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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入股吧!前期的銀子我來支付。”

  我幾乎撲上去拉起狐狸的手,他的手修長乾燥,掌心有後後的繭子,我指甲剛放心他手心裡,忽然像觸了電一樣。

  狐狸緊緊地看著我,“怎麼了?”

  我尷尬地笑笑,“沒什麼!”最近癔症不是一次兩次了。

  狐狸今天的眼神好古怪,他看著我,想看出什麼一樣,眼睛裡有一絲我以前沒看過的東西,心痛,還有欣喜。

  “不過我有一個條件,你把製作方法寫在紙上,賣給我,以後的事由我來辦。”狐狸的眼神很奇怪,本來無波無塵,卻好像波濤洶湧。

  我咳嗽兩聲,不明白狐狸為什麼對“花露水”這麼感興趣,“這事我沒幹過,只是設想一下,也不知道會不會……”

  “就因為麻煩才要我來做,老闆還是你當,”狐狸笑笑,“我有做這種事的經驗。”

  這種事是什麼意思。

  “我認識的一個人,以前也總有這種古怪的想法,”狐狸笑的好暖和。

  “那個人呢?”我追問下去。

  狐狸盯著我看,流光四溢的眼神,沉澱下來,“她不見了。”

  “不見了是什麼意思?”

  莫非是“死了?”我後退一步。

  狐狸低下頭輕輕一笑,眼睛深深地看著我,有幾分霸道、強橫和自信,“我相信她會回來的。”說完話,那種表情轉眼又消失地無影無蹤。

  她?

  狐狸為什麼這麼看我?

  莫非他說的是原來那個凌雪痕,狐狸果然和以前的凌雪痕有過什麼。

  那麼是我占了人家的身體。

  不,不可能是凌雪痕,凌雪痕那麼對待狐狸,完全不像有什麼感情的樣子。

  想著想著,我的眼角忽然火燒一般的疼。

  可是狐狸不肯離開這裡應該是為了凌雪痕,加上他平時看我的目光……

  我越來越糊塗了,頭疼欲裂,這種感覺就好像我小時候從山上掉下來,摔成了腦震盪,一個多月渾渾噩噩,對以前的事完全記不清了,可是腦海里總有一些散亂的影子,灰濛濛看不清楚。

  我剛穿越過來,當然不可能有什麼舊記憶,難道是凌雪痕的記憶再跟我融合?

  每次看見狐狸,我都心跳如鼓,剛才碰到他的手,甚至還有觸電般的感覺,他雲淡風輕的表情下隱約流露出的感情,就像洪水一樣沖盪著我的心防。

  即便狐狸喜歡我,即便他用充滿深情的目光看我,他愛的都不是我,而是另外一個人,怪不得我會覺得,他透過我在看別人。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保護好凌雪痕的身體,說不定有一天,我會回到我的世界,原來凌雪痕也就會回來。我看著狐狸,他的眼睛像是深潭中的水,發著恢弘的光,“她會回來的。”

  那一天你們就團聚了。

  跟狐狸說完話,當時只覺得頭暈,沒想到第二天一起來,在鏡子裡看見自己的眼角長了一顆紅色的滴淚痣。

  我對滴淚痣這東西極其的反感,總覺得是那種命運多桀的人才會長的。

  我拿手蹭了蹭怎麼也弄不掉。

  丫頭幫我打洗臉水進來,土撥鼠正坐在她肩膀啃花生仁。

  我趕緊跑過去掬水洗了洗臉,又撲到鏡子前去看,紅得似血。

  我不甘心,接著去洗,一晚上怎麼就能長出這玩意兒。

  丫頭奇怪地看著我,不明白我為什麼這麼發狠的洗臉。我抬起頭,指著自己的眼角,“丫頭快幫我看看,我這裡還有東西沒?”

  丫頭仔細看了看,搖搖頭。土撥鼠也跟著主人搖搖頭。

  難道是沒有了,我剛要高興,丫頭補了一句,“只是長了顆痣。”

  我欲哭無淚,真的一夜之間長了一顆滴淚痣。

  第一卷 門派生活VS尚在青春期的小屁孩 第二十二章 死生契闊

  這算是誰的?原來那個凌雪痕的,還是我的。

  我昨天才說要把這身體保管的完好,怎麼今天就多出來一顆痣。

  這要是在現代,我還能去醫院用雷射打掉它,在古代不知道有沒有專門“去痣”的郎中。

  這痣紅的似血,不是個好兆頭。

  推開窗子,狐狸正好路過,他回頭看了我一眼,目光落在我的眼角,然後僵硬。

  這痣果然不是好東西。

  狐狸皺了皺眉,隔著窗子,淡定的眼神,有點驚慌。

  我頓時嫉妒起以前的凌雪痕來。

  狐狸說:“有沒有覺得不舒服?”

  長顆痣而已有什麼不舒服的,只是心裡有鬼作祟,每當想到狐狸可能跟以前的凌雪痕有過什麼,我心裡的就不難受,他越在乎,我就越難受,於是悶悶說:“沒有。”

  狐狸像是鬆了一口氣,可是眼神越發深諳,盯著我的痣看了半天,才像往常一樣離去。

  這個人怪異的很,如果我告訴他,我是穿越來的,說不定和凌雪痕互換了靈魂,他會命令我想辦法回去,還是怪我把凌雪痕的身體弄難看了。

  早上吃飯的時候,我第一次感覺到沒有胃口。

  藍玉問我怎麼了,我苦著臉指指眼角的痣。

  藍玉仔細看了看,長長的睫毛忽閃忽閃地,然後溫柔地說:“沒事,不仔細看看不大出來。你要是不喜歡,有空我打聽一下哪個郎中去痣的手藝好,把它拾了就是。”

  還是藍玉最好,一下子就能看出我心裡想的是什麼。

  我用眼角撇一下狐狸,他在想什麼出神,從早上到現在都是眉頭緊鎖。

  長痣的是我,又不是他,怎麼看起來他比我更上心。

  吃完飯,朝廷的間諜又向我報告,說是所有的新弟子都已經安排好了,還缺一些生活用品啥的,向我請示讓誰去。

  我頓時大樂,當然是讓丫頭去,這種肥差幹嘛假手別人。

  我裝模作樣想了想,深沉地說:“往常都是丫頭去,她比較熟,還是讓她去吧!”

