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顯然,要偵破此案,必須回答兩個問題:李弘有沒有可能為兩個姐姐主張權利?武后有沒有必要毒死兒子?

  前一個問題的答案是肯定的,他為冤死的廢太子李忠收屍就是證明。李忠出京時,李弘實際年齡才三歲半,兄弟倆並沒有感情。他替同父異母的哥哥說話,完全是出於儒家主張的孝悌和發自內心的同情,這倒與母后正好相反。

  的確,李弘天性善良。

  善良在他少年時期便已經表現出來。有一次,老師為他講《春秋左傳》,講到楚成王被太子商臣逼宮謀殺時,李弘立即叫停。他說:聖人的書,怎麼會有這種內容?如此有悖人倫天理的事,話都說不出口,怎麼聽得入耳?

  老師只好改講《禮記》。

  事實上,李弘的仁愛非常純樸自然。咸亨二年(671)關中大旱,皇帝率領百官就食於洛陽,留二十歲的李弘在長安監國。太子殿下親自到軍中視察,發現士兵們吃的竟是樹皮糙根,便下令打開自己的庫房,給軍隊補足口糧。這事當時就廣為流傳,並在大唐臣民心中留下深刻印象。

  太子李弘,可以說口碑極好。

  可惜他的身體卻很不好。早在被封為太子那年,他就曾大病一場,以至於御醫無策。監國時,也因多病而由其他人處理政務。皇帝陛下甚至不得不減少他的工作量,並把他接到東都洛陽,回天無力地看著他死在了那裡。

  也就是說,去世前的李弘已經病入膏肓。[6]

  既然如此,武則天大可不必故伎重演,再次充當投毒案的主角。更何況,這時她與高宗同時臨朝已經十年,封過了泰山,滅亡了高句麗,還改稱為天后。她的根基,豈是李弘所能動搖?何況那太子還跟父皇一樣病病懨懨。[7]

  慣於冤枉好人的,也可能被冤枉。

  那麼,我們該作何判斷?

  李弘是主張疑罪從無的。征高句麗時,朝廷曾規定士兵但凡不能按時報到,一律視為逃亡,全家罰沒為奴。李弘卻上書表示反對。在一篇洋洋灑灑的奏摺中,他指出了士兵不能到位的多種可能,比如路途生病,海上遇難,遭遇敵人而不慎受傷等等。既然無法甄別,不如一概不問。

  沒錯,寧可放過一千,不可錯怪一人。[8]

  這就是李弘的觀點。何況他為姐姐主張權利,是在去世四年多以前,武后豈能因此而起殺心?為了尊重事實,也為了尊重李弘的價值觀,我們最好算他病故。[9]

  總之,孝悌仁愛的弘死了。這是大唐的不幸,卻未必是武則天的。上天召回了不聽話的初生牛犢,反倒省去她考慮食品安全的麻煩。何況她還有三個兒子,作為賭注和資本已綽綽有餘。是的,沒了李弘,還有李賢;沒了李賢,還有李顯和李旦。這些都是她手中的棋子,怕什麼呢?

  難怪她會毫不留情地廢掉章懷太子李賢了。

  [1]關於本案,《舊唐書·孝敬皇帝弘傳》但云“尋薨,年二十四”;《新唐書·孝敬皇帝弘傳》稱“遇酖薨”,《新唐書·則天武皇后傳》稱“後怒,酖殺弘”,《資治通鑑》卷二百二上元二年四月條稱“時人以為天后酖之也”。酖是鴆的異體字。

