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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午下了點雨,空氣里浮著的灰塵都少了。

  他便拉了一把椅子出來,陪程白坐在院子裡面看朱守慶團隊那邊發過來的很多證據資料。

  和解不成,形勢不利,但官司還要繼續打,而舉證期限也沒多久了,所以現在雙方都在抓緊時間調查對方,試圖抓住對方的錯漏和把柄。

  還別說,真讓他們查出一點東西來。

  “小孩子知道的東西未必比我們知道得少,就是方不讓這兒子看得有點太嚴,都直接拎回家寫作業了,也沒機會多說上兩句。”程白面前文件摞得高高的,她指間夾著一根筆,正在面前一份時間表上圈圈畫畫,說到這裡時頓了頓,又道,“不過父母離婚對孩子來說都是一件殘酷的事情,說歸這麼說,真讓我到一個孩子面前問人家父母的事情,我也不大幹得出來。”

  邊斜看她沒看筆記本電腦,便隨手將電腦屏幕轉向了自己,手指點著滑鼠就翻看起郵箱裡的資料來。

  其中有一份是殷曉媛的社交帳號。

  他驚訝於連這種證據都要收集,驚訝之餘也不禁生出幾分興趣,漫不經心地點了進去,卻道:“舉證都進行到現在了,你們手上都沒有半點對方的不利證據嗎?”

  程白看了他一眼,然後垂眸審視著自己手裡這一份時間統計表,猶豫了一下:“嚴格來說,不算是沒有。但比起方不讓來,好像無足輕重。”

  邊斜湊過來看了一眼:“這是什麼?”

  程白道:“監控能調取到的殷曉媛的進出紀錄。”

  邊斜皺眉:“有什麼用?”

  程白把簽字筆蓋上了,扯扯唇角道:“能算出殷曉媛這段時間有多少時候待在家裡。”

  離婚案件里,子女撫養問題是要分情況的。

  兩周歲以下的孩子,原則上由母親撫養;兩周歲以上的孩子,隨父或者隨母都可以,主要看哪一方更適合撫養;十周歲以上的孩子,法院則會徵求孩子的意見。

  方還就在二周歲到十周歲這個區間。

  所以關鍵點就在於,殷曉媛和方不讓誰更適合撫養孩子。

  納入這一點考慮範疇的有:

  1.父母是否做過絕育手術或者因為其他原因喪失了生育能力;

  2.子女隨父母其中一方生活時間比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有無其他子女;

  4.是否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5.子女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幫助父母方照顧孫子女的。

  方不讓和殷曉媛雙方顯然都還有生育能力,第一條可以直接不考慮;

  在隨父母生活的時間長短方面,殷曉媛表面上是勝過方不讓的;

  雙方都沒有其他子女;

  孩子並不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照顧;

  父母雙方都沒有重大疾病,但“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就很值得商榷了。

  “物業管理處調來的車輛進出紀錄是最近半年的,可能是因為這階段她和mars已經在一起了,所以很少待在家裡。有時候一出去就是好幾天,也有的時候下午兩三點出去,凌晨一點才回來,或者第二天早上才回。”程白又拿起了旁邊另一份資料,“從方還剛出生時,就有請月嫂和保姆照顧。但早期一些的畢竟是四五年前的人了,要找到人很困難,但根據最近兩年的三位保姆的說辭來看,殷曉媛至少在兩年前就不大管家裡的事了。”

  事實上也沒有什麼需要她管的。

  方不讓雖然很少回去,頂多就是見見方還,帶方還出去玩,可在金錢上給的卻十分寬裕。家裡住的三層豪宅每周都會有專人來打掃,車庫裡停著的豪車也會有專人送去保養,而方不讓和他的父母也早就斷絕了聯繫,家中既沒有什麼長輩需要殷曉媛孝順,也沒有什麼親戚關係需要殷曉媛處理。

  甚至連孩子都有保姆和幼教。

  以世俗的眼光來看,這是典型的貴婦生活,有錢有閒,而且還沒有豪門親戚一大堆的勾心鬥角,除了感情方面有缺陷之外,單純說日子該是過得很舒坦的。

  方不讓畢竟對女人都很大方。

  “所以殷曉媛和她的律師說她在這一場婚姻中除了感情之外還付出了很多的東西,這之類的話,多多少少有一點水分。”

  但反正打離婚官司都這樣說,也司空見慣了。

  程白對殷曉媛的感覺其實有些複雜。

  不管是蘇妙還是殷曉媛,跟她都不是一個類型的人,好像同是女人,她活成了一個樣,而她們活成了另一種她不能理解的模樣。

  邊斜隱約能感覺到程白對殷曉媛一方的態度變化:剛開始的時候是比較傾向於殷曉媛的,畢竟看方不讓倒霉是一件很難得的事情,幸災樂禍之心誰也不能避免;但在殷曉媛主動聯繫她,又親自來乘方拜訪過一次之後,程白的態度就變得中立了一些;而在昨天和方還的短暫交流和問答中,她的態度一定又發生了變化。

  他仔細想了想程白剛才說的話,忽然發現了一點不尋常:“兩年裡三個保姆?”

  程白點了點頭:“都是做了幾個月就被辭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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