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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老道捉妖之後,把河妖焚骨成灰,裝在壇中埋到塔下,很多年後終於等來天雷誅妖,連同石塔一同劈毀。不久天津城又遭了洪水。別人不知道,崔老道卻明白,只因這隻河妖年深日久道行太大,遭受天雷之後必有異象,這才引來了洪水。不過經過這場大水,天津城往後多少年不會再有水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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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傻少爺捉妖有功,只有崔老道明白前因後果,他自己完全不清楚,以為黑衣老頭兒沒了,家財也就保住了,成天胡吃悶睡大把花錢,進項頂不上花銷,又被人連蒙帶騙,金山銀山也架不住這麼折騰,到最後把家產敗了一個精光。

  從前的傻少爺家太有錢了,老爺子在世的時候置辦下了良田千頃,不用自己耕種,全租給佃戶,年終歲尾收地租。不僅如此,家裡的房產不下十條胡同,也都賃出去給別人住,鐵桿兒莊稼一樣收租子,而且還開連號的當鋪。傻少爺他爹知道兒子缺心眼兒,擔心自己百年之後撒手閉眼,自己這寶貝兒子就沒人管了。為了給傻兒子留點存項,老爺子找人用金子鑄了十八尊羅漢,從小就告訴他記住三句話“放債莫討帳,種地別插秧,沒錢打和尚”,不僅是逗孩子的順口溜,也是給兒子留的後路。放債莫討帳說的是當鋪,借錢當東西的不來贖,當鋪才掙得到錢;種地別插秧就是告訴他收地租,地有佃戶去種,不用自己操心;沒錢的時候把十八尊金羅漢打碎了,換成錢也夠享樂一輩子。老爺子心裡有數,知道自己這兒子傻,成天給他念叨這幾句話,讓他牢記在心裡,想等傻少爺長大之後再給他講明白了。可還沒來得及說,老爺子就進了南天門當神仙去了。

  傻少爺站著吃躺著花,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可勁兒地造,再加上狐朋狗友連蒙帶唬,都從他這兒騙錢,再厚的家底也不夠他如此揮霍,甭說十八個金和尚了,就是金山也得掏空了。買賣全兌了出去,地也賣光了,金羅漢全抵給了寶局子,等到沒錢吃不上飯的時候,想起老爺子說過“沒錢打和尚”,跑到寺院中掄起掃帚一通胡打亂捶,專找光頭和尚下手,讓人家當瘋子扔進班房蹲了半個月。家裡雖說沒有親人了,手底下使喚人還不少,工錢欠了一年多了,一看傻少爺進了班房,那還跟這兒幹什麼呀?湊到一塊兒一商量,把宅子的房契翻出來變賣一空,眾人分了錢各奔東西,來了個樹倒猢猻散。

  傻少爺打班房出來,回到家一看房子都換主兒了,跟人家講理被打了個半死,可嘆偌大的家業,幾年光景被他敗得鏰子兒皆無,到頭來只得流落街頭,忍飢挨餓。傻少爺過去住在大宅門兒中,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糖里生蜜里長,要什麼有什麼,哪裡懂得世上的人情冷暖。如今淪落街頭,無處安身立命,整天東遊西逛,結果誤交了匪類。常言說“學好不容易,學壞一出溜”,傻少爺憑著又傻又愣,刺了文身當混混兒,摔打叉剌耍胳膊根兒,道兒上的規矩滿不懂,從不按套路出牌,全憑一股子愣勁兒。

