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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景In Plain Sight》作者:Josh Lanyon
標籤:短篇,美國,懸疑破案,一見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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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情:?FBI探員納什在某小城出差時,愛上了當地的警官格倫。然而不相信一見鍾情的納什在工作結束後與格倫毅然分手。心裡始終放不下格倫的納什在回家後,忍不住給對方打了個電話,結果卻不是格倫接聽的。當從當地警方那裡得知格倫失蹤後,納什心急如焚飛回了小城,他究竟能不能找回失蹤的格倫呢?
【
第一章
以前,納什並不相信一見鍾情。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相信愛情。他相信欲望,相信性,相信許多東西,例如友情、陪伴和合作。但這些東西只要加上了長距離就會立刻失效,而兩千英里,怎麼著也算很遠了。
所以納什確實沒有什麼選擇了。他來愛達荷的貝爾萊克郡,是為了主持為期一周的集中式FBI實踐培訓。課程的內容,從行為心理學到社區關係對地方警局的影響,無所不包。因為不想離開,他還多呆了兩天……但時間總會耗盡,納什終究還是踏上了返回匡蒂科①的旅程。或者說,再等幾分鐘,他就要出發了。廣播裡傳來了2359次航班開始登機的信息,幾分鐘之後他就要上飛機了。
①FBI學院所在地,位於維吉尼亞州。
但首先,他必須去告別。
他看著格倫——蒙彼利埃警局的格倫·哈洛警督。格倫似乎感受到了納什的目光,他抬起眼睛直直地望了過來。他的瞳色近似於煙霧,又像是被烏雲籠罩的天空。他挑了挑嘴角,但那不是笑。格倫沒有笑,他甚至連笑的樣子都懶得裝一下。然而在過去的那個星期里,他們卻時常因為各種各樣的小事開懷大笑。在納什的記憶里,他已經很多年沒有這樣笑過了。但是現在,他們卻笑不出來了。
格倫繼續盯著顯示航班起降的電子屏,所有的航班都很準時——所有的事情都在井然有序地進行著。
有那麼幾秒,納什毫不避諱地、仔細地盯著格倫。現在還有什麼可介意的呢?他可以盡情地去看——他喜歡這樣看著格倫。他喜歡格倫耳後微微捲曲的、怎麼都梳不直的褐發。他喜歡格倫如同雕塑一般筆直、完美的鼻子。他喜歡他的薄唇,和格倫憋笑時微微下垂的嘴角。他喜歡他慡朗的笑聲、瞳孔的顏色和唇舌的氣息。見鬼!他甚至都不介意格倫用“老香料②”牌的須後水,而且以後他再聞到這個氣味,都會不可避免地想起格倫。
②Old Spice,美國寶潔公司的男士個人護理品牌。
大廳里迴響著不清晰的廣播:“現在請搭乘達美航空公司2359次航班的旅客登機。”
格倫又看了看納什,他眼中陰鬱的痛苦刺穿了納什的胸腔,攪得他五臟六腑不得安寧。他的心被困在了一個逼仄的角落,被痛苦束縛著,已經無法再跳動。
不要挽留我。
他差點就說了出來,但是格倫沒有說一句話。他們倆都不打算開口——有什麼可說的呢?這種要求本來就很荒唐……他不可能留下來。
他們之間……並沒有什麼。
不,這不對……這不公平,他們之間的感情是真實存在的。一個星期前,他走下飛機,看見身材高挑、皮膚黝黑的格倫一臉嚴肅地站在同一個大廳等他。那一刻,納什就有了心動的感覺。
那種瞬間的心靈相通到底叫什麼呢?只是一種直覺吧,對不對?
