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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曦伸手拿了杯酒,喝了一口。

  “其實我有用實驗室的測力儀測過這個禮物彈出來的力度,”林郁認真地跟程曦分析:“彈出來的力大概在40N左右,這樣的力其實也有極小的可能導致輕微腦震盪的,所以這個禮物其實是不安全的,不過因為你很喜歡這個禮物,我還是決定買它了。”

  程曦看著杯子裡的酒:“我很喜歡這個禮物?”

  林郁得意地笑了。

  “你肯定猜不到我是要把這個禮物送給你吧……”知道程曦沒有腦震盪之後,他得意地邀功。要知道,程曦當初“指導”他的時候,對這個禮物的形容是“刺激,驚喜,有創意!阿雲一定會喜歡的!”

  程曦頓時覺得被砸到的鼻子更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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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好,程曦雖然上高中之後打架就只有他揍別人的份,但是常年打籃球,基本的抗擊打能力還是有的,被揍了一拳之後不到十多分鐘就恢復了戰鬥能力,一起玩的朋友在酒吧里邀請了美女過來,一堆人玩遊戲,搖色子喝酒亂作一團,南仲遠偷偷溜出去不知道跟誰在打電話,易雲攸本來就不是愛玩的人,也怕程曦把林郁拖出去打悶棍,一直坐在程曦身邊。

  晏斯梵不喜歡吵,靠在沙發角落裡,懶洋洋地玩手機,偶爾看程曦一眼,也不說話,就只是意味深長地笑一下。程曦對他的幸災樂禍報以中指。

  林郁端著一杯果酒,時不時抿一口,警覺地盯著周圍。越是他這種腦子好的理科生,越是把酒精當成洪水猛獸,他爸爸都不碰酒。

  一堆人玩到晚上一點多,程大少爺要先走,他不是什麼膩歪的人,也懶得吃蛋糕,跟酒吧經理打了招呼,讓他把今晚的帳都記在他帳上。其餘的人紛紛起鬨要跳舞要游車河,拉著壽星大人不肯走,非要他和幾個美女下去跳一段舞才算,要是平時程曦肯定也就跳了,可惜今天他沒答應,留下易雲攸讓他收拾爛攤子,直接把林郁從人堆里拎了出來,叫門童去提車。

  林郁對他的行為很不贊同,嚴肅地提醒他:“酒後不能駕車。”

  程曦也不生氣:“我只喝了一口。”

  原則問題上林郁慎重得很:“真的?”

  程曦笑了起來:“你不是一直盯著我看,怎麼會不知道?”

  林郁的耳朵尖默默地紅了。

  走出酒吧,頓時像換了個世界,酒吧里那種五光十色的喧譁頓時被拋在身後,初秋的凌晨兩點空氣裡帶著涼意,林郁長舒了一口氣。

  程曦笑著看他:“小魚不喜歡酒吧?”

  林郁默默點頭。

  “酒精會影響人的判斷,而且音樂太嘈雜就沒辦法使用言語交流,在這樣的社交環境下,容易發展出錯誤的人際關係,無論是同性還是異性。而且長期待在這樣的環境裡,會影響人的身體健康,更不用說酒吧的營業時間和健康的作息時間之間的衝突……”

  “果然,”程曦一邊給林郁開車門一邊感慨:“和小魚說話就是比喝酒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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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是游車河,其實深夜一兩點已經沒什麼車河了,倒是路燈都亮著,從Richy出來的一段路旁都是法國梧桐,高高的玉蘭型路燈,整齊地一路點綴過去,景觀樹上掛滿紫色的燈,林郁覺得有點熱,趴在車窗上吹風。

  車上放的是不知名的鋼琴曲,琴聲彈得很愜意,林郁下巴擱在車窗上,被風吹得頭髮都飛起來,大概是因為那杯果酒的緣故,他的腦袋有點暈乎乎的,感覺風吹得愜意,轉過頭來朝程曦笑:“吹風好舒服……”

  程曦勾起嘴角,按下跑車的開蓬開關,他開的是基本款的California,跑車的硬蓬自動分成兩個部分,收入車子的後備箱中,整個過程不過短短十秒,林郁沒發現頭頂的變化,倒是跟在後面的一輛車追了上來,朝程曦吹了口哨,大叫:“好帥的車!”

  林郁趴在車窗上,忽然感覺風變大了,遲疑地左右看看,程曦笑而不語,當作什麼都沒發生過。

  林郁喝了酒,臉上有點紅,大概思維也慢了不少,茫然地問程曦:“變敞篷了?”

  “嗯。”程曦淡然得很:“后座上那些禮物估計都刮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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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太晚,學校都沒什麼人了,程曦把車停在南仲遠那個店的樓下,顯然是想栽贓嫁禍,反正雲頂小食的老闆是個土豪一直是這個學校里的傳說,虱子多了不怕咬,學校里都傳言說他店裡用古董盛飯,再加一輛跑車也沒什麼大不了。

  這條街上本來有不少夜宵攤,現在都收攤了,倒是早餐攤已經開始做準備了,時間是凌晨三點多,有早餐店的窗戶里透出燈光來,空氣里透著涼意,程曦看林郁只穿了一件襯衫,勾住他肩膀把他拉過來:“冷不冷?”

  林郁搖頭。

  “晚飯時候人太多,阿雲不在,又喝酒,就沒叫你。”程曦平時和別人說話都沒幾句話說,和林郁卻常常是他主動聊天:“你現在餓不餓?”

