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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燕秦連宮妃的一根汗毛都沒有碰過,別說是有孩子了,他對這些宮妃無意,自然也沒有那個耐煩心思去聽女兒家的小心思。

  宮妃和皇帝之間也不如尋常百姓家地位平等,說句話都要小心翼翼地斟酌,不僅是她們覺得累,燕秦這個聽眾也累得很。

  這幾日下來,他回憶了一番自己對著那些女子時候的心態,突然就覺得有點害怕,都是攝政王的錯,把他的胃口養刁了。

  說攝政王,攝政王便道了,他走完了攝政王沒安置的那幾個宮妃那裡,正打算去德妃宮裡坐一坐的時候,太監獨有的尖細嗓音便在殿外響了起來:“攝政王到!”

  自從攝政王還政於燕秦,前者就很守宮中的規矩,燕秦若不開口放人,他不會輕易闖進來,但今兒個顯然不一樣:剛聽到那宮人的稟報,燕秦還沒有反應過來,就見一道熟悉的聲音闖了進來。

  攝政王穿著耐髒的黑色玄衣,風塵僕僕的樣子,一看就是一回到燕都就直接奔到皇宮裡來,連倒騰自己都未曾。

  燕秦有些驚訝,畢竟攝政王先前說了,要去十日,可現在時間才過去了一半,對方就回來了。

  要知道鄴城離燕都不算遠,除非是八百里加急的傳信速度,才可能在兩天內來回,才過去五日,莫不是對方剛到了鄴城,就馬上折回來了?

  不管是什麼情況,看到了攝政王,燕秦總是要關心兩句的:“王叔怎麼回來的這般早?”

  攝政王臉色陰沉,說話的語氣也陰陽怪氣的:“我若是不回來的早些,怕是陛下連小皇子都有了。”

  攝政王不說這個還好,一說燕秦就來氣:“你有什麼資格說我,你倒是說說看,你養在宅在里的那個女人是怎麼回事?就許你老燕有血脈傳承,孤這個皇帝倒不能有個皇子了。”

  燕秦氣急,聲音也冷冰冰的:“分明是王叔背叛在先,如今卻倒打一耙。”

  燕於歌愣了一下:“陛下,您知道了?”

  燕秦怒道:“什麼孤知道了,全天下都知道了!”

  他先是發怒,繼而又有幾分疲態,似是灰心喪氣,也似是對攝政王心灰意冷:“行了,你退下吧,孤不想見到你,我們兩個之間,興許是應該好好審視彼此的關係了。”

  先前沒有見到人的時候,他心裡總想著,也許一切都是誤會,可是從攝政王嘴裡聽到那句話的時候,他又想,果然如此。

  果然,他就天生適合做個孤家寡人,不管是女人,還是男人,都沒有什麼好東西,一個個的只是嘴上說的好聽,私下裡背叛他的事情卻做得熟練得很。

  燕於歌氣消了大半,語氣卻還是硬邦邦地:“憑什麼讓我退下,我辛辛苦苦地趕回來,就是為了能夠早日見到陛下,可陛下呢,卻如此的狠心,還要把我趕出去,這天底下,哪有這般道理?”

  燕秦不可置信地瞪圓了眼睛,顯然沒有想到攝政王是如此無恥之徒:“燕於歌,孤告訴你,你不要得寸進尺!你當孤眼睛是瞎的,孤親眼看見,那個女人的肚子是渾圓的。”

  那女子的皮膚白皙,膚色紅潤,除了肚子之外,沒有什麼地方是不對勁的,人家一張小巧的瓜子臉,胳膊細,腿也細,非要解釋說,是因為那女人長得胖,肚子才胖了些,那是在強行欺騙自己。

  燕秦是個實誠人,不想這麼委屈自己。

  燕於歌說:“那女子肚子裡確實是燕家的種,不過不是我家的,是大燕皇室的。”

  聽到前半句的時候,燕秦神色十分諷刺,聽到後半句的時候,那個諷刺的笑容凝固在了他的臉上。

  他先前一步,狠狠地擰了一下攝政王的手背,攝政王臉上毫無動容之色,他嘆了口氣:“看來孤是在做夢。”

  燕於歌舉起自己的手來,上頭非常清晰一個紅印子:“我不喊疼,不代表不疼,陛下欺負臣有意思嗎?”

