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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次在法庭上,他聽了很多人的發言,包括指認他有罪的控方、為他辯護的辯方,雙方的證人,還有出現在證據中的聲音。也許因為這一回和上一回比起來大不相同,充斥在他心裡的再也不是無邊的絕望,而是冉冉升起的希望,所以他謹慎再謹慎,鎮定再鎮定。
他不能再像上回那樣,對自己的未來無動於衷了。他有希望的,在法庭外,還有愛他的人在等著他,如果他能夠以清白之身走出去,他就能擁抱更多期盼他的人。
如果說,人間是煉獄,那麼這幾年他已經走過一趟了。既是煉獄,他必要有所歷練,才不可惜。
他把這幾年經歷過的、思考過的全部總結,糅合在他的表述當中。他的陳述深思熟慮,什麼該說,什麼不該說,該說的又需要用什麼語氣說,怎樣的陳述方式對自己更有利……他全部在思慮過後才邏輯清晰、有條不紊地說出來。
他清晰地描述了案發時自己的所作所為,講述他在什麼情況下對陸濟山揮下冰刀,明確自己最後看見陸濟山時,陸濟山的下身裸露。他用微微痛苦的語氣追憶自己曾向教練傾訴受到陸濟山的性騷擾,但教練無動於衷。他同樣提到最後出庭為他作證的劉伯伯還有那份體檢報告,可是,他沒有置疑為什麼一審時劉伯伯和體檢報告都沒有出現。最後,他懇請合議庭能夠對本案作出公正的裁判。
作者有話說
正文還剩最後一更完結,更新時間大約在1月1日或1月3日。
插pter 19 - 5
說完最後的陳述,夏琚的心中先一步萌生了塵埃落定的感覺。
最後出現的體檢報告雖然被法醫鑑定為可能受過性侵,可是,如果合議庭認為那不是案發後由法醫進行的鑑定,懷疑這有可能是案發後才出現的傷,那麼誰都沒有辦法反駁。
梁成軒的表情不輕鬆,夏琚回想剛才渡過的這艱難的幾個小時,其實梁成軒從來沒有胸有成竹過。
等待的過程對大家而言都十分煎熬和痛苦,連坐在控方席位的公訴人也變得消沉,再無剛才的氣勢。
夏琚又想起晚上要和夏敬行去吃海鮮。
終於,在書記員的宣布下,全員起立。
夏琚連忙站起,已經落滿塵埃的心上又揚起些許粉塵,他還是希望能有一個比原來更好的結果。
和先前不同,審判長戴上了眼鏡。他端著手中的判決書,在宣讀審判結果前,視線越過眼睛,看了夏琚一眼。
不知為何,夏琚被他看得既緊張又羞怯,垂下眼帘。
判決書很長,仿佛把這半天來發生的一切重新再次經歷。但是,那些控辯雙方的唇槍舌戰全部被壓縮在扁平的文字當中,被審判長用冷靜的語氣複述,顯得尤為蒼白。
夏琚想:大概大多數人的命運都是如此,哪怕自己活得五光十色、豐富多彩,但最後到了被人陳述的那個時候,都得黯然失色。誰都沒有辦法在這份失色當中聽出結局的端倪。
畢竟經歷過一次這樣的審判,夏琚潛心等待那個關鍵的詞組。
“本院認為——”審判長誦讀至此處。
夏琚抬起頭,眼睛盯著他手中的那份判決書,目光有些失焦。
“柯詠梅、徐威是本案的兩個主要證人。雖然在兩人的證言中沒有涉及陸濟山對夏琚進行性侵,夏琚如何砍傷陸濟山的情節,但這一情節在夏琚的供述、證人劉明磊及其提供的證據中可以得到證實。徐威的證言中,提到陸濟山的屍體曾經被移動,並由其與柯詠梅一同使用衣物掩蓋屍體暴露部位。根據夏琚的供述和柯詠梅、徐威的證言,結合現場調查情況,可以認定:陸濟山被砍傷後,仍自主移動過身體,即夏琚砍傷陸濟山的具體地點並非發現陸濟山屍體的地點。另外,根據法醫鑑定結果,陸濟山系身受重大傷害後,救治不及時,失血過多導致死亡。
案發時,夏琚為未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其身高、力量均遠不及陸濟山,在人身安全遭到重大侵害的情況下,使用冰刀擊打陸濟山,使其失去侵害能力的行為屬於為制止不法侵害而採取的防衛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以及第三款:‘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的規定,被告人夏琚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構成犯罪,不應負刑事責任。
關於被告人夏琚及其辯護人提出的有關被告人夏琚不構成故意殺人罪而構成正當防衛的辯解意見和辯護意見,本院予以採納。本案經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三款之規定,判決如下:被告人夏琚無罪。”
最後兩個字,像是鐘擺的最後一次搖晃。
當的一聲。夏琚終於重重地鬆了一口氣。
