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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宵也丟了剩下的半塊壓縮餅乾,坐在另一邊拍著女孩的後背,不知道怎麼安慰。感情的傷他也受過,除非自己走出來,別人說再多安慰的話都是閒的。

  “我就想跟他一起走!為什麼怎麼都死不了呢!”女孩哭出了聲,眼淚落在金敏的肩頭,她慢慢地抬起胳膊,抱住了金敏,傷心地抽泣著。

  金敏一把把地捋著女孩的頭髮,捲曲的長髮被海水泡過,有點枯澀,但她身上海水的味道卻很好聞。安慰了一陣,女孩漸漸不哭了,從金敏懷裡抬起頭,揉了揉眼,嗓音嘶啞地說:“我青梅竹馬的男朋友,上個月潛水時意外生亡了,後天就是我們的婚禮,說好了在我們一起工作的地方簡單地辦一下,他……他就這麼走了!”

  聽到這些,兩人猛地吸了口氣,怪不得妙齡女孩能一心尋死,原來是剛剛失去心愛的戀人。

  “嘖~”元宵抽了張紙幫女孩擦了擦臉,嘆著氣,要說生離死別,這些年做課題的時候也沒少遇到,可眼下這樣好端端意外喪生,還是在結婚前丟下女友就走的,還真是不懂得如何安慰。只是不停地抬手順著她的後背:“你呀,活著就有希望,死了就什麼都沒了!”

  金敏瞪了一眼元宵,那意思是——怎麼當醫生的,連安慰人的話都不會說,連忙安慰女孩:“你男朋友真幸福,有你這麼漂亮又痴情的女友。可要我說,情人間呢還是要看緣分的,是你的跑不了,不是你的求不來。也許這走了的男孩上輩子只給你施了碗粥,而那個幫你收屍的人還沒出現呢!”

  “啊?”元宵和女孩聽到“收屍”的人,都愣了一下。

  “呃,就我今天來的時候,在飛機上雜誌里看的,說緣分啊……反正,那個陪你走一輩子的人肯定還沒出現呢!你好好活下去,才會遇到!”金敏說著擦了擦鼻尖上的細汗,“哎呀,表達清楚了嗎?”

  “這和我剛那句有區別嗎?”元宵苦哈哈地張著嘴,“敢情我就是那個上輩子給你收屍的人?”

  “別啊!我給你收的屍!”金敏笑著把臉轉向女孩,見她也笑了,伸出手揉了揉她的頭頂,“哥哥沒文化,但道理你都懂是吧?”

  女孩點了點頭。

  就在這時,病房的門被推開了。進來兩位中年婦女,她們一進門就衝著女孩一番探查,然後總算舒了口氣似的緩和了一下緊張的神色:“姍姍,你沒事兒真是太好了!”

  “我沒事兒,對不起讓你們擔心了!”女孩蒼白的笑臉上努力擠出一個微笑,嘴角露出淺淺的酒窩,他對金敏和元宵說,“這兩位大姐是我們水族館的同事!”

  “這兩位是救了我的好心人!”姍姍又把元宵和金敏介紹給兩位大姐。

  ……

  從醫院出啦,天已經微微發亮,海面上籠著一層青綠色的霧氣。元宵拿出手機看了看,今天的天氣預報——多雲轉中雨,往後又劃了一下,明天居然是中雨轉大雨!

  “操!早知道這破天氣,我就……”元宵轉頭看了看金敏。

  金敏拖著步子一個勁兒地打瞌睡。兩人回了賓館,金敏雖然很想來一發,但等元宵磨磨嘰嘰洗澡的時候,他倒頭便睡著了。元宵從浴室出來,看金敏已經睡了,悄悄回到隔壁的屋子,把兩套手工精緻的高訂西服和襯衫從藍不藍綠不綠的箱子裡取出來,又叫了客房服務,要了掛燙機,很仔細很用心地燙了一遍,再小心地把兩身衣服掛進衣櫥里。

  他給寵兒撥了一通電話:“你們出門了嗎?”

  “嗯,就跟帶個旅行團似的,包了半個機,哈哈~”寵兒樂顛顛地在那邊兒說著。

  “行吧,辛苦啦,等會兒我過去看看場地,這邊兒一直下雨,估計室外婚禮的夢想要泡湯了!”元宵說著,遺憾地往窗外看去。

  “大飛、棒槌、強子……有他們在,你放心吧,打著傘也沒問題的!”

  ……

  金敏一覺睡到下午快吃完飯的時間,在床上亂摸了一圈發現元宵不在,連忙翻出手機打電話:“喂!美少年!你在哪兒呢?”

  “你睡醒了?”

  “嗯!”

  “我剛一個人在外面轉了一圈兒,現在在醫院呢,來看看姍姍,她正好要出院!”

  “那行,我也過去,晚上咱們一起吃飯吧?”

  “嗯!”

  ……

  見了姍姍,她已經換上了單位同事送過來的碎花裙子,天真活潑的小女孩模樣。金敏一下子放心了,問她:“怎麼樣?還難受嗎?”

  “好多了,我就是嗆了點兒水,其實我水|性很好的。”姍姍笑著回答,“湯圓兒哥哥疏導了我半天,既然老天不讓我死,那我就好好活著吧。我想下周就開始上班了,在水族館,你們不急著走的話,可以來看我表演!”

  “表演?”金敏好奇地睜大眼睛。

  “姍姍是美人魚小姐,”元宵笑著拍了拍金敏,“沒想到吧!”

  “哦,”金敏連連點頭,多看了幾眼姍姍,“確實有那種氣質!”

  走到哪裡都是雨,姍姍帶元宵和金敏去了她和男友之前最喜歡去的一家西餐廳吃飯,說是請兩位好心的哥哥吃飯,其實是自己想念這裡的味道了,一個人不願意來。

  隨便點了點兒吃的,元宵突然想到瞞著金敏,訂好的婚禮場地和這糟糕的鬼天氣,默不作聲地喝了一杯又一杯的紅酒。半年前,金敏在荷蘭演出,那裡已經同性婚姻合法化很多年了,滿大街都是牽著手的同性情侶,比在國內愜意自由多了,他耐不住激動的心情,給元宵打了一個越洋電話——

  金敏:“我想結婚!你不是從小就期待有一場屬於自己的婚禮嗎?”

  元宵:“別扯淡了!怎麼可能?”

  金敏:“我們可以在國外領證啊,我認識好多朋友都是這樣的!”

  元宵:“你別犯神經了可以嗎?我馬上博士畢業,工作也簽了,你知道去國外領證對我意味著什麼嗎?”

  金敏頓了好長時間才反應過來,元宵和他不一樣,將來要在企事業單位工作,履歷什麼的對他來說很重要。相戀這麼多年來,兩人一直保持低調,他很清楚,“同性戀”這個標籤,對元宵來說已算是一個不小的坎,更不要說有在國外同性結婚的經歷。只好說是喝醉了酒,有感而發,讓元宵不要介意,隨便聽聽算了。

  可是元宵卻很放在心上。沒有在親朋好友面前宣誓,沒有接受他們的祝福,基本上就是一對普通的情侶。這不是他想要的。

  考慮了很久,他才和寵兒還有金敏的那幾個死黨合計著,乘這個假期,金敏回來,兩人在這個海邊小城,辦一場只有親朋好友參加的婚禮。

  這些年金敏在外演出,元宵從本科開始就各種兼職,兩人一直把錢存在一起,攢了不少。辦一場不太奢華的小婚禮還是綽綽有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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