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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樂集團出售給維度娛樂的IP,基本都沒有賣出很高的價錢,而且還都是全版權出售,後面的收益跟他們半毛錢關係沒有,但維度娛樂把IP做火了,原本的小說,肯定也必然被帶火。

  光原著的電子訂閱,就大賺特賺了。

  而這還只不過是小錢而已,更重要的是,維度娛樂將的版權價值做火了之後,除了他們自己之外,樂集團是受益最大的。

  他們手裡的IP,簡直太多了。接著維度娛樂的東風,他們所有的IP,價格全面瘋漲。

  天道圖書館就是個很典型的例子,他們把這部玄幻小說的版權,賣給天虹娛樂的時候,可是賣了個很高的價格,三千多萬的影視版權授權,外加百分之十的利潤分成,簡直是把天虹娛樂當肥羊宰。

  嗯,至於最後天道的影視化成績未達預期,這跟樂集團有什麼關係?三千多萬到手了,利潤分成沒有就沒有吧。反正,這個價格,要是在維度娛樂把他們的作品做火之前,充其量也就只能賣個一千萬左右算頂天了。

  從特殊事件專案組到進化的四十六億重奏再到琥珀之劍,這三部動畫,尤其是後者,讓樂集團大量適合動漫改編的作品,賣出了很好的價格;武道宗師的火熱,更是把本來都已經有點涼涼意思的玄幻題材影視劇,又給帶火了,不然天道也賣不出那麼高的價格。

  也正是乘著這陣東風,讓河童在樂集團內部,也算是一路高升,目前已經開始全面負責公司的版權運營工作了。

  在維度娛樂跑過來,商量再繼續購買樂集團旗下的IP作品的時候,這讓他們非常重視,河童也理所應當的負責起了這方面的工作。

  在初步的接觸之後、正式的談判開啟之前,河童被老闆叫了過去,耳提面命了一番。

  這大概意思是,維度娛樂做IP能做火,所以一定要跟他們合作。同時,因為跟他們合作的作品總是能成功,所以,儘量把價格談高一點。

  而這些都是其次的,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必須要談下後期分成,如果沒有後期分成,那麼寧願不合作。

  他還記得,老闆說的原話:“維度娛樂之所以能夠成功,我們的IP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合則兩利,分則兩敗,維度娛樂不會不明白這個道理,沒有我們的IP,他們想要成功,也沒有那麼容易”

  聽到這番話,河童就知道,自家老闆已經飄了。

  樂集團這兩年,借著維度娛樂刮起來的東風,可謂是春風得意,在整個IP市場的上游,享受到了極高的待遇。

  在如此情況下,老闆會感到天下唯我獨尊,也是很正常的。

  但人在飄飄然之際,就容易忘記根本。

  老闆認為,維度娛樂之所以能把作品做成功,是因為自家的IP好。這一點,河童不否認,但最關鍵的,難道不是人家技術水平強、做東西很厲害麼?

  但這些話,他是沒有辦法跟老闆說的。

  他只能領著這樣的指示,來跟維度娛樂版權部目前的負責,魏涵來談這件事情。

  而毫無疑問的,他們第一次的接觸,必然而然的就以失敗而告終了。

  魏涵完全不接受這種條件。

  他在和河童的會面當中,說的話也非常的直白:“價格我們都有商談的餘地,但是唯獨兩個點,是沒得商量的。一,我們要全版權,不接受僅僅購入連續劇版權而放棄電影版權,這是不可能的事情;二,營收分成這個也在我們的接受範圍之外。”

  魏涵說的這些,儘管河童早有預料,但是維度娛樂如此之堅決的態度,卻還是有點超過他的想像。

  還未等他再多說些什麼,魏涵馬上又接了一句:“如果貴方不放棄這兩個不切實際的想法的話,那我也只能說,我們可能沒有機會再合作。”

  言罷,人家直接就站起身來,伸出了一隻手,這意思竟然就是打算握握手結束談判了。

  可河童又能怎麼辦?

  按照自家老闆的指示,沒後期分成不談;按照魏涵的說法,有後期分成不談。

  這完全是根本性上的分歧,不可調和的。

  那還有啥好談的?

  河童也只能目送人家走人了。

  談判結束後,河童遵循老闆的要求,第一時間就去到了他的辦公室,向他來匯報。

  “什麼?談判失敗了?”老闆的臉色有點變。

  河童無奈的將魏涵所說的那些,給老闆也講了一遍。

  聽完他說的這些,老闆很是一副陰晴不定的樣子。

  他是真的有點沒有想到,維度娛樂居然這麼剛。

  他們真的覺得,不要自己的作品,也能玩得轉?

  提到這裡,站立在老闆辦公桌前面的河童,又想起了一件事情,猶豫著是不是要匯報。

  看到了他的臉色,老闆有些煩躁的揮了揮手,道:“有什麼就說!”

  “維度娛樂好像跟其他的幾家站,也進行了IP版權的談判,聽說是買了狩魔手記、雪中悍刀行的版權”

  老闆的臉色變得有點慌了。

  第三百三十四章 八大項目

  樂文集團是有點慌了。

  他們是網文行業的巨頭,這是沒錯的,但並不代表他們完全壟斷了這個行業。

  其他同樣也存在著不少的小說網站,也自然會有一些優秀的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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