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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他沒有看見,易雲攸眼底那一如當初的溫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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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飯就在易雲攸家的酒店吃的。程曦雖然在朋友里也是大少爺一樣,其實並不是全無心肝,有逗比朋友弄不清狀況,嚷著要易雲攸請全海鮮宴吃金龍魚,被程曦踹了兩腳之後默默接受了在酒店吃的決定。那些沒心沒肺的傢伙不清楚,程曦卻心知肚明,易雲攸如今算是大半個一家之主,已經不是當初可以隨意揮霍的紈絝子弟。

  席上南仲遠也在,他被失戀弄得失魂落魄的,飯都沒吃什麼,只是喝酒,林郁坐在他旁邊,一直在仔細觀察他。

  下午易雲攸去查帳,其餘人開著車各玩各的,天氣冷得很,也沒折騰出什麼。晚上陸沉電話過來,說在Richy定了座,給易雲攸接風。

  陸沉那撥人,和程曦身邊這撥人,其實最開始是一起玩的,後來陸陸續續分成了兩撥,箇中原因除了陸沉和程曦的分道揚鑣之外,還摻雜著一個陸玲瓏。

  南仲遠當年生龍活虎的時候,曾經開過玩笑說陸沉是妹控,也不算誇大其詞,陸家兩兄妹是龍鳳胎,感情好得很,他的視角和天下的好哥哥一樣,覺得全世界沒人配得上自己妹妹。

  偏偏他妹妹看上了程曦。

  陸沉是貨真價實的富三代,看起來交友廣闊,禮賢下士,其實骨子裡滿滿的優越感。那些朋友比不上他,他自然心胸開闊。偏偏出了一個程曦,父母都不知道是誰,沒根沒底,周圍人卻對他信服得很,眾星拱月一樣。他當然看不慣,對程曦又是鄙夷,又是憤懣。更可恨的是他父母對程曦的態度也很曖昧,頗有幾分招駙馬的意思。

  最終只能分道揚鑣。

  但這些年來,兩撥人其實沒斷乾淨,畢竟S城只有這麼大,好玩的地方不多,又不是什麼深仇大恨,總有玩到一起的時候。而且陸沉的態度也很奇怪,他總是若即若離地和程曦這幫人保持著接觸,不知道是想從這邊拉人過去,還是想等著看程曦什麼時候眾叛親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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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曦整整玩了四年,早就玩膩了,可惜酒吧裡面吵得很,沒法補覺,只能逗林郁玩。林郁對酒精畏如蛇蠍,警惕地盯著自己前面的飲料。程曦逗他:“小魚不喜歡這裡?”

  林郁搖搖頭,看了他一眼,又補上一句:“不過如果你很喜歡的話,我們可以一周來一次……”

  程曦眼睛裡帶著笑意看著他。

  林郁低頭猶豫道:“兩次的話,也行的。”

  程曦不動聲色,勾住他肩膀:“三次呢?”

  林郁皺起了眉頭,十分為難地思考了半分鐘,然後告訴程曦:“但是我要把作業帶過來做。”

  程曦笑得仰在沙發上,勾住林郁肩膀,把正襟危坐的林郁勾得靠在他肩上,在林郁側臉上親了一口。

  “因為你不喜歡這裡。”他在林郁耳邊低聲說:“所以以後我一次都不會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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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大少爺最近過得不錯啊?”聲音很好聽,只是帶著點驕矜,人也不錯,一身低調的頂尖奢侈品牌,從頭髮絲到腳尖都瀰漫著某個階層特有的氣息,顯然是來找程曦的:“聽說你自己弄了個公司?”

  事實上,陸家是能與秦家談話的那一級的,易雲攸南仲遠這種的,只能算他的“伴讀”,程曦這樣身份尷尬的連伴讀都夠不上,但陸沉偏偏喜歡找程曦“聊天”,而且因為他隱約知道一些程曦身世的眉目,所以還常常夾槍帶棒。當然在外人聽來是正常的。

  “小公司而已。”程曦翹起嘴角,手指仍然繞著林郁的發尾,都說頭髮軟的人脾氣好,林郁頭髮軟,對信仰對專業的執著卻都不輸給林爸爸。

  陸沉雙手插在褲袋裡,看了一眼林郁:“這是?”

  林郁反正遲鈍,聽不出他話里高高在上的意味,還禮貌地自我介紹:“我叫林郁。”

  但陸沉沒有告訴他自己的名字。

  “小魚是我的童養媳。”程曦仍然是玩世不恭笑著,對陸沉卻有點逐客令的意思:“找我有事?”

  “他們說你在躲懶,叫你過去玩。”陸沉用下巴指了指圍在吧檯旁邊的那一堆人,穿著風格都和他差不多,就算在酒吧里也是相當亮眼的存在,陸玲瓏今天穿了高叉的紅色旗袍,衣服妖嬈,臉卻乾淨到極致,這強烈的對比讓人目眩。

  程曦站了起來。

  “我去打個招呼。”他摸了摸林郁頭髮,又轉向另外一堆人:“易雲攸。”

  易雲攸正支著側額坐在沙發扶手邊和人說話,聽到聲音回過頭來。

  “幫我看著小魚,別讓他喝酒。”程曦不管林郁著急辯解“我才不會喝酒”,逕自給林郁安排了保姆。

  易雲攸坐了過來。

  在酒吧自然不能穿西裝,他穿了一件淺藍色的襯衫,珍珠貝的扣子,一貫內斂的風格,他坐下來的時候,林郁拘謹地收攏了手腳。

  酒吧里仍然是歌舞昇平,各有各的風景,滿桌的酒,易雲攸喝的是威士忌。

  “不習慣嗎?”他問林郁。

  林郁點頭。

  “不習慣這裡,還是我?”