一般來講,執法部門和聯邦調查局的交流僅限在單個州內進行,但實踐培訓卻有所不同。作為特別探員,納什和他同事們是各市縣大小警局爭相邀請的座上賓,他們常常去不同的州培訓,和學員們分享來自FBI國家學院的各種實踐知識。在這樣的巡講中,只要你業務能力夠強,很容易就能收穫一批積極熱心的聽眾——而納什恰好是一個非常能幹的探員。蒙彼利埃的警察局只有九個人,這也就難怪FBI探員的到來會讓他們如此歡欣鼓舞了;但是對納什來說,格倫這個男人,以及他對格倫的感情才是這趟旅行中真正的驚喜。
他們第一次見面時就感到了那種奇妙的吸引力。儘管納什熟知行為科學,但他並不能解釋這種強烈而直接的契合感究竟從何而來。它不僅僅是化學反應,或者是性張力。就算在異性戀占據了絕對主流的執法部門,納什對這兩種感覺也是不陌生的。畢竟,他是一個健康而且經驗豐富的單身男性。但是這次,他感到了一些新的、預料之外的、不尋常的東西,它更複雜,也許是契合感。對,就是它——契合感。
納什突然感到離別是一件很糟糕的事,他頭一次有了這樣的想法。
格倫深吸一口氣,“那……”
納什有些哽咽地說:“如果哪天你想找個導遊帶你遊覽匡蒂科的話……”
“如果你想釣虹鱒魚……”
釣魚已經是納什為延期的找的藉口。愛達荷有幾處西部最好的垂釣場所,但他們從沒抽時間去釣過魚。納什甚至不喜歡釣魚。
格倫也從沒有離開過愛達荷。
所以,這就是告別了。
一個公開的告別,雖然他們還有過私底下的告別,並不是互說“再見”的那種。在那天下午兩人的第二場歡愛中,他們的肢體交纏在一起,完成了一場既安靜又溫柔的告別。
納什把他的旅行袋換到左手,然後伸出右手。格倫緊緊地握著他的手。他們握了很長時間,兩個人都笑了。納什聽到自己聲音中有一絲顫抖。
“媽的。”納什低聲罵了一句,然後用手環住格倫的肩膀將他拉近。他們擁抱著彼此,但納什隨即放開手,然後離開了。
他不敢回頭看。
* * *
納什在鹽湖城轉機時有九十分鐘的空閒時間,他在一家叫“占屋者”的酒吧里買了吞拿玉米卷和一杯啤酒,看了下郵件,回了其中幾封重要的,然後點開了手機簡訊。
沒有格倫的簡訊,納什也沒指望格倫這麼快就聯繫他。他有些惱火——有什麼好失望的?他們之間還能說什麼呢?
接下來的十五分鐘,他努力遏制住給格倫打電話的想法。有沒有搞錯!離他們分別才過了兩個小時啊。
真是見鬼了,為什麼不直接打電話再次對這段愉快的時光表示感謝呢?好吧,這麼說他的意圖就太明顯了,而且也很蹩腳。但是哪條法律規定他不能給格倫打電話問好了?又有哪條法律禁止他們聊天了?
如果他們住的近一點,肯定能成為朋友。
而且他們的關係也不會僅僅是朋友。
納什撥了格倫的號碼——他存他號碼就是為了有一天能用上,對吧?
電話接通後響了一會,然後直接轉到了語音信箱。納什清了清嗓子,粗聲粗氣地說:“呃……嗨,我只是想告訴你……你知道的,”廣播裡突然傳來了7429次轉機航班登機的消息,“我得登機了,今晚我可能會給你打電話的。”
標籤:短篇,美國,懸疑破案,一見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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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情:?FBI探員納什在某小城出差時,愛上了當地的警官格倫。然而不相信一見鍾情的納什在工作結束後與格倫毅然分手。心裡始終放不下格倫的納什在回家後,忍不住給對方打了個電話,結果卻不是格倫接聽的。當從當地警方那裡得知格倫失蹤後,納什心急如焚飛回了小城,他究竟能不能找回失蹤的格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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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以前,納什並不相信一見鍾情。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相信愛情。他相信欲望,相信性,相信許多東西,例如友情、陪伴和合作。但這些東西只要加上了長距離就會立刻失效,而兩千英里,怎麼著也算很遠了。
所以納什確實沒有什麼選擇了。他來愛達荷的貝爾萊克郡,是為了主持為期一周的集中式FBI實踐培訓。課程的內容,從行為心理學到社區關係對地方警局的影響,無所不包。因為不想離開,他還多呆了兩天……但時間總會耗盡,納什終究還是踏上了返回匡蒂科①的旅程。或者說,再等幾分鐘,他就要出發了。廣播裡傳來了2359次航班開始登機的信息,幾分鐘之後他就要上飛機了。
①FBI學院所在地,位於維吉尼亞州。
但首先,他必須去告別。
他看著格倫——蒙彼利埃警局的格倫·哈洛警督。格倫似乎感受到了納什的目光,他抬起眼睛直直地望了過來。他的瞳色近似於煙霧,又像是被烏雲籠罩的天空。他挑了挑嘴角,但那不是笑。格倫沒有笑,他甚至連笑的樣子都懶得裝一下。然而在過去的那個星期里,他們卻時常因為各種各樣的小事開懷大笑。在納什的記憶里,他已經很多年沒有這樣笑過了。但是現在,他們卻笑不出來了。
格倫繼續盯著顯示航班起降的電子屏,所有的航班都很準時——所有的事情都在井然有序地進行著。
有那麼幾秒,納什毫不避諱地、仔細地盯著格倫。現在還有什麼可介意的呢?他可以盡情地去看——他喜歡這樣看著格倫。他喜歡格倫耳後微微捲曲的、怎麼都梳不直的褐發。他喜歡格倫如同雕塑一般筆直、完美的鼻子。他喜歡他的薄唇,和格倫憋笑時微微下垂的嘴角。他喜歡他慡朗的笑聲、瞳孔的顏色和唇舌的氣息。見鬼!他甚至都不介意格倫用“老香料②”牌的須後水,而且以後他再聞到這個氣味,都會不可避免地想起格倫。
②Old Spice,美國寶潔公司的男士個人護理品牌。
大廳里迴響著不清晰的廣播:“現在請搭乘達美航空公司2359次航班的旅客登機。”
格倫又看了看納什,他眼中陰鬱的痛苦刺穿了納什的胸腔,攪得他五臟六腑不得安寧。他的心被困在了一個逼仄的角落,被痛苦束縛著,已經無法再跳動。
不要挽留我。
他差點就說了出來,但是格倫沒有說一句話。他們倆都不打算開口——有什麼可說的呢?這種要求本來就很荒唐……他不可能留下來。
他們之間……並沒有什麼。
不,這不對……這不公平,他們之間的感情是真實存在的。一個星期前,他走下飛機,看見身材高挑、皮膚黝黑的格倫一臉嚴肅地站在同一個大廳等他。那一刻,納什就有了心動的感覺。
那種瞬間的心靈相通到底叫什麼呢?只是一種直覺吧,對不對?
