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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喉嚨發緊,說不出話來,只能僵凝地點了點頭。

  和這個警官一起的,還有另一個眼角吊梢的警官,狐狸眼警官看了我一眼,語氣並不是很和善:“你們是怎麼搞的?大晚上會出現在城北公墓那塊地方,其中一個還中了槍傷。”

  我沒有答話,另一個警官就對他道:“算了吧,李旭,你少說幾句。”

  “我只是問一問而已,又不會真的去管。”狐狸眼聳了聳肩,“我可不想在出差途中還給自己攔一些別的活兒,就算是殺人案都懶得去理睬,反正過兩天就得回杭州了,幹什麼還要給T城警界做貢獻。”

  那個清秀的警官抿了抿嘴唇,問我:“你還有什麼需要我們幫忙的嗎?”

  我搖了搖頭。他便嘆了口氣,留了個電話給我:“那如果有事,就再和我聯繫吧,我姓安。”

  他本來是要走了,可是走了兩步,又像忽然想起什麼似的,折返回來:“你帶夠了錢嗎?不然我借你?”

  同行的狐狸眼氣得直戳他的腦袋:“我靠,你和他很熟啊,我們送人到醫院已經仁至義盡了好不好,你是警察,又不是冤大頭。”

  我也有些意外,搖頭拒絕了他的好意,安警官和狐狸眼走出很遠之後,我還聽到狐狸眼在那邊和他嚷嚷,讓他不要做濫好人什麼的。

  濫好人麼?

  我一個人靜靜坐在搶救室外的長椅上,搶救指示燈的紅光幽暗地映在地面。回想當初程維又何嘗不是個濫好人,竟然會為了把錢給素不相識的小乞丐,自己一個星期都沒有好好吃過一頓早飯。

  其實人都是會變的,如今已到不惑之年,回頭去看一看十年前的自己,二十年前的自己,很多事情就好像在做夢一樣,無論如何也想不通自己是如何從一個鋒芒畢露的紈絝子,變得像現在一樣軟弱,隱忍,畏首畏尾。

  而程維呢,二十年的時光也讓他漸漸迷失了自己的信念,迷失了自己的本心。我知道他曾經是那么正直堅強,就好像剛才那個年輕的警官一樣,願意伸出手拉一把素未平生的我。

  可是我們終究都被現實打磨了稜角,戴上了面具,變成了一個和最初的自己相去甚遠的角色。

  其實又何止是我們,在這個物慾橫流的鋼鐵之城裡,很多人都是一樣的,為了生存,不得不委曲求全,不得不削去自己的枝節。

  曾經張狂不羈的人在碰的頭破血流之後,學會了隱忍避讓,察言觀色。曾經口直心快的人在被人惡意中傷之後,學會了緘默不語,虛與委蛇。曾經誠實善良的人在被背叛誣陷之後,學會了信口雌黃,造謠生非。

  那些人都親手殺了最初的自己,我和程維,我們也是一樣的。我是從上流社會走到灘涂地上的落魄子弟,二十年前的我,何曾想到自己有朝一日會變成自己最不齒的樣子,唯唯諾諾,猶猶豫豫,在顛沛流離的生活中苟延殘喘。而程維也是一樣的,我知道他曾經最恨的就是那種草菅人命,快意恩仇的黑道兄弟,可他自己卻與初衷背道而馳了。

  連自己的本心都無法保護的人,是最可悲的。

  然而我們最終都走上了這條道路。

  為了在這座弱肉強食的森林裡活下去。

  手術是在第二天黎明時分才結束的,那時候熙微的初陽從雲層後面微微吐露出柔軟的輝煌來,就好像每一個不杳人事的少年,對未來抱著那樣美好而大膽的幻想。

  萬枝金箭刺破黑暗,從窗口射進來的時候,我看到手術室的燈熄滅了,被醫生推出來的他安靜地合著眼睛,躺在病床上,露在外面的手背正戳著點滴。

  我上前幾步,喉嚨里卻發不出聲音來。整夜未眠的大夫摘了口罩,重重舒了口氣,疲憊地按了按眼廓,看到我走過來,只是非常倦怠地擺了擺手,疲乏地對我說了句:“沒事的……”

  我去重症監護室看望程維的時候,他還沒有醒,躺在床上安安靜靜的模樣很像最乖巧的孩子。

  我在他床邊坐了下來,他的臉色蒼白,神情也說不出的憔悴。濃深的睫簾垂落著,五官端正俊秀,鼻樑也很英挺。

  可他畢竟是不惑之年的人了。

  我能看見他鬢中已有白髮。

  我抬起手,在半空凝頓了一會兒,最後終是輕輕觸碰上他消瘦的臉龐,手指描摹過和記憶里無甚差別的五官,落在他的耳鬢時停住。

  “程維……”

  我輕聲喚著他的名字,比之前任何一次都要認真地凝視著他的面容,他在我心裡還是和我們第一次見面時同樣年輕的,那些顛沛流離的二十年,仿佛都只停留在了鬢間那幾根白髮上,是微不足道的。

  我沒有哭也沒有難過,因為現在我能陪在他身邊了,我能守著他等著他,當他醒過來的時候,第一個看到的人會是我,沒有別人。

  這種幸福來的太遲,究竟是不是幸福,我已不能斷奪。我這樣的人,並不知道幸福是什麼,可是當程維血流不止地倒在墓碑上時,我清楚,若是程維寫下的那段墓志銘真的一語成讖,那麼一定是不幸的。

  我們都還活著,雖然很多事情都已不再如往昔,很多故事都不再能回到從前,但是至少我們還活著,我還在他身邊。

  他用了五年來祭奠我,每一天每一天,春生秋華,萬物生發,他用他的人生給我讀了一本很長很長的童話故事,在他以為我已經死去的時候也仍然那麼固執地堅持,他已經成了是我的習慣,就像我是他的習慣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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