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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當他自以為有底氣時,就再次來見嵇康。

  想來鍾會為這次見面做足了準備。他甚至邀請了當時各界的社會名流,穿著名貴的衣服,駕著豪華的馬車,賓從如雲前呼後擁浩浩蕩蕩地一同前往。

  嵇康卻在打鐵。

  現在看來,嵇康的打鐵,就像諸葛亮耕田,劉備編織工藝品,未必是為了謀生,更多的是一種生活情趣或政治態度。他的院子裡有一棵大樹,嵇康便在樹下打鐵。拉風箱的,則是為《莊子》作注的著名哲學家向秀。

  向秀和嵇康,都不理睬鍾會。

  很沒意思地等了一陣子後,鍾會悻悻而去。

  嵇康這才開口:何所聞而來,何所見而去?

  鍾會答:聞所聞而來,見所見而去。

  嵇康繼續打鐵。可惜他這種日子過不了太久,因為鍾會已經下定決心要他的性命。

  正好這時發生了一樁冤案。嵇康朋友呂安的妻子被哥哥呂巽(讀如迅)設計jian污,呂巽卻惡人先告狀,倒打一耙誣陷呂安不孝。嵇康為了證明呂安的清白,挺身而出仗義執言,結果和呂安一起被捕入獄。

  鍾會報復的機會來了。他趁機向司馬昭大進讒言,聲稱像嵇康這樣的“臥龍”絕不能再留在民間。最後嵇康和呂安都被殺害,罪名是散布錯誤言論。

  這當然是典型的以言治罪,卻並不是第一次,曹操殺孔融就是如此。據稱,孔融曾說:父於子並無恩,因為父親當時原本是滿足性慾。母於子也無愛,因為十月懷胎就像一件東西暫時寄放在瓦罐里。於是曹操以“不孝”的罪名將孔融殺掉,連他兒子都沒放過。

  說起來此事實在頗具諷刺意義。因為孔融是孔子的二十世孫,曹操則是主張唯才是舉,無妨不仁不孝的。看來曹操的用心除了故意羞辱孔融,還要趁機打儒家士族路線一耳光:孔子的嫡孫都不孝,儒家倫理靠譜嗎?

  嵇康的情況卻不同。

  實際上,孔融是否散布過不孝的言論,並無證據。判決書上指認的證人是禰衡,而禰衡早被黃祖殺害,可謂死無對證。嵇康“非湯武而薄周孔”(非議商湯、周武,鄙薄周公、孔子),卻是白紙黑字鐵證如山。證據,就是嵇康的代表作《聲無哀樂論》和《與山巨源絕交書》。

  表面上看,《聲無哀樂論》只是一篇美學論文。在這篇論文中,嵇康提出了一個類似於19世紀奧地利美學家漢斯立克的觀點:音樂只是美的形式,與情感無關。

  這,又怎麼犯了忌諱呢?

  因為與儒家思想相衝突。儒家美學認為,音樂是情感的表現。通過音樂,可以看出人心的向背,也可以陶冶性情敦風化俗。因此,音樂可以也應該為現實政治服務,統治階級則無妨利用音樂來實施治理,是為“樂教”。

  樂教和禮教相輔相成,共同組成禮樂文明。嵇康主張音樂只是一種純粹的藝術形式,就是反對司馬集團的儒家士族路線,當然為司馬昭等人所不能容。

  更不能容忍的是,他公開表示不合作。

  跟年輕時的謝安一樣,嵇康很不願意做官。只不過謝安終於東山再起,嵇康卻當真歸隱山林。與之神交的,是阮籍、山濤、向秀、劉伶、阮咸、王戎。據說,他們七個人曾作“竹林之遊”,世人稱之為“竹林七賢”。

  其實竹林七賢並不是組織或團體,就連所謂竹林是否確有其地都很可疑。七個人的命運、性格甚至人品也各不相同。王戎是有名的吝嗇鬼,山濤則加入了司馬集團,並在調離尚書吏部郎崗位時,推薦嵇康接替自己。

