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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滑頭徐階(2)
這下子嚴嵩知道自己不是徐階的對手了。於是擺酒設宴,款待徐階。席間,嚴嵩令子孫團團拜倒在徐階腳下,舉杯託孤道: 嚴某日薄西山,這些小子就全仗徐公看顧了(嵩旦夕死矣,此曹惟公辱哺之)。徐階立即避席,連連說不敢當,不敢當!
徐階雖然一副受寵若驚的樣子,心裡卻在磨刀霍霍,暗暗盤算怎樣才能徹底整倒嚴嵩,出這多年所受的窩囊氣,也為對自己有知遇之恩、又被嚴嵩害死的夏言報一箭之仇。他的辦法是請神仙幫忙。徐階知道,嘉靖身邊是不能沒有道士的。他最寵信的道士,先是邵元節,後是陶仲文。但邵元節早在嘉靖十八年(公元1539年)仙逝,陶仲文也在嘉靖三十九年(公元1560年)升天,於是徐階便向嘉靖推薦藍道行。藍道行是山東道士,本事是會降紫姑扶乩。紫姑是何方神聖呢?是管廁所的。大家不要小看這廁所。內急的時候找不到廁所,比肚子餓了找不到飯館還嚴重。所以紫姑的乩語最靈。藍道行會降紫姑,自然本事不小。
其實藍道行哪有什麼本事。他的本事是和太監合夥作弊。扶乩的過程是這樣的: 先由皇帝把要問的問題寫在紙上,然後由太監帶到扶乩的地方焚燒,請神仙用乩語回答。如果不靈,就要怪太監污穢不潔,神仙不肯降臨。太監當然不願意背這個罪名,就在焚燒之前先偷看皇帝的問題,然後告訴藍道行,這樣自然就靈了。藍道行的乩語一靈,徐階就可以做手腳。比方說,徐階知道嚴嵩有密折呈奏,就讓藍道行扶乩說“今有jian臣奏事”。嘉靖問天下何以不治,乩語就說: 賢臣沒有得到重用,小人把持朝廷。再問誰是賢臣,誰是小人,答案也是不難想像的,自然說徐階賢臣,嚴嵩小人。
不過這種裝神弄鬼的把戲還上不了台面。它只能讓嘉靖動心,不能讓嘉靖動手。堂堂大明天子,總不能公然下詔,說乩語如何因此必須如何吧!這就需要有機會,比如嚴嵩正好犯了什麼事,或者正好有人彈劾他。機會也是說來就來。嘉靖四十一年(公元1562年)五月某日,天降大雨,一個名叫鄒應龍的御史(監察部處長)因為避雨躲進一位太監家,聽到了“神仙”說嚴嵩是小人的事。鄒應龍一聽就明白,嚴嵩的好日子到頭了(帝眷已潛移),於是連夜修成《貪橫蔭臣欺君蠹國疏》,上奏朝廷。疏文指控嚴世蕃貪贓枉法、禍國殃民,應處死刑;嚴嵩溺愛惡子、受賄弄權,應予斥退。嘉靖也很快做出批覆: 嚴嵩給米百石,退休回家,嚴世蕃發配雷州充軍。去年一場大火,燒掉了嚴嵩的聖眷;今年一陣大雨,又澆滅了嚴嵩的權勢。這可真是“水火無情”。
嚴嵩倒了,但沒有死。嚴世蕃也活得很滋潤。他並沒有到雷州衛服刑,只在廣東南雄住了兩個月,就溜回家了。回家以後也不韜光養晦,反倒大興土木,修建私宅。這就引起了地方官員的注意。更糟糕的是,地方官注意嚴府,嚴世蕃卻不注意,氣焰十分囂張。有一次,袁州府推官(專管刑獄的官員,正七品)郭諫臣到嚴府公幹,嚴府家奴非常無禮,公然不把他這個朝廷命官放在眼裡。郭推官咽不下這口氣,一狀告到巡江御史(監察部特派員)林潤那裡。林潤也是一個想把嚴家置於死地的,正好手上也抓住了嚴世蕃的把柄——與羅龍文過從甚密。羅龍文是什麼人?是倭寇王直的親戚,而且和嚴世蕃一樣,也是從流放地私自逃回的。於是林潤上奏朝廷,狀告嚴世蕃和羅龍文網羅江洋巨盜,私用違制車服,日夜誹謗朝廷,聚眾四千餘人,“道路皆言,兩人通倭,變且不測”。
這就是謀反了。於是,嘉靖四十三年(公元1564年)十一月,朝廷下令將嚴世蕃捉拿歸案。那時,嚴世蕃的兒子嚴紹庭還在北京當錦衣衛指揮,立馬派人通風報信。嚴世蕃聞訊本想逃回雷州,誰知早在林潤的監視之下,剛一出門,就被逮了個正著,隨後被押解進京,交由三法司審理。三法司,就是刑部(公安部)、都察院(監察部)和大理寺(最高法院),其長官分別是刑部尚書、都御史和大理寺卿。像嚴世蕃這樣涉嫌謀反的大案,照例是要“三司會審”的。
