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吳超凡安靜地注視著李雲逸的後腦,一如多年之前注視著另一個人,如今時過境遷,心情大為不同,難以改變的,卻是物是人非。

  之前聽了李雲逸的話,吳超凡在那一瞬間有了和他一樣忘記過去的想法,可也僅僅是一瞬間。他背負的太多,這條命不僅僅是他的,就算結局是毀滅,他也只能一往無前。

  如果能早一點,早一點認識李雲逸就好了。可是這世上最殘忍的兩個字,莫過於如果。

  第10章 第十章

  李雲逸的爆菊之仇還沒來得及報,他短暫的假期就結束了。吳超凡家離他們單位不近,所幸最近吳超凡因為腿傷不用上班,他可以開吳超凡的車上下班。H市的車少,開車比走路要舒爽很多。所以李雲逸走進警局的時候是邊笑邊吹口哨晃進去的。

  結果剛一到單位就被辦公室里的低氣壓嚇到了,齊隊下令全部輪休取消,務必找到背後僱傭周華的人。李雲逸不由感嘆吳超凡老謀深算,自己的休假已經結束,休假取消就取消吧,辦公室其他人看著李雲逸的嘴臉都是咬牙切齒。

  周華的社會背景很簡單,汽車廠的修理工,平時沉默寡言,同事都不太了解他,社會關係幾乎是空白,每天的生活就是上班和回家照看母親,而且沒有前科,就像無數的普通人一樣,從外在根本看不出什麼。由於周華不說,警察就只能自己尋找線索,李雲逸自告奮勇,和幾個同事前往周華家中搜查。

  一路上李雲逸和大家交流了一下這一周的進展,一位同事提起到,押送周華指認現場的時候,遇到了秦崆的鄰居,那大姐一眼就看出周華就是當初潛進秦崆家裡空手而歸的小偷,又是軒然大波,但是和之前一樣,對於這個問題周華也是死不開口,隨即也是不了了之了。

  李雲逸感嘆:“你說這人去秦兄家裡幹什麼?不會是去行兇吧?可是他不是完全模仿G市的案件嗎?殺刑警和殺民警還是有區別的吧?真是嚇人,可不能讓阿姨知道那個進過她家的小偷是殺人犯啊。”另一個同事打趣:“應該不是找老秦的,你看,兇手只虐待殘殺美少年啊,老秦那狗熊跟美少年搭邊嗎?”想想秦崆那雄厚的身材被人捆住這樣那樣,李雲逸不禁打了個冷顫。李雲逸點點頭:“估計是有什麼不可告人的陰謀吧,唉,他不交代的話應該是查不出來了,這死變態!”

  一行人來到了周華家,周華的母親剛剛做完手術還在醫院康復,應該還不知道她兒子犯的事,一行警察換上鞋套手套,進入了周華不大的家。

  屋裡瀰漫著濃郁的藥味,看來周華的母親已經病了好長時間了,裡邊的布局也很簡單,兩個臥室,一間衛生間,做飯的煤氣灶就擺放在客廳的角落。一段時間沒人回來了,屋裡落了一層薄薄的灰塵。

  幾人分開開始搜查有用的東西。李雲逸進入了周華的臥室,很意外的他的臥室里居然也擺放著一個書櫃,周華這人看起來真不像是會在家裡看書的人。李雲逸簡單拉開抽屜翻了翻,都是些很正常的零碎物件,沒什麼嫌疑物品。

  在找遍了抽屜、床底、衣櫃等容易藏東西的地方後,李雲逸將目光轉向了書柜上。輕輕拉開書櫃的玻璃門,李雲逸一本一本地排查,沒有可疑的書,也沒有夾帶紙張一類的東西。李雲逸一連翻了四五遍都沒收穫,就要走開時,忽然察覺有幾本書詭異的有些外凸,李雲逸心裡一動,伸手在書後邊摸索,他摸到一個本子。

  李雲逸興奮起來,周華這么小心地藏在書後,肯定會有線索的。拿出來後李雲逸迫不及待地翻開一頁看了起來,結果第一行就讓他呆住了,心跳似乎都停止了下來,一股涼意從腳底直奔大腦。

