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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設想過無數次程曦朝自己走過來的樣子,但真正到了這一刻,還是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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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易雲攸騙了程曦。

  有些人穿白色是書生氣,穿黑色就能鎮住場,但是有些人,穿什麼顏色的衣服,都只是他自己。

  程曦就是這種人,衣服於他其實無所謂,他臉太好看,氣質太耀眼,就算他站在酒吧走廊里一邊吸菸一邊玩手機,走過來的人也是跟他搭訕的而不是提醒他不要抽菸的。他就是程曦,穿得再“書生氣”也是程曦。

  程曦腿長,幾步就走到了林郁面前,順手揉了揉林媽媽特地交代過林郁不能碰的頭髮:“來了怎麼不進去玩,大家都在裡面、”

  林郁緊張地推了推鼻樑上的眼鏡,偷偷看了一眼程曦,好不容易才找到了自己的聲音。

  “裡面空氣太差了。”

  程曦笑了起來。

  清朗的聲音,燦爛的笑容,曾經距離那麼遠的東西,現在就在面前。但自己卻不知道說什麼好。

  “那我們先在外面呆一會好了,”程曦轉身,背靠著欄杆,手臂支在欄杆上,帶著笑跟林郁說話:“你到了多久了?”

  “十三分鐘左右,誤差大概在三十秒內。”林郁毫不猶豫地說完,這才驚覺自己又露出了會被人排斥的一面:“呃,我是說,沒有多久……不超過十四分鐘。”

  認識易雲攸和程曦的人,都說易雲攸好相處,其實真正熟悉程曦的人都知道,只要他願意,他可以是世界上最和善最讓人喜歡的人。只是前提是他願意。

  比如現在,他就為了不讓林郁緊張而沒笑出聲來。

  “你家離這裡應該很近吧,吃了中飯沒有?下面有自助餐,我帶你去吃點。”程曦轉移話題。

  林郁實在太緊張了,他整個人都是繃緊的,程曦簡直就像一個小太陽,在他身邊發出萬丈光芒,他被烤得背上出汗,喉嚨發乾,說不出話來。只能搖頭。

  “對,對了……”被他一提醒,林郁忽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情來,趕快把背上的書包取下來,拉開拉鏈,在程曦看見裡面那些每一件解釋起用途都要講半天的東西之前,把林媽媽準備的那隻巨大的飯盒掏了出來。

  還好,這個飯盒的一部分是林爸爸做的化學冰袋。

  林郁把隔層揭開,露出下面那些看起來很詭異吃起來更詭異的水果碎塊。

  有個說法是說,有些吃素的人說吃肉是吃動物屍體,但吃素同樣是在吃植物屍體。

  而這個世界上最能讓人體會到“植物屍體”是什麼樣子的,大概就是林媽媽做的水果碎塊了。

  “這是我媽媽讓我帶給你的水果沙拉,因為我說你是我很喜歡的朋友……”林郁撒完謊,耳朵尖都紅了,拿起飯盒裡準備的筷子,遞給程曦:“你吃一塊就行了,其餘的我來吃,嗯,這塊比較小。”

  程曦發誓他這輩子沒吃過這麼詭異的東西。

  但是,在他把哪塊混合著酸味和鹹味的糙莓吞下去之前,林郁已經面無表情地一塊一塊往嘴裡塞那些大塊的西瓜和哈密瓜了。

  “其實,沒必要全吃完吧。”程曦硬咽下去了那塊糙莓,震驚地看著林郁。

  “我答應我媽媽,會讓你吃完這些水果沙拉的。”林郁皺著眉頭,用力嚼著一塊沒削乾淨的雪蓮果:“現在算我幫你吃,不算騙人。”

  就算早知道林郁就是那種全世界都在撒謊他還說真話的人,但程曦也看不下去了。

  “還是我自己吃吧,順便去自助餐廳打點東西來。”程曦從他手裡接過了這盤殺傷力不亞於炸彈的水果沙拉,指點林郁:“你先去包廂里呆著,阿雲也在裡面。對了,別告訴他們你是子非魚,就說你是嗷嗷嗷,南風不會出現在我們幫派聚會中的。”

  林郁聽話地“哦”了一聲,還不忘告訴程曦自己多年吃林媽媽的菜得出的經驗:“你吃的時候用力咀嚼,然後很快地吞下去就行了。”

  程曦的回應是一個耀眼的微笑。

  林郁默默紅了耳朵,背著大背包去包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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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廂里已經開始唱起歌來,程可馨在跳宅舞,不知道從哪裡摸了兔耳朵帶在頭上,PP在唱歌,小藥在笑,一堆人笑著鬧著擠成一團。

  林郁默默溜了進來,發動自己天賦技能“隱形”,第一時間找到包廂里最不引人注意的角落坐下。

  不過那個地方還坐著一個人。年紀比唱歌的那堆人要大,大學生的樣子,嘴角習慣性帶著微笑,溫文爾雅的樣子,他穿了件淡藍色的襯衫,解了一粒扣子,他的五官沒有程曦那樣耀眼,而是很溫和的那種俊美,讓人如沐春風。

  林郁把書包放在一邊,坐了下來。

  “步驚雲。”那個人自我介紹,對著林郁笑:“你呢?”

