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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快的動作!馬唱心中對大帥哥又有了新的認識。

  而大帥抱著馬唱剛剛跳離危險的地帶,他們剛才還在躲避的唐莎莎開來的那輛車子突然“轟”地一聲巨響,然後便聽到裡面霹靂啪啦的一片響聲。

  大帥納悶,從車子外殼上看,車子並沒有什麼破壞,可為什麼發出這麼大的響聲?

  原來是唐莎莎,在車子衝到山崖邊上的一瞬間裡,開響了裡面的一支重武器,大帥看到,那一串串子彈,she中前面的山石,子彈爆炸後,竟然碎成無聲的小片向空中飛去。而那子彈爆炸的威力,竟像是一個個小型手雷一般,一片片彈片都可以變成殺人的武器,呼嘯著四散崩開。

  假如當時馬唱還在這輛車的前面的話,怕是有無數可以爆炸的子彈打中馬唱的身體,爆炸的碎片會刺入她的身體裡面的五臟六腑。哪怕一個彈片she進腦袋,那都是致命的傷害。可見這唐莎莎是多麼的兇狠!

  “大帥哥,看來他們今天是決意要殺了我們?!”馬唱已經定下神來,不再由大帥哥抱著,一縱身站在地上,她的外衣剛才在路上已經用掉了,此刻穿著一件緊身衫,在被大帥抱著跳離那個危險的地帶時,胳膊肘先著的地,擦傷了一大塊皮。馬唱是不會呼痛的,剛才被大帥哥抱著在地上翻滾開來,就跟打野戰似的。此刻馬唱反而鬥志高昂。

  “是的!馬唱!這一天遲早要來的!今天,不是他們死,就是我們死!”大帥道,“我說過的,這幾個傢伙不是一般的玩家,他們是魔鬼一般的殺手!”

  馬唱輕輕地點頭,她完全明白眼前的狀況了,這是有人要殺害自己的大帥哥,捎帶著殺掉自己。

  在這樣一個生死時刻,馬唱沒有一絲害怕,反而兩隻手裡都緊緊地抓著她的暗器鐵彈,道:“大帥哥,那個女人,我去幹掉她!她太可惡了。我們不殺她,她就會殺我們!”

  “馬唱,你殺不了她!”大帥輕輕地道,“至少目前你不能殺得了她。”

  馬唱初生牛犢不怕虎,道:“我不信!她有什麼本事,一身的奶氣加騷肉,我不信殺不了她!”

  大帥扭頭看看馬唱,又道:“馬唱,你真的殺不了她,

  包括我也殺不了她,你我目前都還不是她的對手,今天咱們保證不被殺掉,就是偉大勝利!”

  馬唱有些莫名其妙地看看大帥哥,大帥哥這是怎麼了?大帥哥這是怕了嗎?大帥哥可是從來沒有怕過任何人啊,大帥哥怎麼怕一個看上去才一把掌大的單薄女人呢!

  “大帥哥,你怕她,可我不怕,今天我一定要殺了她!”馬唱咬牙切齒地道,想想剛才自己差點就死在那個女人的手裡,馬唱就滿腔怒火。

  大帥又一次扭頭看了一眼馬唱,心中暗道,看來馬唱確實還太年輕啊,不過這也難怪馬唱,她又不知道那個女人能夠從爆炸的汽車裡輕易逃生的一幕!

  馬唱如此執意要去殺那個女人,這倒讓大帥很是擔心她的安全問題。

  “馬唱,你會用槍嗎?”大帥問道。

  “會用。”馬唱看了一眼大帥哥手中的來復槍,忽地明白了大帥哥的用意,道,“不過大帥哥,槍還是你留著用吧,我有暗器。”

  感謝彭友兄弟鮮花支持!他是繼饒貴幹兄弟之後的又一位大力神支持者!如果大家像他們這樣支持本書,本書當然會寫得更好,因為大力神支持就是給作者源源不斷地注入寫作能量啊!

  章節 第252章 馬唱會用暗器,大帥卻要她用槍

  大帥道:“馬唱,我毫不懷疑暗器的威力,但是,暗器要看在什麼情況下使用,今夜這場戰鬥,僅僅有暗器是不行的,而且戰鬥才剛剛開始,你的暗器能有多少?你必須用槍!”

  大帥說著,把手中的來復槍往馬唱手裡一塞。

  馬唱拗不過大帥,便接過槍來,道:“好,這槍我拿著,大帥哥,那你呢,你怎麼辦?你把槍給了我,你不是赤手空拳了嗎?”