一般來講,執法部門和聯邦調查局的交流僅限在單個州內進行,但實踐培訓卻有所不同。作為特別探員,納什和他同事們是各市縣大小警局爭相邀請的座上賓,他們常常去不同的州培訓,和學員們分享來自FBI國家學院的各種實踐知識。在這樣的巡講中,只要你業務能力夠強,很容易就能收穫一批積極熱心的聽眾——而納什恰好是一個非常能幹的探員。蒙彼利埃的警察局只有九個人,這也就難怪FBI探員的到來會讓他們如此歡欣鼓舞了;但是對納什來說,格倫這個男人,以及他對格倫的感情才是這趟旅行中真正的驚喜。
他們第一次見面時就感到了那種奇妙的吸引力。儘管納什熟知行為科學,但他並不能解釋這種強烈而直接的契合感究竟從何而來。它不僅僅是化學反應,或者是性張力。就算在異性戀占據了絕對主流的執法部門,納什對這兩種感覺也是不陌生的。畢竟,他是一個健康而且經驗豐富的單身男性。但是這次,他感到了一些新的、預料之外的、不尋常的東西,它更複雜,也許是契合感。對,就是它——契合感。
納什突然感到離別是一件很糟糕的事,他頭一次有了這樣的想法。
格倫深吸一口氣,“那……”
納什有些哽咽地說:“如果哪天你想找個導遊帶你遊覽匡蒂科的話……”
“如果你想釣虹鱒魚……”
釣魚已經是納什為延期的找的藉口。愛達荷有幾處西部最好的垂釣場所,但他們從沒抽時間去釣過魚。納什甚至不喜歡釣魚。
格倫也從沒有離開過愛達荷。
所以,這就是告別了。
一個公開的告別,雖然他們還有過私底下的告別,並不是互說“再見”的那種。在那天下午兩人的第二場歡愛中,他們的肢體交纏在一起,完成了一場既安靜又溫柔的告別。
納什把他的旅行袋換到左手,然後伸出右手。格倫緊緊地握著他的手。他們握了很長時間,兩個人都笑了。納什聽到自己聲音中有一絲顫抖。
“媽的。”納什低聲罵了一句,然後用手環住格倫的肩膀將他拉近。他們擁抱著彼此,但納什隨即放開手,然後離開了。
他不敢回頭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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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什在鹽湖城轉機時有九十分鐘的空閒時間,他在一家叫“占屋者”的酒吧里買了吞拿玉米卷和一杯啤酒,看了下郵件,回了其中幾封重要的,然後點開了手機簡訊。
沒有格倫的簡訊,納什也沒指望格倫這麼快就聯繫他。他有些惱火——有什麼好失望的?他們之間還能說什麼呢?
接下來的十五分鐘,他努力遏制住給格倫打電話的想法。有沒有搞錯!離他們分別才過了兩個小時啊。
真是見鬼了,為什麼不直接打電話再次對這段愉快的時光表示感謝呢?好吧,這麼說他的意圖就太明顯了,而且也很蹩腳。但是哪條法律規定他不能給格倫打電話問好了?又有哪條法律禁止他們聊天了?
如果他們住的近一點,肯定能成為朋友。
而且他們的關係也不會僅僅是朋友。
納什撥了格倫的號碼——他存他號碼就是為了有一天能用上,對吧?
電話接通後響了一會,然後直接轉到了語音信箱。納什清了清嗓子,粗聲粗氣地說:“呃……嗨,我只是想告訴你……你知道的,”廣播裡突然傳來了7429次轉機航班登機的消息,“我得登機了,今晚我可能會給你打電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