  “我,我叫嗷嗷嗷。”林郁連忙按程曦講的說法回答。

  那個人笑了起來。

  他笑的時候,眉眼都是彎彎的,大概就是別人常說的桃花眼。

  “別騙我,我知道是你,”他對林郁笑著,就像在遊戲裡千百次叫林郁那樣,笑著低聲叫他:“小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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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曦再進來的時候,端著的飯盒已經空了,跟著他的服務生手裡端著不少東西,大概是烤肉炒菜之類。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他把桌子上的零食清開,讓服務生把林郁的午餐放下來:“你也是個肉食動物吧……”

  林郁茫然地看著他。

  “其實人類應該是雜食動物吧。”他低聲說。

  易雲攸笑得被水嗆了一口,程曦神色不善地瞟了他一眼,後者只好捂著嘴低聲悶咳。

  “別管了,先吃吧。等會還有活動,你得積攢點體力。”程曦在沙發上坐了下來,十分慵懶地伸展身體,明明是平淡的動作,他做起來就很有看頭,他天生就是這種人,走到哪裡,別人目光的焦點就在哪裡。

  林郁默默地扒了兩口飯,忽然抬起頭來,看著程曦。

  程曦慵懶靠在沙發上,被他這樣看著,也不動,眯著狹長眼,也帶著點笑意看著他。

  林郁連忙低下頭去,還好包廂燈光暗,看不出來他耳朵有多紅。

  “你沒吃完水果沙拉吧……”林郁低聲問。

  “什麼?”程曦勾著唇角笑起來:“你聲音太小了。”

  林郁抬起臉來,責怪地看著他。

  程曦開心地笑了起來。

  他本來就是帶著光芒的人,笑起來尤其張揚耀眼,他似乎天生就適合這樣肆無忌憚地大笑,不像易雲攸,易雲攸適合溫文得體的微笑。而林郁,大概就適合一臉嚴肅地報專業數據。

  “這只能算是我騙你……”他得意地對著林郁笑:“不能算你騙你媽媽,兩全其美,多好。”

  其實,有件事林郁沒說。

  他之所以不想在水果沙拉的事上不聽林媽媽的話,是因為在隱形眼鏡上的事他已經不聽林媽媽的話了。

  其實,如果只是隱形眼鏡不舒服的話,他也可以忍受,畢竟他要見的是程曦,是他很喜歡的程曦。

  但是,今天來的時候,他忽然想通了服飾的作用。

  除了保護身體,除了遮蔽隱私,除了各自的功能。服飾其實就像一層外殼,正式的,嘻哈的,優雅的,性感的,人們依靠服飾遮掩或修飾真正的自己,髮型也是一樣。

  他以後也許還會穿著這種衣服,也會一直留著這個髮型,卻不能一直戴著隱形眼鏡。

  他覺得,所謂最好的自己,也應該是做好了課題,拿了周培源力學競賽一等獎的自己。

  而大多數時候,他只是那個戴著厚厚近視眼鏡的,安靜的林郁。

  他不想讓程曦看見那個“顯得很好”的他。

  他想讓程曦看見最真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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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進遊戲,接近程曦,都是為了讓程曦看見自己,而不是為了掩飾自己。

  他只是想要找一條路,一個平台,能夠平等地站在程曦面前,以平等的身份,跟他問好,和他說話,讓他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

  如果不喜歡自己,就說明他不會喜歡自己,也沒有什麼可遺憾的而已。自己可以和他做朋友。

  僅此而已。

  第48章 合唱

  於宛然進來的時候,包廂里正是最熱鬧的時候。

  一個團隊,或者說一個群體裡,總會有那麼幾類人,像程曦一樣的領導者,像易雲攸一樣閒坐釣魚台的人,像流夕七月那樣游離在邊緣的半透明人,最後,就是負責團隊繁榮度的,往往也是讓人對這團隊留下第一印象的人,像馨馨可兒PP這種會來事的人。

  而普通的人,看一個團隊也好,看一個事件也好,都只能看見最後那種人,因為他們最熱鬧,最搶眼,所以看什麼都是霧裡看花。就像看史書,只看見忠臣和jian臣,看不見皇帝,看不見百姓,看不見那些世代簪纓的大家族和皇權的鬥爭,看不見朝廷的黨派,於是也只看了個故事出來。

  有句話說:陽光之下並無新事。看得穿的人,就看不到新故事了,看到的都是必然的規律。項羽的死是必然,王莽的敗是必然,岳飛的千古遺恨也是必然。

  不過現代社會,人都是隨波逐流的葦糙,被時代的洪流推著走,上學,畢業,找工作,看穿看不穿,也沒什麼區別。

  程曦把手臂搭在沙發靠背上,半眯著狹長眼,看著這包廂里的熱鬧景象。看了一會,轉過來看著林郁。

  這個像是迷路一樣闖進來的小杏林,又是哪類人呢?

  程曦暫時給不出答案。

  不過,他大概不屬於前面提到的任何一種。

  他這種人,通俗點說叫學者。

  醫生沒有國界,但是醫生救的人有國界。學者有國界,但學者的成就沒有國界,甚至沒有時間,沒有朝代。造紙術是漢朝的還是唐朝的,又有什麼關係?巴比倫已經消失,埃及也不是幾千年前的埃及,朝代會過去,國家會消失,而學者的成就一直在這裡。

  大概,也是因為這個原因,大多數學者都活得很超脫,不懂政治,不懂時勢,連對金錢的概念都淡薄得可憐,他們對自己生活的標準低得讓人無語,概括下來只有五個字:餓不死就行。

  人生百年,不過轉瞬間,很多物理學家窮盡一生都只能窺到已知的物理世界的邊緣。但如今物理學的基礎,正是一代又一代的人用短暫的生命一層層累積起來的。有時候,你一句話就可以念完的一條定律,也許是幾百年前某個人窮盡一生才探索出來的。牛頓堪稱天才,也只能奠基經典力學,愛因斯坦的大腦堪稱神跡,但也只能止步廣義相對論而已,也許幾百年後,廣義相對論也會成為中學課本上必背的定律,成為短短的幾行字,而到了那時候,我們都已經消失在歷史的長河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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