  嵇康斷然拒絕,並寫下了《與山巨源絕交書》。

  巨源,是山濤的字。

  絕交原本是朋友之間的事,並不關乎政治。然而嵇康宣布與山濤絕交,卻是為了表明政治態度。事實上他們之間的友情依然存在,嵇康還在臨死前把兒子嵇紹託付給了山濤。他說:有巨源伯伯在,你不會成為孤兒。

  所以,這封信其實是寫給司馬昭他們看的。

  換句話說,與山濤絕交,就是與當局公開決裂。

  這就已經讓司馬昭不快,何況嵇康的態度和語氣更是堪稱惡劣。他陳述自己不願做官的理由居然是:愛睡懶覺不能早起;有警衛員和秘書跟進跟出不好玩;開會辦公要正襟危坐,不能抓虱子;不喜歡看寫公文;不愛參加婚禮和追悼會;討厭跟俗人做同事;不想多費腦子。

  呵呵,這簡直是拿官場開涮。

  更為嚴重的是,嵇康明確亮出了“非湯武而薄周孔”的旗號,而且聲稱不會改變觀點,只能辭官不做。這當然是挑釁。據說,讀完這封信,司馬昭震怒。

  鍾會得志,不過“逢彼之怒”而已。

  對此,嵇康其實是有思想準備的。他在信中說,自己的毛病,是剛直倔強,嫉惡如仇,直言不諱,而且遇事便會發作,完全管不住自己。

  嵇康並非沒有自知之明。

  實際上嵇康也沒打算管住自己。也許在他看來,獨立人格和自由意志,是比生命更加寶貴的。一個人,如果活得窩窩囊囊,戰戰兢兢,有話不能說,有屁不能放,還要在權貴面前唯唯諾諾,那還不如死了好!

  也許吧,也許。

  然而嵇康之死,對士林的震撼相當之大。當年拉風箱的向秀,就在嵇康死後投靠了司馬昭。司馬昭問:先生不是要學堯舜時期的那些隱士嗎?怎麼會在這裡?

  向秀卻回答:他們哪裡值得羨慕!

  司馬昭大為滿意。

  這不難理解。畢竟,多數人還是怕死的,包括阮籍。

  阮籍之醉  阮籍幾乎是泡在酒罈子裡度過一生的。

  這並不奇怪,因為飲酒是魏晉名士的標誌之一,要酒不要命的故事也層出不窮。比如有個名叫畢卓的,跟山濤一樣官居尚書吏部郎,只不過是東晉的。某天晚上,他嗅到隔壁官署有酒香,竟翻牆過去偷酒,還拉著抓他的巡夜人一起喝。最後,這位老兄終因酗酒而被免官。

  阮籍就聰明得多。他的辦法,是向司馬昭申請去做步兵校尉,因為步兵校尉官署的酒特別好。司馬昭當然立馬批准,阮籍也因此而被稱為“阮步兵”。

  比阮籍更像酒鬼的則是劉伶。他常常讓僕人扛著鋤頭跟在身後,自己帶一壺酒坐在鹿車上邊走邊喝,並對那僕人說:我醉死在哪裡,就把我埋在哪裡。

  辛棄疾詞“醉後何妨死便埋”,說的就是劉伶。

  實在看不下去的劉太太便勸他戒酒。

  劉伶說:很好!不過我管不住自己,得請神幫忙。

  太太也只好備酒備肉祭神。

  劉伶卻跪下來禱告說:天生劉伶,以酒為命。一飲一斛(讀如胡,十斗),五斗去病。女人的話,怎麼能聽?於是趁機大吃大喝,直到爛醉如泥。

  酒鬼總是能找到說法的,劉伶也一樣。

  這讓人想起了劉昶(讀如廠,劉昶字公榮),此公的特點是跟什麼人都能在一起喝酒。他的說法是:遇到比我強的,不能不跟他喝。遇到比我差的,不好意思不喝。如果遇到跟我差不多的,那就更得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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