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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服自己肯定是這樣的原因,沈煜就沒有什麼好鬱悶的了。

  到了中午,程晨小心翼翼的掏出了幾張紅票子用來充飯卡。

  他大學的生活費是他趁著高考結束後的幾個月,去某著名的沿海輕工業城市進廠打了三個月工賺來的。

  縣的狀元獎學金對比大學四年的花費並不算多,都要留作學費。

  他要出門的時候卻被叫住了,回過頭看向叫他的沈煜。

  “怎麼了?是有什麼事要幫忙嗎”沈煜問:“你要去哪裡?”程晨:“我去食堂,辦校園卡順便吃中飯。”說完還揚了下手裡的醃菜罐子。

  沈煜說:“你等一等。”他拿起手機和錢包下了床,走過去說:“一起,走吧。”其實沈煜之前壓根沒想過在學生食堂吃,鬼使神差就跟著程晨到了食堂,還充了不少錢。

  程晨其實充得也不少,他是打算餐餐都到食堂吃的,基本上是一個學期的伙食費了。

  飯卡能掛失,還能鎖定每天限額,所以當沈煜從包里拿了好多張毛爺爺出來充卡的時候他一點也沒有驚訝。

  程晨和沈煜約好了坐的地方,然後就各自端著餐盤打菜去了平京大學有好幾個食堂,報導第一天人不會很多,食堂開的窗口也不多,菜品自然也少。

  程晨看著卻覺得眼花繚亂了,每一樣看起來都很好吃,他暗暗警告自己,可不能貪吃,生活費有限。

  轉了一圈打了一個半葷菜加一個素,他端著盤子去約定好的位置坐下。

  沈煜也端著盤子坐了下來,他一坐下就看到了程晨的餐盤裡綠油油的一片。

  他皺眉問:“你就吃這些?”程晨點點頭,他不明白沈煜為什麼這麼問,“嗯,怎麼了?”看著對面餐盤裡要仔細看才能找到的幾塊小肉,對方沒聽懂他的話,沈煜沉默了沒再說話。

  真像只兔子,只吃菜。

  程晨打開了醃菜罐子,也不好獨食,問沈煜,“我有這個,放一點會很香,你要嘗嘗嗎?不過有點辣。”還頗為獻寶似的把罐子給沈煜看。

  沈煜看了看,就是普通的醃菜,沒什麼想法,但還是點了點兩人的筷子都還沒動過所以直接就伸進罐子裡夾了些出來,其實就是醃炒的柚子皮,院長媽媽手藝好,炒得很香很入味。

  沈煜不怎麼吃辣,看著紅紅的辣椒有些猶豫。

  但是接觸到程晨期盼的目光,還是咬了一口,一瞬間就被辣飛了。

  程晨看著沈煜臉有些發紅,眼睛也有些紅潤,連忙問:“你是不是吃不了這麼辣,快吐出來吧!”“沒事,不辣。”沈煜硬著頭皮說道,輕輕呼了口氣,故作輕鬆的咬了幾口吞了下去,點評道:“還行。”雖然沈煜的聲音很平淡,但是聽到還行,程晨還是很高興。

  清秀的眉眼彎彎,嘴角勾了起來,衝著沈煜笑了笑才低下頭吃飯。

  沈煜整個人辣得冒煙,但是程晨對他笑的那下,他卻感覺辣味變得有些甜了,直到對方低下頭,辣味又回過來了。

  他低下頭,趕緊大口吃白飯,連吃了幾口,嘴裡的辣味才淡程晨認真的吃著飯,也一直沒說話,因為沈煜也沒說話,有些人不喜歡吃飯的時候說話。

  他吃著,突然有雙筷子夾著一大塊紅燒肉放到了他的餐盤上咽下嘴裡的菜,看著還在繼續夾菜過來的人,程晨搖搖頭說:“不用夾給我,我這裡菜夠了,你自己吃!”沈煜皺眉有些不悅,程晨的拒絕讓他很不爽?他給出去的東西,沒有收回來的事,而且還一定得接了。

