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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肆七。”烏扎忽然用聶小雲的語言,字正腔圓的念出‘零肆七’來。“他在你身邊對吧?你每次遇到不明白的事情就會問他。他是你們那邊的神明嗎?”
聶小雲無比懊惱自己沒有在烏扎面前掩飾。“如果我說它是我創造出來的,你會覺得我是神明嗎?”
聶小雲已經完全放棄講道理。因為她明白局勢了。烏扎的意思很簡單,你什麼把柄都在我手裡,想離婚,沒門。
她對天發誓,自己沒想到會扯到這個地步。只能說,烏扎真的太認真了。讓她不知道是哭好還是笑好。
烏扎搖頭。“阿雲,你說過你不是。”烏扎忽而深呼吸了一下。“就算阿雲你是,我也要你當我的伴侶。”
聶小雲耳根發熱,這次確定是害羞了。“烏扎,如果我真的不喜歡你,你逼我當你伴侶有用嗎?”
“……喜歡的伴侶,如果不能娶到手,那就決鬥,搶到了,也是自己的。”
這該死的強盜邏輯。看來,烏扎是不會有什麼‘愛你就放手’的思想覺悟了。
“烏扎,我其實很喜歡你。但是……我不喜歡太依賴你,也不是這麼說。我只是覺得,我好像變得不像我自己了。”過去,她也是個善解人意顧全大局的好女孩啊。聶小雲很討厭自己受烏扎一舉一動影響的模樣。
“那你可以不依賴。”
“可我喜歡你啊!而且我就是因為依賴你所以才……”
聶小雲話說一半,烏扎笑得又憨又傻。
“阿雲,以前的你,很重要嗎?”
“也不算很重要。”
“那變了也沒關係不是嗎?我也變了,我也跟以前不一樣了,我沒覺得這樣不好。”
是啊,你變得英勇成熟更具魅力,我變得斤斤計較蠻不講理。你當然樂意了。
“烏扎,如果我以後變得脾氣特別差、特別不講道理,你還會喜歡我嗎?”
“會的。你是我的伴侶。是阿雲的話,就沒有關係。”
烏扎就是有面無表情說情話的本事。這讓聶小雲這個二十來年單身的女人心肝各種撲通。沒談過戀愛,都是經驗害人。如果早知道,自己有天會跑到原始時代,被一個原始部落的首領扣押著當壓寨夫人、她絕對交往十個八個男朋友,禍國殃民,把這首領迷得都找不著北。
“你知道的烏扎,我就是有一點害怕。我習慣了一個人。而且我們很不一樣。”
“我知道,對不起。”
“我不是故意要攔你,不讓你去接受考驗的。我也不知道我怎麼了,就是很擔心,然後變得很小氣……我反省過了。”聶小雲說到這裡,忽然紅了眼睛。“你也沒有帶恢復劑去。”
“是,對不起。”烏扎當然見不得聶小雲哭。聶小雲這也算是給他上了一課。原來,討好伴侶,不僅僅是獸皮就夠了。阿雲要比任何人還要珍貴,所以,他該對她更好的。“下次我不偷跑了,一定跟你好好商量。如果你真的不想我去、我就不去了。”
雖然說,烏扎首領也當了,不存在去不去的問題。可烏扎是個木頭,他說話一定算話。他的意思很明顯,如果往後他要做點什麼,聶小雲真的不同意,他就不做了。
某種程度,聶小雲確實算了禍國殃民。
聶小雲鬧過脾氣,忽然有點尷尬。“那你還不鬆開我的手?”
