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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跟自己說,是好多年沒回來西臨市看看了,所以才來的。是來捧段宴和蘇瑾的場的。

  陸臻寫小說那麼多年,卻只有四部作品。其中,《換璧》最受歡迎,也是寫的時間最長的,大家都會認為《換璧》是傾注陸臻最大心血,最愛的一部作品。

  其實不是。

  相反,《換璧》是陸臻寫的最艱難的一部作品,寫到一半的時候,甚至停更了許久。在這之前,他寫過《尋路人》、《尋路》,只有他自己知道,那都是有原型的,寫的中途,他早已將自己代入,是投入了最真實最真實情感的。

  有誰知道,如今這麼功成名就的他,曾經是一個被家人拋棄的孩子呢。

  雖然小的時候,孤兒院的院長格外照顧他,卻也是因為這份格外照顧,讓他被其他的孩子欺負。直到,那一天,在牆角,遇到了那個叫路柬的小男孩。

  相比較下來,《換璧》這部沒有人物原型的作品,反而在情感上,顯的有些單薄,可他沒想到,讀者喜歡的竟然是這一部。

  《換璧》寫完後,很長一段時間,他都沒有開新的文。直到,在三亞與凌颯的重逢。他忽然就想起了,原來曾經,他也有那麼隨意過。為了這個相交甚淺的男孩(還是男人?)破了很多的例。

  於是有了這部《筆尖》。

  你的筆尖畫下的卻不失我的名字——當時,陸臻想也沒想,就敲下了這句話,作為文案,連他自己也覺得驚訝,就像是在腦海里早已存在的東西,當你想用的時候,一下子就蹦了出來。

  寫作的過程,也很流暢……一幕幕地寫下來,就像自己由將過去的那段歲月重溫了一遍。這或許也是他寫文的初衷。

  他發現比起虛構一個故事,他更喜歡將最真實的事情,寫下來。

  凌颯用眼神安撫了一下,對陸臻充滿敵意的凌書復,還是決定和陸臻單獨聊聊。

  和陸臻相交其實並不算太深,不過凌颯對陸臻的感覺,更像是故人。遇到,然後聊聊,然後吃飯,每一個動作,都可以那麼隨意,每一句話都那麼簡單,可是凌颯喜歡這樣的相處模式。甚至會想,似乎自己和凌書復在一起的時候,也沒那麼舒服過。

  凌書復的占有欲太強,有時候會強烈的讓凌颯有些接受不了。就像這次的事情,他們之所以會吵架,凌書復的個性,也是一個原因吧。

  不過,凌颯在昨晚和凌書復說清楚,談明白的時候,就已經決定,他是喜歡凌書復,喜歡他,就應該包容接受他的一切。

  有時候,凌書復強勢的性格,也是他鮮明的特徵啊。若是沒了這個特徵,凌書復就不完整了。

  凌颯陪著陸臻走了一段路,兩人似乎都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好,對望了一眼,結果兩人一陣輕笑。

  最後,還是凌颯先開口,“那個新聞的事,謝謝你……其實我知道你不太喜歡在媒體上露面,沒必要這麼做的。”

  “其實我也是為了自己啊……莫名其妙地就被安上這樣一個名聲,又沒有真的抱得美人歸。再不解釋清楚,那我不是虧大了!”陸臻略帶輕鬆地道。

  果然,還是和陸臻談話的時候,氣氛都輕鬆許多。

  又是靜了一會兒,“對了,畫展結束了吧。接下來你有什麼打算,是留在本市,還是……”

  “當然是出去走走了。你也知道我就喜歡世界各地到處走,采採風。要是一直讓我呆在一個地方……”陸臻頓了頓,看向凌颯的目光閃了閃,隨後一笑,“我可受不了。還是天南海北四處為家,才樂的自在。”

  凌颯也笑了,“我猜也是。什麼時候再回來,再約吧。”

  陸臻點點頭,突然想到了什麼,“對了,差點忘了,現在全國的人都知道你是我的徒弟,有空的時候記得練習練習,說不定有機會會用到,到時候,可別丟了我的人!”

  “知道了!師傅!”

  凌颯和陸臻談了半個多小時,凌書復在那邊等了半個多小時,手裡拿著劇本,卻一個字也沒有看進去。看剛剛凌颯讓他安心的眼神,凌書復知道凌颯這是要和陸臻說清楚,可是每次一想到原來他的身邊一直埋伏著那麼強大的對手,他就焦躁了。

  直到看到熟悉的身影回來,凌颯的身邊沒有再跟著陸臻的影子,凌書復才安心下來。

  “談完了?”

  凌颯點頭,“我就說是你想多了,人明天就要離開去世界各地採風了……”

  “那不是有備無患麼,沒有就最好!”凌書復反駁。

  “凌颯哥!秦暮大神走了哇!”

  “秦暮大神?”凌颯疑惑地眨了眨眼,想起秦暮是《換璧》的作者,“他什麼時候來了?”

  米洛一拍腦門,“你瞧我迷糊的,還以為你早就知道陸先生就是秦暮大神的事呢!”

  “你說什麼?!!”凌颯一愣,覺得自己肯定是聽錯了。

  秦暮=陸臻?怎麼可能!

  結果米洛眨眨眼,還以為凌颯沒有聽清,便又重複道,“我說我剛剛才發現原來陸先生就是秦暮大神啊……很驚訝是不是?我也覺得不可思議!”

  米洛說著,沒有發現凌颯變化的臉色。

  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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