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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屍走肉,也不為過。

  只有當受到刺激或精神病發作的時候,她才會從麻木里突然覺醒過來。譬如看見新聞報導□□案或兇殺案,譬如某日被一個醉酒的男人打量,又譬如每年的12月28日,這天一睜眼她就毫無緣由地反胃嘔吐,接著靈魂被拖回平奚,拖到城南,八樓,那個充滿血腥的客廳,江岩出現在眼前。

  耳光,謾罵,被扯下的牛仔褲,被觸碰的□□,天吶,她覺得自己好噁心。

  許亦歡的腦子快要爆炸。

  那些恐怖的記憶湧入大腦,貼吧里每一句惡毒的話語都活生生在腦子裡過一遍,全然不受控制。

  一開始她想不明白,不斷反覆詢問:為什麼他們要這樣對我?他們是人嗎,怎麼說得出口……

  後來開始懷疑自己:其實他們說的對,我不該跑到江岩家去,是我不自愛,是我自找的……如果當初沒有反抗,真的被□□了,他們是不是就會同情我了?

  最終她被負罪感淹沒:我殺了江岩,我害姑媽失去愛人,我害家裡顏面盡失……江岩真的該死嗎?如果那天我識趣地走開,沒有拿話激怒他,說不定他根本不會對我動手……我居然殺了他……那是條人命啊,真的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

  許亦歡被這些矛盾的想法折磨得半死不活,縮在角落裡嚎啕大哭。

  瘋掉了,真的快瘋掉了,誰能救救我?

  快救救我……

  ……

  ……

  大概神明偶然聽見她的呼救,大發善心,讓阿蒙來到了她的身旁。

  阿蒙啊,一個乾淨剔透的少年郎,高大清朗,好像可以遮風擋雨,而且只對許亦歡一個人笑,溫柔起來快要把人融化。

  媽的,不管上帝佛祖還是其他什麼神,算你們還有點兒良心,沒讓她在絕境裡自生自滅。

  許亦歡想不起來……抱歉,她的記憶力真的變很差,只記得那天好像犯病,不敢回家,莫名其妙跑到派出所外貼牆蜷縮著,把那兒當成避難所,尋求一點安全感。

  北方陰冷的天,瀝瀝下起小雨,阿蒙撐傘從雨里走來,似乎已經找了她很久,臉上滿是擔憂:“亦歡,你在這裡幹什麼?”

  她愣愣望著他,眼淚啪嗒啪嗒落下。

  阿蒙嘆氣,伸手撫摸她的頭髮:“哭啥?我又沒罵你。”

  “你怎麼現在才來?”她委屈極了。

  阿蒙沒說話,蹲下身,將她背到背上,慢慢走回家。

  “以後別這樣了。”他把她放到床邊,拿干毛巾給她擦頭髮。

  許亦歡眼眶發紅,小聲哽咽:“可是我害怕,我不敢一個人待在家。”

  “那我搬過來陪你,”他說:“我搬過來,好不好?”

  許亦歡快樂極了。

  但是阿蒙也不能無時無刻陪著她,他在美院念書,大部分時間還得待在畫室,許亦歡不想打擾他。

  兩個人相處,最常做的事情就是相擁躺在床上,許亦歡希望他緊摟著自己,一刻也不要鬆開。

  “阿蒙,阿蒙,你別走。”

  “我不走。”他溫柔極了,貼在她耳邊低語:“亦歡,你乖,快睡。”

  那聲音比這世上所有催眠曲都要動聽,她好幸福,就這麼安心地睡著了。

  有次阿蒙教她畫畫,簡易版的蘋果,先在紙上畫一個正方形,然後讓她切邊,最好切成梯形,底下打陰影,最後畫出了一個扁平又奇形怪狀的東西,教學失敗。

  阿蒙好笑地看著她:“這是個什麼?你怎麼會笨成這樣?”

  許亦歡咧咧嘴,伸手抱他的脖子,不管不顧偎進他懷裡:“不准罵我。”

  阿蒙就歪過頭去狠狠親她。

  誰都不要了,反正也沒人要她,只有阿蒙不離不棄,他知道她的所有過往,所有不堪和委屈,他把她當成寶貝。

  許亦歡覺得好快活呀。

  要是沒有生病就好了。

  生著病,孤獨感無處不在。

  那個冬天,對,12月28日,散發著惡臭的一天,每秒鐘瀕臨崩潰,她想是不是完了,這次扛不住了。從凌晨驚醒,頭痛,嘔吐,恐懼,情緒劇烈波動仿佛快將自己撕裂,也許死掉才會好受一些。

  阿蒙回來時,她正用頭抵著牆壁尖叫,滿臉都是淚。

  “好了,亦歡,別這樣,”他抱住她:“沒事的,我在這裡啊,沒事。”

  許亦歡絕望地看著他,崩潰搖頭:“不,你不在!你不在!”

  誰也救不了她,這世上根本沒有上帝,沒有天使,沒有信仰,有的只是精神科醫生和足以令人鎮定下來的藥片。

  那天她的靈魂再次出走肉體,就像那年在電腦前看見貼吧里盛大的狂歡,每一句話都印刻在腦海,時隔數年仍舊一字不差地輪番上演。

  當年她第一次解離,醒來已經躺在醫院,可許芳齡似乎從來沒有意識到應該帶她去精神科看一看。

  她其實不想死,真的,如果可以,誰不想活呢?她真的害怕。

  第二次解離,在D市,許亦歡怕自己死掉,最終打了120,跑去醫院住了幾天。她這才知道自己患的病叫做PTSD,並且伴隨抑鬱症。後來很長一段時間沒再發作,只是吃了精神類藥物反應遲鈍,愈發提不起勁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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