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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鹿文保望著程廷禮,沒言語。程廷禮等了片刻,聽他始終不說話,不由得惴惴不安的也抬了頭,結果只見鹿文保對自己眨了眨大眼睛,隨即愣頭愣腦的出了聲:“程大人,真的啊?”

  程廷禮發現傻小子樣的鹿文保也還是那麼可愛。一顆心跳亂了,手心裡也出汗了,他對著鹿文保狠狠一拍胸膛,像要昭告天下似的提高了嗓門:“我堂堂一名千戶大人,能騙你嗎?!真是,給句準話,跟不跟我走?要走現在就走!我營里一堆的事務呢,沒工夫在這兒跟你蘑菇!”

  話音落下,他從腰間解下個繡花荷包,荷包里裝著兩隻小金錁子,他也來不及往外取,直接連荷包帶金錁子一起往鋪子裡一扔,然後一把抓住鹿文保的腕子,他像頭牛似的頂開前方的空氣,同時頭也不回的喊道:“掌柜的,拿錢另雇個人吧!你這夥計跟我當兵去了!”

  光緒年間(二)

  光緒三十四年秋,京郊某縣。

  程廷禮新從京城回了來,一露面就有上上下下的兄弟向他道喜,不為別的,為他新得了個大胖兒子。程廷禮平日難得回京,偶爾回去一趟,只有兩件差事,一是在他家老太太跟前儘儘孝逗逗趣,二是在他那少奶奶身上打種——不過這也是十個月前的格式,自從少奶奶有了身孕,他像大功告成了似的,再沒進過少奶奶的屋。

  他不進,他那位少奶奶也不戀他想他,兩口子相敬如冰,自從肚裡有了孩子,兩口子全像是鬆了口氣,因為不情不願而又裝成你情我願的模樣脫衣服上床時,那種滋味,真比獨守空房更讓人難受。程廷禮難受,程少奶奶也難受,只不過雙方都是體面人,都不肯挑明了說。

  程廷禮上個月回家看兒子,沒看出兒子的丑俊來,也並沒感覺自己是當了爹。像對待一個新鮮玩意兒似的,他也抱著兒子來回走了幾圈,幾圈過後他被兒子尿了一身,心裡直犯噁心,從此就再不抱了。眼看老太太很歡喜,兒子也很結實,兒子他娘也還是老樣子,他放了心,輕鬆愉快的啟程又回了營。

  他回他這位於縣城中的小宅院時,並沒有大聲張,以至於鹿文保冷不丁的見他進了門,幾乎嚇了一跳:“喲,大人,您這麼快就回來了?”

  程廷禮笑吟吟的背著手看他,不肯說自己是為了他才急三火四的早歸。鹿文保到他身邊也有小一年了,當初他說得挺好,又要給人找師父又要給人派差使,可等見鹿文保真到自己身邊、真是跑不了了,他立刻改變口風,把對方貶得文也不成武也不就,想當師爺至少得等下輩子;鹿文保是個軟和性子,本來也覺得自己是個沒本事的,聽了程大人的話,他也不羞不惱,反倒是深以為然。而程廷禮話鋒一轉,做出一副大慈大悲的嘴臉,說是願意收他做個護兵隨從,也不勞他舞刀弄棒,只要他給自己做些雜事就足矣。鹿文保聽了這話,還是感覺挺有理,因為他在藥鋪里就是個干零碎活計的小徒弟,而他所圖的也無非是餬口而已,程大人給他飯吃,每個月還給他一點散碎銀子,和藥鋪內的學徒生活相比,他感覺這就是一步登天、很應該知足了。

  程廷禮怎麼說怎麼有理,鹿文保又是從來不鬧意見,所以兩個人相處得倒是很融洽。程廷禮別有用心,總想找機會讓他開開竅,和自己湊做一對鴛鴦;然而鹿文保愣頭愣腦的眨巴著大眼睛,是真不懂他話里話外的那些暗示和敲打。這讓他簡直一陣一陣的發急,可又不敢妄動,因為實在是怕自己太露原形,會把鹿文保嚇跑了。

  此刻站在鹿文保面前,他忽然從身後向前一伸手,手指勾著個五花大綁的點心包裹:“小鹿,瞧我給你帶回什麼來了?”

  鹿文保試試探探的伸手接過包袱,又托起包袱仔細的看了看。包袱上貼著紅紙條,紅紙條上的文字給他提了醒。又羞澀又高興的抬眼望向程廷禮,他顯然是有些扭捏,聲音很低的說了話:“是……好吃的。”

  程廷禮看著他那張白裡透紅含著笑的小臉,一時間心花怒放又心癢難搔,忍不住哈哈大笑:“沒錯兒,全是你的,餵你這頭小饞鹿!”

