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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哥也被嚇到,“沒想到弟妹這般強悍,不敢了不敢了。”
說親的事黃了,再留下來也沒意思,他表哥站起來,“也快到午飯時間,家婆都在等著,就不留了,我先回去了。”
沈斐同站起來,“不急在一時,不如吃個午飯再走?”
表哥搖頭,“家有悍妻,哪個敢留?走了走了。”
說罷揮揮手,帶著自己的人離開,沈斐去送他,朝曦在他倆身後跟著,快到門口時他表哥突然腳下一滑,險些栽倒,好險沈斐扶了一把。
“表哥路上小心。”事後沈斐站在門口,目送表哥上了馬車走遠。
等拐入轉角徹底消失不見朝曦才從門後走出來,踢了沈斐一腳。
剛化了雪,路上潮濕,朝曦這一腳直接在沈斐雪白的衣裳上留下個大黑腳印。
“你故意的是不是?”她有萬分不滿,“曉得我在門口偷聽,故意敗壞我的名聲,指引我過去破壞,好拒絕你表哥說親?”
不得不說他倆越來越默契,沈斐不知道從哪看出她在門外偷聽,故意說她‘很兇很粗魯’,好給她的名頭,叫她出來攪局。
朝曦自個兒也不想沈斐被人說親,不得已配合,胡鬧了一場。
這還沒嫁過去呢,名聲先差了,瞧瞧他表哥走時那腳步,生龍活虎,崴著腳了也沒見有半點影響,麻溜上了馬車,跑的飛快。
“咦?”沈斐毫無誠意地拍了拍腿上的泥,“被你看出來了。”
朝曦又是一腳踹來,這回換了一邊,正好一腿一個對稱。
沈斐這個王八蛋,連她都算計!
朝曦氣不過,又接連踹了他好幾腳。
沈斐受不住,折身一把抱住她,“你也不想大過年的,一頓安生飯也吃不上,還有人塞妾室膈應你吧?”
朝曦消聲。
老是有人給沈斐說親確實挺麻煩的,這才一個開頭,往後不知道還有多少呢。
雖然沈斐這王八蛋用的法子不光彩,可確實有用,家有悍妻,誰還敢給他介紹妾室?
“以後有人約我出去吟詩作對,吃酒喝茶,我也有個理由拒絕。”
“然後你好宅在家裡嗎?”這個才是他的真實目的吧?
“陪你不好嗎?”沈斐無辜的看著她。
朝曦無語。
是陪她嗎?明明是自個兒賴在床上看書,衣裳都懶得穿,毫無形象披著被子盤腿坐著,不時泡個茶,那水稍微涼一點,指頭都懶得沾,寧願等幾柱香的熱水。
朝曦活了這麼久,還從來沒見過這麼懶的人,沈斐除了自個兒光鮮亮麗,其它的幾乎不堪入目,如果不是這麼多丫鬟伺候,搞不好屋裡跟狗窩似的。
他唯一的優點就是長得好看,身材好,有才華,架不住有個天大的缺陷,懶,上天是公平的,不可能真的將人捏得完美,沈斐這樣的都有缺陷。
一旦得空,貓兒似的,能睡一天,睡不醒一樣,懶洋洋窩在被窩,伸出秀氣修長的手兒,擱在火上烤。
最近好了一些,好歹知道每天早上練劍,晚上跑步,完成任務似的,一絲不苟,完了繼續賴在床上。
說實話朝曦也不是那麼討厭他賴床,畢竟不喝酒,不沾花惹草,連朋友都少的可憐,老老實實待在家裡總比外出不歸要好的多吧?
