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2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第一個辦法,找A大借超級計算機,但是我們懷疑內存卡內設置了障礙,強行突破可能會讓內存卡格式化。第二個辦法,就是找到鑰匙。這鑰匙通俗點來說,有可能有兩種形式存在。第一種形式是電腦,內存卡連接這台電腦,會自動解密。第二種形勢是電腦製造出來的密鑰。電腦先製造出內存卡寶藏,而後再製造出解開寶藏的鑰匙,電腦重裝系統,電腦就無法承擔解密的工具,只有唯一鑰匙可以打開寶藏。密鑰加上內存卡,就可以在任意的計算機上打開內存卡內的文件。」

  局長道:「第一個辦法太冒險,絕對不行。第二個辦法……你們先盯著,讓左羅和周斷到我辦公室。」

  第532章 識人(上)

  左羅和周斷聽完局長半生不熟的介紹,心中早知道怎麼回事的左羅道:「宋凱已經和我說過了,我們目前非常懷疑這東西是周銀河故意送給秦老爺子保管的東西。周銀河死前囂張的說過,要拉人陪葬。硬實力來說周銀河沒這本事,那只能是借用警方的力量。這內存卡十有八九是吊死鬼內部很重要的信息。我們要去尋找和周銀河很親近的,熟悉計算機的人。」

  周斷道:「周銀河的女婿叫周婿,曾經是計算機專業畢業的高材生,後來自己開設了一家網絡公司。周銀河將公司買了,特聘張宇宙為這家公司的行政總裁。後來周銀河的女兒和周婿搞到一起去了。」周斷對周銀河身邊的人了如指掌。

  周銀河之女:周女。周銀河女婿:周婿。周銀河的兒子:周子,周銀河的兒媳婦:周媳。這四人是周銀河家庭成員,不過就蘇誠看,周銀河不應該會把東西交給女婿和兒媳。女婿和兒媳和周銀河沒有血緣關係,他們對周銀河的死未必會傷心到哪去,也很難有冒險報仇的念頭。

  蘇誠推測周銀河將東西交給某個人,極大可能是周女或者周子。也不排除女婿和兒媳就是。蘇誠現在需要將這個人找出來,和他聊一聊。

  局長道:「周斷,你聯繫下周婿,就說我們想和他談談,好像他在準備移民?」

  周斷道:「是的,周銀河葬禮之後,因為有遺囑,周子和周女非常和睦的達成遺產分配協議,他們將委託基金會賣出一半的股權,剩餘一半股權還有不動產由他們的投資基金會打理。財產五五開,沒有任何矛盾。在葬禮後第二天就辦好了一切手續。第三天,兩人開始準備移民工作。周子移民的目標是美國,周女移民的目標是加拿大。以他們的財力,現在只是走過場,我想這一個星期左右就會離開A市。」

  局長道:「按照道理來說,如果這四個人中有人掌握了鑰匙,必然是周銀河相信他會幫自己復仇的那個人。但是現在有些矛盾,他們四個人準備走了,實際上內存卡放在秦老爺子手上。」

  左羅道:「我和蘇誠與秦老爺子聊過,秦家和周家上代恩怨交錯。周銀河交代過秦老爺子,畫幾年要裝裱一次,裝裱時候必然會發現內存卡。秦老爺子十有八九,不,肯定會聯繫周銀河的子女。我預計,周子和周女他們是擔心被壞人盯上,所以先離開,先冷上幾年。等數年後將鑰匙一送,內存卡一開,大仇得報。」

  左羅道:「蘇誠說還有一個可能,周銀河考慮過這東西屬於損人不利己的東西,周銀河和吊死鬼合作愉快,是不可能拿出來的。把這東西交給家人,真的有需要話似乎會害了家人。所以蘇誠考慮了另外一個可能,會不會是交給周銀河親信之類。周銀河對待身邊人還是相當不錯的。周銀河的私人司機突然中風癱瘓,周銀河送他去國外治療,還給了其八十萬的退休費。這種手筆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周銀河對錢很大方。」

  周斷道:「還有一個可能是律師行。通過律師行保管,一旦他屬於非自然或者非意外的人為死亡,那律師行就會將內存卡或者鑰匙交給警方。但是如果是這樣,內存卡和鑰匙是不會分開的。我建議對周銀河比較親近的人,全部再做一次筆錄。就說周銀河案要歸檔掛懸,完善筆錄。」

  局長點頭:「可以,老規矩,這事Z1負責。左羅,你和蘇誠最好小心點。人家有第一次,未必不會有第二次。最近局裡很忙,內務局也很忙,你要自己照顧自己。」

  「明白。」左羅問:「突襲情況怎麼樣?」

  「大勝。」局長道:「你還不知道進展吧,周斷,給他介紹下。」

  警方拿到了很多很多的線索,有計算機內的線索,有帳戶信息的線索,有身份證使用的線索。首先逮捕了殯儀館的負責人,就是他在這麼多年來,一直截取火化者的身份信息還有銀行卡、手機卡之類的信息。通過這些手機卡,銀行卡資金流動,警方再逮捕二十多人。

  距離突襲不過四天,警方一共抓捕人員三十七名,其中有四名為司法系統人員,一名為檢察官,一名為特警支隊某小組組長,一名為警局物證組人員,一名為刑警隊重案組刑警。這四人都承認自己加入了正義社會。他們如實交代了這些年做的事,除了將一些保密信息上報給吊死鬼外,他們並沒有做出其他不法之事。保密信息多是暴力犯罪嫌疑犯的信息,被捕的檢察官說這是上級為建立本地暴力犯罪高危人群檔案才搜集的。

  檢察官提供信息中,其中有三人最終無罪釋放,兩個是變態犯罪嫌疑人,一個是殺父嫌疑人。在他們被無罪釋放一到三個月內,他們都非人為死亡。一個人喝醉了開車撞樹上,一個是留遺書上吊,字跡還是他自己的。還有一位在遊樂場看小孩玩耍時候,突然心肌梗塞,搶救無效死亡。他們的死,刑警查過,發現受害者的家屬都有不在場證據,死因很難辨認是自殺還是他殺。最終三人都以非人為死亡落案。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