  [2]見《舊唐書·武承嗣傳》,《新唐書·則天武皇后傳》,《資治通鑑》卷二百一乾封元年八月條。三書記載有出入,本書所述據《資治通鑑》。

  [3]高宗與敏之的起疑,見《新唐書·則天武皇后傳》;罪名及死,見《舊唐書·武承嗣傳》;全部情況見《資治通鑑》卷二百二咸亨二年四月條。

  [4]見《資治通鑑》卷二百二上元二年四月條。

  [5]關於此事,《新唐書·則天武皇后傳》的說法是:蕭妃女義陽、宣城公主幽掖庭,幾四十不嫁。太子弘言於帝,後怒,酖殺弘。同書《孝敬皇帝弘傳》稱:義陽、宣城二公主以母故幽掖庭,四十不嫁。弘聞眙惻,建請下降。武后怒,即以當上衛士配之,由是失愛。《資治通鑑》卷二百二上元二年四月條與《新唐書》說法相近,但兩公主年齡為年過三十。

  [6]因此有學者認為李弘是病死的,請參看雷家驥《武則天傳》。

  [7]呂思勉《隋唐五代史》即稱:請降二公主,何至一怒而欲殺?武后是時欲圖臨朝,豈復弘所能沮?則謂後殺弘殆不足信也。

  [8]以上所述李弘故事均見兩《唐書》之李弘傳。

  [9]據《舊唐書·孝敬皇帝弘傳》,李弘為兩位姐姐主張權利,是在咸亨二年(671)正月或稍後。李弘去世,則在上元二年(675)四月。《新唐書·則天武皇后傳》、同書《孝敬皇帝弘傳》和《資治通鑑》卷二百二上元二年四月條,故意將相隔四年多的兩件事聯繫在一起,未免有誣陷之嫌。這一史實經胡戟《武則天本傳》指出後,應該不再存疑。但這也只能證明《新唐書》和《資治通鑑》不可採信,仍不能百分之百證明李弘非武則天所殺,故本書持謹慎態度。

  再廢太子

  李賢是當了五年太子之後被廢的。[10]

  這是高宗朝第二次廢黜太子。不過,上次被廢的李忠是庶子,本次被廢的李賢卻是嫡子。而且,李賢是在嫡長子李弘去世後順序接班,具有毋庸置疑的合法性。因此,一種無風不起浪的說法便在宮廷內外廣為流傳:李賢不是武皇后的兒子,而是姐姐韓國夫人和高宗皇帝李治的私生。[11]

  當然,也只是交頭接耳和竊竊私語。

  沒人知道這些流言蜚語從何而來。就算我們想保護其著作權,結果也只能是查無此人。傳播者當然照例是那些微不足道的宮女。考慮到此類人物在昭儀時代的作用,未免讓人懷疑源頭就在武后,卻又想不出這對她有什麼好處。

  武皇后,總不會為了廢黜李賢而造此輿論吧?

  應該不會。

  李賢就更不可能是傳言的製造者和散布者。相反,他被這風聲弄得惴惴不安。然而即便貴為太子也無可奈何,只能疑神疑鬼東張西望。母后卻似乎存心跟他過不去,各種訓斥和指責接二連三劈頭蓋臉,直到這位太子被廢。

  緣由,卻是一起謀殺案。

  被殺的叫明崇儼。這是一個妖孽,或邪教人物,據說精通種種妖術,因此深受天皇和天后信任,得以出入宮廷干預朝政,還被授予官職。由於我們不知道的原因,這個裝神弄鬼的傢伙興風作浪,聲稱太子李賢不堪承繼,李顯和李旦才有帝王之資。這當然是嚴重的挑撥離間和煽風點火。因此他被謀殺,太子幾乎在第一時間就成為懷疑對象。[12]

  不過,李賢有動機,武后無證據。

  沒有證據就只能按兵不動。事實上,明崇儼被殺是在儀風四年(679)五月,李賢被廢則在次年八月,其間有一年三個月的時間差。而且就在明崇儼被殺五天之後,太子李賢便受命監國,此案的審理應該也在這個時候。[13]

  主管部門和偵查過程已無從知曉,只知道最後以“為盜所殺”結案。至於真相是盜賊謀財害命,還是那傢伙與黑道中人結了梁子,一概不知。但這不等於武后不再懷疑。種種跡象表明,她已經決定廢掉太子,只不過要等待時機。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