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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聞言迅速趕到隔壁:

  “張輕羽!你又在幹什麼?”

  “在找東西。”

  說完又伸著脖子四處尋覓。

  “就算這不是謀殺現場,但都是死者的私人物品,不能亂動的。”

  “我什麼都沒動。不需要動的,我找的是大件的東西……”

  “什麼?”

  “桌子呀。她寫了那麼多日記,總要有個寫字的地方吧。可是我沒找到。桌子只有外屋那張,離廚房近,邊上縫裡還夾著些粉末,大概是胡椒麵,明顯是吃飯用的。”

  我還沒來得及說什麼,她就向牆角撲去:

  “原來這裡也有一張,還用這麼大的紅絨布蓋著。下面是什麼?電腦!這東西雖然不怕髒,但還是不落土的好,蓋上真是明智。這是什麼?誰這麼缺德呀?好好的絨布,幹嘛剪掉一塊?”說著像西班牙鬥牛士那樣,整個扯起來看,“不對,是完整的呀。那這大紅絨布上這塊四四方方的小紅絨布是哪兒來的?”

  “餵……”

  “唉!這電腦桌上,除去顯示器和音箱,剩的這一畝三分地,用來寫日記的話,也寒酸了點。還是不合適!”

  “別鬧了,大小姐!我謝謝您了,您就消停會兒吧。”

  她點著頭,靠近我,凝視許久:

  “你還說我呢。你自己不也是一點沒變?”

  “什麼?”

  “就像當年一樣。那時候我最怵的就是給你講題,不管我用什麼方式,直接間接,明示暗示,你就是打死也不明白。給你講會一道題,夠我自己做完兩張篇子的了。”

  她閃過我走開,倒是行為正常,沒再東張西望。我剛要放心,只見她徑直走到一直等在門邊的速遞員跟前——不用說,還是那副常態,叉著手,半眯著眼睛,臉上帶著嘲諷,一副“你奈我何”的樣子——正在說著什麼。眼看那個可憐人臉色越來越難看,我急忙過去解圍:

  “還沒入我們這行呢,別先學會欺壓良善市民。”

  “欺壓?這詞太嚴重,我只是和他說:他現在非常危險,很可能被你們當成兇手抓去坐牢……”

  速遞員嚇得插嘴:

  “不會這樣吧?”

  “不會。”我作了保證後轉向她,“你知道這叫什麼?恐嚇!”

  “可是他是涉案人員呀。即使是例行公事,也該查查他的資料,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生平,尤其是有沒有前科,比如小偷小摸……”

  那人趕快否認:

  “沒有!沒有!絕對……”

  至於這麼著急嗎?態度有點可疑。我皺眉看過去,他一下子噎住,然後才說:

  “嗯……那個……以前是有過些不良紀錄,可是當時我才十幾歲,誰那個年紀沒糊塗過呀?您說是不是?”

  我還沒表態,張輕羽就說:

  “這就對了。他一定是兇手。”

  我反駁:

  “這是自殺案,不存在兇手這種東西。能證明這結論的諸多證據,咱們先不說,就說那扇門,反鎖的,根本是密室……”

  “反鎖不一定要在門裡面呀。在門外,有鑰匙的話,一樣可以。”

  “他只是個普通速遞員,又不認識死者,怎麼會有這裡的鑰匙?”

  “可是,他剛才不是承認以前手腳不乾淨了嗎?”

  “噢……我懂你的意思。你是說,他來這裡送貨時,忽然舊病復發,撬門進來。沒想到估計錯誤,屋裡居然有人。和女主人一番扭打後,失手把她推出窗外。然後他慌亂之下,開始布置現場。把凳子搬到窗下,在窗台和凳面上印腳印,然後四處找房門鑰匙,找到後逃出門去把門反鎖。可是,從死者墜樓,到我們進入這間屋子,往寬了說,不過十分鐘。就算他天賦異稟,應變神速,可以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有條不紊地做這麼多事,那遺書怎麼說?還有日記和讀書筆記,也都是只用了十分鐘寫出來的?如果是早有準備,又和闖空門的假設不符。所以,怎麼都不可能是他呀。”

  “那遺書——你不提我還忘了——文學水平真是低呀。”

  “知道你語文學得好呀,不必走到哪兒都說。”

  “怎麼?這難道不值得驕傲?”

  “太值了。你廣受語文老師們好評,還幫學校話劇社寫過劇本,演出後效果不錯。”

  “還記得什麼情節嗎?”

  “前面的忘得差不多了,最後一幕是一個人跳樓,印象深刻。”

  “他跳下去前朗誦的台詞是什麼,想得起來嗎?”

  “這個呀……”早忘光了。

  “‘我即將實現我的夢想,自由自在地翱翔於天際。地上的人們看到的零落的羽毛,即是我進入那無拘無束,也無邊無際的純白色世界的明證。’雖然我自己寫的東西,最後還是只有我記得,好像很失敗,但我依然認為這一段是跳樓自殺專用遺書的典範。而你們找到的這份,差得多了,簡直說都不會話。什麼‘進入永恆的長眠’,讓人誤以為她要吃安眠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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