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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寧笑了,這個秘密總算不是件丟人的事情。她說:“你們上午十一點下課,下午四點半去試驗室。我站在這裡,總能看到醫學院的學生經過。以前有一個印象,學醫的人的手很白,無論人長得怎麼樣,手卻總是十分乾淨的。看到你們,我那時總是羨慕,因為我是個邋遢的姑娘。”
俞遲了悟:“你是為了找人?你為了看誰?”
阮寧有些猶豫,她不再打字,用了語音:“俞遲,你覺得我長得怎麼樣?”
俞遲也用語音:“一般般。”
“能不能……委婉一一點?”
“很少人會喜歡的好看。”
阮寧覺得跟直男交談像是快死的人被拔了氧氣管。
她換了個說法:“那你覺得,我的五官有沒有哪裡長得有一點點好看的?”
俞遲說:“乏善可陳。”
阮寧手痒痒,很想換手機,她說:“哦。”
俞遲倒是很認真地用著大學時的第一批智慧型手機,他念舊,這手機用好些年,屏幕早已經花了。俞遲一時想不起說什麼,輕輕撫摸手機,再認點開時,屏保是他畢業時和別人的合照。照片上的自己柔和而明亮,看起來並不如平日的冷漠,這是阮寧眼中的俞遲。這樣的角度瞧著這張照片,瞧著阮寧眼中的自己,仿佛自己也變成了阮寧。
是啊,他娶了一個普通的姑娘,一個別人想像不到的俞遲會去娶的姑娘。
畢竟,只有費小費才能配得上俞遲,畢竟滿園子父親還在的將門千金才能配得上俞遲,對不對?
是誰,也不會是阮寧,對不對?
他能想像熟悉的人怎樣去猜想,俞遲團了個雪球,砸向了視線極暗淡的遠方。他人生中鮮少有什麼不規矩的時候,習慣了命運帶來的逆來順受。奶奶死的時候是這樣,遠赴英國的時候也是這樣,變成俞遲或是宋中元的時候依舊是這樣。
唯一一次向天抗爭,唯一一次為了自己。
為什麼娶了阮寧?
通訊錄中命遲對阮寧的備往是“皮蛋”,俞遲有時頗刁鑽,有時也樸實。他認為阮寧是一顆“皮蛋”,因為“皮蛋”是一道黑暗料理,很少有人喜歡。因為皮蛋頑固卻彈得很高、跳得很遠,因為皮蛋無人留意不起眼。
俞遲對“皮蛋”說:“我下面說的是實話,而這些話放了很多年,如你不問起,預備你死後照舊燒給你,因此現在說來顯得有那麼一些難得,可是也不見得你非聽進去不可。”
“阮寧同學只有微末的姿色,上帝可以做證。因此,很少有人會喜歡,很少有人會覺得你燦若明珠玫瑰,很少有人會看到你的眼睛就心裡慌亂,很少有人怕失去你而不得不跋山涉水,很少有人把生命過成一條彎又不眠不休快馬加鞭只為趕上你的直線,很少有人覺得只有你不是得不到不娶也沒關係的姑娘,很少有人本分地喜歡你二十年又安分地準備愛你一一輩子,很少有人要不到你就不罷休,希望你注意,只有這一次的很少是得不到也沒關係,之前的所有很少都是沒有你不可以。因為很少有人對你毫無要求,對自己卻苛刻至極。這樣的人很少很少,少到難以估計。但只有我知道,少的盡頭是有而非無,原因簡單,因我就在,很少之一。”
第三十二章 是前行還是謎團
程可可在年少時,曾經讀過一本繪本,繪本的名字叫《克洛德的後花園》,克洛德是一個小男孩,他媽為他整理了一小塊土地,精心植人各色花草,修剪整理得十分精緻,並留下空餘,讓他種自己喜歡的雜植。克洛德非常喜歡這裡。小小的後花園曾種下一株白豆種子,可這種子總不發芽,無論克洛德為他澆水、施肥還是鬆土,都毫無動靜。克洛德很沮喪,把白豆種子挖了出來,掄起胳膊遠遠一拋,扔到了隔壁不起眼的荒蕪的小園子裡。未過幾日,隔壁的園子居然長出了一棵小小的豆苗,又過了月余,這豆苗變得又高又粗壯,翠綠而充滿生機。克洛德簡直瘋了,他問這棵豆苗:“你究竟在想些什麼,那些精緻美味的食物、充足的養分,難道不是正常的植物喜歡的嗎?”
豆苗說:"I am always here."
這棵豆苗,本來就是媽媽從隔壁為他借來。隔壁那個糟糕透了的園子,才是豆苗熱愛棲息的故鄉。
十九歲的程可可覺得這本書很有趣,二十九歲的程可可燒了這本書。
世上不應該存在這樣奇怪的道理,分明的悖論憑什麼理直氣壯。
這世上沒有誰放著豪華花園不選,而去念舊,要自己家的荒草地。
無論是程可可還是費小費,從前至今都是高高在上。就算是碰到那個令人作嘔的繼父,他還不是一樣心甘情願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費小費對自己的容貌沒什麼概念,但她對自己的容貌有信心。
可是,俞遲是她看不懂的人。
她想起他一次次地說著他不愛自己的模樣,那麼認真,眼睛清凌凌的,看著看著就笑出來了。真是個傻孩子啊。
幹嗎不敢說愛自己,幹嗎覺得配不上自己。
程可可認真地吐槽諒解並且含笑等看管他的告白,等得那麼著急。
她只是賭氣訂婚,只是為了讓命遲看清自己,放棄阮寧這個不值一提的女友,卻轉眼收到俞遲為自己而死的消息。
俞遲了悟:“你是為了找人?你為了看誰?”
