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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在通道另一邊的一個牛仔,把傑克叫到身邊,小聲地對他說:“去告訴媽媽不要擔心,一旦有必要的話,我會替你買張票。”

  “那時候我深深感覺到,沒有錢隨時都可能遭到尷尬的局面。”丹普賽 說:“因此我暗下決心,長大之後絕對不讓人有趕我下車的機會,絕對不再發生這種令人尷尬的場面。我要當一個偉大的拳擊手,賺很多很多的錢,就 像那個牛仔一般有錢。”

  另一件促使他成為偉大拳擊手的原動力,來自於他所飼養的鬥牛犬。這 只狗名叫丹佛,其鬥志之強令人咋舌,當它和別的狗打架時,永遠不甘居於守勢,即使側腹的皮被對方咬掉,也毫不在乎地繼續猛攻。“它實在是個頑 強的傢伙,我常以它作為努力的榜樣。”丹普賽說:“我經常被打得嘴巴或眼眶裂開,甚至被打斷肋骨,但真正感覺疼痛只 有一次,就是被約翰。雷斯塔。強生打斷三根肋骨的那一次。除此之外,我不曾為任何傷而退怯過,我一上了擂台,心中只有一個念頭:”我絕不會輸 給任何人,任何人都無法擊敗我,不論發生什麼事,我都要奮鬥到底。‘“

  丹普賽又告訴我,他和有“糙原野牛”之稱的阿根廷名拳手易士。赫波比賽時的驚險情況。 在全美的拳擊史上,可能沒有一場比賽像這次地令人感到熱血沸騰,爆滿的觀眾瘋狂地怒吼著、跳著。人數約有 7 萬,他們花費 100 萬元進場,但 只 237 秒比賽就告結束,這麼激烈的比賽卻只花了 237秒,實在是前所未聞。 僅在第一回合,雙方就擊倒對方達七次之多,而擂台邊的體育記者們,甚至 來不及看清楚誰被誰擊倒幾次。

  其實連丹普賽本人也不清楚整個比賽的情形,他不知道自己被擊倒幾 次,也不記得曾被打到擂台外,不但壓壞一部打字機,還撞傷兩位體育記者。

  比賽進行到第 3 回合就告結束,丹普賽獲勝回到休息室時,根本不知道 自己是在第 2 回合、第 10 回合或第 12 回合擊敗對方。

  一般而言,偉大的選手有兩項特點特別發達:一個是集中力,另一個就 是幾乎如機械一般的戰鬥力。丹普賽說:“比賽時因為完全投入於戰鬥中,所以根本聽不見觀眾的吶喊聲,而且所有的動作都是反射性的,在當時絲毫 不知道自己是採行什麼動作。如果還要想著如何對付對方,一切就來不及 了。”

  他接著又說:“比賽實況要到後來看了報紙才能知道,自己是用那隻手 擊倒對方,同樣的絲毫沒有印象。事實上,直到裁判開始計時之後,我才發覺已擊倒對方,而自己被擊倒時也是同樣的情況。”

  丹普賽從 12 歲開始學習拳擊,他將舊雞舍改裝為練習場,地上鋪著舊墊 子,用裝著沙子及木屑的自製拳擊袋練習。並且不時地嚼含松脂的口香糖,鍛練顎部的肌肉,以免遭到猛烈打擊時受傷。

  1910 年 7 月 4 日,發表爭奪該屆世界重量級拳王的選手是吉姆。傑弗利 茲和傑克。強生,15 歲的傑克。丹普賽自言自語道:“不論是哪一個人獲勝,將來我一定會把那個人擊敗。”他用粉筆在手制拳擊袋的一面畫上吉姆。傑 弗利茲的臉,另一面則畫黑人拳擊手傑克。強生的臉,然後每天就對著這兩張臉揮拳。比賽結果是傑克。強生獲勝,於是丹普賽就將拳擊袋的兩面都畫 上傑克。強生的臉,以他為練拳對象。

  9 年之後的 7 月 4 日,在雞舍中以手制拳擊袋練習的少年傑克。丹普賽, 果然擊倒傑克。強生,獲得重量級世界拳王的榮銜。

  1919 年 7 月 4 日,猶他州鹽湖城的一家報社邀請住在當地的丹普賽之父 到總社,讓他直接經由電話知道比賽經過。當時總社外面擠滿了等候結果的群眾,在消息還沒傳來之前,他們要求丹普賽的父親說幾句話,他便走到陽 台對群眾們說:“我兒子傑克最多只能維持到第四局,因為對方的塊頭實在太大了,我想不太樂觀!”