  “你多一點。”林郁反正向來就誠實,認真地告訴他:“大概占百分之五十七。”

  “還好不是七十五。”易雲攸笑得溫文爾雅,看得很開。

  林郁思考了一下,還是決定安慰他:“因為人的髮型對外貌的影響很大,頭髮能夠模糊邊界,還能作為參照對比物。”

  “只是因為髮型嗎?”

  “應該是的。”林郁不忘陳述理由:“因為我覺得你的性格沒變。”

  易雲攸笑了起來。

  是真的開心。因為只要坐在他身邊,就能感受到溫暖——自己曾經離得很近,但最終不得不放棄的溫暖。而這一切,他完全不知情。

  林郁永遠不會知道,在他看著程曦的時候,有一個人,也在很溫柔地凝視著他。

  “對了,你上次說程曦是在準備給我surprise,但是他沒有給我。”林郁忽然想起陳年舊事。

  “那你們最後怎麼和好的呢?”易雲攸問。

  “他走到我家裡,然後我們就和好了。”林郁向來能抓住事物的要點。

  易雲攸無奈地笑了。

  “他以後會給surprise給你的。”易雲攸聲音很溫柔:“我保證。”

  林郁遲疑地看了他一眼。

  “那你以後都再也不會上遊戲了嗎?”

  穿著寧采臣衣服的雲無意,是林郁在遊戲裡的第一個朋友的雲無意,在新手村外的荒山上,某個偏僻的角落裡,笑著跟他打招呼的,溫暖而和善的雲無意。還有一起下敦煌副本,一起屠龍,曾經說要帶他跑地圖,曾經千里迢迢跑到他採藥的平原,想要跟他說一件很重要的事,最終卻什麼都沒有說的雲無意。

  他總是溫柔,溫柔得讓人猜不透他的心思。他似乎很堅強,仿佛他的內心牢固到無懈可擊。

  “小魚,以後如果遇到很困難的事,就來找我吧。”易雲攸答非所問地說,酒吧里燈光驟然昏暗,他眼睛裡的神色讓人看不清楚,但林郁知道他在看著自己。

  “我會去找你的。”林郁跟他保證:“我媽跟我說,如果有很重要的事的話,可以找朋友幫忙,如果朋友需要幫忙,我也要伸出援手。”

  “不要忘記了。”

  “我不會忘記的。我記憶力很好,我會一直記得你。”

  “去找程曦吧,他已經在看你了。”

  林郁站起來,朝程曦走過去,但即使是遲鈍的他,也感覺到一絲不對勁,回頭看了一眼易雲攸。

  一向溫文爾雅的青年,仍然沉默地坐在陰影里,他似乎有點累,所以張開手掌覆蓋在臉上,他就這樣靠在沙發上,很久都沒有再動過。

  林郁不會知道,手掌後面的易雲攸,是用怎樣的目光,目送著他向程曦走過去。

  他不知道,這短暫的對話,象徵著一場多麼漫長的別離。

  對於易雲攸來說,這一別,就是一生。

  溫暖也好,陽光也好,不屬於他的,再靠近也得不到。他親手將他拱手相送,心甘情願地能坐在他的對面,以一個朋友的身份,對他微笑。心如刀絞,目光溫暖如蜜糖。

  你說你的記憶力很好,我希望你能記得我一輩子。

  因為總有一天,我會變成連我自己都不認識的人,也許冷漠,也許市儈,也許在商場的爾虞我詐里迷失了自己。我會聯姻,有妻有子,我會變成成功的商人,有自己的版圖,午夜夢回,偶爾也會想起你的名字。

  所以你一定要記得,記得那個你心中的易雲攸,他永遠是十九歲的青年,他是正直可靠的朋友,會溫柔地凝視你,他曾經想要問你,願不願意嫁給他。他一直想要騎著白馬,帶你走遍天之涯。

  因為到最後,連我都會忘掉他。

  第108章 花開

  在這一年裡,林郁第一次和最後一次見易雲攸,都是在機場。

  像機場與車站之類的地方,都會有一種特別的氣氛,像成績出來前的最後一個小時,惶惶不安,明明知道還沒有到來,卻又無法靜下心做其他的事。在這種氣氛下,沒有什麼能讓人覺得雋永安穩。一切都是建在水上的花船,再華美再驚艷,都是曇花一現,人是卷在人cháo里的,聚散分離,自有天數。

  程曦倒一點不感傷,他從年紀小時就習慣了失去,分別對他來說不過小事一樁,抱著手臂懶洋洋地跟易雲攸道別:“過年我會帶小魚回國,順便看你。”

  易雲攸點頭,看了一眼身邊秘書,秘書會意地先進了貴賓室,程曦摸摸小魚的頭:“在外面等我一下,阿雲有話和我說。”

  林郁後知後覺地“哦”了一聲,大概是摸不準是要揮手還是要跟易雲攸再見,手揮了一半,又放了下來,易雲攸也不笑他,而是溫和地說:“小魚再見。”

  “再見。”

  林郁慢吞吞地走了出去,大概是想看程曦的,回頭看了一眼。

  易雲攸站在機場透明的穹頂下,S城藍天白雲,他穿著挺拔的西裝,俊美溫文,卻仿佛已經變成另外一個人。

  在這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裡,這就是林郁對易雲攸最後的印象。

  等到再見他的時候,已經是訂婚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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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所以把林郁支走,是因為說的,並不是什麼乾淨的事。易雲攸在林郁面前溫文爾雅,真正遇到事,卻也是一語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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