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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志情緒又激動起來,“女兒我的女兒你是我的女兒,你不跟爸爸走你要去哪裡去哪裡?!你不聽爸爸話了麼?我要殺了他,是不是他不讓你走一定是一定是的!”他衝進車子,拿了匕首。
陽光下,刀子明鋥鋥的,閃了她的眼。手指冰涼的貼著褲縫,終於,她吸了口氣,“你去自首好不好?不要再害人了,爸……爸。”
林子志晃著刀,逼進她,“你要爸爸去死要我去死!”他赤紅著眼睛。
她閉眼,很無力,“我是不會讓你再傷害人的。”轉身走開。
林子志抓住了她,刀抵在她脖子上,詭異的笑,“爸爸說過,爸爸要帶你走,爸爸不會讓別人找到我們,哦,我的女兒。”
林微睜開眼看到的是暗黑的小屋子,她的肩膀還殘留著疼痛。她四周看,屋內有一根快要完結的蠟燭閃爍著微弱的光,她動了動,發現自己手腳被鐵鏈套住。鼻子嗅到一股惡臭味,耳朵聽到蹭蹭磨刀的聲音,她身體瞬間緊繃。
心裡不斷上升的是莫大的恐懼感,這個男人……
“醒了麼?來塊麵包。”林子志手拿著送到她嘴邊。
張口,咀嚼,吞咽。不管什麼處境下她都會把握好機會,決不會苦著自己。
“放了我。”她的聲音沙啞。
林子志不理他,繼續在玄關處磨刀。這聲音聽了讓她更加驚悚。
良久,他滿意的摸摸刀。起身,走過來摸摸她的腦袋,像是小時候那樣。
“爸爸讓那小子永遠消失,這樣你就會乖乖跟我走了。”他嘴角的笑容溫和,似乎就是個正常又慈愛的父親。
林微顫抖著身體,“不要不要,你傷了他,我會恨你一輩子!”眼淚一瞬間掉落下來,心臟劇烈的拉扯著難受極了。
“哦,我的孩子,你為了那個男人竟然要恨你爸爸,那我必須解決了他。”林子志拍拍她的臉,笑得詭異。
他的手放在門把上,回頭看看她,“等爸爸回來哦。”
林微不停的掙扎,因為拉力過大,隨著凳子翻倒在地,手腕勒出了血跡,頭磕的血跡斑斑。
林子志嘆,走過去,“怎麼還是這麼淘氣。”他無奈搖搖頭,把她扶起來。
她抱住他的腿,“我跟你走,你放過他,好不好。”
林子志不為所動。
“爸爸,我陪著你,我們一起走,我一直陪著你,還有,還有媽媽會在天上看著我們,我們走好不好,我們離開這裡。”
林子志望著黑漆漆的屋頂,似乎想起了什麼,他的聲音顫抖,“好,我們走。”
林微不想說話,什麼也不想,她靜靜的發呆。她不知道林子志是用了什麼辦法,真的殺了人卻逃離在外十多年沒有被抓住。這樣想會不會覺得她很不孝?
她以為,她會順利畢業,然後開一家店,做著自己喜歡的事,安安靜靜的喜歡並守著她的男孩,或許有一天有幸結為夫妻,生了幾個孩子,她有了自己溫暖幸福的家。簡簡單單的,就這樣一輩子就完了。百年之後,塵土飛揚,她與他是兩座相依的墳墓。
現實打破了她的所有幻想。她在美國這個遙遠的國度,她不曾出門,她呆在這個終日見不得太陽的小屋子,她覺得自己都快要發霉了。她沒有畢業,她的店是虛夢,她的男孩在她觸碰不到的另一邊。
有時候靜下來,會覺得自己都不真實,仿佛一切只是一個夢。她做了一個很長的夢,夢裡,她來到了繁榮的京城,在小巷遇見驚為天人的顧一白,樹下撿到那幅夕陽……陰差陽錯。
呵呵,她的男孩,她可以說她真的很想他麼?她有聽話,每一天都在想他,她可乖了。
遠方,你好嗎?我不好一點都不好。
她是那麼的愛他,她不願他一個人過,不願他受委屈,遭著想念的苦,寧可自己在夜裡獨自舔著痛。如果可以,願有個女孩陪伴他照顧他愛他,兩倍的愛去愛。感冒了給他買藥,每天給他煮飯弄紅燒肉,早上給他蒸牛奶,冬天給他織圍巾手套……
林國大動肝火,拍桌子,“我早就說過你和她不適合,你們兩個沒辦法在一起,現在好了,她失蹤了,我怎麼對的起她的媽媽!”
顧一白聽著他對自己的指責,沒有吭聲。
“小白,你聽話,若是以後她回來了,你放過她好不好?”林國的聲音夾雜著一絲哀求。
顧一白抬眼看他,有些莫名有些苦惱,“那誰放過我?”
他放了她,讓她離開自己,走得遠遠的,投入另一個人的懷抱,要是她回來,他願意捨棄一切看著她幸福。可,他呢?誰放過他,他受著回憶的煎熬,誰來解救他?
他不知道她在哪裡,他容光煥發的出現在屏幕上,只希望她看到他,他過的很好,他沒有對生活絕望過。他等待著,等待她的歸來,等著她撲到他懷裡,說,小白小白,我好想好想你呢,你想我嗎?
想,他想。
他有乖乖的吃飯睡覺,他沒有哭,他可聽話了。你看,小丑都長胖了,你看,他都也長肉了。
所以,遠方的你,不要擔心我,我很好。
林子志通常是早出晚歸,每天都會準時回來,然後給她飯吃。
林微沒日沒夜的坐在這張小床上,找不到事情做,她覺得自己都快要憋死了。唯一的一扇窗子都被他用黑色膠布給粘上了,太陽,是什麼顏色?似乎要忘記了。
這個空間,令她窒息,呼出的氣都是污濁不堪的。
她找尋著能夠逃脫的機會,可上天不給她。
林子志出門前總是會把門鎖住,她想呼救,但這周圍就好像沒人一般。她有聽見四周敲打的聲音,那為什麼,所有人都無視她?
偶爾,林子志會跟她談談自己的事。他說,他那年在工地,本來是說好的300元的工資,可工頭只給了150元!他要照顧這個家庭,這麼一點錢哪裡夠。於是就上門找了工頭,工頭不認帳,還罵他賤民,給臉不要臉。當時急了,拿起鐵棍就打,工頭也反抗,拿了轉頭拍了他腦袋,他打著打著發現工頭不動了。然後他湊進工頭鼻間,發現沒了呼吸。他慌亂了,他殺了人,他摸了工頭所有的錢跑回家。同妻子說了,他把錢全部給了妻子,然後就跑了。
後來的日子很艱苦,每天過著逃亡的生活。有時有時撿垃圾有時當乞丐,污頭垢面,他自己也沒想到居然沒有被發現。
林微不是滋味,畢竟這一切的一切也是由於生活所逼。如果……想這些還有什麼用呢,世上沒有後悔藥,也沒有如果。
發生了的事情,沒有辦法挽回。可是,他去自首,指不定會有一線希望呢?這麼想著,就告訴了他。
林子志是很激動的,他說,他會被判死刑的,他不想死。
人人都貪生怕死,大好的生命,誰會想要去死?
林微對他已經徹底失望了,再也不抱任何希望。他告訴她,在逃亡過程中,有被人發現,就殺了他們。做了第一次,那麼再做第二次就不會那麼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