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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知道這樣,他早該去英國的!

  早該去找那個王八蛋,抓住那個只留下一封信的混蛋家夥,把那家夥按在床上好好“教訓”一頓!他為什麽要遵守這樣的諾言,傻乎乎地呆在這裡,遵守那封信上說的話?又不是他寫的,為什麽他要那麽乖?

  這根本太荒謬了!

  田睿多希望這是一場大夢,醒來後他仍然是二十七歲,仍然是能追著夢走的年紀。然而,他第二天一睜眼,已經長成大姑娘的晶晶仍然提醒著他現實就是現實。

  那麽,就在現實里拼一把吧!

  買飛機票,請年假,收拾行李,田睿的行動迅速得如同一陣風。當這陣風到達機場時,他的腳步慢了下來。膽怯?恐懼?遲疑?還是不肯定?為了十年前的一個月,他要花上不知道多少時間,冒著丟了工作的危險,去一個語言不通──雖然這十年裡他花了不少時間學英語,可是現在他的程度也只是說“good morning”的地步,更不要說他聽說英式英語和美式不同後就完全放棄了──冒著這麽大的風險,值得嗎?

  他不知道,準確來說是迷惑了。

  晶晶的腳步逐漸靠近過來,她當然也要跟著去。為了達到這一點,她花了不少勁說服這段時間一直古里古怪、總是發呆的老爹。現在,臨門一腳了,老爹又怎麽了?

  “爸?”

  “嗯?”

  “怎麽不走了?”

  “我在想,會不會楊西已經忘記我了?”

  “不會的啦!”晶晶立刻大叫了起來,似乎一臉憤怒,“他怎麽敢忘記你!”

  不管如何,警察的直覺還在,雖然碰上自己的私事就有點遲鈍,田睿還是皺著眉頭問道:“為什麽你這麽肯定?”

  “那是因為你們當年共患難過啊!他怎麽能忘記你!”深知這時候絕不能心虛,她裝出一付氣憤的樣子道,“走啦,要趕不上飛機了!”

  田睿便這麽稀里糊塗地上了飛機,一路揣著狂跳的心臟飛過了幾十小時的路程。不知為何,越靠近倫敦,他反而越發鎮定下來。當他的雙腳真正踏實倫敦機場的地面時,緊張已經不翼而飛,走出機場後他已經完全平靜了下來。

  然後,他發現沒人來接機。

  他看向女兒,一臉疑惑:“沒人來接我們嗎?”

  “怎麽會有人來?”晶晶同樣一臉疑惑,“不是說你要去找楊叔叔嗎?老爸,加油,一定要找到!我就指望你了,我想過個最好的暑假!”

  田睿很想找個角落扶著牆吐會兒血,到頭來這事還沒完啊?還是要他一點一點去找?

  也罷,就找上一找吧!

  幸好,這些年來他早有準備,光是英國的地圖就列印了無數張。他抱著機場的電話開始挨個打。倫敦市每個警局挨個打完,尋人組織、尋找舊情人組織,還有許許多多他以前聞所未聞的組織,這一天他就耗在機場了。

  只不過,結果是零。

  他根本沒想到會如此,他那毛病二十多年也沒改掉──只看好的,不看壞的,只不過十年的準備當然更有效──他至少訂了旅館。

  第二天,晶晶興沖沖地去參觀倫敦了,而他拿著地圖開始大海撈針。楊西曾經留在檔案里的地址、上過的學校、住過的房子,以及所有他能查到楊西留過足跡的地方,一個挨一個找過去。頂著夏天的高溫以及尷尬的肢體語言,他奔波在倫敦的大街小巷。在這兒,他才是外國人,語言不通是個大麻煩,迷路更是家常便飯。

  時間隨著田睿的尋找一天天過去,整整一個月後──已經比他們交往的時間長了──他仍然一無所獲。

  坐在一座鬼才知道是什麽建築大門前長長的台階上,田睿把地圖墊在屁股下面,垂頭喪氣地盯著雪白的石頭地面。

  我這到底是在做什麽?

  就為了那一個月的時間,那麽幾次上床,花了十年的空白時間,冒著丟掉工作的危險,帶著晶晶跑來這麽個陌生的國家,找一個根本不知道不記不記得自己的男人──甚至楊西有可能已經結婚了,也許這會兒他正兒女成群地在豪宅里享受生活呢!

  而他呢?他在干什麽?他又有什麽?

  田睿深深地吸了口氣,把臉埋在膝蓋上,清空肺中的空氣後,他站起身把屁股下的地圖捲成卷狠狠砸在地上,不顧周圍人詫異的目光大聲咆哮:“楊西你這個混蛋中的混蛋,老子不侍候你了!”

  說完,他就急步下了台階,急匆匆地往旅館走去。

  奶奶個熊,老子不侍候了!什麽愛情什麽家庭,都見鬼去吧!老子要過自己的生活,不再理你這個混蛋養的!

  一邊在內心大罵他一邊沖向公共汽車站,跳上剛剛啟動的公車。坐在後排,氣呼呼地把手抄在口袋裡,他在內心把髒話狂泄向楊西頭上。罵著罵著他覺得眼睛有點紅,趕緊眨巴幾下把眼淚逼回去,快四十的大男人在陌生異國城市的公車上哭,要多丟臉有多丟臉,他可丟不起這個人。

  公車猛地一剎車時,他坐在最後,差點沒一直滾到司機位置去。公車上沒幾個人,這時都是一片驚呼,紛紛往前望去。他也跟著站起來,試圖看清發生了什麽事。

  然後,他看見了楊西。

  楊西比以前更英俊了,一點也沒變老,也許這跟他正式的穿著有關,又或者跟橫在公車前的火紅色敞篷跑車有關,又或者跟他看向田睿的眼神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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