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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馬上知道自己的預感被應驗了。

  【6】

  我上街買了今天的全部本地報紙每蓋,每一份的社會新聞版都登了這件事,受害人在不同的街區遇襲,出身背景性別經歷都無近似之處,不但自己有口難言,也沒有任何目擊證人,警方初步調查得到的就是一頭霧水。

  但我和約伯當然能一眼看出,這些都是十號酒館的熟客。

  就是天天都見到,但從來不跟彼此打招呼的那些人。

  大個子的胖二哥開計程車,他每天來酒館坐著,不喝酒,而是等著把那些喝得差不多的單身客人拉回家去,他不愛拉陌生人,有陌生人來找他做生意,他能跟人家打起來,然後再沒奈何地拉人家去醫院。

  帥哥小保愛喝波本,喝得差不多就會到酒吧中心的小樂池唱歌,嗓子爛得不行,不管唱什麼都是一個調調,還以為自己是絕世名伶,這個習慣讓他沒法在其他地方生存,只有十號酒館的人抱著一種好死不如賴活著的堅韌態度任他胡鬧下去。

  花爺是最窮的酒客、年紀大了,幹些力氣活,要一打啤酒能喝一個多月,常常要求存半瓶酒,約伯給他存了,第二天就換瓶整的給他。他愛喝酒,更愛攢錢,攢到一個整數就買成吃的穿的拿去東城孤兒院派,他以後要是死了,肯定一大群孝子賢孫披麻戴孝,雖然沒半個是他親生的。

  有錢的是喬喬,特靦腆個孩子,剛會喝酒就扎到了十號酒館,從沒挪過窩,他老幫人買單,還買得很羞澀,生怕人家不好意思,買完就溜了,要坑他沒別的辦法,只要站在桌子上指著他逃跑的身影大喊“是喬喬給的錢啊十二號桌,記住了哈,”他就會恨你一輩子。

  十號酒館燒了,我沒覺得有多嚴重,這個世界上的事情很奇怪,一開始你覺得去的地方很重要,到最後才會發現,真正重要的是和你一起去,待在那個地方的人。

  就是這些人。

  一夜之間,都癱在床上,眼睛閉上了,不能再喝酒了,不會再笑了,不會再來十號酒館了。

  見不到他們了。

  如果我不是運氣好,住得又近,我今天也是他們中的一員。

  如果約伯不是突然想去偷雞摸狗,他已經葬身火海成了一塊焦炭。

  我整個心,都掉到**里去了。

  我在家門口等了十分鐘,約伯回來了,我們一句話也沒說,交換了個眼色就並肩往煙墩路十號走,災後的廢墟還是那副懶懶散散沒救的樣子,約伯難得地拿出一根煙點燃,抽了沒兩口,說:“那麼,這事兒變了。“

  我點點頭。

  突然之間這不再是大衛的事了。

  這變成了私人思怨。

  我們的私人恩怨,十號酒館的私人恩怨。

  那麼就要用十號酒館的解決辦法。

  他繼續抽菸,慢悠悠地說,“你,護照還有用嗎?”

  我繼續點頭——總有一本有用嘛。

  他表示讚許,“那麼,給我,三天內我搞定去紐約的簽證和機票,你,在那邊找個地方我們能住一段時間。”

  這意思是?

  “燒了我們房子打了我們的人就想這麼算了?門都沒有,我們去抄他們老底。”

  我熱血沸騰。“我同意!!”

  不過,就憑咱倆?沒一個能打的喔。

  他很鄙視地說:“這是智能時代好吧,你以為還在混斯巴達三百勇士?”

  約伯,指了指他的腦子,我從沒見過他這麼深邃的神情,半點沒有開玩笑的意思,“不用打,就靠這兒,我非玩死那個蛇蠍女人!!”

