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2、桑知智斗潑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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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位王女士的性格鬧騰的緊,占著她手機是在店裡丟的,頗有一種得理不饒人的勢頭!

  警方作為中間調和的人,這兩邊都不肯讓步,也是頭疼的緊!

  三方人員在店裡進行了長達20多分鐘的協調,最後,在所有人都不肯讓步時,惹惱的警方直接拍案說道:「行了!既然都不肯私下和解,那就把事情鬧大吧!上法庭吧!你告她,還是你告她?該怎麼賠償由法官決斷!抓著我瞎摻和什麼熱鬧!」

  其實作為警方,也是最討厭碰到這種民事糾紛案例。尤其最討厭碰到這種兩頭都不讓的人…

  店主還好,最起碼願意掏點錢賠償。

  但這王女士就實在是過分!說5000塊就5000塊,一分錢都不讓!

  這種固執又黏巴的中年婦女,最是惹人討厭!

  以至於協調到現在,連警方都開始神煩這位中年婦女了。

  即便警方發了火,拉下臉色說了這種話,王女士依然不依不饒,不可能退步半分,「反正我不管。這店裡要是只賠500塊,那剩下的就都讓他賠!我昨天才新買的手機,票據單都還在我包里揣著,今天就給丟在這店裡了!就問問這火氣誰咽得下去!我不管,你們自己兩方協調好,各掏一半也行,店裡掏2500,你掏2500,反正你媽也在!」

  最後一句話里的『你』,指的就是韓磊。

  王女士說這話時,視線不止瞥了韓磊,還瞥向了韓磊的母親,趙秀琴。

  趙秀琴可被她氣的大氣直喘,咬唇不爽,「關我兒子什麼事!我兒子好端端的接客,他這種脾氣都能主動迎你已經做的很好了!你少在那邊噁心人!你手機丟了,你自己就不用負責麼!」

  韓磊更是堅持接話,「我不賠,一毛錢都不掏!」

  王女士更是氣得直指韓磊,「你的包都沒掏出來給我看過呢,保不齊我手機就在你包里!你還不賠!我告訴你,你是賠定了!」

  韓磊更堅定道:「我不會把任何東西拿出來給你看!誰都別想侮辱我的人格!」

  在這一點上,韓磊格外堅持,堅決不將他的東西掏出來給王女士看。

  其實對於某些人而言,尊嚴與人格大於一切,更是大於金錢。

  因此,韓磊不肯在這一點上讓步。

  儘管警方也勸過他,讓他配合調查,他就是不肯。

  也因為他一直不肯拿包,因為他不肯退下這一步,於是也惹來不少懷疑。

  一邊的趙秀琴從頭到尾都在勸他,「兒子,你就把包拿出來給她們看看啊。要不然她一直拿著那包說事,你沒拿就是沒拿啊!底氣要足,咱們家又不缺他那麼個5000多塊錢的手機!你自己用的還是今年剛出的蘋果機,是吧!把包拿出來吧!」

  一邊,雙手抱胸,坐在小沙發上的韓菲儀也看不下去了,很是不耐煩的開口插話,「媽都讓你拿出來了,你就拿啊!關鍵時刻這麼心虛幹嘛!不是你做的事為自己證明清白不行嗎?」

  「他就是不敢!」

  王女士也就這一點各種作,「警察同志,就他這樣子,他是不是必須得賠!店裡不肯賠的,剩下的就讓他賠!本來事情也就是他惹出來的,要不是他突然找我說話,我手機也不會丟!他就得賠!」

  「我不賠,也不會拿任何東西出來給你搜!」

  韓磊依然這般堅持,固執如牛!

  此時,連店長也開始有點懷疑韓磊了,「韓磊,你惹出來的事情你要解決啊!你這樣一句話撇得乾乾淨淨,讓事情怎麼解決?作為一個男子漢,你要為自己闖出的禍負責,好吧!」

  韓磊氣的伸手拍桌,抬高音量反駁店長,「她手機掉了,倒成我闖的禍了?我一沒拿二沒偷的,我幹什麼了,要被她這樣侮辱!」

  韓磊的脾氣也上來了…

  其實他已經隱忍很久了…

  他本是個性情淡泊的人,凡事都能忍人三分。

  在人生中大概也是頭一次遇到這樣咄咄逼人的人,這樣咄咄逼人的情勢,這樣咄咄逼人的事情…

  狗急了都會跳牆!