  拿這個文身來說,過去混混兒文身都有講究,在文身裡邊文龍的居多,龍和龍又不一樣,剛開始當混混兒的屬於才入行,通常在背上文“出水龍”,暗指剛出道。幾時混出了名堂,再在出水龍旁邊加上祥雲、太陽變成“鑽天龍”;渾橫不要命的在胸口文“抬頭龍”,暗指從不低頭服軟,是硬茬子;黑白兩道通吃的混混兒文“過肩龍”,兩個肩膀上分別有一條龍,那是告訴你官私兩面都能平蹚;有錢有勢的人也有當混混兒的,不是為了吃飯,就為招搖過市欺負人,這樣的人文“盤腿龍”,兩條龍從腳脖子一直盤到大腿根兒,說明這個人根基硬,輕易扳不倒。除了文龍以外,“關二爺馬上掄刀”、“三太子鬧海伏龍”都有說法、有講究,含義各不相同,代表了你在混混兒界的身份地位,不是誰想怎麼文就怎麼文,想文什麼就文什麼。傻少爺不懂這一套,更不在乎什麼規矩不規矩的,看什麼熱鬧文什麼,左臂上文的是三仙仗劍,右臂上文的五鬼擒龍,那都是成了名的老混混兒才敢往身上扎的。他一個傻子整天帶兩膀子花兒滿世界晃悠,因為這個沒少挨打。不過也正是由於他人傻,誰都不怕,又渾又橫,蠻不講理,打遍街罵遍巷,七個不行乎八個不在乎,大不了挨頓打,飯轍可有了。好比說誰家飯菜剛擺上桌,還沒等動筷子,他踹開門進來,坐下就吃,你不讓吃就掀桌子罵髒話,你動手他也動手,打不過就挨打,反正你不敢打死他,挨完了打明天還來,你能把他怎麼樣?只能求這位爺明天換個地方,別在一家吃起來沒完。

  傻少爺成天到處轉悠,吃喝是不愁了,誰家的門他都敢進,誰家的東西他都敢吃,還都拿他沒辦法,到後來只是吃你的喝你的都不行了,還得訛錢,你不給錢我就不走。憑著這一身的傻勁兒,居然也混出點名氣,一提天津衛的傻爺,沒有不知道的,誰惹得起這麼個主兒?

  當時的天津衛,可以說遍地是混混兒,四大鍋伙各霸一方,分別在東、南、西、北四城站腳兒,各有各的字號:東城的老君,西城的老悅,北城的四海,南城的九如。彼此之間界限分明,一旦有人越了界,上別人的地盤鬧事,那就會引發一場惡鬥。混混兒打起來可不管三七二十一,鎬把、斧子、鳥槍、匕首,有什麼招呼什麼,還有站在牆頭房頂往下倒開水扔磚頭的,怎麼狠怎麼來。從誰口中吐出一個“服”字,那可就栽了,以後再也抬不起頭。四大鍋伙經過多年爭鬥,地盤相對穩定,很少有人出去找麻煩,倒也是相安無事。哪知道出了傻少爺這麼一個貨,什麼規矩都不講,打得過就打,打不過抹你一身大鼻涕噁心你,整個兒一滾刀肉,天津城四個角沒有他不敢去的,挨多少打也不在乎。到後來都沒人打他了,嫌太累。四大鍋伙懶得理他了,官廳也拿他沒轍,他也沒多大的罪過,無非是到別人家裡頭搶口吃的,你還能把他槍斃了不成?抓回來關幾天還得管他飯,打他罵他全沒用,就這麼個玩意兒。後來官廳想了一個治混混兒的絕招兒,當混混兒耍胳膊根兒的稱英雄論好漢,最好面子,如若認了栽、服了軟,以後就當不成混混兒了,所以把天津衛掛名排號的混混兒全抓來,傻少爺也在其中,他也沒想跑,在哪兒吃飯不是吃?抓回來帶到公堂之上,不審不問、不打不罵,幹什麼呢?讓這幫混混兒“認乾媽”。上妓院找來幾個人老珠黃的窯姐兒,嘻嘻哈哈、淫聲浪調,劈開腿往門口一站,勒令這幫混混兒挨個兒的從妓女褲襠底下鑽過去,一邊爬還得一邊大聲叫媽。不鑽褲襠的一律打入木籠,放在太陽底下曬成鹹魚。名義上是對刁民略施懲處,一沒打二沒斃,這麼曬死官廳沒責任。如此一來,等於把當混混兒的逼上了絕路,要麼鑽褲襠,要麼活活曬死。這一下樂子大了,圍觀的老百姓里三層外三層,一個勁兒地叫好。當混混兒憑的就是個臉面,天大地大面子最大,折了胳膊不折腰,舍爹舍娘不舍臉,鑽窯姐的褲襠還管窯姐叫媽,豈不成了婊子養的,這可太損了。真不乏脖子一梗,寧死不從的好漢,那就把命扔了。大部分覺得好死不如賴活著,鑽過褲襠、認過乾媽,抱頭捂臉出了大堂,以後再也抬不起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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