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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居然設計我!”劉鐵吼叫著。

  卓逸坦率地笑笑:“這是我的興趣。玩什麼都有個極限,只有玩自以為勝券在握的人,才是其樂無窮的。”說罷,他歪歪頭,挑挑眉,“看,你現在的表現多有趣。”

  “那又怎麼樣?你沒有真憑實據說我是兇手!”

  “我這有證據!”

  忽然從外面傳來了雷彬的聲音,隨著他的一聲大喝,已經被譚小青欠開一點縫隙的門打開了。雷彬帶著幾個人魚貫而入。他面色不善地等著莊卓逸。

  “莊卓逸,你他媽的又晃點我!那個假情報是你放出來的吧?”

  卓逸一臉的親切:“你來早了,我玩什麼?”

  混蛋,怎沒人咬死他!

  雷彬懷著氣悶的心情走到劉鐵面前,並將口袋裡的一張照片取出,不等他舉起來,就被卓逸一把搶過。他咬牙切齒地白了卓逸一眼,轉回來對劉鐵說:“這傢伙是混蛋了點,但腦子的確夠用。他仔細看過文臣的屍體,甚至比我們的法醫看的還仔細。然後……”

  “然後就找到了證據。”卓逸搶過雷彬的話頭,“你要在文臣身上留下傷痕,誣陷卓然對他進行性虐待,那麼,有些傷痕就必須在非常隱秘的部位,比如說這裡。”

  啪的一聲,卓逸這一巴掌結結實實打在了齊俊陽的屁股上!對方一直專心聽他結案,又要防備著警察,一時不慎著了他的道兒。一向木然的齊俊陽瞪大了眼睛,直勾勾地看著莊卓逸:“你,幹什麼?”

  卓逸對他眯眼笑著,笑的人畜無害。末了,也不顧他的惱怒,轉回頭繼續說:“文臣躺在沙灘上,背部著地,所以海水並沒有完全浸濕他的臀部。我在查看文臣屍體的時候發現,他的臀部上有明顯的淤血,從淤血的痕跡形狀很難分析出是怎樣造成的,法醫把這個淤血和其他傷處歸為一個類別。”

  聽到這裡,雷彬再一次暗罵莊卓逸是個狐狸!先用假消息讓他白跑一趟,半路上又接到小六子的聯繫說讓他趕緊回警察局找法醫,他在一頭霧水的狀態下見到法醫的時候,那哥們直說莊卓逸威脅他再次檢查屍體的屁股,結果,就得來了讓雷彬驚掉下巴的指紋!

  不管雷隊長如何不甘,卓逸還是享受他的樂趣,說:“我很好奇,那些淤血的地方都在隱私部位,當時你在虐待文臣的時候是怎麼做的?隔著衣褲?那樣留下的傷痕和裸體時留下的傷痕有明顯的區別。那麼,你肯定是扒了文臣的衣物著重在幾個隱私部位動了手腳。所以,我們可愛的玩具先生,您的指紋就毫無懸念的留在了文臣的屁股上!”

  他把屁股兩個字咬的很重,險些讓一直站在外面的譚小青噴笑出來。

  看著卓逸手中關於屁股的證據照片,劉鐵脫力地癱坐在地上。雷彬有點不耐煩,拿出手銬並告訴莊卓逸:“你讓法醫化驗的指紋有結果了,文臣臀部的指紋就是劉鐵的。也算證據確鑿了。剩下的我回去再審,對了,董偉我要帶走。他涉嫌販賣違禁藥品。”

  關於董偉,卓逸巴不得送給雷彬。目送他們這一群人呼呼啦啦走出貨櫃後,照著哥哥的肋下就是一拳。

  “你打我幹什麼?”哥哥不解。

  “譚小青在外面,你去解決他。別讓他來纏著我問東問西。”

  “案子都解決了,他還問什麼?”