三、滑頭徐階(3)
嚴世蕃二進宮的消息轟動了京城。許多人額手稱慶,都認為沈煉和楊繼盛的冤案這回總算可以平反了。林潤和郭諫臣是這麼認為的,“三法司”長官黃光升、張永明、張守等人也是這麼認為的。因此他們在判決書里,便大講嚴嵩父子如何迫害忠良,而且重提沈煉、楊繼盛案。糙稿送到徐階那裡,徐階問,諸位的意思,不是想救嚴公子一條性命吧?黃光升幾個都說,當然不是,恨不得立馬就殺了他。於是徐階不慌不忙拿出自己的稿子,上面一五一十列舉了嚴世蕃的“反跡”: 什麼住宅私擬王府啦,什麼招募亡命之徒啦,什麼謀為外投日本啦,什麼串通裡應外合啦,不一而足,而且說得有鼻子有眼。蠱惑嚴世蕃在南昌稱王的,是彭孔;挑唆嚴世蕃勾結黑社會的,是典楧;煽動嚴世蕃裡通外國的,是羅龍文;協助嚴世蕃誘致外兵的,是牛信。黃光升等人一看就明白了,立即照抄上奏。結果,皇帝在嘉靖四十四年(公元1565年)三月二十四日下詔,以“交通倭虜,潛謀叛逆”的罪名判處嚴世蕃死刑。而且,根據徐階的意見,並沒有“秋後處決”,而是“亟正典刑”。
沈煉和楊繼盛可以瞑目了,歷史也終於實現了“實質正義”,儘管方式是如此荒唐。
四、誰是禍根(1)
嚴世蕃之死,當時就有人認為是冤案。
當然是冤案了。這嚴世蕃惡貫滿盈不假,聚眾謀反卻是冤枉。林潤的奏摺其實說得很清楚:“道路皆言,兩人通倭,變且不測”。什麼叫“道路皆言”?就是路上的人都這麼說。實際上是捕風捉影,連匿名舉報都算不上。嘉靖皇帝也不相信,曾下令三法司“從公鞠訊,具以實聞”。然而徐階卻上奏說“事已勘實”,“具有顯證”,也不容嚴世蕃申辯,更沒有什麼取證、對質,硬是手忙腳亂地就把他的腦袋砍掉了。
這當然讓很多人不以為然。張居正在主修《世宗實錄》時就說,嚴世蕃是該殺的,但罪名應該定為“jian黨”而不是“反賊”。像林潤的奏摺那樣“指為謀逆”,或者像三司的判決那樣“擬以謀叛”,都“悉非正法”。這也是後來一些人的觀點。比如談遷就說徐階他們的判決是“舍jian黨之正條,坐不軌之苟論”,支大綸更是質問:“內閣頤旨,法官惟諾,刑罰不中,伊誰之咎?”是啊,這種以冤案平反冤案的荒唐,究竟應該由誰負責?
恐怕不該是徐階。在我看來,沈煉和楊繼盛的死,是冤枉的;嚴世蕃背上謀反的罪名,也是冤枉的。但要說罪魁禍首就是徐階,同樣冤枉。
徐階不是糊塗蟲,也不是迫害狂。他何嘗不知道以“jian黨”之名定世蕃之罪,才是“正論”、“正法”、“正條”?他又何嘗不想光明正大地為沈煉和楊繼盛平反昭雪?但是不行啊!因為這些冤假錯案都是皇上欽定的。如果把沈煉和楊繼盛案翻出來,就是和當今聖上過不去了(是彰上過也)。當然,皇帝做錯的事,也不是不可以批評、糾正,但前提是那皇帝肯聽才行。嘉靖恰恰就是一個聽不得半點不同意見的人。《明史·jian臣傳》說:“帝英察自信,果刑戮,頗護己短。嵩以故得因事激帝怒,戕害人以成其私。”也就是說,嘉靖這個人,是剛愎自用自以為是的。別人的性命一錢不值,自己的面子比天還大。所以,嚴嵩要想害人,非常容易,只要抓住嘉靖“護短”的心理煽風點火就行。難怪嚴世蕃聽說三法司把沈煉和楊繼盛的舊案翻了出來,竟然在獄中高興得手舞足蹈。因為他知道,這必然引起嘉靖的猜忌、懷疑和憤怒。保不住的,就不是自己的腦袋,而是三法司的烏紗了。所以徐階對黃光升幾個說,按照你們這種寫法,嚴公子明天就可以出門了,諸位反倒可能被關了進去。
這下子嚴嵩知道自己不是徐階的對手了。於是擺酒設宴,款待徐階。席間,嚴嵩令子孫團團拜倒在徐階腳下,舉杯託孤道: 嚴某日薄西山,這些小子就全仗徐公看顧了(嵩旦夕死矣,此曹惟公辱哺之)。徐階立即避席,連連說不敢當,不敢當!
