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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理財政困難,嘉慶皇帝的方針是大力提倡節儉。他在嘉慶十年(1805年)說道:“朕惟厚生之道,在乎節儉。國家重熙累洽,生齒日繁,日用所需,人人取給,而天之所生,地之所長,只有此數。若再性好奢華,不思撙節,勢必立見匱乏,何以保生聚而慶盈寧……當自知謹身節用,崇尚簡樸。”也就是說,大地上所能出產的物品是有數的。人口比以前增加了,能分到每個人身上的物品就減少了。所以道理很簡單,在人口增長的形勢下,每個人都必須以節儉為尚,社會才不至於起衝突。他以身作則,希望文武百官能夠效仿,使百姓的生存之資不被過分的剝奪,留有一線生機。所以,他的節儉不止是私德,而且是治國大法。

  可惜,這種做法後來證明對解決財政困難作用不大。

  解決人口問題,一個重要的手段就是發展工商業。可是嘉慶皇帝卻毫不猶豫地掐斷出現在他眼前的任何一根工商業之苗。

  其實,為了應對人口問題,康、雍、乾時代幾任皇帝除了鼓勵墾荒等傳統型政策外,已經在東南沿海某些省份採取了一些富有近代性內涵的新政策。

  雍正年間,中國人口壓力最大的地區之一是東南沿海福建和廣東兩省。為了解決百姓生計問題,雍正解除了南洋貿易之禁。閩廣等沿海省份華商前往巴達維亞(今印度尼西亞雅加達,當時為荷蘭統治)的貿易重新興旺起來,從而解決了與外貿有關的那部分人口的生計,同時,對南洋貿易又帶動了東南沿海地區外向型手工製造業的發展,也吸納了部分過剩人口。

  乾隆則在雍正的基礎上,解除了廣東的礦禁,讓民間力量可以開採銅礦,以吸納剩餘人口。廣東解除礦禁標誌著清代國家產業政策一次具有某種嶄新意義的重大調整,其影響遠遠超出廣東一省。18世紀初期中國閩廣地區在人口壓力下最先出現的解除海禁和礦禁,從某種意義上講,可以看作農業社會的中國迎來工業文明的一抹熹微曙光。

  如果嘉慶能在雍正乾隆的基礎上繼續“解放思想”,那麼這一抹曙光也許會演變成朝暉。然而,嘉慶帝是堅定的禁礦者。穩定是他心中的頭等大事。他在這個問題上是毫不動搖的。

  嘉慶四年(1799年)四月十九日,皇帝下旨說,宛平縣人潘世恩和汲縣人蘇廷祿,向地方官要求在直隸邢台等縣開採銀礦。這個事可不可辦?今天我表個態。

  皇帝說,開礦不是小事。開礦需要聚集眾人,經年累月。以謀利之事,聚集游手之民,聚眾鬧事,勢在必然。即使是官方經營,也難以約束這麼多人。如果聽任一二個老百姓集眾自行開採,更是非常危險。

  皇帝說,朕廣開言路,不是要開言利之路。國家經費自有來源,怎麼可以窮搜山澤之利呢?

  潘世恩、蘇廷祿這兩個人,以開礦為由,思謀其利,實屬不安本分,俱令押送原籍地方,交地方官嚴行管束,不許出境鬧事。給事中明繩官員竟然把這樣不合規矩的事上報給朝廷,明顯是受了這兩個人的請託,希望事成之後,分肥利己,實在卑鄙,必須嚴加懲處。

  凡事以穩定為最高目標,導致嘉慶做出了這個錯誤決策。這一決定,是對雍正、乾隆時期新政策探索的開倒車。它堵死了大批剩餘勞動力的出路,加劇了社會動盪。

  御極二十多年,除了親政初期意氣風發過一陣外,越到後來,嘉慶就越深陷無奈、愁悶、苦惱之中。他自以為穩妥的“守成之法”,並沒有如他所期望的那樣使大清帝國慢慢恢復元氣,重現榮光,反而越來越積重難返,不可收拾。在他統治的後期,令他尷尬不已,甚至羞愧落淚的事,不止一件。