  我簡直想啪啪鼓掌,太帥了啊約伯,沒見過你這樣啊,你天天蹲吧檯後面擦杯子擦得那麼不敬業就是因為你其實在想這種拉風的台詞吧。

  他承認,“想了不少,沒啥場合用。”

  約伯猛拍我肩頭,“三天後出發,你把那個啥大衛安頓安頓,第一給點藥吃吃穩住別死,第二得關起來,不能叫他壞了我們的事。”

  分手之前,他從屁股口袋裡掏出一管碩大的噴漆,在十號酒館僅存的一塊白色外牆上畫了一個蘋果,手法很抽象,蘋果中心寫了一行潦草的字:REVENGE。

  我在一邊說意思是,iPhone用戶對此事件負責嗎?”

  紐約。

  紐約。

  天氣開始變冷,每天都出太陽,但那太陽像假的。金黃,燦爛,唯獨照在身上毫無暖意。

  我和約伯坐在第八十七街街口的一家墨西哥餐廳里,他慢慢吃一個辣卷餅,而我定神看著玻璃窗外的路。

  我們在等人。

  等一個叫瑪利亞的女人。

  一個半月前我們到達甘迺迪機場,我帶著約伯直接殺到咪咪兄住的公寓,令他心靈受到極大驚嚇,那棟樓門禁森嚴,看門人目光銳利如隼,對外人態度兇殘,但約伯跟他只聊了大概一分鐘,對方就死心塌地認為他是那個搬過來才一個多禮拜的住客,還殷勤地過去幫我們按了電梯。

  我對約伯這一手司空見慣,有時候他賣給我們水,大家還是在那兒很High地喝得大醉,這種催眠一般的人格魅力不是開玩笑的!

  咪咪兄一開門看到我,順勢就往後一跳,接著狂奔進房間,以我對他的了解此刻必然沒有底褲在身。我劈頭問他找到殺手J的消息沒有,他簡潔地說:“Not yet。”

  我們進門之後就用自己的雜物迅速占領了廚房、衛生間和僅有的一張大床,咪咪兄對此無動於衷,帶上一個包包瀟灑離場,據他說是去做幾個嚴肅認真的醫學實驗,不知道有什麼實驗要特地挑半夜來做,臨走前叮囑我:“要是待會兒有渾身是血的人上門求醫,你順手治一下,治死了就丟到垃圾間去。”

  紐約的公寓垃圾間果然是個兇險之地。

  我和咪咪嘮嗑的時候,約伯站在窗戶旁邊一動不動,注視著下面車水馬龍的街道,也許還聽著電視裡的肥皂劇熱熱鬧鬧上演,突然之間他回過頭來,用正宗得超乎想像的紐約上城口音問我:“哪有汽水?”

  後來我就醒悟到,從那一分鐘開始,約伯就在全身心地融入紐約,那個過程就像一把熱刀子切進黃油塊,明明是兩種東西卻可以結合得極為親密無間。

  頭幾天他哪兒也不去,每天在家裡看地圖。身邊堆著各種各樣關於紐約的書,從嚴肅歷史著述到布洛克的偵探小說,手指順著各條公交地鐵線路划過去,不間歇地喃喃自語;接下來幾天他天不亮就出門,半夜三更都沒見影子,不知道幹什麼去了,但隨著這個階段的推移,他對紐約風物人情之熟悉程度也與日俱增直到完全超平了我最狂野的想像。

  有一天他直到天亮才回來,我起床看到他鬍子拉碴的模樣嚇了一跳,視線移到桌子上,看到那裡有一大沓各式各樣的邀請函。

  我湊過去翻了一下,都是高級場合,某店開業酒會,某公司答謝宴會,某人二十周年婚慶、某銀行財經論壇……要這些幹啥?洗手間廁紙筒滿著的啊!

  他從鼻子裡哼了一聲,繼續專心翻看各色或花或素的邀請卡忽然臉上綻放一絲高深莫測的笑容,從中抽出一張,眯著眼睛看這個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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