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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三聲巨響王書平自然也聽到了,當時就覺得不對勁,所以就趕緊回了來,發現家裡的情況正常,沒發生爆炸,這才放下心來,又將門窗鎖緊,免得有貓或者其他小動物進來,打倒了半成品可就要把這房子炸成廢墟了。

  但是晚上回來,準備做硝化纖維時,卻發現昨天製作的硝化甘油好像少了不少。

  “誒?看這樣子,白天那聲巨響,看來還是有根據的啊,不是貓兒弄翻了我的燒杯,看來是有人盜走了我的東西然後發生爆炸了呀!”想到這兒,知道那聲巨響的後果,王書平不由雙手合什,向四周拜了拜,道:“阿彌陀佛,善哉善哉,老天保佑,我可沒想害人,只想製作點東西防身,是他們非要偷東西,自己倒霉的,可不要把這責任怪在我頭上啊!”

  王書平的話讓暗處盯視的幾人感到那一股因死人而帶來的傷心憤怒都無從發作了,是啊,誰讓他們偷王書平的東西呢?倒霉了難道還要將責任怪在王書平頭上嗎?說出去到哪兒也不占理啊,看來這悶虧是吃定了。

  接連監視了兩天,可是,雖然王書平一直在繼續他的發明,但胡七卻沒能看出個頭緒來。

  “王公子明顯是在製作某種威力巨大的暗器,但是很可惜,屬下能力有限,實在看不出來他到底在做什麽東西。”胡七額頭冒汗地道,怕教主怪自己無能。

  伏晉鵬聽了,臉色陰晴不定,不知道在想什麽。

  其實王書平所做的事很簡單,無非就是想為自己製造一個手槍和一些手雷用於防身。手槍的製作他看了下,簡單,可是這彈藥就有點費工夫了,所以這些天他就是在搗騰這事。

  是,這時代是有不少人輕功厲害,不過他就不相信了,再高的輕功還能避過子彈!如果把子彈比作暗器的話,以子彈的速度和力度,總比這個時代那些暗器高手用手甩出去的暗器力度和速度快吧?既然如此,能躲得掉子彈的人可不那麽多吧?那也就是說,雖然他沒武功,可是只要他將槍法練好了,在這個時代當個暗器高手還是綽綽有餘的。況且他還有威力巨大的手雷護身呢,他就不相信了,他一個現代人,擁有這麽多知識寶典(其實就是小說網站的軍事YY小說里附錄的資料),不說雄霸天下,連自己一條小命都保不住!

  之所以想到製作手槍保護自己,是因為他在現代時,為了應付自助游時碰到意外,學了些徒手搏擊、擊劍、跆拳道之類防身的東西,雖然都練的很不咋樣,不過有一樣練的還行,那就是she擊。原來王書平的運動細胞貧乏,像散打之類近身搏鬥,他根本練不好,但是像she擊這類純技術操作性質的東西,他反而學的很輕鬆,就像他的電腦技術一樣,他對技術性的東西都能很快掌握。

  製作好了武器,王書平試練了幾次,發現自己以前練的技術沒退步,很是高興,想到製作子彈不易,就沒多練。(彈藥做出來後,還要花錢讓鐵匠幫忙加工一下才能變成子彈,他曾想過將鐵匠工具全弄來,自己製作子彈,後來覺得太麻煩了,還是決定將這事外包給鐵匠幫忙製作,反正只要別人做不出來彈藥,讓別人加工子彈也沒什麽)

  雖然是簡易的手槍,但子彈的速度、力度、she程都令王書平滿意,同時也讓跟蹤參觀的幾人暗暗心驚。速度力度不用說了,單說she程,這年頭最好的暗器高手有所謂的百步穿楊,百步是多少呢,三步一米,百步大概是30多米,而手槍的she程是多少呢?不說厲害的“沙漠之鷹”,只說一般的,都能達到50米。王書平一槍過去,she死50米開外的東西,遠比百步穿楊還厲害,讓跟蹤參觀的幾方人馬能不心驚嗎?這數據可不是現下武林中的暗器高手能達到的標準啊!於是幾方人馬便想著,原來王書平雖然不會武功,卻是機關和暗器高手!──他們可沒想過王書平什麽武功技巧都沒有,憑著全是熱武器的厲害,在眾人的想法裡,這樣的王書平就是江湖中機關和暗器的絕頂高手,看模樣,應該是機關和暗器方面江湖第一高手了。(恭喜手無縛雞之力的王童鞋位列武林高手榜!撒花!)

  太平遊記(今穿古)21

  太平遊記之十五:不解風情(一)

  他們覺得王書平是高手還因為:原來王書平到山中實練過。

  京城郊區一直多狼,百姓深為狼患所苦,不但牲畜經常被狼拖走,便是人也經常發生危險。王書平便決定實驗下自己的技術,反正這兒不管制武器,於是便攜槍入山,他槍法不錯,一般一槍就能幹掉一個,槍法差點的時候兩槍也絕對能收拾得了,十顆子彈倒幹掉了八條狼,其能耐讓跟蹤之人怎能不心驚?

