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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明川:“......”

  最後好說歹說,沈總一臉不情願地換上了秋衣褲。

  溫然則竊笑了好久。

  英明冷酷的沈爸爸穿秋衣褲,真是太太太太有喜感了,啊哈哈哈哈。

  第56章 試鏡

  他們這個小城鎮能去的地方不多, 連個像樣的咖啡廳都沒有, 開著車兜了一圈,也沒發現什麼可去之處。

  “不如去我高中學校走走?”溫然提議。

  “進得去?”現在大過年的, 估計高中學校大門早就鎖了。

  “嘿嘿, 我有特殊進去技巧。”

  溫然所謂的特殊進去技巧, 其實就是......翻牆。

  沈明川小時候皮得很,沒少被沈媽媽關到外邊去,練就了一身翻牆好本事, 如今重操舊業,技術嫻熟,一下就過去了。

  溫然也跳了進來, 拍掉手上沾上的髒東西, 還不忘往四周看了看,這裡應該不至於有狗仔什麼的人出現吧,不然他的形象就全毀了。

  作為本縣第一高中,這個學校的面積不是非常大, 教學樓也是傳統的那種結構,加上現在寒假人少,看起來意外寒酸。

  “這是我高三的教學樓, ”二人走到一棟樓前,“我入學那年才建好, 現在居然這麼舊了。”

  “你的教室在幾樓。”

  “四樓, 這邊數過去第五個門就是了。”

  “要不要上去看看?”

  “算了吧, 門都鎖了, 再說都是課桌椅沒什麼好看的,而且,那教室還有我一段非常慘痛的記憶啊。”

  “嗯?什麼記憶?”

  “那時我很愛寫鋼筆字,”溫然笑著踢了踢腳下的石子,“家裡窮,我省吃儉用存了快兩年的錢,買了一隻在當時來說非常昂貴的筆,牌子我忘了,買來第一天就被眾人搶來搶去圍觀,結果一不小心給我掉地上把筆頭摔壞了。”

  “......”

  “真的好心痛我給你說,我自己都還沒用兩下呢,去修也說破損太嚴重修不好,害得我躲進被窩裡偷偷哭了一晚上。”

  沈明川想像溫然躲進被窩裡哭鼻子的樣子,覺得意外萌,他輕笑道:“你怎麼不讓摔壞的人給你賠?”

  “當時大家都窮,那支筆好像要300多吧,那位摔壞的同學聽說了價錢之後就跟我耍賴,說不是他一個人的錯,要錢沒有,要命拿去。”

  “無賴,”沈明川嗤笑一聲,又恨鐵不成鋼地捏了捏他的耳朵,“你也這樣任他欺負?”

  “我不想把事情鬧大嘛。”

  而且鬧大了被他父母知道他花了那麼多錢買一支鋼筆,肯定要說他。

  沈明川揉了揉溫然的頭,沒說什麼。

  逛完學校後二人又去餐廳吃午飯,下午還去溫爸爸的魚塘玩了一圈,一天就這麼被消磨過去了。

  第二天,溫然還在被窩裡賴床,就被沈明川挖了起來。

  “幹嘛呀。”溫然睡眼朦朧地說。

  沈明川看他把自己包成一個蠶繭,頂著一個雞窩頭,拿出手機拍了一張他現在的照片給他看:“你看你帥氣的造型,像不像一條人形蟲。”

  溫然看到自己的蠢樣,起身要搶他的手機,卻被沈明川一把按住,他拿過放在一旁的精緻小盒子,笑著說:“送你的。”

  “嗯?”

  溫然注意力被盒子吸引,暫時忽略了照片的事,他從被窩裡伸出手接過來,那盒子方方正正的,細節非常精緻低奢,一看就不是隨便在禮品店一類的地方買的東西,要高檔的地方買的東西,才會有這麼好的盒子。

  這不可能是這個小城鎮可以買到的產物,溫然端詳了一番那個盒子:“是什麼啊?”

  “你拆開看不就知道了。”

  沈明川不是個愛浪漫的人,反正溫然跟他確定關係這麼久,從來沒見過這位給他送禮物一類的。

  哦,不對,當初直播的時候給他刷了將近一百萬的禮物。

  看沈明川一臉神秘的樣子,溫然也變得期待起來,當著沈明川的面,打開那個盒子,當看清裡面是很麼東西時,內心一熱。

  只見香檳色絲絨面的內里,躺著一支鋼筆,筆身是黑色,筆帽則刻畫著精緻的黑白相間祥鳳,鳳眼上閃耀著紅色的石榴石,尾部是金制的,上面鑲刻暗紋,渾身都透露著精貴。

  溫然幾乎是驚喜地拿起鋼筆,拔出筆帽,筆帽下面的細節依舊精緻得不像話,握在手裡,觸感和質感都非常完美。

  “夜明珠露德絲系列888限量鋼筆,喜歡嗎?”

  夜明珠是國際品牌,其鋼筆世界聞名,限量版的鋼筆多半是土豪們或者愛筆人士的珍藏品,通常有市無價,也不知道沈明川短時間內從哪裡弄來的這麼只鋼筆。

  他昨天不過是跟沈明川說了一下,這人今天就給他搞了支過來,其速度和用心......溫然心裡甜的發脹,誠實地點頭說:“特別喜歡。”

  沈明川親了親他的臉頰:“不准摔壞了。”

  溫然把筆握在手心裡:“我哪裡捨得。”

  “摔壞了也沒事,”沈明川又改口說,“給你買個更好的。”

  “不用啦,”溫然笑了笑說,“再說現在我也不怎麼寫鋼筆字了。”

  一來是工作忙,二來沒有那情懷了。

  沈明川莞爾:“那寫個字給我看看。”

  “好。”

  鋼筆有配好的墨水,為防止運輸過程中會灑出來,弄髒鋼筆,放在另外一個盒子裡,只是沒紙,溫然手頭並沒有專門寫鋼筆字的紙,家裡那些恐怕都會暈開,想了想,從他舊年的書堆里找出一沓發黃的紙箋。

  好像有點脆了,索性還能用,溫然給筆吸足了墨水,低頭寫。

  沈明川就在一邊看著他。

  不過他的注意力不在字上,在人上。

  溫然認真的時候,無論是看劇本看書還是現在埋頭寫字,總給人一種歲月靜好的感覺。

  這麼好的人在他身邊呆了三年,他之前眼睛一定被眼屎糊了,才沒發現有這麼座寶藏在身邊。

  幸好後來發現也不遲。

  “好了!”

  正在沈明川胡思亂想時,溫然已經寫好了,抬頭看到沈明川正在全神貫注地看他,有點不好意思地說:“許久沒寫了,寫得不好。”

  “我看看。”

  沈明川拿過來,都說字如其人,溫然的字跡偏向於工整內斂,又不像女孩子的字那樣清秀,帶著幾分利落灑脫。

  溫然寫的是張愛玲的作品《愛》裡面的一段話:於千萬人之中遇見你所遇見的人,於千萬年之中時間的無涯的荒野里,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正巧趕上了。

  自從知道了沈明川是怎麼注意上他後,溫然一直覺得這句話很適合他們,不早一步不晚一步,鏡頭就恰巧定格在了他臉上,讓他們恰巧地碰上了。

  “情書?”沈明川看完,玩味地問。

  “是啊,感不感動?”

  “很感動。”沈明川小心收起來,“我要回去裱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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