  這時,一個同事走了進來:“小李,你有什麼收穫沒?我那兒啥也沒有。咦,你拿的什麼?”李雲逸的心都要跳出來了,裝作漫不經心地翻了兩頁:“沒啥,平時記小帳的本子,我還以為什麼重要的東西呢。”說罷很不留戀地隨手放在了書架上。同事點點頭走了:“我再去那邊看看。”李雲逸緊張地嗯了一下。

  李雲逸的腿都軟了,同事剛走他就癱坐在床上,腦子裡一直回想剛剛看到的那一行字:我真的很感謝吳老師,沒有他我真的走投無路了。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基本上不言而喻,但是李雲逸還是想著有可能是巧合,吳超凡怎麼可能幹得出來這種事,肯定是另一個姓吳的老師,再說他也沒錢啊。可是就算這樣想,李雲逸也沒有拿起那個本子再看下去的勇氣了,如果……如果真的是吳超凡,那他該怎麼辦?

  李雲逸不敢在這裡看,更不敢讓同事發現這個本子,鬼使神差的,李雲逸將這個半個巴掌大的本子藏在了兜里。半個小時後,他們一行人無功而返。

  一路上李雲逸都心不在焉,緊張無比。,他的這個過錯可是十分巨大的,私藏線索,要是被發現,可能面對的就是牢獄之災。可是李雲逸現在已經沒辦法了,無論那個老師是不是吳超凡,這個本子都已經不能交給警方了。天氣不算熱了,可是李雲逸的冷汗止不住地流淌。

  剛一到警局,李雲逸馬上跳下車鑽進廁所,走到最角落的坑位進去,反手把門鎖好。李雲逸的心都要跳出來了,顧不上周圍的異味,顫抖著手拿出本子翻看了起來。

  越看,李雲逸的心越涼。直至看完最後一頁,李雲逸眼前發黑幾乎要暈倒過去,為什麼?為什麼要做這種事呢?

  這是一本日記。前半部分還算正常,只是記錄了周華平日的一些瑣事,只不過字裡行間多次出現諸如絕望、痛苦、自殺等的消極字眼,但是後半部分所記錄的,就是使得李雲逸心驚膽戰的東西了。從某一頁開始,周華的日記里出現了吳超凡的名字,連續的記載完全展現出了事情的經過,寫了吳超凡是怎麼提著五十萬現金交給他的,寫了吳超凡是什麼時間在哪裡交代給他G市案件的每一處細節的,寫了吳超凡是怎麼告訴他如何綁架高傑的,寫了吳超凡是怎麼讓他潛入秦崆的家的,案件的每一處,事無巨細,都是吳超凡讓他做的。通過周華的文字可以看出周華對吳超凡的態度很奇怪,畢恭畢敬之間還帶在一絲憐惜,對,是憐惜。李雲逸本不想用這麼噁心的字眼,但是周華的日記里有一句話:在我最絕望的時候。吳老師幫了我,我也要幫他,他是那麼溫和的人,宛如天使一般,我不能容忍髒東西去傷害他,他承受的痛苦,我感同身受,為了吳老師,我要把那些骯髒的東西統統打入地獄!

  李雲逸無聲地冷笑,骯髒的東西?有什麼能比你更骯髒的了?值得玩味的一點是,周華對於兩個受害人是同情的,日記里記載了折磨的過程,但是卻沒有對被害人言語上的侮辱,骯髒的東西顯然指的不是被害人了,那會是誰呢?

  李雲逸意識模糊地走了出去,一路來到吳超凡的家才恍惚過來,他連車也沒開,就這麼走回來了。

  來到家門口時,李雲逸卻沒有開門的勇氣,無力地靠在牆上,一會兒該怎麼說呢?這裡的採光要比他之前的地方好得多,即使是樓道里,也是光線充足,暖意滿滿,可是李雲逸的心卻是如墜冰窟。聽不到屋裡的任何聲音,吳超凡應該在看書吧?溫潤如玉的他,為什麼要幹這種事?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