  嘉慶十八年(1813年)九月十六日黃昏,皇帝正由避暑山莊返回北京,抵達北京城外的白澗時,接到了一個驚人的消息:二百多名天理教教徒,兵分兩路,於昨天上午攻進了紫禁城。他們與一些信教的太監裡應外合,一直攻打到皇后寢宮儲秀宮附近。幸好皇子綿寧帶領守衛部隊全力抵抗,最終全殲起義教徒。

  紫禁城之變是大清衰勢的一個特殊表徵。在它的背後,是大清深層次問題的不斷惡化:人口壓力沒有絲毫減輕,流民越來越多,土匪四起,邪教橫行。除了天理教之外,什麼靜空天主、老佛門、一炷香、紅陽教、清茶教、大乘法門等教門,接踵而出,目不暇給。

  嘉慶皇帝的二十多年統治,就在一日日抱怨、迷惑、痛苦、尷尬中過去了。

  二十多年間,雖然經常心灰意懶,但是他從來沒有放鬆過權柄,一直到去世前三天,還在不倦地處理政務。

  其實,這種勤奮已經成了一種慣性,成了一種“懶惰”著的勤奮。他弄不明白為什麼他越努力,形勢就越遭。他不明白他已經在中國歷史上找遍了所有藥方,為什麼還是不見效。越到後來,皇帝越對扭轉社會大勢喪失了信心。他做皇帝已經成了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表面上,他一天到晚,一刻也不休息。實際上,他已經習慣於不動腦子,讓祖宗為自己動腦子。“體皇考之心為心,本皇考之治為治。”只要祖宗說過或做過的,他都依樣畫葫蘆地執行貫徹。

  到了晚年,他的“守成”“法祖”已經升華到如此高度,那就是每天都死按《實錄》辦事。

  嘉慶二十年(1815年),禮親王昭璉因小事將其屬下人等禁押在王府之內,嚴刑拷打,手段非常殘酷。皇帝聞知十分生氣,判昭璉革去王爵,圈禁二年。嘉慶二十一年(1816年)六月,皇帝早起恭閱康熙《實錄》,看到內有平郡王納爾圖打死無罪人又折二人手足一事,當時康熙的處理方案是革去王爵,免其監禁。禮親王案遠較之平郡王案輕,於是皇帝當日下旨,改變前判,“敬承家法”,將昭璉釋放。

  嘉慶二十四年(1819年)十月十九日,宮內文穎館失火。火勢不大,內宮太監鑑於天理教血染紫禁城的教訓,怕引來壞人混入宮中,沒有開宮門命護兵入內救火,而是由太監們親自撲滅。按理說這事處理得不能算錯,可是嘉慶皇帝在八天之後讀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九月《實錄》,內載乾隆帝規定,凡宮內園庭遇失火等意外之事,即行開門放外邊人等進內撲滅。於是皇帝根據這一記載,以違背乾隆指示為由,下旨處罰有關官員。

  正是在這種不論時間地點一律按《實錄》辦事的原則下,大清朝一天天走向了萬劫不復的沉淪,皇帝也在迷茫中一天天老去。

  嘉慶二十四年,孔子後人、第七十三代衍聖公進京面聖,回來後把皇帝的談話一絲不苟地記載下來,使我們得以直擊這位皇帝晚年的精神面貌。皇帝一見面就說:“我想到曲阜去,不能,你知道不?山東的水都過了臨清了,這個怎麼好,真沒法。聖廟新修的,我等到七八年去,又殘舊了,怎麼了?”

  過幾天辭行,皇帝又舊事重提,絮絮叨叨地說:“我登基已是二十四年,總不能去(祭孔),是個大缺典。我從前雖然隨著高宗(乾隆皇帝)去過兩回,到底不算。我到你那裡去容易,就是路上難,水路罷亦難走,旱路罷亦難走……你看河上水這麼大,山東民情亦不好,到底怎麼好?弄得真沒法,了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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