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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還可以告訴你,他現在正在四處找你,連自己幫派都不要的找你,你猜猜看,他的好哥哥會不會就此罷休?”

  身體被迫上下起伏,我一句話都說不出來,他在找我,我就知道他一定會找我的,那個傻子,怎麼可以不管幫派……

  “好好活著,別在他找到你之前就死了。”

  耳邊的聲音沒有剛才的步步緊逼,卻依舊殘忍無比。呵呵,我明白了,他哪有那麼好心純粹的告訴我葉殘生沒有死,葉殘生還在找我……

  他這樣說不是要給我希望,他是想要我的身體,一具不會自殺的身體……

  “呵呵……”

  “你笑什麼?”

  “唔,嗯……”

  身體是誠實的,在他的撫摸下我還是bo起了,酥麻感侵襲身體後整個人除了虛軟在商樊的身上。

  “他……一定……會,找到我……的……”

  我相信。

  而這是我那天說的最後一句話,之後意識開始虛幻起來,頭一次感激這脆弱經不起折騰的身體。

  那是多久之前的事情,那是自己多少年都不會遺忘的時光……

  舊城中,陽光下,他坐在樹下仰面朝天,蝴蝶從他眼前掠過,一旁的書頁翻飛喚不回他的注意力。

  髮絲烏黑柔亮,微微的捲曲在他的耳邊,一副黑框眼鏡架在他的鼻樑上,在陽光下淺淺的泛著光芒,誰都想不到他居然會是這所大學的教授……

  他叫方付生,我叫他小付,他是我在大學愛上的男人,同時也是這輩子愛著的人……

  年少叛逆,更不用說在大學中。

  我遇見了無別人一般無二的同學,卻遇見了不同一般的他。不同於一般老教授的陳詞濫調,他的與眾不同,不拘小節總是吸引著自己,這一點和雲笙太像。

  打架鬥毆,一臉的鼻青眼腫,他只是微微看了自己一眼,然後轉到自己的書上問:“不疼嗎?”

  “廢話,血都出來了能不疼?”

  我記得當時自己沒給他好臉色,因為在自己預想中,他不過是訓誡自己一頓,警告自己不准再打架,否則退學云云,反正都一樣。

  “為什麼打架?”和其他老師一般無二的問話。

  “因為不爽。”

  “嗯,你挺能幹的,一個人單挑十幾個人,是個當領導人的料。”

  “哈?”

  “不過,”那時他的視線突然從桌面移開看向自己:“被我發現你身受重傷,聚眾打架就是蠢笨的行為。”

  他雙眼認真,沒有責怪卻有著難以置信的鼓勵:“我知道因為你比他們小,家境又好的緣故常被那些小混混拳腳相向,但是,這並不代表你就可以忍無可忍尋向他們單挑。”

  他言語溫和,同時又帶著不容置喙的肯定:“如何完美無缺的解決一件事,我可以不計較你的手段,不在乎你的光明與否。但是在做這是之前你必須考慮,其一:勝算幾成。其二:能否瞞天過海。其三:如何善後。縱使你如何的怨恨家境,但是如果你反過來想,難道不也是你難得可利用的條件?你若用的好這一優點,自然如魚得水。”

  他十分認真的看著我說:“我十分希望你成為我的班長。”

  他說我的班長,而不是這個班的班長。

  那是大一,自己19,那也是他教自己的第一課,也是自己第一次對一個老師產生敬意,那時他在我眼中就是不可琢磨,獨一無二的存在。

  他讓我自己意識到:自己需要有屬於自己的勢力!

  半年時間改變自己,拉攏周圍,私下解決礙事的,推翻現任班長然後順理成章的成為班長,一個星期時我還很興奮,一月後我就知道自己上當了。

  當你成為離他最近的人,你才知道他是如何迷糊的一個人……

  他性子呆傻,喜靜愛讀書,不喜賣弄,當上班長後才知道他那一番話的用意不過是看中了我的行事能力,而且還抓著我的把柄。為此才變相的讓自己成為班長去幫他做事。

  他這個人,記性差的很,用完了東西喜歡亂扔,上次他妻子給他寄了個包裹(他家離得遠在鄉下,所以是住在學校里的),自己在一旁幫他統計全班的學分,他將包裹放到桌上開始到處亂翻的找著剪刀,一邊找還一邊嘀咕著:“剪刀呢?剪刀呢?”

  自己用筆敲了敲桌面:“上次不是幫你放在筆筒里了嗎?”

  “可是我在那之後又用過了。”

  他一頭黑髮凌亂捲曲,修長的手指時不時推推眼鏡,在亂糟糟的桌上翻找著,各種資料文案散亂在地上,一邊各種箱子也是堆滿了書籍紙張,本來看得過去的桌面現在早就面目全非……

  當第三次把學分算錯的時候我無奈的扔下手中的筆,站起來一把將他按在一邊的椅子上:“你坐著,我來找!”

  “跟你說過多少次了,用好的東西放回原位,這樣下次找的時候就不會這麼費勁,我前天才給你整理的桌子吧?這麼快就又亂作一堆,你是怎麼做到的,嗯?老師?當時看重我當班長到底是看重我的行事能力呢還是清掃能力?……話說!!!呼……剪刀不就在筆筒里嗎?!!”

  我將剪刀從筆筒中抽出放到他懷裡,剛剛要坐下就聽到他嘟囔:“包裹呢?”

  大一,我與他就是這麼吵吵鬧鬧的過去的。

  大二時我對他的稱呼已經從老師改成了小付,他依舊一副能省事就省事的懶洋洋樣子。

  桌子一天不給他收拾就能亂成狗窩,他那時十分喜歡喝大麥茶,常常坐在窗邊抱著一本書喝著大麥茶然後看我忙來忙去。

  常常忙完後看見他已經窩在角落裡睡著了,那時不知怎麼就站在他身邊,一看就是半天……

  他的眉眼十分孩子氣,完全沒有三十歲男人該有的滄桑,我覺得應該是他那懶散沒有憂愁的性子造成的。

  他很漂亮,尤其是在睡著後,陽光下。

  不是一眼就能夠體會的那種外表,而是有著歲月沉澱後耐人回味的魅力,而他那種呆傻的性子又有讓人想把他關起來好好享用的衝動……

  那日他穿著白色襯衫,領口微敞,露出他的鎖骨,精緻消瘦,在陽光中光潤白皙,發著淡淡的光暈,僅僅是這一眼,竟讓自己產生了不一樣的情感……

  從此一發不可收拾……

  出身名家,是這個人讓自己活的和正常人一般,他不僅教自己如何生存下來,還教自己如何快樂的生活下去。

  本來對自己不抱希望的父母突然為自己的改變欣喜萬分,開始讓自己著手自己家中的事物,自己由著這個藉口賴在他的宿舍里不肯走,他本就是個溫和的人,條件只是讓自己幫他整理屋子。

  那時的歲月真的美好的讓自己不敢相信。

  時常忙到半夜,就見到為了等自己已經靠在床上歪著腦袋睡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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