮。現在我想把她安置妥當。”

  “我還不是鰥夫呀!”內侍長說道,微微地笑了一笑,“我也沒有可以娶她為妻的兒子呀!”“您是知道我的,內侍長!”地下室的那個男人說道。“她會彈鋼琴,會唱歌。琴聲您在這兒大約可以聽到的。您不完全了解這女孩子還能做些什麼。她會模仿各種人的講話和動作。她天生就是演戲的好材料,這對好人家的正經姑娘是一條好出路,她們可以嫁給有爵位的人。不過我和洛特—蓮妮卻都沒有這麼想過。她會彈鋼琴!所以不久前我和她一起去了一個聲樂學校。她唱了,但她缺乏女士們應有的那種低音,也沒有人們要求女歌唱家必備的那種最高音區的金絲雀般的叫聲,所以學校的人都勸她不要考慮走這條路。噢,我便想,若是她不能當個歌唱家,她是可以當一個女演員的,只要能發音的人都行。今天我和被人家稱作導演的人談了。‘她閱讀過許多書嗎?’他問道。‘沒有,’我說道,‘什麼也沒讀過!’——‘多讀書對一位女藝術家是很必要的!’他說道。我認為,現在她還來得及,於是我便回家了。我想,她可以去一家出租書籍的圖書館,讀那裡的書,但是今天夜裡我坐在那裡解紐扣的時候,突然想到我有地方借到書,為什麼要去租書呢?內侍長家有的是書,讓她讀這些書;夠她讀的,她一定可以免費借到的!”“她是一個好姑娘。”內侍長說道,“一個美貌的姑娘她應該有書讀。不過她有沒有人們所謂的靈氣,也就是天生的才智——天才呢?還有,這也是同樣重要的,她有沒有運氣?”

  “她曾經兩次中了彩票,”地下室的男人說道,“有一回她得了一個衣櫃,有一回獲得六套床上用品。我說那是運氣,她是有這種運氣的!”“我問問鑰匙!”內侍長說道。他把鑰匙放在右手的食指上,又放在那個男人的右手食指上,讓鑰匙轉動,一個字母接一個字母地顯示出來。鑰匙說:“勝利和幸運!”這樣,她的的未來便決定了。都律治是君子,對不近人情的母親雖無半句誹怨,眉宇間卻添了皺褶和憂悒。他開始抽菸,躲閃游移,頻頻提及分手,約會其他女孩子,然後長時間地消失。她母親潑辣,慳吝,強勢,喜怒無常,諸多缺陷,余般若都清楚,此番不客氣讓她尤其難堪。像大太陽底下的陳年舊裳,一堆破洞補丁。畢竟年輕藏不住情緒,都律治愕然變色,當即想要離開,余般若死死拽住他的袖子,祈求地望著他。食不知味捱完一頓飯。余般若送他下樓,請他包涵,請他原諒,請他忍耐。母親一副勢力的嘴臉,嫌男生瘦,嫌男生窮,連英俊也是種罪過。一大男人長那麼好看有什麼用,能當飯吃嗎?我辛辛苦苦培養你,難道只是為了讓你嫁個鄉巴佬?嫁漢嫁漢,穿衣吃飯。高嫁低娶,你懂個屁!余般若駁斥,老古板,我翩翩是喜歡他。如果他在,她際會不會安穩些,再幸福一些余般若徘徊在都律治的宿舍樓前,想遠遠地看他一眼。從早上等到暮色四合,一直沒有見到他出入的身影。她躊躇,問門房大叔,都律治走啦,大叔說。去哪兒了?不知道。你找他有什麼事。看不下去那個傻子似的余般若天天蹲著,陳宜皺眉,走到她面前對她說,看不過去了,都律治和段總的女兒出國深造去了,你別等了,沒用的。余般若去過都律治的公司,同一辦公室的陳宜認得她。余般若請她吃了一頓飯,陳宜告訴她真相:不管都律治將來娶段總的女兒還是入贅,將來前途無可限量,機會難得,都律治是聰明人。陳宜點到即止。為什麼?余般若想到母親,甲之蜜糖乙之砒不外如是。