  “我自有辦法!”大帥道。

  馬唱明白,這槍既是大帥哥給她用來攻擊敵人用的武器,也是讓她用來防身用的武器,因此她要時刻把槍帶在身邊。

  這時候,那邊的幾個殺手又一次設計好了計謀,鬍子男也早已緩過勁來,從山坡上爬了起來,總共四個人呈包圍狀態,向大帥和馬唱所在位置*近。

  馬唱精神一抖,提著來復槍,就要衝過去和四人對決。

  “馬唱,你先不要過去,這一輪次交給我吧。”大帥一把拉住了要衝上去開槍的馬唱。

  大帥不想讓馬唱冒險,然而此刻馬唱多麼急切地想報仇啊,馬唱特別想親手幹掉那個女殺手,所以當馬唱看到唐莎莎大步向這邊衝來時,便左手握槍,右臂輕輕一抖,三顆鐵丸從衣袖裡滑落到右手裡,然後單手一甩,三顆鐵丸就呈三角型向唐莎莎飛了過去。

  馬唱的這一招是向她師傅的師傅,也就是馬唱的師爺手裡學到的,就這一招,馬唱苦練了很長一段時間。它能封鎖住對手的前進路線,使對手不得不作出大幅度的躲閃動作。

  然而馬唱吃驚地看到,她剛才擲出的三粒鐵丸,全被那個不起眼的女人輕輕地抓在手裡,接著,那女人手指一捻,鐵丸便成了粉末,她一揚手,鐵末飄散在空中。

  大帥看得分明,心裡便知道,和這樣一個高手對決,任何破綻都是致命的。而大帥卻知道馬唱現在很輕視那個女人,這讓他有點為馬唱擔心。

  趁著唐莎莎抓取和捻碎那三顆鐵丸的空隙,馬唱舉起來復槍,快速向她的開了一槍。

  沒有任何懸念,唐莎莎輕而易舉地就避過了,幾乎在同一時刻,大帥和馬唱發現這女人揚了一下手。

  “不好!是袖珍手雷!”大帥在網上看到過,現代的袖珍手雷,只有桌球大小,而威力卻比二戰時期西瓜般大的手雷大無數倍。

  馬唱平時不怎麼關注軍事知識,對這個桌球大小的手雷毫無概念,竟然像抓暗器似地去抓那個快速飛來的袖珍手雷。

  大帥哪裡還顧得說什麼,一個縱身,把馬唱撲向一旁,然後單臂抱起馬唱,一下子就從馬路中間的分界欄杆跳了過去,跳到了山坡上的一塊大石頭旁。

  “轟!”

  那枚袖珍手雷撞上馬路面,旋即爆炸,竟然一下子炸出個直徑一米多、深達半米多的大坑來。要知道,這可是用水泥石頭修建的一級路啊。

  馬唱一時間目瞪口呆,不由自主地吐了吐舌頭。

  接下來開始槍戰,這槍戰倒不顯得多麼激烈,畢竟就這麼幾人,而且並不是都在開槍。

  大帥看了一眼剛剛給馬唱買的那輛悍馬,此刻那幾個傢伙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大帥和馬唱兩個人的身上,欄杆那邊的車子卻是沒受什麼攻擊。

  “馬唱,咱們上車,離開這裡!”大帥道。

  “好!”機敏的馬唱立刻明白了大帥哥的用意。

  兩人縱身從欄杆上跳過去後,閃身進了自己的汽車,馬唱一進駕駛室,立刻就發動了車子。

  大帥道:“向遠處開,不要往回開!中間不要有任何停留!”

  馬唱明白大帥哥的想法,要是往回開,等於是鑽進一隻口袋,背影的人肯定在後面設置了埋伏。

  說話間,馬唱已經開動了車子,由於前面已經設置了路障,且已經在路上挖開一個大溝,所以繼續往正西開已經不可能,馬唱靈機一動,方向盤一打,悍馬直接衝下公路,開向一個坑坑窪窪的山林小路,這條小路向西北方向延伸,馬唱也不管它通向哪裡了,開過去再說。

  在這坑坑窪窪的山林小路上,悍馬的優勢充分體現出來了,它像一匹奔馳的戰馬,跳躍著向前飛進。

  大帥和馬唱在車子內,身體上下顛來顛去,然而這悍馬性能太好了,顛簸的幅度如此之大,兩人卻沒有多少不舒服的感覺,車子的減震設計完全是人性化的。

  “追!”這一次發出命令的,不是鬍子男,而是唐莎莎。

  他們總共是三輛車子,被大帥幹掉一輛,還有兩輛,四人分乖兩輛颶風590,也駛上這條通往西北方向的山林小路。

  “答答答!”

  馬唱正全神貫注地開著車子,後面she來一串子彈。

  可能是天意,恰好,這時正好是一個拐彎,子彈貼著悍馬的尾部飛了過去,把前面一片小樹林打飛。

  “把槍給我!”大帥道。

  馬唱應了一聲,從后座上拽過來復槍,遞給副駕駛座上的大帥。

  大帥打開車窗,舉起手裡的來復槍對準司機後面的車子,就是一個連she。

  子彈打中一輛車子,那輛車子立刻起火。

  大帥看到搭載著四個殺手的最後那一輛颶風590像只兔子一般向遠處跑去,心裡的一塊大石才算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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