原來所有的淡然都是假象,他的嘴角輕微地抽動了兩下,笑又顯得不那麼真實。四年,原來他還有被上蒼眷顧的時候。他看向梁成軒,驚訝地發現梁成軒沖他淡淡地笑了一笑。夏琚訝然:他從來沒有見過梁成軒這樣笑——他平時那麼輕佻和傲慢,而此時,夏琚看見他笑容中的疲憊和柔軟。
他不能再像上回那樣,對自己的未來無動於衷了。他有希望的,在法庭外,還有愛他的人在等著他,如果他能夠以清白之身走出去,他就能擁抱更多期盼他的人。
如果說,人間是煉獄,那麼這幾年他已經走過一趟了。既是煉獄,他必要有所歷練,才不可惜。
他把這幾年經歷過的、思考過的全部總結,糅合在他的表述當中。他的陳述深思熟慮,什麼該說,什麼不該說,該說的又需要用什麼語氣說,怎樣的陳述方式對自己更有利……他全部在思慮過後才邏輯清晰、有條不紊地說出來。
他清晰地描述了案發時自己的所作所為,講述他在什麼情況下對陸濟山揮下冰刀,明確自己最後看見陸濟山時,陸濟山的下身裸露。他用微微痛苦的語氣追憶自己曾向教練傾訴受到陸濟山的性騷擾,但教練無動於衷。他同樣提到最後出庭為他作證的劉伯伯還有那份體檢報告,可是,他沒有置疑為什麼一審時劉伯伯和體檢報告都沒有出現。最後,他懇請合議庭能夠對本案作出公正的裁判。
作者有話說
正文還剩最後一更完結,更新時間大約在1月1日或1月3日。
插pter 19 - 5
說完最後的陳述,夏琚的心中先一步萌生了塵埃落定的感覺。
最後出現的體檢報告雖然被法醫鑑定為可能受過性侵,可是,如果合議庭認為那不是案發後由法醫進行的鑑定,懷疑這有可能是案發後才出現的傷,那麼誰都沒有辦法反駁。
梁成軒的表情不輕鬆,夏琚回想剛才渡過的這艱難的幾個小時,其實梁成軒從來沒有胸有成竹過。
等待的過程對大家而言都十分煎熬和痛苦,連坐在控方席位的公訴人也變得消沉,再無剛才的氣勢。
夏琚又想起晚上要和夏敬行去吃海鮮。
終於,在書記員的宣布下,全員起立。
夏琚連忙站起,已經落滿塵埃的心上又揚起些許粉塵,他還是希望能有一個比原來更好的結果。
和先前不同,審判長戴上了眼鏡。他端著手中的判決書,在宣讀審判結果前,視線越過眼睛,看了夏琚一眼。
不知為何,夏琚被他看得既緊張又羞怯,垂下眼帘。
判決書很長,仿佛把這半天來發生的一切重新再次經歷。但是,那些控辯雙方的唇槍舌戰全部被壓縮在扁平的文字當中,被審判長用冷靜的語氣複述,顯得尤為蒼白。
夏琚想:大概大多數人的命運都是如此,哪怕自己活得五光十色、豐富多彩,但最後到了被人陳述的那個時候,都得黯然失色。誰都沒有辦法在這份失色當中聽出結局的端倪。
畢竟經歷過一次這樣的審判,夏琚潛心等待那個關鍵的詞組。
“本院認為——”審判長誦讀至此處。
夏琚抬起頭,眼睛盯著他手中的那份判決書,目光有些失焦。
“柯詠梅、徐威是本案的兩個主要證人。雖然在兩人的證言中沒有涉及陸濟山對夏琚進行性侵,夏琚如何砍傷陸濟山的情節,但這一情節在夏琚的供述、證人劉明磊及其提供的證據中可以得到證實。徐威的證言中,提到陸濟山的屍體曾經被移動,並由其與柯詠梅一同使用衣物掩蓋屍體暴露部位。根據夏琚的供述和柯詠梅、徐威的證言,結合現場調查情況,可以認定:陸濟山被砍傷後,仍自主移動過身體,即夏琚砍傷陸濟山的具體地點並非發現陸濟山屍體的地點。另外,根據法醫鑑定結果,陸濟山系身受重大傷害後,救治不及時,失血過多導致死亡。
案發時,夏琚為未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其身高、力量均遠不及陸濟山,在人身安全遭到重大侵害的情況下,使用冰刀擊打陸濟山,使其失去侵害能力的行為屬於為制止不法侵害而採取的防衛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以及第三款:‘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的規定,被告人夏琚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構成犯罪,不應負刑事責任。
關於被告人夏琚及其辯護人提出的有關被告人夏琚不構成故意殺人罪而構成正當防衛的辯解意見和辯護意見,本院予以採納。本案經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三款之規定,判決如下:被告人夏琚無罪。”
最後兩個字,像是鐘擺的最後一次搖晃。
當的一聲。夏琚終於重重地鬆了一口氣。
原來所有的淡然都是假象,他的嘴角輕微地抽動了兩下,笑又顯得不那麼真實。四年,原來他還有被上蒼眷顧的時候。他看向梁成軒,驚訝地發現梁成軒沖他淡淡地笑了一笑。夏琚訝然:他從來沒有見過梁成軒這樣笑——他平時那麼輕佻和傲慢,而此時,夏琚看見他笑容中的疲憊和柔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