你太嫩了妹妹,段總沒有兒子,都律治這種一沒背景二沒根基的男人最好控制了。陳宜捏了一把她的臉頰,憐憫地說,變了心的男人是不會回頭的,權利嘗過甜頭就放不開了。想開點吧,這個不成就再找,你還怕找不到男人是,我懂。余般若瑟然道可道理勸別人容易,說服自己難。你憑什麼看不起人,你高級!難道你還不是鄉下人?母親直眉豎目,翅膀硬了啊,敢和我還嘴了,我這麼命苦,都是為了誰啊,又來了,余般若頭疼不已。都律治警惕地藏那女孩到身後,擺出對峙的姿態。為了一個外人打我,余般若喃喃。她不是外人,她將會是我妻子。怕余般若不信似的,都律治給她看他們十指交握中的對戒,我們已經訂婚了。我們在一起四年,你們才認識多久?余般若強笑道,當我傻子呢,連這種招數都使得出來?是真的,半年了。都律治堅定地擋在她身前,說,別再來找我了,算我求你,放過我吧。你騙我,不可能。余般若不信,都律治的心怎會轉眼在別人身上發了芽。都律治忿忿難平,我早就和你分手了,如果不是你要死要活地求,我為什麼還要去受你娘的白眼。我只是可憐你你聽明白了嗎?她出謀劃策,都律治討好奉承不曾有懈怠,母親仍是不鬆口。也許她渾濁的眼早已洞悉世情。後來余般若曾想,到底是什麼謀殺了她和都律治的感情,是母親、世俗、時間,抑或其他。余般若衝過去拉她,糾葛間,都律治的巴掌甩了過來,仿佛母親長久以來的鄙夷。熱辣,滾燙,疼痛,此刻她感同身受。都律治受夠了,他怪她,余般若知道。她是個軟弱的人,都律治被奚落和刁難的時候,她沒有當面挺身為他抗辯過一句。她愛都律治,也愛母親,兩難里,她的天平沒有偏袒,所以才更糟糕嗎,可是這段路並不算很近,不過天氣很好。天空晴朗,滿天星斗,流星划過天空,青蛙在水溝里、水塘里呱呱叫著。這群人開始唱起歌來,一首又一首。然而內侍長沒有唱歌,也不看星星,是啊,甚至連自己的腳也不看。他跌跌撞撞地差點兒掉到水溝里。人們還以為他喝多了,不過並不是混合酒上了頭,而是鑰匙,是鑰匙鑽進了他的腦袋,在那裡打轉。他們終於到了北門哨所,走過橋進到了城裡。如果重投一次胎,我也希望自己含著金湯匙出生。都律治對她說,人們說,每個人都隨著自己出生的星座而形成一定的性格和行為方式。曆書上記著這些星座:金牛座、處女座、天蠍座等等,內侍長夫人沒有提到上述的這些。她說,她丈夫是生在“手推車座”下的,他總得要由人推著往前走。他的父親把他推進了一個辦公室,他的母親把他推進婚事裡,他的妻子把他推上去當了內侍長。但是最後這件事她沒有講,她是一個很有心計、很和善的人,該沉默的時候便閉口不言,該講該推的時候便講便推。現在他年事已高,“體態勻稱”,就像他自己說的那樣,他是一位有知識、喜幽默、通曉鑰匙的行家裡手。往後我們會知道得更清楚。他的心情總是十分愉快。他見了誰都喜歡,都巴不得跟他們聊上一陣。若是他進城去,要不是他老媽媽在後面推他,就很難把他弄回家的。他總要和他遇到的每一個熟人聊天。他的熟人很多,這樣一來便誤了吃飯的時間。內侍長夫人在窗口張望。“他來了!”她對女僕說道:“把鍋支上!——他站住了,和一個人在聊天,把鍋拿下來,要不然菜燒得太爛了!——現在他可來了,是的,把鍋再支上!”然而他還是沒有回來。他可以站在自家的窗子下朝上點頭,可是只要這時走過一位熟人,他就不得不和他說上幾句。