  卓逸扔過去類似看白痴的眼神,說:“還不算完。是誰殺了袁華?不是董偉,也不是劉鐵,那會是誰?我懷疑是劉鐵僱傭的人做了袁華案,但職業殺手沒這麼費事的。我馬上要去袁華家再看看,你去給我拖住譚小青。”

  說罷,他不等卓然同意,就拉著齊俊陽開始耍無賴:“累死了,背我。”

  當齊俊陽開著車趕到袁華家附近的時候,已經看到有熊熊大火在燃燒著。莊卓逸預感不好,催著俊陽加快車速!

  一切都被大火吞沒,莊卓逸就算有天大的能耐也不可能在廢墟中查出蛛絲馬跡。他看著火光直咬牙,最後氣哼哼地使勁踢了齊俊陽一腳,轉身朝車子走去。

  莫名其妙的挨了一腳,俊陽納悶地看著卓逸倔強的背影,琢磨著:他不是腿疼嗎?

  連夜,卓逸揪著俊陽趕到警察局,讓他留在外面等候,獨自進去找雷彬。

  這時候的雷彬正對劉鐵進行嚴密的審訊,在卓逸敲開門之前,已經問出大半的真相。雷彬心情好,好到卓逸不請自來還能笑臉相迎。

  “什麼?袁華家著火了?“

  卓逸白了一眼雷隊長:“對,燒的一乾二淨。我要你們存檔的現場照片。“雷彬表示這沒問題,帶著卓逸朝辦公室走去的路上,說:“劉鐵說殺害袁華的兇手是他在酒吧間遇到的。當時,董偉正在遊說他盜取你家公司的幾份合同,談到一半的時候吧,董偉接到一個電話,劉鐵說是郭笙打過來的。為了告訴董偉那個叫bobby的男人已經準備送給你哥哥做禮物,讓他不必再擔心被bobby糾纏。那時候,劉鐵就準備動手了。第三天晚上,他換了你哥車裡的香水,又給bobby一筆錢讓他去國外躲一陣子。他是這麼說的,但是我不覺得他會留bobby一命,這事還得繼續審,劉鐵太油滑,我……”

  “這跟那個殺手有什麼關係?“卓逸打斷他,問道。

  “是這樣的。那天晚上他並沒有跟董偉談很久,董偉走後,劉鐵一個人在酒吧間裡打電話找人做事。也許是從他的隻言片語中察覺到什麼,那麼陌生人主動接觸他,說只要有錢什麼都能做。”

  卓逸覺得不可思議。

  第29章

  從袁華家的現場來看,兇手明顯是他的熟人,這樣以接近目標後才動手的類型並不像是職業的殺手,但從袁華的死亡情況來看,此人做事乾淨利落,完全不留痕跡,這又像是一個經驗老道的職業殺手。而就在幾小時前,袁華的家燃起大火,想來絕對不可能是巧合。是殺手來毀滅證據?若真是如此,這人豈不是一直跟著這個案子?

  想著想著,他們已經走進了辦公室。雷彬點開電腦里的照片存檔給卓逸看。看了好一會,卓逸分別指著屍體的照片說:“此人的身高應該在180——185公分之間。你仔細看袁華的腰部有個淤痕,但衣服上卻沒有腳印,這是兇手把袁華按在地上用膝蓋頂著他的腰部時留下的。這個地方是個穴位,按住了渾身無力。”說完,他轉動椅子,面朝雷彬,“我們可以做個實驗,我趴在地上,你想要勒死我的時候會怎麼做?”

  雷彬撓撓頭似苦惱的撇著嘴:“試試吧,也許能明白點什麼。”

  於是,卓逸趴在地上,雷彬跨在他的上面,用領帶繞在他的脖子上面。卓逸使勁地掙扎著。饒是雷彬的力氣打過卓逸,雷彬也覺得想要制服一個成年男人並不容易。他的反射神經很敏捷地發揮作用,抬起右腳踩中了卓逸的背。下一秒不禁琢磨,在被害人的掙紮下想要用膝蓋頂住他的腰,很不容易。

  卓逸的雙腿和雙手還能活動一點,但中心部位已經無法動彈。他的手抓著脖子上的領帶,直喊:“行了行了,你是不是真打算勒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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