  當然很有意思,攝政王皮糙肉厚的,掐一下也不要緊,燕秦哼了一聲,背過手去,來回踱步幾圈,又說:“你方才那話,是什麼意思?”

  他可沒有在外頭亂搞什么女人,而且他的祖父早就死了,先皇也沒了,不可能和外頭的女子搞出來什麼遺腹子。

  燕於歌便嘆了口氣:“那女子,是先皇遺落在外的明珠,她肚子裡的孩子,和陛下是一脈相承。”

  如今的皇室宗親,已經和燕秦沒有什麼干係了,便是抱養個孩子來,也和燕秦干係不大。但若是先皇明珠,生下來的孩子,那也是燕家血脈,只要皇帝願意,冠上燕姓,一樣可以向地底下躺著的先皇和列祖列宗交代。

  怪不得那女子和自己的模樣有幾分相似,攝政王沒有必要拿這種事情騙自己,聽到這裡的時候,燕秦已經信了八成,但他還有很多疑慮。

  皇帝連珠炮一般地發問:“你怎麼知道她就是先帝明珠,這世界上長得相似卻無血緣之人也不是沒有。再說了,她的丈夫呢,會同意自己的孩子過繼給別人?還有若是她真的是公主,你要孤怎麼辦?把她認回來?”

  “陛下您且先歇口氣,這些問題,待臣一個個回答,可否?”

  燕於歌梳理了一番,又道:“先皇素來風流,數次微服私訪,幾乎每次都要成幾段風月之事,雖然大燕皇室子嗣單薄,但也不是不可能有流落在外的龍種。”

  大戶人家,都有些沒找回來的私生子呢,更何況先皇這種風流人物,皮囊好,風度又翩翩,做皇子的時候簡直是個花花公子,薄情又多情,肯定騙了不少小姑娘。

  “這人也不是突然蹦出來的,而是臣在和陛下在一起後,一直命人搜尋,近日才有了消息。人的容貌,時間,還有信物,都能對的上,只是這尋回皇室血脈一事畢竟茲事體大,臣也不敢擔保,百分百就一定沒有人在後頭做手腳,為了能夠確定,我才要求前往鄴城,查探一番。”

  “你的意思是,這女子是從鄴城找到的,那種蠻荒之所……”

  鄴城雖然地處南方,但經濟並不發達,遠遠比不得地動前的山溪都郡繁華,準確一點說,就是個小縣城。

  燕於歌便道:“窮的地方,山清水秀,容易出美人。鄴城的女子單純,未見都市的繁華,便更加好騙。”

  燕秦皺起眉來:“你這話說的,怎麼好像在說先皇是個無恥至極的大騙子。”

  可不就是大騙子嗎,燕於歌又說:“陛下可知,臣是如何尋到這滄海明珠的?”

  “你不是說叫底下的人去查?”

  “燕都之大,人海茫茫中,人何其多也。臣命人翻閱卷宗,查出了先皇數次下江南去的路線,又找來曾經服侍先皇的老人,問清楚了所有,一路尋過去,一年多,才找到這麼一顆明珠……”

  他把這女子的身世都悉數道來,二十年前,先帝下江南,因為意外,和侍衛失散,養傷期間,在這鄴城,邂逅了一名山野間的年輕女子。

  他隱瞞身份,以翩翩公子的身份,和容貌清秀的農家女子幾夜風流,先皇在女子的肚子裡播了一顆龍種,但他是天子,當然不會為了這女子駐足,又不忍心把這麼一朵空谷幽蘭帶入宮中,讓它染上世俗的顏色,變得面目可憎,便同那農家女成了親,然後在侍衛尋來後死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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