要是正在他和這個人聊著的時候又來了第二位熟人,那他手拉住第一位的衣扣,握著第二位的手,同時還和從身邊走過的第三位打招呼。這是對內侍長夫人的耐心的考驗。“內侍長!”她喊了起來,“是啊,這個人是生在‘手推車座’下的,若是不推他,他是不會往前走的!”他很喜歡逛書店,看看書,翻翻雜誌。他給書店老闆一點酬謝,為了允許他把新書帶回家來讀。就是說,允許他把書的直邊裁開,但是不許把書上面的橫邊裁開因為那樣一來,那書便不能當新書出賣了。不論怎麼說他都是一份有益於大家的活報紙。他知道關於訂婚、結婚、喪葬、書報上的雜談及街頭巷尾的閒話。是啊,他能對無人知曉的事情作出種種神秘的暗示讓人知道。這樣的事,他是從大門鑰匙那裡得來的。律治已經不願意見她,余般若不甘心,不顧臉面,夾纏不清,在別人的指指點點下哀求。都律治身邊的姑娘叫罵,或許沒有父親,她的骨子裡始終少了些錚錚的勁氣。獨自遊蕩在街頭,沒有目的地走,只有孤影忠誠尾隨。走至腳踝酸脹,她停下腳步,對著無盡的虛空,輕喊了一聲,爸爸。那個讓她騎在肩膀的男人,他在哪裡,過得好嗎,父親的長相,她全部忘卻了別離歲月抽乾了他的血肉,父親變成了一個單純的象徵符號。每次遭受挫折,她都特別想念他。好像這樣就能得到力量似的。如果有父親的臂膀,搖晃在人生的平衡木上,她會不會更勇敢,陳宜淡然道,再難也會過去的。余般若強迫自己往前,只是不再和母親訴說心事。很長一段時間內,她都有種幻覺,都律治等在樓下,呼喚她的名字。可等她探出頭去。他很喜歡逛書店,看看書,翻翻雜誌。他給書店老闆一點酬謝,為了允許他把新書帶回家來讀。就是說,允許他把書的直邊裁開,但是不許把書上面的橫邊裁開,因為那樣一來,那書便不能當新書出賣了。不論怎麼說他都是一份有益於大家的活報紙。他知道關於訂婚、結婚、喪葬、書報上的雜談及街頭巷尾的閒話。是啊,他能對無人知曉的事情作出種種神秘的暗示讓人知道。這樣的事,他是從大門鑰匙那裡得來的。她想起都律治的次數越來越少。冷雨寒夜,偶爾念起都律治,猶如蜻蜓點水般,沒了當初的疼痛。舊傷捂在蒼黃的回憶里,揉一揉,掉下癒合的鱗片。冼惟崢自然很好,有錢有勢有容貌他的魅力足以叫人忽略他有些奇怪的習慣,他們去了腓德烈斯貝公園,聽了音樂,看到了飄揚著旗幟的皇家的船,看到了老國王和白天鵝。他們舒舒服服地吃了一頓茶點後,便匆匆地離開了。但是卻沒有及時趕到劇院。踩繩舞已經結束,高蹺舞也跳完了。啞劇早已開始。他們和往常一樣遲到了,那都是內侍長的過錯,他在路上總是停下來和熟人說話。就是在劇院裡他也碰到了好朋友。演出結束以後,他和他的夫人還得跟著一個熟人回“橋頭上”的家中去喝一杯混合酒。他們本來只想呆十分鐘,可是一坐便是整整一個鐘頭,沒完沒了地聊天。特別有趣的是瑞典的一位男爵,或許是德國的——內侍長沒有記清楚,相反,對那人教他的關於鑰匙的花招他卻記得清清楚楚。真是有趣極了!他能讓鑰匙回答所有的問題,不管你問什麼,即使是最秘密的事情。余般若對他有依賴,有感激,之前的五六個朋友有的斷了有的偶有聯絡。曾經有前任電話他,冼惟崢也不避諱,開了免提,聊完坦白了他的情路歷程。冼惟崢擺明態度,她也就能放心了,哪怕他們依然有聯絡。武家從前有一位權力很大的皇后。