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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乎的,在一百個女人中,也挑不出一個女人生有比她更美的眉;確乎的,她的雙眉,使她的臉兒平添清秀……
“那麼,告訴我,你從什麼時候開始愛上我的?”
“在我們是初中同學時。你還記得你寫過一篇關於蛾的作文嗎?”
“當然記得。”
“你作文中有一段話是——與‘自取滅亡’一詞恰恰相反,‘飛蛾撲火’使我聯想到悽美的童話,憂傷的詩以及愛能夠達到的無怨無悔。當時我就對自己說——這個女孩兒我愛定了!”
她哭了。
她偎在他懷裡說:“謝謝你愛我。謝謝你懂我。我是那種為愛而來到這世上的女孩兒。我期待著愛已經很久了。我知道像我這樣的女孩兒如今已經不多了。可我天生這樣不是我的錯。謝謝你用你的愛庇護我這樣的傻女孩兒……”
而他說:“你不傻。我尋找像你這樣的女孩,也找了很久了。找來找去,終於明白要找的正是你啊!……”
於是他俯下頭深吻她……
第76節:孩子和雁(1)
孩子和雁
在北方廣袤的大地上,三月像毛頭毛腳的小伙子,行色匆匆地奔過去了。幾乎沒帶走任何東西,也幾乎沒留下顯明的足跡。北方的三月總是這樣,仿佛是為躲避某種糾纏而來,仿佛是為擺脫被牽掛的情愫而去,仿佛故意不給人留下印象。這使人聯想到徐志摩的詩句“我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北方的三月,天空上一向沒有乾淨的雲彩;北方的三月,“衣袖”一揮,西南風逐著西北風。然而大地還是一派融冰殘雪處處覆蓋的肅殺景象……
現在,四月翩躚而至了。
與三月比起來,四月像一位低調處世的長姐。其實,北方的四月只不過是溫情內斂的呀。她把她對大地那份內斂而又莊重的溫情,預先儲存在她所擁有的每一個日子裡。當她的腳步似乎漫不經心地徜徉在北方的大地上,北方的大地就一處處甦醒了。大地嗅著她春意微微的氣息,開始它悄悄的一天比一天生機盎然的變化。天空上仿佛陳舊了整整一年的、三月不愛搭理的、吸灰棉團似的雲彩,被四月的風一片一片地撫走了,也不知撫到哪裡去了。四月吹送來了嶄新的乾淨的雲彩。那可能是四月從南方吹送來的雲彩。白而且蓬軟似的。又仿佛剛在南方清澈的泉水裡洗過,連擰都不曾擰一下就那麼松鬆散散地晾在北方的天空上了。除了山的背陽面,另處的雪是都已經化盡了。涼沁沁亮汩汩的雪水,一汪汪地滲到泥土中去了。河流徹底地解凍了。小草從泥土中鑽出來了。柳枝由脆變柔了。樹梢變綠了。還有,一隊一隊的雁,朝飛夕棲,也在四月里不倦地從南方飛回北方來了……
在北方的這一處大地上有一條河;河水每年的春季都在它折了一個直角彎的地方溢出河床,漫向兩岸的草野。於是那河的兩岸,在四月里形成了近乎水鄉澤國的一景。那兒是北歸的雁群喜歡落宿的地方。
離那條河二三里遠,有個村子。普通人家的日子都過得很窮的村子。其中最窮的人家有一個孩子。那孩子特別聰明。那特別聰明的孩子特別愛上學。
他從六七歲起就經常到河邊釣魚。
他十四歲那一年,也就是初二的時候,有一天爸爸媽媽又愁又無奈地告訴他——因為家裡窮,不能供他繼續上學了……
這孩子就也愁起來。他委屈。委屈而又不知該向誰去訴說,於是一個人到他經常去的地方,也就是那條河邊去哭。不止大人們愁了委屈了如此,孩子也往往如此。聰明的孩子和剛強的大人一樣,只在別人不常去似乎僅屬於自己的地方獨自落淚。
那正是四月里某一天的傍晚。孩子哭著哭著,被一隊雁自晚空徐徐滑翔下來的優美情形吸引住了目光。他想他還不如一隻雁,小雁不必上學,不是也可以長成一隻雙翅豐滿的大雁嗎?他甚至想,他還不如死了的好……
當然,這聰明的孩子沒輕生。
他回到家裡後,對爸爸媽媽鄭重地宣布:他還是要上學讀書,爭取將來做一個有知識有文化的人。
爸爸媽媽就責備他不懂事。
而他又說:“我的學費,我要自己解決。”
爸爸媽媽認為他在說賭氣話,並不把他的話放在心上。
但那一年,他卻真的繼續上學了。而且,學費也真的是自己解決的。
也是從那一年開始,最近的一座縣城裡的某些餐館,菜單上出現了“雁”字。不是徒有其名的一道菜,而的的確確是雁肉在後廚的肉案上被切被剁,被炸被烹……
雁都是那孩子提供的。
後來《保護野生動物法》宣傳到那座縣城裡了,惟利是圖的餐館的菜單上,不敢公然出現“雁”字了。但狡猾的店主每回悄問顧客:“想換換口味兒嗎?要是想,我這兒可有雁肉。”倘顧客反感,板起臉來加以指責,店主就嘻嘻一笑,說開句玩笑嘛,何必當真!倘若顧客聞言眉飛色舞,顯出一臉饞相,便有新鮮的或冷凍的雁肉,又在後廚的肉案上被切被剁。四五月間可以吃到新鮮的,以後則只能吃到冷凍的了……
雁仍是那孩子提供的。
斯時那孩子已經考上了縣裡的重點高中。
他在與餐館老闆們私下交易的過程中,學會了一些他認為對他來說很必要的狡猾。
他的父母當然知道他是靠什麼解決自己的學費的。他們曾私下裡擔心地告誡他:“兒呀,那是違法的啊!”