徐階雖然一副受寵若驚的樣子,心裡卻在磨刀霍霍,暗暗盤算怎樣才能徹底整倒嚴嵩,出這多年所受的窩囊氣,也為對自己有知遇之恩、又被嚴嵩害死的夏言報一箭之仇。他的辦法是請神仙幫忙。徐階知道,嘉靖身邊是不能沒有道士的。他最寵信的道士,先是邵元節,後是陶仲文。但邵元節早在嘉靖十八年(公元1539年)仙逝,陶仲文也在嘉靖三十九年(公元1560年)升天,於是徐階便向嘉靖推薦藍道行。藍道行是山東道士,本事是會降紫姑扶乩。紫姑是何方神聖呢?是管廁所的。大家不要小看這廁所。內急的時候找不到廁所,比肚子餓了找不到飯館還嚴重。所以紫姑的乩語最靈。藍道行會降紫姑,自然本事不小。
其實藍道行哪有什麼本事。他的本事是和太監合夥作弊。扶乩的過程是這樣的: 先由皇帝把要問的問題寫在紙上,然後由太監帶到扶乩的地方焚燒,請神仙用乩語回答。如果不靈,就要怪太監污穢不潔,神仙不肯降臨。太監當然不願意背這個罪名,就在焚燒之前先偷看皇帝的問題,然後告訴藍道行,這樣自然就靈了。藍道行的乩語一靈,徐階就可以做手腳。比方說,徐階知道嚴嵩有密折呈奏,就讓藍道行扶乩說“今有jian臣奏事”。嘉靖問天下何以不治,乩語就說: 賢臣沒有得到重用,小人把持朝廷。再問誰是賢臣,誰是小人,答案也是不難想像的,自然說徐階賢臣,嚴嵩小人。
不過這種裝神弄鬼的把戲還上不了台面。它只能讓嘉靖動心,不能讓嘉靖動手。堂堂大明天子,總不能公然下詔,說乩語如何因此必須如何吧!這就需要有機會,比如嚴嵩正好犯了什麼事,或者正好有人彈劾他。機會也是說來就來。嘉靖四十一年(公元1562年)五月某日,天降大雨,一個名叫鄒應龍的御史(監察部處長)因為避雨躲進一位太監家,聽到了“神仙”說嚴嵩是小人的事。鄒應龍一聽就明白,嚴嵩的好日子到頭了(帝眷已潛移),於是連夜修成《貪橫蔭臣欺君蠹國疏》,上奏朝廷。疏文指控嚴世蕃貪贓枉法、禍國殃民,應處死刑;嚴嵩溺愛惡子、受賄弄權,應予斥退。嘉靖也很快做出批覆: 嚴嵩給米百石,退休回家,嚴世蕃發配雷州充軍。去年一場大火,燒掉了嚴嵩的聖眷;今年一陣大雨,又澆滅了嚴嵩的權勢。這可真是“水火無情”。
嚴嵩倒了,但沒有死。嚴世蕃也活得很滋潤。他並沒有到雷州衛服刑,只在廣東南雄住了兩個月,就溜回家了。回家以後也不韜光養晦,反倒大興土木,修建私宅。這就引起了地方官員的注意。更糟糕的是,地方官注意嚴府,嚴世蕃卻不注意,氣焰十分囂張。有一次,袁州府推官(專管刑獄的官員,正七品)郭諫臣到嚴府公幹,嚴府家奴非常無禮,公然不把他這個朝廷命官放在眼裡。郭推官咽不下這口氣,一狀告到巡江御史(監察部特派員)林潤那裡。林潤也是一個想把嚴家置於死地的,正好手上也抓住了嚴世蕃的把柄——與羅龍文過從甚密。羅龍文是什麼人?是倭寇王直的親戚,而且和嚴世蕃一樣,也是從流放地私自逃回的。於是林潤上奏朝廷,狀告嚴世蕃和羅龍文網羅江洋巨盜,私用違制車服,日夜誹謗朝廷,聚眾四千餘人,“道路皆言,兩人通倭,變且不測”。
這就是謀反了。於是,嘉靖四十三年(公元1564年)十一月,朝廷下令將嚴世蕃捉拿歸案。那時,嚴世蕃的兒子嚴紹庭還在北京當錦衣衛指揮,立馬派人通風報信。嚴世蕃聞訊本想逃回雷州,誰知早在林潤的監視之下,剛一出門,就被逮了個正著,隨後被押解進京,交由三法司審理。三法司,就是刑部(公安部)、都察院(監察部)和大理寺(最高法院),其長官分別是刑部尚書、都御史和大理寺卿。像嚴世蕃這樣涉嫌謀反的大案,照例是要“三司會審”的。
三、滑頭徐階(3)