她的花園裡種植著每季最美麗的、從世界各國移來的花。但是她特別喜愛玫瑰花,因此她有各種各色的玫瑰花:從那長著能發出蘋果香味的綠葉的野玫瑰,一直到最可愛的、普羅旺斯的玫瑰,樣樣都有。它們爬上宮殿的牆壁,攀著圓柱和窗架,伸進走廊,一直長到所有大殿的天花板上去。這些玫瑰有不同的香味,形狀和色彩。但是這些大殿裡充滿了憂慮和悲哀。皇后睡在病床上起不來,御醫宣稱她的生命沒有希望。“只有一件東西可以救她,”御醫之中一位最聰明的人說。“送給她一朵世界上最美麗的玫瑰花,一朵表示最高尚、最純潔的愛情的玫瑰花。這朵花要在她的眼睛沒有閉上以前就送到她面前來.那麼她就不會死掉。”各地的年輕人和老年人送來許多玫瑰花,所有的花園裡開著的最美麗的玫瑰花。然而這卻不是那種能治病的玫瑰花。那應該是在愛情的花園裡摘下來的一朵花;但是哪朵玫瑰真正表示出最高尚、最純潔的愛情呢?詩人們歌唱著世界上最美麗的玫瑰花;每個詩人都有自己的一朵。消息傳遍全國,傳到每一顆充滿了愛情的心裡,傳給每一種年齡和從事每種職業的人。“至今還沒有人能說出這朵花,”那個聰明人說,“誰也指不出盛開著這朵花的那塊地方。這不是羅密歐和朱麗葉棺材上的玫瑰花,也不是瓦堡墳上的玫瑰花,雖然這些玫瑰在詩歌和傳說中永遠是芬芳的。這也不是從文里得的血跡斑斑的上開出的那些玫瑰花──從一個為祖國而死去的英雄的心裡所流出的血中開出的玫瑰花,雖然什麼樣的死也沒有這種死可愛,什麼樣的花也沒有他所流出的血那樣紅。這也不是人們在靜寂的房間裡,花了無數不眠之夜和寶貴的生命所培養出的那朵奇異之花,科學的奇花。”“我知道這朵花開在什麼地方,”一個幸福的母親說。她帶著她的嬌嫩的孩子走到這位皇后的床邊來,“我知道在什麼地方可以找到世界上最美麗的玫瑰花!那朵表示最高尚和最純潔的愛情的玫瑰,是從我甜蜜的孩子的鮮艷的臉上開出來的。這時他睡足了覺,睜開他的眼睛,對我發出充滿了愛情的微笑!”“這朵玫瑰是夠美的,不過還有一朵比這更美。”聰明人說。“是的,比這更要美得多,”另一個女人說。“我曾經看到過一朵,再沒有任何一朵開得比這更高尚、更神聖的花,不過它像庚申玫瑰的花瓣,白得沒有血色。我看到它在皇后的臉上開出來。她取下了她的皇冠,她在悲哀的長夜裡抱著她的病孩子哭泣,吻他,祈求上帝保佑他──像一個母親在苦痛的時刻那樣祈求。”“悲的白玫瑰是神聖的,具有神奇的力量;但是它不是我們所尋找的那朵玫瑰花。”“不是的,我只是在上帝的祭壇上看到世界上最美的那朵玫瑰花,”虔誠的老人說。“我看到它像一個安琪兒的面孔似的射出光彩。年輕的姑娘走到餐桌面前,重複她們聽作出的諾言,於是玫瑰花開了──她們的鮮嫩的臉上開出淡白色的玫瑰花。一個年輕的女子站在那兒。她的靈魂充滿了純潔的愛,她抬頭望著上天,這是一個最純潔和最高尚的愛的表情。”“願我們都祝福她!”聰明人說。“不過你們誰也沒有對我說出世界上最美麗的玫瑰花。”這時有一個孩子,小殿下──走進房間裡來了。他的眼睛裡和他的臉上全是淚珠。他捧著一本打開的厚書。這書是用天鵝絨裝訂的,上面還有銀質的大扣子。“媽媽!”小傢伙說,“啊,請聽我念吧!”於是這孩子在床邊坐下來,念著書中關於他的事情他為了拯救人類包括那些還沒有出生的人在架上犧牲了自己的生命。