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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你暫時跟我站在一起可以嗎?我們一起打垮他,那個總是嘲弄的侵略者。但我真是沒種啊,我甚至不敢跟蘇遠智說一句:“我好像快要喜歡上別人了,用力抓住我好嗎?”因為我害怕他會回答我說:“喜歡上別人了是嗎,那好吧,祝福你,再見了。”所以蘇遠智,親愛的——我盯著手心裡的手機,似乎是要握碎它——你殺了我算了,那是我應得的。你殺了我,就替蘇遠智復仇了,可是那個被鄭南音背叛了的我自己呢,你拿她怎麼辦呢?你可以讓鄭南音停止呼吸,可那個“自己”就會隨著這屍體變成一縷氣息一般的魂魄,她只能和鄭南音一起不復存在,她明明也曾因為鄭南音的背叛而傷痕累累,卻沒有人為她討個公道啊。

  我把額頭抵在膝蓋上,用力地深呼吸。深呼吸。我想我一定是瘋了。

  我又開始睡不著了。整夜整夜的。如果一定要說這種煎熬有什么正面的意義,那就是,我的注意力暫時可以從哥哥的事情上得到一點轉移。哥哥,你已經成了毋庸置疑的罪人,其實我也快了,我來和你做伴,你說好嗎?你有囚衣穿,我卻沒有—不過就算了吧,全是形式,那衣服也的確沒什麼好看的。

  讓我坐在你身邊就好。我已經太久沒有看見你了,所以我只好想像你現在的樣子。你的頭髮被推光了嗎?你戴著手銬吧?你的眼睛是否和過去一樣安靜,還是像案發那天,灼灼地涌動著沸騰的絕望?只有我一個人知道你是故意的。哥,我也只讓你一個人知道,我喜歡上了你殺的那個人的親人。不是他誘惑我,不是一時糊塗,從我看見他的第一眼我就知道發生了什麼。我終於承認了。現在讓我坐在你身旁好嗎,我們並排坐著,我和你一樣漠然地平視前方,讓雙手放在膝蓋上,這雙手真像一對被子彈擊中,從天上掉下來的鴿子。我永遠愛你,哥哥,你是殺人犯,我是賤貨。

  一周就要結束的時候,陳迎南的電話終於還是打了進來。聽著來電的音樂聲,我迫不及待地把它按掉了。我想不然我還是把手機關了吧這樣最清靜,可是,終究沒關。幾分鐘後他的簡訊進來了:“接電話。再不接電話的話,我就打你家座機,直接找你爸說話,就說我們家還是要繼續追加你們的賠償金。”

  這個渾蛋。我徑直把電話撥過去,聽到他含著微笑的聲音的時候就直接說:“別以為我怕你。”

  “我就是想見見你。”他似乎笑得更開心了。

  “我跟你說過了,”我覺得自己臉上滾燙,握著電話的刀。只手僵直地停留在耳朵邊,左肩膀都似乎被一種微妙的餘波震顫著,“你真以為我怕你啊。我告訴你,算我倒霉,我就當不認識你,我不會再讓你看見我的!”

  “現在不認識我了?”他笑道,“那你也不打算來看臻臻了麼?誰信誓坦坦地說什麼要和臻臻道歉,要儘量為臻臻做點什麼……所以只不過說說就算了,不過是想扮演一下愛心天使,現在玩膩了,對吧?”

  “別血口噴人了!”他又一次成功地讓我氣急敗壞,“你有什麼資格這麼說我……”

  “那你為什麼不再來了呢?”他像是蓄謀已久地埋伏了很久,在前半句那個逗號的地方,準確地掐斷了我的活。他緩緩地嘆了口氣,“南音,我說了只是想看見你。”

  “我要掛電話了。”

  “我想你。你滿意了嗎?”

  “不滿意!”我被自己嚇到了,只好把電話從左手換到了右手,除此之外,完全不知道該做什麼。可是換到右手之後更加覺得自己蠢得可怕,就還是把電話掛了。

  那是一個陽光很好的下午。我是說,當我遲鈍地把手機放回床頭柜上的時候,因為不知道該拿自己怎麼辦,只好專心地注視著窗子外面的天空。於是我知道,這是一個陽光很好的下午。冬天的白晝已經變短,所以這陽光,即使很好,在下午三點的時候已經被黑夜強大的病毒侵襲了,變得有種說不出的昏沉。我不想行走在那樣的光線下面,那會讓我覺得我自己也像是個病人。虛掩著的門外傳出來大媽和媽媽的聲音。大媽現在有空就來家裡,陪媽媽聊天。不過不管是什麼話題,最終都會繞到一個間題上面,就像她們現在正在對話的內容—媽媽說:“活著真是沒有意思。”

  大媽說:“你下次跟著我去一次教友家的聚會,你就不會這麼想了。”媽媽說:“不,我不信。”大媽說:“一開始都這樣的,回頭我帶你見見牧師,讓他給你講講。”媽媽說:“不用,我就是不信。”大媽說:“你不是覺得活著沒意思嗎?”媽媽說:“你的主是假的,再沒意思,他也幫不了我。”大媽就生氣了:“你這個人怎麼這麼說話呢?”於是不歡而散。

  但我知道,過不了幾天,媽媽就會打電話給大媽:“今天你店裡忙嗎?”然後一切重新開始循環……上次不歡而散的時候,大媽把一本翻得很舊的《聖經》落在了我們家,我一直把它放在我房間門旁邊的那個小柜子上面,自從把它安放在那裡之後,就再也沒碰過。

  我還是拿起來,打開了。因為我想起,他跟我說過,“迦南”在《聖經》裡面,是個好地方,有那麼多人為了它征戰流血,因為它是神應許給人的。我不知道該從什麼地方找起,就只好隨便打開一頁,但我遇上的是《馬太福音》:“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

  我還是別再接著往下看了。因為眼下的我,真的不適合聽神說話。

  陳迦南的簡訊又隨著歡快的“叮咚”聲涌了進來:“晚上7點,一起吃飯好麼?”

  我的左眼和右眼是同時看到這條簡訊的,是不是都該一起剜出來丟掉?我右手的拇指點擊了“簡訊查看”的按鍵,是不是也該一併砍下來丟掉?那我該拿我那個接受並且理解了這條簡訊內容的大腦怎麼辦呢?算了,算了,我對自己笑笑,都丟掉吧,它最清楚我為什麼四十八小時都不敢睡覺——因為我會夢見他。因為我已經連著好幾晚都在夢見他。我原本以為我應該會夢見往昔的日子:我們全家人圍在晚飯桌邊,外婆非常禮貌地問每個人貴姓,媽媽專橫地禁止爸爸吃油炸的東西,我的座位永遠挨著哥哥的,我低下頭去閱讀蘇遠智給我的簡訊,回復他“我愛你”,並且時刻提防著媽媽會罵我吃飯的時候也放不下手機——難道這不應該是最美好的夢嗎?我不是應該在這樣的夢被驚醒的時候開始悲哀跟惆悵嗎?可我只是夢見他。並且,在夢裡確切地知道,我是幸福的。

  劣跡斑斑的,沒有天理的幸福呵。全都丟掉吧,這是對的,剜出來丟掉,砍下來丟掉,悶死了丟掉,撕成碎片以後丟掉,放把火燒成灰以後丟掉——你不要讓我瞧不起你啊鄭南音,說到做到啊,剜出來砍下來悶死了撕碎了放把火——先是剜出來,再砍,用力砍,砍死,砍死陳迦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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