他卻說:“違法的事多了。我是一名優秀學生,為解決自己的學費每年春秋兩季逮幾隻雁賣,法律就是追究起來,也會網開一面的。”
“但大雁不是家養的雞鴨鵝,是天地間的靈禽,兒子你做的事罪過呀!”
“那叫我怎麼辦呢?我已經讀到高中了。我相信我一定能考上大學。難道現在我該退學嗎?”
見父母被問得啞口無言,又說:“我也知道我做的事不對,但以後我會以我的方式贖罪的。”
那些與他進行過交易的餐館老闆們,曾千方百計地企圖從他嘴裡套出“絕招”——他是如何能逮住雁的?
“你沒有槍。再說你送來的雁都是活的,從沒有一隻帶槍傷的。所以你不是用槍打的,這是明擺著的事兒吧?”
“是明擺著的事兒。”
“對雁這東西,我也知道一點兒。如果它們在什麼地方被槍打過了,哪怕一隻也沒死傷,那麼它們第二年也不會落在同一個地方了,對不?”
“對。”
“何況,別說你沒槍,全縣誰家都沒槍啊。但凡算支槍,都被收繳了。哪兒一響槍聲,其後公安機關肯定詳細調查。看來用槍打這種念頭,也只能是想想罷了。”
“不錯,只能是想想罷了。”
“那麼用網罩行不行?”
“那麼,告訴我,你從什麼時候開始愛上我的?”
“在我們是初中同學時。你還記得你寫過一篇關於蛾的作文嗎?”
“當然記得。”
“你作文中有一段話是——與‘自取滅亡’一詞恰恰相反,‘飛蛾撲火’使我聯想到悽美的童話,憂傷的詩以及愛能夠達到的無怨無悔。當時我就對自己說——這個女孩兒我愛定了!”
她哭了。
她偎在他懷裡說:“謝謝你愛我。謝謝你懂我。我是那種為愛而來到這世上的女孩兒。我期待著愛已經很久了。我知道像我這樣的女孩兒如今已經不多了。可我天生這樣不是我的錯。謝謝你用你的愛庇護我這樣的傻女孩兒……”
而他說:“你不傻。我尋找像你這樣的女孩,也找了很久了。找來找去,終於明白要找的正是你啊!……”
於是他俯下頭深吻她……
第76節:孩子和雁(1)
孩子和雁
在北方廣袤的大地上,三月像毛頭毛腳的小伙子,行色匆匆地奔過去了。幾乎沒帶走任何東西,也幾乎沒留下顯明的足跡。北方的三月總是這樣,仿佛是為躲避某種糾纏而來,仿佛是為擺脫被牽掛的情愫而去,仿佛故意不給人留下印象。這使人聯想到徐志摩的詩句“我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北方的三月,天空上一向沒有乾淨的雲彩;北方的三月,“衣袖”一揮,西南風逐著西北風。然而大地還是一派融冰殘雪處處覆蓋的肅殺景象……
現在,四月翩躚而至了。
與三月比起來,四月像一位低調處世的長姐。其實,北方的四月只不過是溫情內斂的呀。她把她對大地那份內斂而又莊重的溫情,預先儲存在她所擁有的每一個日子裡。當她的腳步似乎漫不經心地徜徉在北方的大地上,北方的大地就一處處甦醒了。大地嗅著她春意微微的氣息,開始它悄悄的一天比一天生機盎然的變化。天空上仿佛陳舊了整整一年的、三月不愛搭理的、吸灰棉團似的雲彩,被四月的風一片一片地撫走了,也不知撫到哪裡去了。四月吹送來了嶄新的乾淨的雲彩。那可能是四月從南方吹送來的雲彩。白而且蓬軟似的。又仿佛剛在南方清澈的泉水裡洗過,連擰都不曾擰一下就那麼松鬆散散地晾在北方的天空上了。除了山的背陽面,另處的雪是都已經化盡了。涼沁沁亮汩汩的雪水,一汪汪地滲到泥土中去了。河流徹底地解凍了。小草從泥土中鑽出來了。柳枝由脆變柔了。樹梢變綠了。還有,一隊一隊的雁,朝飛夕棲,也在四月里不倦地從南方飛回北方來了……