  林郁一點不懂在喜歡的人面前保持形象的重要性,老實地點頭。

  程曦揉了揉他的頭髮:“走,帶你去吃餛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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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這世上不是所有的事,都能夠宣之於口。

  有些事,就像捕捉不到的風,或者風裡的鋼琴聲,在那個時刻,你因為它而內心愉悅,在自己還沒發現的時候,就已經不自覺地翹起了嘴角。

  就好像,連程曦自己也不清楚,挨了那樣“surprise”的一拳之後,他之所以沒有生氣,除了因為對方是林郁而特別待遇之外,還是因為這一拳讓他知道,原來林郁那麼“用心挑選”的禮物,不是送給易雲攸,而是送給他的。

  第62章 陪伴

  程曦說的餛飩,離外街還有一段距離,要從一段石頭階梯下去,七繞八繞,才看到那個早餐店低矮的屋檐。

  店主已經出攤了,半人高的湯鍋里,帶著清香的湯汁正沸,店主是一對六十多歲的老人家,老爺爺在剁餡料,老奶奶在包餛飩,小小的早餐攤藏在居民區重重疊疊的屋檐下,攤上亮著一盞暖黃色的燈,像這無盡夜色中的一葉孤舟。

  “老闆,早。”程曦難得這樣主動打招呼,連在南仲遠的店裡,他都是直接往店裡一坐,直接點菜,而且吃完了連錢都不付。

  老爺爺看見程曦,頓時笑了:“今天怎麼這麼早?”

  “昨天我生日,和同學出去玩了,剛剛才回來。”程曦拖開兩張長凳,自己坐下來,拿兩雙筷子,掰開,給自己和林郁一人一雙,輕車熟路,顯然來了很多次。

  “生日也不要玩這麼晚啊。先喝完湯,穿這麼薄出來,要著涼的……”老爺爺絮絮叨叨,拿大勺子舀了兩勺湯出來,裝在瓷碗裡,老奶奶放下手裡的餛飩,給他們端了過來。

  大骨和許多藥材熬出的濃湯,帶著熱騰騰的霧氣,盛在白色的瓷碗裡,看著就讓人覺得暖和。

  “謝謝。”林郁禮貌地跟老奶奶道謝。

  老奶奶只是慈祥地笑了笑,朝林郁做了個手勢,示意他趕快喝湯。

  林郁低頭喝湯,霧氣騰上來,眼鏡被熏得一片霧氣,他趕緊把眼鏡拿下來,擦乾淨,再戴上的時候,老奶奶正笑著朝林郁比劃什麼,林郁一臉茫然。

  “她說你長得很好。”老爺爺跟林郁解釋,指了指喉嚨。

  林郁這才明白過來,原來老奶奶是個啞巴。

  等到程曦喝完湯,老奶奶已經包了十多隻餛飩,小巧的餛飩擺在竹匾里,像一隻只胖頭胖腦的元寶,老奶奶雖然不會說話,手卻很快,一塊餛飩皮放進掌心,加上一團餡料,手指捏住餛飩皮,輕巧地一旋,一隻漂亮的餛飩就完成了。

  林郁站在旁邊,看得入神。

  老奶奶連續包了七八個,忽然抬起頭,朝林郁笑,指點著餛飩,朝他比劃著名什麼。

  “她說讓你看,這是蓮花餛飩,這是元寶餛飩,這是抄手……”老爺爺一邊調著醬料,一邊看著老奶奶的手勢,給林郁講解:“老婆子很喜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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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碗餛飩上桌,林郁的是鮮肉餡,程曦的是剛剁的蝦肉餡。

  薄薄的餛飩皮包裹著鮮味十足的肉餡,餛飩皮在湯水裡像雲一樣散開,湯汁鮮味十足,在帶著寒意的凌晨,吃上一份熱乎乎的餛飩,實在是太開心的事。

  吃了兩口,老奶奶忽然端著個碗過來,遞給程曦,碗裡是兩個荷包蛋,顯然是剛煮的,還帶著熱氣。一個勁地朝程曦比劃,讓程曦趕快吃。

  “小孩子過生日是要吃雞蛋的。”老爺爺這樣解釋。

  程曦竟然也乖乖吃了。

  “餛飩很好吃。”林郁低聲感慨:“應該告訴南仲遠,他說他喜歡學各種食物。”

  林郁對發傳單事件一點不記仇--他壓根不知道為什麼說南仲遠欺負他。

  “南仲遠學不會的。”程曦揭南仲遠的短:“他只學得會菜式,學不會訣竅。”

  “但是南仲遠的菜也很好吃。”林郁替南仲遠辯解。

  “真正的大廚做的菜應該讓人覺得溫暖,不在乎好不好吃,南仲遠太拘泥技巧了。”

  “溫暖?”林郁滿頭霧水:“是菜很燙的意思嗎?”

  “算了,你還是吃餛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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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餛飩,天色已經亮了一點,林郁跟著程曦往學校走。

  “他們是福建人,沒有兒女。”程曦忽然說了一句。

  林郁怔了一下。

  “相依為命。”他能找到的唯一一個形容詞。

  天已經快亮了,很快又是新的一天,上班族、民工、老闆、早餐店店主、司機、醫生……統統都要開始自己一天的生活,在這個兩千萬人的城市裡找到自己的位置,為了生計而奔波。在這樣的城市裡,任何人都只是芸芸眾生中的一個而已。如果沒有家人,沒有朋友,就是無根之萍。有你,或者沒有你,對這個城市,這個世界來說,並沒有什麼區別。唯有在這茫茫人海里與身邊的人相依為命,才是真真切切地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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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曦的宿舍還是照樣,滿地的東西,他把鑰匙往玄關一扔,順手開了燈。

  林郁已經是第二次來了。

  “你先洗澡,我先洗的話怕你等不及要睡著了。”程曦揉了揉林郁頭髮,給他把上次穿的睡衣拿出來:“要喝飲料自己去拿,電腦密碼你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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