“沒有什麼愛能夠比這更偉大!”女人的臉上露出一片玫瑰色的光彩,她的眼睛變得又大又明亮,因為她在這書頁上看到世界上最美麗的玫瑰花,從字架上的血里開出的一朵玫瑰花。“我看到它了!”她說,“看到了這朵玫瑰花,這朵地上最美麗的玫瑰花的人,永遠不死。”女人無言地深深吸氣。白熾燈下,爬滿了叢生的皺紋的臉。余般若嘴裡像塞了只半生的柿子,有一些澀意,我可沒有多少資本。她以為會對這個秘密守口如瓶,分手的這天還是露了刀鋒。很久以後余般若才會明白,其實這個秘密根本不算什麼秘密。這個城市不大,余般若遇到過冼惟崢,在她們常去的那家麵館。余般若獨自推門進入,冼惟崢和新歡並肩坐在最前排的位置,只一眼,她便認出那厚實的背影,余般若落荒而逃,嫉妒是潮水淹沒她。太多回憶,每一家店,每一個轉角,每一條街道,他和她她手牽手走過。仿佛首次真正意識到彼此的陌路,各不相干再無交集。奇怪的是,她居然如此痛楚,在分開以後。余般若只好狼狽逃離。背上包,她遠走他鄉。從北緯三十度度到赤道之巔,從春天到冬天,晴嵐秀野,大漠碧濤,余般若踽踽獨行,一路向南,抵達冰雪極地。總是忍不住想起一個人,回憶里都是事想起他眉角眼梢溢滿笑意。路過一些人,告別一些人,偶遇擦肩的眼色她已瞭然於心,敷衍都欠奉,再沒有第二個人像他喜歡她那麼喜歡了。余般若慢慢回過神來,一見鍾情,或者日久生情,都是愛。依賴不等同於愛,但愛里一定有依賴。余般若終於願意承認,她愛著冼惟崢。於是她往回走,穿過一千七百多個日夜,再次相對而坐。律治變了一些,留板寸頭,沉穩了也一些。余般若第一次見他穿白襯衫的模樣。過去的他一年四季都是休閒裝扮,夏天T恤,冬天棉服,春秋衛衣。挺括的西服襯托出幾分男人味,但她知道曾經他是多麼愛自由的人。余般若問,他笑呵呵地說,工作需要,要養家餬口啊。眼底淡淡的青黑,家庭生活收回了他的任性權力。以後也許會有個女人為他生兒育女。電話里他告訴她了,她莫名哽咽。和他分開後她沒有愛過別的什麼人。而當初那個哭得像孩子,說著我再也不會談戀愛了的人已然結婚生子,幸福美滿。說到三歲的兒子,他的表情溫柔又無可奈何,小傢伙淘氣得很,都拿他沒辦法,一哭全家都圍著他轉。恭喜你。她乾巴巴地說。你呢?他問。我一個人也沒問題。她假裝無所謂道,你知道父母的婚姻對我有陰影,我大概做不了賢妻良母。將來怎麼辦?總得找個人照顧你吧。他歪頭看著她,你黑了許多。她雲淡風輕,走了很多地方,看了許多風景,心胸似乎也變得寬闊一些了。宿流不就是這樣嘛,他也是遠道從羅馬回來的。有個做頭盔的叫瑪格麗特的女工,看到原仁臣這麼英俊,忙扔下手中的活計跑到裡面的閨房,跪在聖母像前自言自語地祈禱,上帝呀,保佑我將來也有一個像這位男孩子一樣英俊的丈夫吧!原仁臣回來的消息,一傳十,十傳百,很快傳到夫人的耳朵里。她正在花園裡散步,像往常那樣徘徊,聽到消息後,她心裡砰砰地跳個不停。這時,見林蔭小路上所有的鳥兒都唱起歌來:來了,回來了大萊國男孩子把家歸;把家歸,把家歸,兒女全靠母親餵;母親喂,母親憂,原仁臣不在夫人愁。這時宿流飛一般地走來,恭恭敬敬地對她說,夫人,大萊國的原仁臣並沒有死,他已經回來了。我正想把這件事編成一首歌。”