在北方的這一處大地上有一條河;河水每年的春季都在它折了一個直角彎的地方溢出河床,漫向兩岸的草野。於是那河的兩岸,在四月里形成了近乎水鄉澤國的一景。那兒是北歸的雁群喜歡落宿的地方。
離那條河二三里遠,有個村子。普通人家的日子都過得很窮的村子。其中最窮的人家有一個孩子。那孩子特別聰明。那特別聰明的孩子特別愛上學。
他從六七歲起就經常到河邊釣魚。
他十四歲那一年,也就是初二的時候,有一天爸爸媽媽又愁又無奈地告訴他——因為家裡窮,不能供他繼續上學了……
這孩子就也愁起來。他委屈。委屈而又不知該向誰去訴說,於是一個人到他經常去的地方,也就是那條河邊去哭。不止大人們愁了委屈了如此,孩子也往往如此。聰明的孩子和剛強的大人一樣,只在別人不常去似乎僅屬於自己的地方獨自落淚。
那正是四月里某一天的傍晚。孩子哭著哭著,被一隊雁自晚空徐徐滑翔下來的優美情形吸引住了目光。他想他還不如一隻雁,小雁不必上學,不是也可以長成一隻雙翅豐滿的大雁嗎?他甚至想,他還不如死了的好……
當然,這聰明的孩子沒輕生。
他回到家裡後,對爸爸媽媽鄭重地宣布:他還是要上學讀書,爭取將來做一個有知識有文化的人。
爸爸媽媽就責備他不懂事。
而他又說:“我的學費,我要自己解決。”
爸爸媽媽認為他在說賭氣話,並不把他的話放在心上。
但那一年,他卻真的繼續上學了。而且,學費也真的是自己解決的。
也是從那一年開始,最近的一座縣城裡的某些餐館,菜單上出現了“雁”字。不是徒有其名的一道菜,而的的確確是雁肉在後廚的肉案上被切被剁,被炸被烹……
雁都是那孩子提供的。
後來《保護野生動物法》宣傳到那座縣城裡了,惟利是圖的餐館的菜單上,不敢公然出現“雁”字了。但狡猾的店主每回悄問顧客:“想換換口味兒嗎?要是想,我這兒可有雁肉。”倘顧客反感,板起臉來加以指責,店主就嘻嘻一笑,說開句玩笑嘛,何必當真!倘若顧客聞言眉飛色舞,顯出一臉饞相,便有新鮮的或冷凍的雁肉,又在後廚的肉案上被切被剁。四五月間可以吃到新鮮的,以後則只能吃到冷凍的了……
雁仍是那孩子提供的。
斯時那孩子已經考上了縣裡的重點高中。
他在與餐館老闆們私下交易的過程中,學會了一些他認為對他來說很必要的狡猾。
他的父母當然知道他是靠什麼解決自己的學費的。他們曾私下裡擔心地告誡他:“兒呀,那是違法的啊!”
他卻說:“違法的事多了。我是一名優秀學生,為解決自己的學費每年春秋兩季逮幾隻雁賣,法律就是追究起來,也會網開一面的。”
“但大雁不是家養的雞鴨鵝,是天地間的靈禽,兒子你做的事罪過呀!”
“那叫我怎麼辦呢?我已經讀到高中了。我相信我一定能考上大學。難道現在我該退學嗎?”
見父母被問得啞口無言,又說:“我也知道我做的事不對,但以後我會以我的方式贖罪的。”
那些與他進行過交易的餐館老闆們,曾千方百計地企圖從他嘴裡套出“絕招”——他是如何能逮住雁的?
“你沒有槍。再說你送來的雁都是活的,從沒有一隻帶槍傷的。所以你不是用槍打的,這是明擺著的事兒吧?”
“是明擺著的事兒。”
“對雁這東西,我也知道一點兒。如果它們在什麼地方被槍打過了,哪怕一隻也沒死傷,那麼它們第二年也不會落在同一個地方了,對不?”
“對。”
“何況,別說你沒槍,全縣誰家都沒槍啊。但凡算支槍,都被收繳了。哪兒一響槍聲,其後公安機關肯定詳細調查。看來用槍打這種念頭,也只能是想想罷了。”
“不錯,只能是想想罷了。”
“那麼用網罩行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