而且賴床的沈斐總讓她有一種小孩子氣,需要照顧的感覺,看在他小的份上不跟他一般見識,偶爾還會坐一邊看他在床上翻來覆去,也不無聊,有本書看,有壺清茶就能待上一天。
認識的越久,越發現沈斐其實不大喜歡穿繁瑣的衣裳和束髮,一旦在家,一頭順滑好摸的黑髮便簡單只用束髮帶系住,衣裳松松垮垮披在身上,像個不桀的詩人,不受拘束的畫家,哪裡有半點把持朝綱攝政王的模樣。
他表哥剛走,那廝便又回了屋,衣裳一脫,鞋一甩,赤腳上了床,邊看書邊裹緊被子,偶爾伸出一隻手倒茶,活的既懶又悠哉。
在朝曦看來就像吃飽就睡,睡醒就吃,沒有追求的豬。
人人只道攝政王權傾天下,風光無限,其實他背後豬一樣不講究。
第155章 給壓歲錢
豬只有晚上洗自己的時候才會勤快。
沈斐別的地方懶, 但是他愛乾淨,洗澡洗頭勤快的很, 比朝曦還勤快,朝曦可以兩三天不洗澡, 沈斐不行。
他一天不洗就難受, 無論再忙再累, 也會每天空出一個時辰, 或者半個時辰用來洗澡。
衣裳也是一天一換, 從來不隔夜,毛病多, 還不愛動,衣裳讓旁人洗, 洗澡水讓別人燒, 飯也是別人做的, 算哪門子的潔癖?
有種自己洗,自己燒, 自己做啊。
沈斐就是懶, 挑剔, 難伺候,當初在山谷下, 不是不想挑, 是因為寄人籬下沒得挑, 人要有自知之明, 朝曦如果是他的丫鬟, 看他挑不挑?
每天喝稀飯也不是因為身子不方便,確實有一部分原因,更多的是嫌棄,嫌棄是她做的,後來餓著了才吃。
果然還是日子過得太好了,餓他幾天,髒他幾天什麼毛病都沒有。
沈斐懶,朝曦不懶,像個勤奮的小蜜蜂,開始剪紅紙熬米糊,用來貼對聯,對聯讓沈斐寫,裡屋加外面的,門框加門,樓上和樓下,差不多要寫上百個,累死他個孫子。
說親的事黃了,再留下來也沒意思,他表哥站起來,“也快到午飯時間,家婆都在等著,就不留了,我先回去了。”
沈斐同站起來,“不急在一時,不如吃個午飯再走?”
表哥搖頭,“家有悍妻,哪個敢留?走了走了。”
說罷揮揮手,帶著自己的人離開,沈斐去送他,朝曦在他倆身後跟著,快到門口時他表哥突然腳下一滑,險些栽倒,好險沈斐扶了一把。
“表哥路上小心。”事後沈斐站在門口,目送表哥上了馬車走遠。
等拐入轉角徹底消失不見朝曦才從門後走出來,踢了沈斐一腳。
剛化了雪,路上潮濕,朝曦這一腳直接在沈斐雪白的衣裳上留下個大黑腳印。
“你故意的是不是?”她有萬分不滿,“曉得我在門口偷聽,故意敗壞我的名聲,指引我過去破壞,好拒絕你表哥說親?”
不得不說他倆越來越默契,沈斐不知道從哪看出她在門外偷聽,故意說她‘很兇很粗魯’,好給她的名頭,叫她出來攪局。
朝曦自個兒也不想沈斐被人說親,不得已配合,胡鬧了一場。
這還沒嫁過去呢,名聲先差了,瞧瞧他表哥走時那腳步,生龍活虎,崴著腳了也沒見有半點影響,麻溜上了馬車,跑的飛快。
“咦?”沈斐毫無誠意地拍了拍腿上的泥,“被你看出來了。”
朝曦又是一腳踹來,這回換了一邊,正好一腿一個對稱。
沈斐這個王八蛋,連她都算計!
朝曦氣不過,又接連踹了他好幾腳。
沈斐受不住,折身一把抱住她,“你也不想大過年的,一頓安生飯也吃不上,還有人塞妾室膈應你吧?”
