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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伽俐雷試圖殺死他的那次,他的卸載程序已經進行到一半,卻被打斷。

  因為他沒辦法卸載伽俐雷。

  伽俐雷的系統里,有一個黑匣子,他當時猜測這或許和原生系統有關,顧遠生設置的最後的防禦程序,說不定就藏在這裡。

  “防禦程序?”

  曹雲山揚起眉:

  “然後呢?你找到了這個程序的原始碼?”

  “……沒有。”

  然後他什麼都沒有做。

  因為他發現自己猜錯了。

  他從沒表露過任何對顧遠生的情緒,但他心底如此心疼她的經歷,以至於他犯了推理中最致命、最可怕的錯誤——

  偏見。

  顧遠生只留下了四句遺言,卻要李文森付出一生的代價,這難道是一個父親該做的事?他因這先入為主的情緒而失去客觀,只看到這個男人的涼薄,刻意忽略他的矛盾和痛苦——顧遠生把伽俐雷所做的一切當成自己的責任,卻無法阻止這浩劫,他生命將熄,別無選擇,只能把這責任推給她,推給這個小小的、還沒長大的小姑娘。

  可他仍然是一個父親。

  他給李文森取名叫“安”,拉丁詞源里與graciousness同出一源,意味“珍寶”。

  他從懸崖上一躍而下,用生命護住的東西,正是他人生最後寫的一條代碼的破譯——

  蜜糖、鮮花,和匕首。

  匕首象徵她遲暮的老去的時光,鮮花是她豐盛的青年的容顏,而蜜糖則是她從未經歷的童年——一個小姑娘成長中要經歷的所有,都被被他封在那個黑匣子之中。他把它藏得如此隱秘,隱秘到即便伽俐雷徹底脫離原生系統,也沒辦法擺脫這不可抗力。

  所以它天生要關心李文森。

  所以它忍不住要去注意李文森有沒有受傷、有沒有餓、有沒有不開心。它忍不住要關心,李文森有沒有獲得幸福。

  因為這是一個父親,為他的珍寶,留下的最後遺言。

  ……

  喬伊微微閉了閉眼睛,又很快睜開。他身上的傷口還沒完全癒合,此刻正微微滲出一點血跡,他卻渾然未覺,只是靜靜地說:

  “蜜糖英文是sweet honey,如果你還記得你本科老師的教誨,sweet能追溯到的最早詞根是swad-,honey是huneg,匕首knife還是knife,而至於’鮮花’……1066年諾曼人入駐倫敦後,拉丁語flos和法語flour就成了鮮花的新詞源,麵粉flour就是鮮花flower的前身,鮮花就是麵粉。”

  ——顧遠生的又一個隱喻。

  他想表達的,大概是羅曼蒂克與瑣碎生活的兩面性,或許是希望李文森長大後能練練廚藝什麼的……但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鮮花”就是“麵粉”。

  而“麵粉”的詞源,是fleur。

  “如果我沒猜錯,顧遠生小時候一定經常和李文森玩詞語遊戲,所以他才把所有和CCRN有關的密碼都改成了詞源學……但他沒料到李文森的記憶模式與他截然不同。”

  按照逆行的時間追溯,李文森70歲時才能完全記起七八歲時的事。在她二十歲的現在,她對顧遠生的記憶大多來源於執念,其中相處的細節,她幾乎沒有一點印象。

  “除此之外,他和李文森應該還有一串數字作為秘鑰,我不知道這秘鑰是什麼,只能通過李文森最後給我發的半段摩斯碼,來反推這個密碼的完整版本。”

  陽光有一點落下去,他的血液從腹部慢慢滲出白襯衫,又被他的外套掩去。

  “你把這三個詞排在3、5,1、3、5和3、4、5位的字母重新組合。”

  他伸手沾了一點茶杯里的水,在桌上寫下幾個字母。

  鮮花fleur,3、5位是E、R。

  蜜糖swad huneg,1、3、5位是S、A、H。

  而匕首knife的3、4、5位,是I、F、E。

  連起來就是——

  E、R、S、A、H、I、F、E。

  曹雲山望著這串字母,慢慢念道

  “safe hire。”

  ——s□□e her,救救她。

  把蜜糖、鮮花和匕首的詞源打亂,提取字母重新組合後,形成的新的單詞,是“s□□e her”。

  顧遠生以生命為代價,留下的最後一句話,是“s□□e her”。

  他的珍寶,他的小姑娘,她沒有父親,沒有母親,甚至這個世界上她唯一親近的人,也要親手把她推進地獄。

  所以,無論是誰都好,請來幫幫她,不要讓她就這樣一個人消失,不要讓她就這樣孤零零地死去。

  請……救救她。

  ……

  這是他唯一的錯誤。

  從頭到尾,他只犯下了這麼一個錯,卻如此致命。但凡他早一秒想到答案,說不定他就能握住她的手……說不定,她就不會走。

  她是在那裡的,他確定。

  最後的那一分鐘,她就在牆的那一頭。她說過“這是一堵牆,又不是一堵牆”,她說過“當我認為它是牆時,我就能碰到它,當我堅信它是一扇窗時,我的手就能伸出去。”

  她還說,這個房間只存在於她的腦海,當有一天,她忘記了它,它才會從這個世界上徹底消失。

  所以她不是死亡,也不是失蹤。

  她是自己選擇了消失。

  她此刻一定好端端地活著,在地球上的某個角落,她只是不要他了,所以她走了,就像……就像她當年毫無留戀地坐上飛機一樣。

  可她怎麼能這樣?

  她怎麼能一次一次、一次一次地丟下他?

  洪水將至,他站在那裡,卻怎麼也找不到她的身影。大地下沉,他找尋她直到失去意識,可她從頭到尾沒有一句回音。

  她救了所有人,除了他。她把各種各樣的人放在心上,卻唯獨看不見、唯獨不記得,牆的那一頭,他還在等她。

  她從不去記他的話。

  他明明說過……他明明說過他愛她。

  ……

  眼前的男人白襯衫一絲不亂,紐扣上微鑲的碎鑽在陽光下熠熠生光,那種掌控一切的氣韻如此強大,連李文森的失蹤都無法撼動分毫。

  可或許是光線太過黯淡。

  有那麼一個瞬間,曹雲山覺得他此刻的平靜,都不過是自欺欺人的假象,這個男人已經碎裂,他的神情平穩一如往昔,可他的內里,正在崩塌。

  “你知道嗎,其實我三四歲的時候,見過李文森一次。”

  陽光輕柔地落在他肩膀,曹雲山微微折起囚服袖口,露出一截修長手腕:

  “那是再地下基地的走廊,我正和伽俐雷飼養的兔子說話,一抬頭,就看見走廊盡頭冒出一扇窗,窗里亮著燈,一個很小很小的女孩坐在燈下看書,她穿著黑色蕾絲的小裙子,側臉的睫毛很長。”

  這是這個世界,他遇見的第一個人。

  他以為他眼睛花了,因為那裡從來都沒有房間。他以為那是他童年的幻覺,是被他當成了現實的童話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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