  鹿文保垂下了頭,脖子都紅了——自從到了程廷禮身邊,他在一年中長高了一截子,因為程家的飲食油水足,而他可以放開了吃。吃得多,長得就快,程廷禮常拿他的飯量開玩笑,有時候開玩笑開得狠了,他面紅耳赤的端著飯碗,簡直不知道該不該繼續吃下去。甚至有一次,他實在是羞得沒處躲沒處藏,一張臉都要紅破了,忍不住捧著飯碗掉了眼淚。

  他一落淚,登時嚇了程廷禮一跳。程廷禮用手帕給他擦眼淚,又用雙手握住了他的肩膀,想要趁機把他摟到懷裡抱一抱哄一哄;然而鹿文保緊緊的捧著一隻粗瓷大海碗,這碗比盆小不了多少,碩大的硌在了他和鹿文保之間。而他思索了一番,還是沒敢把鹿文保的飯碗接過來放下,怕鹿文保誤以為自己是不讓他吃飯。

  眼看鹿文保捧著點心包裹含羞帶笑了,程廷禮豎起一根食指對著他一點,笑道:“這是我專給你一個人帶的,你把它送回你自己屋裡去,用不著給別人分。去吧,放好了來見我,我這一路可真是累得夠嗆!”

  鹿文保答應一聲,捧著包裹扭頭就跑。不出片刻的工夫,他帶著一壺熱茶進了程廷禮的屋子。程廷禮坐在堂屋內的太師椅上,坐得懶洋洋沒規矩,兩條腿長長的伸開了,他將右胳膊肘支上椅子扶手,歪著腦袋以手托腮,兩道劍眉之下,一雙活潑有光的黑眼睛追著鹿文保轉。

  鹿文保不用人教導,天生的就愛乾淨,把一身藍布褲褂穿得利利落落,頭頂的月亮門也剃出了一層青光,烏黑油亮的大辮子垂在身後,長可過腰,梳得也是一絲不亂。站在桌邊給程廷禮倒了一杯熱茶晾上了,他隨即轉身搬了個小板凳,坐到了程廷禮身前。

  搬過程廷禮的一條腿,他為對方脫了官靴,然後把那套著白布襪子的腳放到了自己懷裡,騰出兩隻手開始敲打揉捏程廷禮的小腿。程廷禮斜著眼睛看著他,忽然伸腳在他懷裡輕輕蹬了一下:“哎,小鹿,我走了這麼多天,你想沒想我?”

  鹿文保抬頭對著他一笑,認為程大人大概也是年輕,所以願意和自己沒大沒小的鬧:“想了。家裡沒您,空空落落的。”

  程廷禮又問:“我不在的時候,沒人欺負你吧?”

  鹿文保繼續搖頭:“沒有。”

  程廷禮垂下眼帘,美滋滋的放輕了聲音:“我也想你了。”

  鹿文保聽了這話,有點受寵若驚,也有點窘,並且不知道怎麼回答才好,故而就只是對著程廷禮傻笑。他相貌好,傻笑也有可愛之處,程廷禮一眼一眼的看著他,看到最後,心裡就想:“再不吃,就過時候了!”

  的確是要過時候了,初見面時,他以為鹿文保是個半大孩子,哪知把人帶回來一問,他才得知對方已經滿了十七。而鹿文保狼吞虎咽的吃了一年,如今已經成了個十八歲的大小伙子——他那張臉長得秀氣,帶著幾分少年相,看著倒沒有幾分大小伙子氣,可個子真是竄得太快了,還是個寬肩細腰長腿的威武身坯,幸而他胸膛肩膀都單薄,他要是有了肉,真有成為一條好漢的可能。

  程廷禮最好男風,但也沒有摟著好漢睡覺的興致。依著他的意思,他現在就想把鹿文保拎到床上去,可鹿文保正在專心致志的給他捏腳,捏得很舍力氣,鼻尖上都冒了汗。鹿文保這麼乖這麼好,程廷禮沒辦法無緣無故的忽然耍流氓。

  光緒年間(三)

  程廷禮覺得自己實在是不能再等下去了,再等下去,自己只能等出一條鹿姓好漢,並且是個傻頭傻腦、不懂人心的好漢。一雙眼睛晝夜盯著鹿文保,他看鹿文保給自己鋪床疊被,給自己端茶遞水。鹿文保總是不聲不響,長長的睫毛垂下來,他仿佛是有一點慢性子,幹什麼事情都是聚精會神的很認真,並沒有偷懶,然而一干能幹很久,不出活計。及至真幹完了,他也一定是比旁人幹得好,清早在屋子裡掃個地,他也能連床底下帶牆角落全掃個遍。偶爾在院子裡隨便走走,他走得一步是一步,一步一步穩穩噹噹,身上有股子說不清楚的勁兒,讓他看著和旁人很不同。

  程廷禮等到這天晚上,終於是等不得了。

  這是個寒涼的秋日傍晚,程廷禮讓廚房給自己預備了個火鍋,想要熱氣騰騰的飽餐一頓。旁人他看不上眼,只讓鹿文保一個人留下伺候。及至菜品上齊了,鍋子燒開了,燒酒也燙好了,程廷禮把坎肩袍子一脫,又挽了小褂的袖子,一屁股在上首桌前坐了下來。

  鹿文保走過來,端了酒壺要先給他倒一盅酒,程廷禮垂眼看著他的手——兩隻手乾乾淨淨的,皮肉白皙,手指修長,指甲是長圓形的,修得很短,是粉紅的顏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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