朝曦消聲。
老是有人給沈斐說親確實挺麻煩的,這才一個開頭,往後不知道還有多少呢。
雖然沈斐這王八蛋用的法子不光彩,可確實有用,家有悍妻,誰還敢給他介紹妾室?
“以後有人約我出去吟詩作對,吃酒喝茶,我也有個理由拒絕。”
“然後你好宅在家裡嗎?”這個才是他的真實目的吧?
“陪你不好嗎?”沈斐無辜的看著她。
朝曦無語。
是陪她嗎?明明是自個兒賴在床上看書,衣裳都懶得穿,毫無形象披著被子盤腿坐著,不時泡個茶,那水稍微涼一點,指頭都懶得沾,寧願等幾柱香的熱水。
朝曦活了這麼久,還從來沒見過這麼懶的人,沈斐除了自個兒光鮮亮麗,其它的幾乎不堪入目,如果不是這麼多丫鬟伺候,搞不好屋裡跟狗窩似的。
他唯一的優點就是長得好看,身材好,有才華,架不住有個天大的缺陷,懶,上天是公平的,不可能真的將人捏得完美,沈斐這樣的都有缺陷。
一旦得空,貓兒似的,能睡一天,睡不醒一樣,懶洋洋窩在被窩,伸出秀氣修長的手兒,擱在火上烤。
最近好了一些,好歹知道每天早上練劍,晚上跑步,完成任務似的,一絲不苟,完了繼續賴在床上。
說實話朝曦也不是那麼討厭他賴床,畢竟不喝酒,不沾花惹草,連朋友都少的可憐,老老實實待在家裡總比外出不歸要好的多吧?
而且賴床的沈斐總讓她有一種小孩子氣,需要照顧的感覺,看在他小的份上不跟他一般見識,偶爾還會坐一邊看他在床上翻來覆去,也不無聊,有本書看,有壺清茶就能待上一天。
認識的越久,越發現沈斐其實不大喜歡穿繁瑣的衣裳和束髮,一旦在家,一頭順滑好摸的黑髮便簡單只用束髮帶系住,衣裳松松垮垮披在身上,像個不桀的詩人,不受拘束的畫家,哪裡有半點把持朝綱攝政王的模樣。
他表哥剛走,那廝便又回了屋,衣裳一脫,鞋一甩,赤腳上了床,邊看書邊裹緊被子,偶爾伸出一隻手倒茶,活的既懶又悠哉。
在朝曦看來就像吃飽就睡,睡醒就吃,沒有追求的豬。
人人只道攝政王權傾天下,風光無限,其實他背後豬一樣不講究。
第155章 給壓歲錢
豬只有晚上洗自己的時候才會勤快。
沈斐別的地方懶, 但是他愛乾淨,洗澡洗頭勤快的很, 比朝曦還勤快,朝曦可以兩三天不洗澡, 沈斐不行。
他一天不洗就難受, 無論再忙再累, 也會每天空出一個時辰, 或者半個時辰用來洗澡。
衣裳也是一天一換, 從來不隔夜,毛病多, 還不愛動,衣裳讓旁人洗, 洗澡水讓別人燒, 飯也是別人做的, 算哪門子的潔癖?
有種自己洗,自己燒, 自己做啊。
沈斐就是懶, 挑剔, 難伺候,當初在山谷下, 不是不想挑, 是因為寄人籬下沒得挑, 人要有自知之明, 朝曦如果是他的丫鬟, 看他挑不挑?
每天喝稀飯也不是因為身子不方便,確實有一部分原因,更多的是嫌棄,嫌棄是她做的,後來餓著了才吃。
果然還是日子過得太好了,餓他幾天,髒他幾天什麼毛病都沒有。
沈斐懶,朝曦不懶,像個勤奮的小蜜蜂,開始剪紅紙熬米糊,用來貼對聯,對聯讓沈斐寫,裡屋加外面的,門框加門,樓上和樓下,差不多要寫上百個,累死他個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