“可是阿雲你要走。”
“就算離婚我也不會走的,我好不容易讓自己用上陶碗吃飯。”
烏扎不大明白聶小雲的意思,但聽聶小雲說不會離開,自己心裡也落了大石頭。“阿雲,你還當我的伴侶。”
聶小雲不好意思的閃躲著目光。“哦……”
烏扎鬆開聶小雲,手壓著她的後腦勺,給她來了個深情熱吻。兩人很久沒見,烏扎要折騰人的心,騷動了很久。
作者有話要說: 胖媽:(撓頭)猝不及防,一口狗糧。
祭司:(撓頭)不好意思,第一次談戀愛。
首領:(撓頭)不好意思,第一次有伴侶。
PS:不知道為什麼,怎麼感覺那麼純情呢?胖媽要的,明明是各種黑色的愛啊。
再PS:胖媽最近因為三次元的事情影響了寫作心情,對不起大家,胖媽會儘快收拾心情,恢復更新的。愛大家,麼麼噠。
☆、天又要變冷
團結一致,是做大事的基礎。零壹部落現在也不缺人了,只要沒有異心,就不怕填不飽肚子。聶小雲和烏扎進行過族內相商,除開第一勇士巴托,零壹部落是有七大勇士。但是因為隔岸部落的加入,為了安定民心,也為了拉攏民心,零壹部落將艮石和宿中提了上來。九位勇士,就是零壹部落發展的基石。
零壹部落是本地包容性最強的部落,他們的族人來自不同的地方,其中的多樣性,必然存在。如果這是別的情況,大概就會是一場災難。但是在原始部落,人類的生存目的性很強。自主性弱於集體,領導起來,不用太費心。
意思也很簡單,就是這些人很容易凝結,不會組成小團體。聶小雲只能說,信仰也是一大助力。有聶小雲這個祭司在鎮場子,再由烏扎組織,打散族人多進行幾次狩獵,大家往來熟悉了,也就沒什麼排他性。
當然,新併入的隔岸部落是有優越感的。畢竟他們人那麼多,在本地發展了那麼久。零壹部落裡頭,還有曾經游散部落的奴隸,他們會有這樣的優越感,也不奇怪。當然,這種優越感很快就被零壹部落碾碎了。
狩獵經驗、種植、甚至是燒制陶罐,隔岸部落覺得自己就是落後的傻子。沒兩天,就被零壹部落的族人收拾得服服帖帖。
聶小雲經過就地考察,發現還是隔岸部落原來的村子地勢好。他們當初選擇降罰之地,也是為了防止外族入侵。可是現在零壹部落不缺人了。降罰之地位置是不錯,大火燒過的土地也異常肥沃……但是太多人搬過去,需要考慮的問題就多了。
那麼多房子,難道要重新蓋嗎?蓋了房子,又會損失多少耕地?
對面發展得好好的一個村子、哦不,部落,難道就這麼放棄?沿河地勢開闊,能被前人看中,說明它確實宜居。
既然如此,還能怎辦?搬啊!把零壹部落的族人,搬到隔岸部落去。至於零壹部落原本的駐紮地,也不放棄,就當是駐守耕地用的。不就是一條河……木筏來回,不行就找地方建吊橋啊。有零肆七的技術支持,不求多美觀,投入使用至少不難。
此時聶小雲的鞋子,已經是第N代進化,從藤蔓、樹皮、到繩子;從人字拖、脫鞋、到涼鞋;從樹皮、木頭到軟底。終於,克服了不耐穿這一大難題,可以推廣了。
族人雖然不明白,但是本著祭司大人的命令,也都穿上了女人編制的鞋子。之前的鞋子,只有少部分女人在穿,男人是不喜歡的,他們稱自己為勇士,十分排斥這個。因為之前的糙鞋還不夠好,聶小雲看族裡人沒有鞋也不影響,就不強制了。可是現在,幾人克服了問題,當然是避著每個人穿鞋。
聶小雲無比懊惱自己沒有在烏扎面前掩飾。“如果我說它是我創造出來的,你會覺得我是神明嗎?”
聶小雲已經完全放棄講道理。因為她明白局勢了。烏扎的意思很簡單,你什麼把柄都在我手裡,想離婚,沒門。
她對天發誓,自己沒想到會扯到這個地步。只能說,烏扎真的太認真了。讓她不知道是哭好還是笑好。
烏扎搖頭。“阿雲,你說過你不是。”烏扎忽而深呼吸了一下。“就算阿雲你是,我也要你當我的伴侶。”
聶小雲耳根發熱,這次確定是害羞了。“烏扎,如果我真的不喜歡你,你逼我當你伴侶有用嗎?”
“……喜歡的伴侶,如果不能娶到手,那就決鬥,搶到了,也是自己的。”
這該死的強盜邏輯。看來,烏扎是不會有什麼‘愛你就放手’的思想覺悟了。
“烏扎,我其實很喜歡你。但是……我不喜歡太依賴你,也不是這麼說。我只是覺得,我好像變得不像我自己了。”過去,她也是個善解人意顧全大局的好女孩啊。聶小雲很討厭自己受烏扎一舉一動影響的模樣。
“那你可以不依賴。”
“可我喜歡你啊!而且我就是因為依賴你所以才……”
聶小雲話說一半,烏扎笑得又憨又傻。
“阿雲,以前的你,很重要嗎?”
“也不算很重要。”
“那變了也沒關係不是嗎?我也變了,我也跟以前不一樣了,我沒覺得這樣不好。”
是啊,你變得英勇成熟更具魅力,我變得斤斤計較蠻不講理。你當然樂意了。
“烏扎,如果我以後變得脾氣特別差、特別不講道理,你還會喜歡我嗎?”