  間諜沒有驚訝,一副早已經知曉,只是走過場的樣子,這個人一點都不敬業,表現的也太明顯了。

  間諜走以後,我開始教丫頭怎麼殺價,我說:“如果賣貨那人是被雇用的,你就跟她說,給我最低價,我讓你吃回扣。”

  丫頭沖我眨眨眼,然後問:“回扣是什麼意思。”

  我想了想“就是她給你便宜,你就適當給她些賞錢,給她的數目,按她給你便宜多少來定。”

  丫頭眼睛一亮,算是聽懂了,土撥鼠還蹲著,傻傻地看著我。

  狐狸看書,藍玉練武這都是他們的習慣。

  昨天我打發丫鬟給我買了東西,本來像早上就給藍玉,沒想到被那顆新長出來的痣給折騰忘了。

  一晃神,藍玉好像又悟出什麼,手比劃著名練武去了。

  我在旁邊等著,等著,忽然沒有了耐心。

  於是轉悠到狐狸的門口,伸頭一看,狐狸正在寫字。

  我小時候最討厭練字,特別是毛筆字,光抓筆就覺得難受,更別說去寫了,練半天從手腕到手指,沒有一處不疼。

  那些喜歡練毛筆字的人說,練這東西,能讓人聰明,鍛鍊手腕和手指的靈活性,培養耐心,心亂了最好去寫毛筆字,這樣可以靜心。

  狐狸平時不都是靠在椅子上看書嗎?今天怎麼練起字來了。

  我悄悄走過去看。

  寫的都是繁體字,連我這種外行人都覺得狐狸寫的好,字跡雅致整潔,一看就是經常練字。

  字體清俊秀拔,筆畫連貫一氣,綿綿不斷,又有一股雄辯有力的感覺。

  有人說看一個人的字,能看出一個人的性格,可惜我不大懂書法。

  狐狸寫了好多字,我一張張望過去,好看是好看,但是總覺得看著不舒服。

  狐狸對我笑笑,繼續寫,毛筆沾著黑黑的墨汁剛要下筆,我急忙說:“等等。”

  幾步到他身邊。

  狐狸奇怪地看著我。

  我翻開墨硯旁邊的青色顏料盒,裡面是紅紅的硃砂,我說:“用這個試試。”

  狐狸的眼睛緊緊盯著我,好像想從我臉上看出什麼來,然後眼角一晃,掃了眼我的滴淚痣,笑了笑說:“好。”

  取了一枝沒有被墨污染的毛筆,輕輕在沾了硃砂,在紙上寫了起來。

  紅紅的字,透著股子尊貴,好像高於一切,果然看著順眼多了。

  就是有些繁體字加上是毛筆寫的有些難辨。

  我一個字一個字看過去,狐狸寫的是:死生……,與子成說。

  死生……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

  第一卷 門派生活VS尚在青春期的小屁孩 第二十三章 純潔的愛情啊

  我眼前迅速閃過一幕,這幾個字好熟悉,紅色的硃砂字,如果寫在布滿黑字的摺子上,會顯得尤其突出。

  我的眼角又開始燒灼般的疼,於是皺了皺眉。

  狐狸竟然直接扔下筆,來扶我,“又覺得不舒服?”

  眼看筆就要掉在剛寫好的字上,我連忙撲過去接住,還好,還好,要不然好好一副字就給毀了。

  肇事者還皺著眉。

  我笑笑,“沒事,就是瞬間有點難受,現在已經好了。”

  狐狸的眉頭總算鬆了一些。

  我主要還是對狐狸的字愛不釋手,厚臉皮說:“送我幾張吧,你寫的好,我喜歡。”

  狐狸倒不小氣,帶著寵溺的笑,“喜歡就拿走吧!”

  這我就要謝謝凌雪痕這個殼子了,人家全是看在凌雪痕的面子上。

  我首先要拿的自然是紅筆寫的:死生契闊,與子成說。

  剩下的那些其實我都想要,但是全拿去又不好意思,撿了幾張我認為最好的,收起來踹懷裡。

  高高興興往外走,就聽丫頭說:“基本上都弄好了,由於用度太大,要稟告掌門以後再去拿回來。”

  跟她說話的是那個間諜。

  丫頭真會掐時間陪我演戲,我板著臉說:“正好我要出去辦點事,邊走邊跟我說吧!”

  間諜看著我,“您要出去?”

  我深沉地點點頭,“我帶藍玉一起出去,其他的人你給我看好了,要是有什麼閃失,回來有你好受的。”

  間諜想了想,“掌門好久不出去了,要不要多帶一些人手。”

  沒人監視就不讓我出去是不是?冷冷說:“你看著安排吧!”

  我自然不知道間諜和四皇子怎麼聯繫,只知道我收拾好東西,要出門的時候,間諜沒有給我加派人手“保護”我,而是畢恭畢敬把我送到門口,看見他那偽善的嘴臉,我就想到《十大酷刑》,別的不會,沾著辣椒水抽他,就能讓他哭爹喊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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