阮寧有些猶豫,她不再打字,用了語音:“俞遲,你覺得我長得怎麼樣?”
俞遲也用語音:“一般般。”
“能不能……委婉一一點?”
“很少人會喜歡的好看。”
阮寧覺得跟直男交談像是快死的人被拔了氧氣管。
她換了個說法:“那你覺得,我的五官有沒有哪裡長得有一點點好看的?”
俞遲說:“乏善可陳。”
阮寧手痒痒,很想換手機,她說:“哦。”
俞遲倒是很認真地用著大學時的第一批智慧型手機,他念舊,這手機用好些年,屏幕早已經花了。俞遲一時想不起說什麼,輕輕撫摸手機,再認點開時,屏保是他畢業時和別人的合照。照片上的自己柔和而明亮,看起來並不如平日的冷漠,這是阮寧眼中的俞遲。這樣的角度瞧著這張照片,瞧著阮寧眼中的自己,仿佛自己也變成了阮寧。
是啊,他娶了一個普通的姑娘,一個別人想像不到的俞遲會去娶的姑娘。
畢竟,只有費小費才能配得上俞遲,畢竟滿園子父親還在的將門千金才能配得上俞遲,對不對?
是誰,也不會是阮寧,對不對?
他能想像熟悉的人怎樣去猜想,俞遲團了個雪球,砸向了視線極暗淡的遠方。他人生中鮮少有什麼不規矩的時候,習慣了命運帶來的逆來順受。奶奶死的時候是這樣,遠赴英國的時候也是這樣,變成俞遲或是宋中元的時候依舊是這樣。
唯一一次向天抗爭,唯一一次為了自己。
為什麼娶了阮寧?
通訊錄中命遲對阮寧的備往是“皮蛋”,俞遲有時頗刁鑽,有時也樸實。他認為阮寧是一顆“皮蛋”,因為“皮蛋”是一道黑暗料理,很少有人喜歡。因為皮蛋頑固卻彈得很高、跳得很遠,因為皮蛋無人留意不起眼。
俞遲對“皮蛋”說:“我下面說的是實話,而這些話放了很多年,如你不問起,預備你死後照舊燒給你,因此現在說來顯得有那麼一些難得,可是也不見得你非聽進去不可。”
“阮寧同學只有微末的姿色,上帝可以做證。因此,很少有人會喜歡,很少有人會覺得你燦若明珠玫瑰,很少有人會看到你的眼睛就心裡慌亂,很少有人怕失去你而不得不跋山涉水,很少有人把生命過成一條彎又不眠不休快馬加鞭只為趕上你的直線,很少有人覺得只有你不是得不到不娶也沒關係的姑娘,很少有人本分地喜歡你二十年又安分地準備愛你一一輩子,很少有人要不到你就不罷休,希望你注意,只有這一次的很少是得不到也沒關係,之前的所有很少都是沒有你不可以。因為很少有人對你毫無要求,對自己卻苛刻至極。這樣的人很少很少,少到難以估計。但只有我知道,少的盡頭是有而非無,原因簡單,因我就在,很少之一。”
第三十二章 是前行還是謎團
程可可在年少時,曾經讀過一本繪本,繪本的名字叫《克洛德的後花園》,克洛德是一個小男孩,他媽為他整理了一小塊土地,精心植人各色花草,修剪整理得十分精緻,並留下空餘,讓他種自己喜歡的雜植。克洛德非常喜歡這裡。小小的後花園曾種下一株白豆種子,可這種子總不發芽,無論克洛德為他澆水、施肥還是鬆土,都毫無動靜。克洛德很沮喪,把白豆種子挖了出來,掄起胳膊遠遠一拋,扔到了隔壁不起眼的荒蕪的小園子裡。未過幾日,隔壁的園子居然長出了一棵小小的豆苗,又過了月余,這豆苗變得又高又粗壯,翠綠而充滿生機。克洛德簡直瘋了,他問這棵豆苗:“你究竟在想些什麼,那些精緻美味的食物、充足的養分,難道不是正常的植物喜歡的嗎?”
豆苗說:"I am always here."
這棵豆苗,本來就是媽媽從隔壁為他借來。隔壁那個糟糕透了的園子,才是豆苗熱愛棲息的故鄉。
十九歲的程可可覺得這本書很有趣,二十九歲的程可可燒了這本書。
世上不應該存在這樣奇怪的道理,分明的悖論憑什麼理直氣壯。
這世上沒有誰放著豪華花園不選,而去念舊,要自己家的荒草地。
無論是程可可還是費小費,從前至今都是高高在上。就算是碰到那個令人作嘔的繼父,他還不是一樣心甘情願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費小費對自己的容貌沒什麼概念,但她對自己的容貌有信心。
可是,俞遲是她看不懂的人。
她想起他一次次地說著他不愛自己的模樣,那麼認真,眼睛清凌凌的,看著看著就笑出來了。真是個傻孩子啊。
幹嗎不敢說愛自己,幹嗎覺得配不上自己。
程可可認真地吐槽諒解並且含笑等看管他的告白,等得那麼著急。
她只是賭氣訂婚,只是為了讓命遲看清自己,放棄阮寧這個不值一提的女友,卻轉眼收到俞遲為自己而死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