“會的。你是我的伴侶。是阿雲的話,就沒有關係。”
烏扎就是有面無表情說情話的本事。這讓聶小雲這個二十來年單身的女人心肝各種撲通。沒談過戀愛,都是經驗害人。如果早知道,自己有天會跑到原始時代,被一個原始部落的首領扣押著當壓寨夫人、她絕對交往十個八個男朋友,禍國殃民,把這首領迷得都找不著北。
“你知道的烏扎,我就是有一點害怕。我習慣了一個人。而且我們很不一樣。”
“我知道,對不起。”
“我不是故意要攔你,不讓你去接受考驗的。我也不知道我怎麼了,就是很擔心,然後變得很小氣……我反省過了。”聶小雲說到這裡,忽然紅了眼睛。“你也沒有帶恢復劑去。”
“是,對不起。”烏扎當然見不得聶小雲哭。聶小雲這也算是給他上了一課。原來,討好伴侶,不僅僅是獸皮就夠了。阿雲要比任何人還要珍貴,所以,他該對她更好的。“下次我不偷跑了,一定跟你好好商量。如果你真的不想我去、我就不去了。”
雖然說,烏扎首領也當了,不存在去不去的問題。可烏扎是個木頭,他說話一定算話。他的意思很明顯,如果往後他要做點什麼,聶小雲真的不同意,他就不做了。
某種程度,聶小雲確實算了禍國殃民。
聶小雲鬧過脾氣,忽然有點尷尬。“那你還不鬆開我的手?”
“可是阿雲你要走。”
“就算離婚我也不會走的,我好不容易讓自己用上陶碗吃飯。”
烏扎不大明白聶小雲的意思,但聽聶小雲說不會離開,自己心裡也落了大石頭。“阿雲,你還當我的伴侶。”
聶小雲不好意思的閃躲著目光。“哦……”
烏扎鬆開聶小雲,手壓著她的後腦勺,給她來了個深情熱吻。兩人很久沒見,烏扎要折騰人的心,騷動了很久。
作者有話要說: 胖媽:(撓頭)猝不及防,一口狗糧。
祭司:(撓頭)不好意思,第一次談戀愛。
首領:(撓頭)不好意思,第一次有伴侶。
PS:不知道為什麼,怎麼感覺那麼純情呢?胖媽要的,明明是各種黑色的愛啊。
再PS:胖媽最近因為三次元的事情影響了寫作心情,對不起大家,胖媽會儘快收拾心情,恢復更新的。愛大家,麼麼噠。
☆、天又要變冷
團結一致,是做大事的基礎。零壹部落現在也不缺人了,只要沒有異心,就不怕填不飽肚子。聶小雲和烏扎進行過族內相商,除開第一勇士巴托,零壹部落是有七大勇士。但是因為隔岸部落的加入,為了安定民心,也為了拉攏民心,零壹部落將艮石和宿中提了上來。九位勇士,就是零壹部落發展的基石。
零壹部落是本地包容性最強的部落,他們的族人來自不同的地方,其中的多樣性,必然存在。如果這是別的情況,大概就會是一場災難。但是在原始部落,人類的生存目的性很強。自主性弱於集體,領導起來,不用太費心。
意思也很簡單,就是這些人很容易凝結,不會組成小團體。聶小雲只能說,信仰也是一大助力。有聶小雲這個祭司在鎮場子,再由烏扎組織,打散族人多進行幾次狩獵,大家往來熟悉了,也就沒什麼排他性。
當然,新併入的隔岸部落是有優越感的。畢竟他們人那麼多,在本地發展了那麼久。零壹部落裡頭,還有曾經游散部落的奴隸,他們會有這樣的優越感,也不奇怪。當然,這種優越感很快就被零壹部落碾碎了。
狩獵經驗、種植、甚至是燒制陶罐,隔岸部落覺得自己就是落後的傻子。沒兩天,就被零壹部落的族人收拾得服服帖帖。
聶小雲經過就地考察,發現還是隔岸部落原來的村子地勢好。他們當初選擇降罰之地,也是為了防止外族入侵。可是現在零壹部落不缺人了。降罰之地位置是不錯,大火燒過的土地也異常肥沃……但是太多人搬過去,需要考慮的問題就多了。
那麼多房子,難道要重新蓋嗎?蓋了房子,又會損失多少耕地?
對面發展得好好的一個村子、哦不,部落,難道就這麼放棄?沿河地勢開闊,能被前人看中,說明它確實宜居。
既然如此,還能怎辦?搬啊!把零壹部落的族人,搬到隔岸部落去。至於零壹部落原本的駐紮地,也不放棄,就當是駐守耕地用的。不就是一條河……木筏來回,不行就找地方建吊橋啊。有零肆七的技術支持,不求多美觀,投入使用至少不難。
此時聶小雲的鞋子,已經是第N代進化,從藤蔓、樹皮、到繩子;從人字拖、脫鞋、到涼鞋;從樹皮、木頭到軟底。終於,克服了不耐穿這一大難題,可以推廣了。
族人雖然不明白,但是本著祭司大人的命令,也都穿上了女人編制的鞋子。之前的鞋子,只有少部分女人在穿,男人是不喜歡的,他們稱自己為勇士,十分排斥這個。因為之前的糙鞋還不夠好,聶小雲看族裡人沒有鞋也不影響,就不強制了。可是現在,幾人克服了問題,當然是避著每個人穿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