  後來電話告知傑克獲勝,父親又跑到陽台大聲地對群眾說道:“剛才我 說傑克會獲勝,而結果正是這樣。”

  賽前練習階段,丹普賽一天之中一定要祈禱五六次,而正式比賽的鈴聲 響起前,他也一定會向上帝祈禱一番,這麼做能使他產生無比的勇氣和信心。

  “飯前及睡覺前我從未忘記祈禱。”丹普賽說:“所祈願之事得以實現 的例子不下千百次之多。”

  〔補註——丹普賽從 1919 年到 1926 年一直保有重量級世界拳王的頭 銜。1926 年,被金。塔尼擊敗而失去拳王寶座,後來又向塔尼挑戰,結果還是失敗,於是在 1928 年宣告退休。 Jack Dempsey(1895—1983)〕十四、喬治。蕭伯納 到朋友家都靦腆害羞的人,竟成為近代一流的雄辯家。 因為享有盛名,而能以姓名的頭一個字母通行於世界的人,就我所知目前只有兩個人,一位是美國人 F.D.R,也就是第 32 屆總統富蘭克林。D.路 茲威德;另一位是愛爾蘭人 G.B.S.這位 G.B.S乃是世界一流的大作家, 他多彩多姿的一生已被寫為一本書,書中也未提及他的本名,而只寫著 G.B.S,他就是喬治。蕭伯納。

  蕭伯納的一生充滿了傳奇,例如他只受過 5 年的學校教育,結果不僅成 為當代一流大作家,而且還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最高榮譽。當時諾貝爾獎的 獎金是 3.5萬元,但他既不重視此項榮耀,也不想接受獎金,不過最後還是 勉強地接受獎金,並於當場將錢捐給“英國。瑞典文學聯盟”,獎金在他手上的時間,據說只有一秒鐘的幾分之一而已。

  他父親雖出身於愛爾蘭名門,金錢上卻相當窘困;至於母親,只因結婚 對象不合富裕的伯母之意,而被撤銷了伯母財產的繼承權,一家人的生活因而顯得捉襟見肘。蕭伯納 15 歲就開始出外工作,最初一年的月薪是 40 元 5 角,職位是事務員。

  從 16 歲~20 歲期間,因為業務的需要,他被擢升為出納員,而且兼辦 雜務,因為職務加重,薪水也調升為周薪 8 元,但這種事務性的工作和他的興趣可謂南轅北轍。他從小就在重視美術、文學及音樂的家庭長大,7 歲時 就已閱讀莎士比亞文學、約翰。班森的《天路歷程》、《天方夜譚》及聖經 等;到了12 歲,開始熱衷拜倫的詩,然後又看了狄更斯、大仲馬、小仲馬的 小說,及雪萊的詩集;18 歲,讀名登山家約翰。但德的文章,及約翰。斯圖亞特。米爾的哲學、經濟學作品,而除哲學、社會學外以進化論出名的哈巴 德。史賓賽之作品也曾拜讀過。與這些名著接觸過後,他的思想更往前邁進一大步,開始思考有關人生的問題。因此,他雖在不感興趣的不動產兼金融 業工作好幾年,但心靈上仍能經常脫離這些俗事,一頭鑽進文學、美術及科學、信仰的世界。

  將滿 20 歲時,G.B.S 在心中暗暗發誓道:“人的人生只有一次,我不 能以事務員的生活虛度這唯一的人生。”

  1876 年,蕭伯納決心背水一戰,當時他母親正在倫敦教授聲樂以維生 計,於是動身前往那兒,準備以文筆開拓自己的人生,這是他後來名聞於世、創造數百萬元資產的出發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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