嚴世蕃二進宮的消息轟動了京城。許多人額手稱慶,都認為沈煉和楊繼盛的冤案這回總算可以平反了。林潤和郭諫臣是這麼認為的,“三法司”長官黃光升、張永明、張守等人也是這麼認為的。因此他們在判決書里,便大講嚴嵩父子如何迫害忠良,而且重提沈煉、楊繼盛案。糙稿送到徐階那裡,徐階問,諸位的意思,不是想救嚴公子一條性命吧?黃光升幾個都說,當然不是,恨不得立馬就殺了他。於是徐階不慌不忙拿出自己的稿子,上面一五一十列舉了嚴世蕃的“反跡”: 什麼住宅私擬王府啦,什麼招募亡命之徒啦,什麼謀為外投日本啦,什麼串通裡應外合啦,不一而足,而且說得有鼻子有眼。蠱惑嚴世蕃在南昌稱王的,是彭孔;挑唆嚴世蕃勾結黑社會的,是典楧;煽動嚴世蕃裡通外國的,是羅龍文;協助嚴世蕃誘致外兵的,是牛信。黃光升等人一看就明白了,立即照抄上奏。結果,皇帝在嘉靖四十四年(公元1565年)三月二十四日下詔,以“交通倭虜,潛謀叛逆”的罪名判處嚴世蕃死刑。而且,根據徐階的意見,並沒有“秋後處決”,而是“亟正典刑”。
沈煉和楊繼盛可以瞑目了,歷史也終於實現了“實質正義”,儘管方式是如此荒唐。
四、誰是禍根(1)
嚴世蕃之死,當時就有人認為是冤案。
當然是冤案了。這嚴世蕃惡貫滿盈不假,聚眾謀反卻是冤枉。林潤的奏摺其實說得很清楚:“道路皆言,兩人通倭,變且不測”。什麼叫“道路皆言”?就是路上的人都這麼說。實際上是捕風捉影,連匿名舉報都算不上。嘉靖皇帝也不相信,曾下令三法司“從公鞠訊,具以實聞”。然而徐階卻上奏說“事已勘實”,“具有顯證”,也不容嚴世蕃申辯,更沒有什麼取證、對質,硬是手忙腳亂地就把他的腦袋砍掉了。
這當然讓很多人不以為然。張居正在主修《世宗實錄》時就說,嚴世蕃是該殺的,但罪名應該定為“jian黨”而不是“反賊”。像林潤的奏摺那樣“指為謀逆”,或者像三司的判決那樣“擬以謀叛”,都“悉非正法”。這也是後來一些人的觀點。比如談遷就說徐階他們的判決是“舍jian黨之正條,坐不軌之苟論”,支大綸更是質問:“內閣頤旨,法官惟諾,刑罰不中,伊誰之咎?”是啊,這種以冤案平反冤案的荒唐,究竟應該由誰負責?
恐怕不該是徐階。在我看來,沈煉和楊繼盛的死,是冤枉的;嚴世蕃背上謀反的罪名,也是冤枉的。但要說罪魁禍首就是徐階,同樣冤枉。
徐階不是糊塗蟲,也不是迫害狂。他何嘗不知道以“jian黨”之名定世蕃之罪,才是“正論”、“正法”、“正條”?他又何嘗不想光明正大地為沈煉和楊繼盛平反昭雪?但是不行啊!因為這些冤假錯案都是皇上欽定的。如果把沈煉和楊繼盛案翻出來,就是和當今聖上過不去了(是彰上過也)。當然,皇帝做錯的事,也不是不可以批評、糾正,但前提是那皇帝肯聽才行。嘉靖恰恰就是一個聽不得半點不同意見的人。《明史·jian臣傳》說:“帝英察自信,果刑戮,頗護己短。嵩以故得因事激帝怒,戕害人以成其私。”也就是說,嘉靖這個人,是剛愎自用自以為是的。別人的性命一錢不值,自己的面子比天還大。所以,嚴嵩要想害人,非常容易,只要抓住嘉靖“護短”的心理煽風點火就行。難怪嚴世蕃聽說三法司把沈煉和楊繼盛的舊案翻了出來,竟然在獄中高興得手舞足蹈。因為他知道,這必然引起嘉靖的猜忌、懷疑和憤怒。保不住的,就不是自己的腦袋,而是三法司的烏紗了。所以徐階對黃光升幾個說,按照你們這種寫法,嚴公子明天就可以出門了,諸位反倒可能被關了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