  心驚之餘,伏晉鵬便想起了那天趙天樞跟自己談過的話,不由暗道,看來自己的那個計劃是要實行了。

  其實對於王書平,他本來就是有計劃的。

  先前趙天樞攔阻自己探聽王書平的秘密,伏晉鵬一氣之下暗暗琢磨著一定要將王書平弄到手,到時好聽聽他的秘密。

  他本來還擔心趙天樞攔阻,結果過了幾天,趙天樞不但不攔自己,還想請自己出山,搞定王書平,務必要確保他進他們的陣營。

  本來伏晉鵬真的覺得趙天樞挺小題大做的,難道王書平真有那麽重要?重要到趙天樞不惜求他用這種不入流的手段將他牢牢地綁進他們的陣營?可及至看到王書平的暗器後,他覺得,趙天樞不但沒小題大做,而且吩咐的還晚了,要知道王書平這麽可怕,他早該吩咐自己的,快點將王書平拿下,然後探聽他的秘密,一時間變得重要至極。

  於是防身武器試驗好了,所以喜滋滋住回酒樓的王書平,便聽小二道,魔教伏晉鵬教主在屋裡等著他。

  一進後院他住的地方他就愣了。

  揉了揉眼睛,他確信自己沒看錯。

  擺在桌子上的,一盤盤,壘的老高的,都是荔枝,看起來還是挺新鮮的荔枝。

  他想起了三天前,他無意中道,可惜太平沒荔枝,他挺想吃荔枝的。

  來古代這麽長時間,他也慢慢適應了,只是古代在口福方面沒現代這麽豐富,而且由於交通的關係,很多外地水果運到京城時就已經不怎麽新鮮了,這自然讓人頗為鬱悶。

  像荔枝就這樣。太平沒有荔枝,只有西鳳有,所以出現在太平市場上的荔枝,很多都不是太新鮮的,口感不是很好。畢竟俗話說的好,荔枝如果不像現在有冰櫃等保鮮技術,正常情況下會“一日色變,二日香變,三日味變,四日色香味盡去”的嘛。

  皇宮中能吃到新鮮的荔枝,那可是用快馬從西鳳運過來的,就像八百里緊急軍事情報那樣,採用的是馬歇人不歇、到一個驛站換一個駿馬的方法才煉成的。而太平的皇帝也不能天天這樣勞財傷民,只在特定場合,比如舉行大型的宮晏時才偶爾這樣勞師動眾一次,平常也跟普通百姓一樣,吃不是太新鮮的荔枝。

  其實依王書平看,就那樣勞民傷財吃的都不是最新鮮的,畢竟從最近有荔枝樹的地方到京城,隔了大概1000多里地,就算用的是八百里加急方法送到京城,也要一天多,過了一天多,這味道自然有些不地道了。所以古代人可憐啊,沒好口福。

  他無意中的話是跟伏晉鵬說的,而現在,桌上出現了荔枝。

  只有三天就出現了荔枝,而且還是新鮮的荔枝。

  他想起來這兩天沒看到伏晉鵬的影子,所以這時看到了荔枝便不由想到了伏晉鵬。

  然後他果然看到了伏晉鵬──正在他的床上睡覺,黑眼圈很深,明顯睡眠不足的樣子。

  王書平沒有叫醒他,但伏晉鵬是高手,這時雖然深睡,所以沒在王書平進來的時候發現,但當王書平距離他一米以內時,他還是醒了。

  看是王書平,便打了個呵欠,從床上坐了起來,笑道:“抱歉,你一時沒回來,我等的睡著了。”

  王書平撓了撓頭,指了指桌上的荔枝,道:“這是……你買的嗎?”

  見王書平問起桌上的荔枝,伏晉鵬有些萎靡的精神稍稍一振,抓了些遞給王書平,道:“快吃吧,這玩意擱久了味道就差了。這是我剛從西鳳買回來的。”

  “你‘剛’從西鳳買的?”王書平一邊剝開嘗了一邊狐疑地問。

  “是啊,味道……還行嗎?沒變的太離譜吧?”伏晉鵬問。

  王書平點點頭,道:“比我往日吃的全都好,接近我印象里的味道。”所謂的印象里,自然是指他在現代時吃的。他因為喜歡吃荔枝,所以曾在荔枝成熟的季節去過產地吃過,兼自助游。

  “不過……你這是怎麽弄來的?是騎了你那匹千里馬運來的?還是借了朝廷的八百里加急?”王書平問道。他記得伏晉鵬有一匹上佳寶馬,性能不差於傳說中的汗血寶馬,具體什麽品種他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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