還沒等宿流說下去,鳥兒又唱了起來,回來了,回來了,原仁臣回到家裡了,當夫人看到自己像親兒子一樣哺養大的孩子離別七年後又回來了時,她張開雙臂,驚得說不出話來。自從原仁臣回來以後,世深摩城堡所有的人才都相信余般若是被矮人搶走了,夫人當然也深信不疑。然而,余般若托來的夢,卻沒有告訴她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我一定要找到她。原仁臣說。我一定幫男孩子找到她。宿流說。我一定能把她帶回母親身邊。原仁臣說。我一定幫男孩子把她帶回來。宿流接著說。世界上任何姑娘都比不上她,我一定要娶她做妻子。原仁臣說。對,你一定要娶她為妻。宿流說。夫人見原仁臣這麼真誠和勇敢,她含著淚鼓勵原仁臣帶著宿流一起去找余般若、救余般若。於是他們開始向老百姓打聽大萊國的一切情況,打聽他們七年前是如何搶走余般若的。首先,他們來到老婦人莫麗葉家。夫人幼時是吃她的奶長大的。現在莫麗葉已經衰老了,不能再哺育小孩子了,獨自呆在飼養場餵小雞和小鴨。“那麼,老奶奶,您知不知道搶走余般若的大萊國的衛士?”“天哪!可惜我什麼也不清楚。我老了,又能知道什麼呢?我知道的東西也早忘光了,我有時想不起來眼鏡放到哪去了。找了半天,其實就架在鼻樑上,可還找來找去。快嘗點這酒吧,新鮮的。”“謝謝啦,老奶奶。聽說您丈夫知道一些大萊子民被搶走的事。”“也許是這樣,老爺。雖然他沒念過許多書,但他從小客店和小酒館裡聽來好多故事,記得一字不差。要是他還在,和你們一起坐在這張桌子前,他一定會給你們講好聽的故事,直到明天早上。他什麼都知道,也什麼都跟我說,但一到我腦子裡就亂得一踏糊塗,現在,我一時也分不清哪是這件事的頭,哪是那件事的尾了。不過,老爺,還是讓我想想……”老奶奶的腦瓜簡直像一鍋亂七八糟的稀粥。原仁臣和宿流不知道花了多大的勁兒,才得到了一點余般若的消息。總算弄清楚了事情的全部經過。情況大致是這樣的,七年前,原仁臣和余般若一起出走,兩人從此都沒有回來。就在這一天,莫麗葉的丈夫到山裡去賣馬。進山前,他給牲口餵了點飼養,又摻了點果酒,牲口吃了這樣的飼料後可以腿腳有勁些,眼睛有神些。於是,他把馬趕到靠山腳的一個集市上。牲口也和人差不多,買馬的人得憑長相選馬。燕麥和蘋果酒算是沒白喂,這匹馬賣了個好價錢。她丈夫得了這筆錢,高興極了,就請朋友們喝酒,手裡拿著酒杯,他天南海北地和他們大聊特聊。眾所周知,只要莫麗葉的男人手裡一端酒杯,世深摩城堡誰也沒他能侃。結果,這夥人,你敬我,我敬你,喝了很久很久,直到天黑才回來。他酒醉迷糊,路也沒看清,走岔了道,碰巧到了一個山洞邊,他當時有點清醒,天色也沒有全暗。恍恍惚惚,他看見一群大萊國的衛士,抬著一副擔架,上面是個年輕人,不是個姑娘,就是個小子。他生怕他們發現,趕忙逃了。別看他喝了那麼多酒,倒還能謹慎小心。跑到離山洞不遠的地方,不料菸斗掉到地上了。他彎腰去撿時,卻發現了一隻小緞子鞋。於是便撿了回來。他一高興起來,就愛嘮叨這件事。丟了一個菸斗,撿回了一隻鞋。可惜這是只站娘家穿的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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