  “不好吃。”看他皺著眉頭頗為嫌棄的樣子,程晨是明白了,原來是不好吃想讓他分擔點。

  一般人都是直接不吃剩著,沈煜這樣做有點奇怪,不過不浪費也是好事。

  程晨笑著說:“謝謝!”夾起紅燒肉,咬了兩口,很好吃,眼睛都發亮了,“好好吃啊,謝謝你。”為什麼沈煜會覺得不好吃呢?是挑食嗎?剛才看到沈煜連吃了幾口白米飯,都不吃菜,應該是有點挑食,這習慣可不太好。

  可是他還是長得很高,剛才走到一起比自己高一個頭還多,目測有一米囗囗的樣子。

  沈煜看著對方清澈的眼睛裡一閃一閃的歡喜的亮光,忍不住的也夾起了一塊紅燒肉,吃進嘴裡,感覺像吃了塊糖一樣。

  心裡暗議,這廚子是放了多少糖,他以後再也不到這個食堂的紅燒肉了。

  其實廚子很冤枉,他今天做這道菜忘記放糖了,倒是多倒了些醬油。

  作者有話要說:

  轉折有點大……

  第71章

  報導後的第三天就是正式開學了,室友也都陸續來齊了。

  程晨跟沈煜相處了三天,也比較熟絡了,比後面來的其他四個室友關係要好。

  其他四個室友問程晨,“唉,程晨,你和沈煜原來就是好朋友或者同學吧,是約好一起考的學校和專業嗎”要不然這麼熟的兩人怎麼會考到同一所學校同一個專業,又這麼巧分到同一個寢室。

  程晨抓了抓腦袋,搖了搖頭,如實告訴他們。

  “沒有啊,我也是報導的第一天才認識他的。”幾個室友都很驚訝程晨和沈煜也才認識兩天。

  因為沈煜總是冷著一張臉,眼神也冷,看起來就不是好相處的,他們幾個都還沒和沈煜說過話。

  連自我介紹的時候,都是程晨替他開的口,寢室的人才能第一時間知道他們寢室冷著臉的超級大帥哥叫什麼名字。

  程晨跟人說話總是喜歡微微笑,並不是勾起嘴角那種,就是你看著他的眼睛,總是帶著善意,感覺他在淺笑一樣。

  脾氣也很好,說話也輕聲漫語,熱心勤快,人也乾淨整潔,皮膚白皙,像玉一般溫潤的少年,和他們這些大老粗不一樣。

  不會讓人覺得娘,反而是讓人感覺像清晨的朝陽,不會太刺眼,但是又光明又溫暖,所以不但寢室的人都喜歡他,和他相處過的人也很少不喜歡他的,至少都不討厭。

  這就讓沈煜很鬱悶了,雖然他也不知道自己在鬱悶些什麼,臉色就更加冰冷了。

  不過有程晨做中間人,寢室里也沒發生什麼矛盾,十分和諧開學之後馬上就是為期十五天的軍訓,肉/體上很艱苦的一段時間。

  學校統一發的迷彩服,一件迷彩短袖,外面一件迷彩長袖外套,一條迷彩長褲,還有帽子,皮帶、綠膠鞋。

  九月中旬的平京,白天依然很熱,太陽也很毒辣很曬。

  站在沒有遮擋的操場上,被太陽照著,就像是在搞鐵板燒,還能聞道一股膠味。

  程晨的迷彩服有些大,人又瘦,腰上束著皮帶,帶著帽子,像是整個人套進了迷彩做的大袋子裡。

  臉又白皙光滑,沒有穿上迷彩服那種爽朗英勇的風姿,反而生嫩像個小孩,看起還有點可愛。

  沈煜人高大帥氣,氣質又很孤傲很冷,一雙大長腿很顯眼。

  穿上迷彩服一點不打折扣,反而還為他添彩了。

  他人高,腰杆直挺,多了一份爽朗幹練,英姿勃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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