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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表姐現在怎麼樣了?”簡東平在電梯裡隨口問莫蘭。

  “她結婚了,現在不住在這裡了。不過今晚她要跟表姐夫一起來吃年夜飯,我的表姐夫凌戈應該知道,就是你們的鄭恆松副局。”莫蘭回頭跟凌戈說。

  “鄭局長我知道,他是好人。”凌戈連忙說。鄭恆松有一次曾經跟她坐在一張飯桌上吃過飯,雖然他自始自終一直在跟她的上司說話,但臨走時,他問她的上司,什麼時候局裡也招洋娃娃當女警察了?說完,他朝她一笑。自從那次以後,凌戈對鄭恆松一直印象極好。她決定,如果以後局裡進行選舉,她第一個投鄭局長的票。

  “你們家真熱鬧,我們家加上凌戈也才三個人。”簡東平好像在嘆苦經。

  “其實我覺得你們家三個人也嫌多,如果只有兩個人,那就正好了。”莫蘭笑著看看她們兩個,隨後用胳膊捅捅身邊的高競,“你說呢?”

  “我覺得也是。”高競笑道。

  哎呀,他老這麼笑,我都快不認識他了,凌戈想。這時候她看見高競用不柱拐杖的左握住了莫蘭的手。

  “凌戈,”忽然,高競叫她,把她嚇了一跳,“有空要多練練槍法,不管怎麼說,當警察還是要把基本功練好。”他嚴肅地說。

  “是,高科長。”凌戈響亮地回答。

  簡東平拉開車門,把年貨放在后座,然後替凌戈打開了副駕駛座的車門。

  “好了,好了,我們走了,再不走,我的凌戈又要敬禮了,憑什麼呀,大過年的。”簡東平在一邊說,一邊把凌戈推進了車。

  “到時候,別忘了跟我對答案。”凌戈聽到莫蘭在車外面對簡東平說。

  簡東平向她作了一個ok的手勢,便發動了車子。

  簡東平一回到家,就迫不及待地打開了江璇的電腦。

  果然,他在“我的照片”文件夾中存有二十幾張他和江璇的合影,但大部分都是以前他們出去旅遊時照的,最親熱的也就是他摟著她的肩站在小河邊了,沒有令他擔心的驚爆照片,他記得那時候,她非常愛玩他的照相機,有一次他還沒睡醒,她就趁機一連給他拍了十幾張睡姿,想想,如果她收藏了那些照片……他現在終於鬆了口氣。

  接下來他準備好好看看江璇的博客,他真的很好奇她究竟在那裡面寫了些什麼,那三次匿名電話又是怎麼回事,為什麼莫蘭只看了兩遍博客就已經猜出答案了呢。正好凌戈被局裡叫去開會了,他可以一個人好好研究一番。

  江璇的博客里文章並不多,只有五篇。

  第一第二篇寫的是他們過去的那段戀情。

  《我和J》(上)時間 2007年11月3日

  最近這幾天,我常常會想起James。不知道他現在過得好不好,不知道他還會不會時常想起我。如果他知道我已經找到了那三顆金紐扣,他會不會跟我一樣高興呢?我還記得那三顆金紐扣一個紐扣收藏家送給他的,為的是答謝James幫他找回了他失蹤三年的女兒(詳見《2003紐扣殺人案》)。James曾經笑眯眯地把那三顆金光閃閃的漂亮紐扣放在我的手心裡,他說,璇,你好好收著,它們是獨一無二的,那口氣多得意啊,可是後來我竟然把它們都當了,換成了白粉和高級化妝品,那時候我們還沒有完全分手,我想他一定非常失望。紐扣呢?讓我看看,他問過我,我沒回答他。

  我跟James在一起的時間一共是一年零六天,其中快樂的日子真多,我有時候躺在床上一個人慢慢地回憶,竟然想一夜都想不完。

  我第一次看見J是在一個秀場裡。

  那時候我剛剛高中畢業,沒考上大學,跟著姐姐一起當業餘模特。我很喜歡這一行,可以穿很多漂亮的衣服,還能認識很多人。James是記者,我在做一場服裝秀的時候認識了他。他走到我面前問我肯不肯給他們的雜誌拍些照片,他正說著話,忽然像是嚇了一大跳,一個箭步躲到了我身後,我一看,原來是只蟑螂。我沒想到男人還有怕蟑螂的,他說,你既然救了我,我請你吃飯吧。後來我才知道,他根本不怕蟑螂,他是裝的。裝得可真像。

  James長得一般,但他很聰明,什麼都瞞不過他,他知道的東西也很多,也教了我很多,有的事,他自己也是第一次做,但仍舊可以當老師,這是我最佩服他的一點。我喜歡他的狂妄和自以為是,我覺得他好強大。

  其實,我跟他在一起的時候,我們兩個都是第一次,但他好像比我老練得多,我問他為什麼會這樣,他先說,他有想像力,過了一會兒他又笑著說,因為他在前世跟我做過。他很少說甜言蜜語,但是一旦說了,就讓我覺得好溫暖。我知道他那時候非常愛我,但是我太小了,我不明白他,我太多次傷了他的心。

  我們共分過三次手。每次都是因為我做了錯事。第一次我服了搖頭丸,第二次我跟海東睡在了一起,其實我們什麼都沒做,但是吸過那東西後,人就變得暈乎乎的,什麼都忘了,第三次,我吸了白粉。那時候,我不覺得自己是在越變越壞,我只知道很多人都跟我一樣,在尋求刺激,在我們那裡,這很平常,但是James對我的事深惡痛絕。

  我們第二次分手後,他有一個多月沒理我。我本來也想放棄的,但是我越來越想他,所以後來我只能自己去找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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