  更何況韓磊還是個血氣方剛的年輕人。

  韓磊一上火,店裡的局面難控。

  本是一個人難控制,現在變成了兩個人難控制…

  此刻,警方已經被這三方搞的頭大了一倍。

  小警員吸了口氣,揉揉太陽穴,抬手直說,「行了。你們不需要再私下和解了,現在跟我去警局做筆錄。之後,你們該告誰告誰,各自的委屈向法官說去,中國法律能解決你們這堆爛事兒!」

  在警方說完這段話後,王女士又要開口說些什麼東西,恰好在這時,於桑知忽然從女裝區走到這邊,及時開口:「我剛查完相關法律,你們想接受一下科普嗎?」

  「第一。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合同法》之相關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並說明和標明正確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發生的方法。」

  於桑知照著手機上查到的相關律法讀給眾人聽。

  讀完,並繼續往下解釋,「這段律法的意思是,王女士在我們店裡丟了手機,若經查證不是我們店的店員所為,且我們店員無人知情的情況下,我們店不需要負大部分責任,大部分的責任在王女士個人,因為是王女士未保管好自己的個人財產。」

  隨後,於桑知又伸手指向牆上四處張貼的【溫馨提醒】標籤,說道:「作為店家,我們店有提醒各位顧客保護好個人財產的責任與義務。而我們店內的牆面上,四處貼著『溫馨提醒』,提醒各位顧客保護好個人財產。王女士可以說我們店的店員沒有口頭提醒你,小心你的個人財產。但僅僅是這一點,我們店裡要承擔的責任便更小了。你5000多塊的財產,是你自己意外丟失,我們店家主動賠償你500塊很是合乎法律,很講究情面。更何況你還未在我們店裡消費,在你未消費的情況下,我們店便是只賠你100塊,或是1塊錢都不賠給你,法律也不會判我們有責!」

  於桑知是個善於拿證據說話的人。

  因此,當她搬出相關法律來講述這件事情時,頓時讓店裡頭疼的眾人了解到,原來現下的局勢是這般清晰明了!

  這下,連警方都開始幫店裡說話了,「聽到沒有,這件事你自己根本不占理,你還鬧的那麼厲害!」

  店長聽到店裡也不需要賠那麼多錢,頓時,臉上的表情都明朗了,看向於桑知的眼神極為欽佩!

  因為此刻的於桑知,恍惚渾身上下散發著耀目光芒,宛如救星啊!

  邊上,韓磊跟趙秀琴眼神也是定定的落在於桑知身上。

  韓菲儀亦是…

  他們雖是三母子,可此刻每個人看向於桑知的眼神中都帶著不一樣的意味。

  此刻的韓磊眼中,於桑知的智慧讓她顯得很有魅力,他看向她的目光很是痴迷…

  此刻的趙秀琴眼中,只覺得於桑知這孩子聰明機靈的很,又生得這麼漂亮,簡直人中之鳳啊!

  此刻的韓菲儀眼中,卻只認為於桑知太愛出風頭!一副裝腔作勢的模樣,令人噁心!

  當然,於桑知並不會在意任何人看她的目光。

  她之所以站出來,只是不想讓韓磊受冤,不想讓惡人得逞…

  其實只有她自己知道,看到韓磊被惡人指著冤枉侮辱的時候,她滿腦子裡都是去年霍風受欺負的畫面…

  去年霍風被那麼多人攻擊時,她不在場,也幫不了他。

  所以現在,她同樣看不了這樣過分的畫面…

  「這…」

  王女士被警察呵斥之後,也有些慌了,「就算是我要負責,可誰能保證他們不是賊喊捉賊?搞不好我的手機就是他們店裡人偷的呢!你看這小子死都不願意把包拿出來!就是這小子偷了我的手機!」

  於是,眼看著店裡要脫罪了,王女士便又將這件事情指向韓磊個人。

  韓磊偏固執如牛,「我就不讓看!憑什麼!」

  ------題外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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