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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廂記》的折子戲里,崔鶯鶯和張君瑞從抱枕私約到金榜題名,大小登科,雙喜臨門,著實快心悅意。然而野史里故事的原型是什麼呢?金榜題名不假,可是題名後張君瑞忘記了崔鶯鶯——或許記得,也只是記得罷了,反正已經得到過了,記,也只是記那得到那段的過程,不必狗尾續貂。崔鶯鶯悔了、悟了,可是晚了,她只有一死。她是病死的,不失其婉約纏綿,但到底是悲劇,以至於憐香惜玉的王實甫不忍照述其實,而要移花接木,替鶯鶯在劇本里安排了個好歸宿,安慰亡靈……

  還有很多紅塵奇女子,敢做敢為、為情奔走,成功了,便是一段千古傳奇;失敗了,則背上罵名,浸豬籠、做淫婦、杜鵑啼血、淚灑桃花扇。

  逃妾與英雄,其實源出一轍,都不過是成則為王敗則寇罷了。

  ——《流芳百世》之私奔情緣

  當夜,我約了玉米在“桃葉吧”談判,結束我們的這一段桃花緣。

  究竟今年我走的是什麼運,不是死別,就是生離。

  面對玉米,我的心中有冷如灰燼的悲涼。世上有什麼事是比面對一個自己至愛的人說永別更難為的呢?所謂哀莫大於心死,到了這時候,心下反而無悲無歡,千言萬語都凝成了冰,無話可說。

  臨桌有人在唱生日歌,我轉頭過去,看到小壽星是位二十出頭的少女,她的頭上戴著蛋糕店送的小小金冠,正在對著蠟燭許願。

  蠟燭熄滅了,她的朋友喝起彩來,紛紛起鬨:“說呀,說你許了什麼願,大聲地說出來。”

  “我許了兩個。”女孩甜蜜地笑著,“我要永遠美麗,還要愛情成功。”

  如果只許女孩子許兩個願望,她們多半會毫不猶豫地回答美麗和愛情。然而她們的青春卻會使她們忘記,美麗和愛情都是要以健康為前提才能享用的。

  “嘩,你真貪心!”她的朋友們一齊大笑著,開朗得沒有陰影的笑容。曾幾何時,我也有過這樣的笑容。她們和我年齡也差不多吧,可是為什麼我看著他們,卻仿佛隔著年齡代溝?

  門開處,一陣風吹過,女孩的裙子被吸得貼在身上,曲線畢露——是個玲瓏剔透的身體,青春的熱力,連同性也為之瞠目。大概那女孩子自己也知道這一份由風發起的魅力有多麼吸引,所以越發大大方方地迎風站著,並且舉起雙手佯裝挽頭髮,任整個身體招搖在風中,由不得你不噴血。

  我有些嘆息,想起自己的十八歲,穿裙子的時候,一有風吹草動,就兩隻手忙不迭地又掩又遮,既怕裙角走光,又覺貼緊大腿太窘迫,左右不得法。宛如青澀的少年心,哪裡有這女孩的大方和磊落?

  忽然就有幾分自卑起來。我想我是老了。

  還有多少時光可以蹉跎?

  我回過頭來,看著玉米,緩緩說道:“以後,我們不要再見面了。”

  “不見面?”玉米一震,望向我的眼睛像被強光照射一樣猛地眯起,“什麼意思?”

  我深吸一口氣,定定地望著他道:“意思就是,我要和你分手。”

  “你,是在報復我?”

  同一個地方,同一種勃艮第酒,同樣的兩個人,甚至連話題都不變——仍然是分手。只是提出的人換成了我,而且措辭遠比他上次直截,也難怪玉米會有這樣的誤會。

  可是玉米,如果可以選擇,我願意被你傷害三生三世,都絕不會報復一次。但是念兒說過,人是沒得抉擇的,你和我已經完全暴露在小金的面前,再繼續下去,只能三個人糾纏在一起沉入孽海,沒有一個人浮起。

  玉米,我是一個人清清白白地跟你談著戀愛,而你,卻身後跟著拉拉雜雜的一大家子人。我們之間,註定是這樣的不公平,這樣的沒奈何。玉米,原諒我只能傷你,原諒我狠心的提出分手,原諒我從今往後與你再不相見,而不見面,我的傷痕比你深。

  “紅顏……”玉米叫我。

  我看著他,竟不知回應。

  紅顏。我叫紅顏,可是我的心已如死灰槁木。

  “今宵酒醒何處?楊柳岸,曉風殘月。此去經年,應是良辰好景虛設。”

  玉米,從今往後,生活中再沒有了你,紅顏為誰而妍?

  “紅顏,發生了什麼事?”玉米隔著桌子握住我的手,“我們不能這樣不明不白地分手。”

  “玉米,不能這樣不公平。”我強忍著淚水,不,不可以在他面前落淚,那樣會前功盡棄的,我只能讓自己的聲音更加冷硬,“上次你同我說分手的時候,給過我理由嗎?是的,你說你遇到我已經太晚,好像生得晚是我的錯。那麼今天我也把這個理由還給你——你生得太早了,我們錯過了相識的時機,也就永遠沒辦法並行。你覺得我是在報復你也好,是任性也好,都隨便你,但從今後,我不想再見到你了。”

  “明白了。”

  這是玉米那天晚上說過的最後一句話。他說他明白了。他明白什麼呢?

  從始至終,他曾經有一刻,真正地,明白過我的心麼?

  對於他的家庭,我是那個永遠的局外人、第三者,輪候上場、備用選擇——甚至連選擇都談不上,而只是一個招之即來揮之即去的過客,就像他的某一條領帶或是銀包一樣,是他生活的一種點綴。

  而我,卻將他視如生命。他的一點點兒都是我的全部,太不公平!

  然而,這些都不是我要離開他的真正原因,我早已經決定放棄自己的一切尊嚴來愛他、遷就他,可是,我沒有理由也犧牲小金的平靜,讓她生活在惶惶不安杯弓蛇影中。固然她對我用盡心機,然而在此之前,是我先對她用了心機的。我們愛上了同一個人,也許愛沒有對和錯,但是卻有先和後,而小金,她先於我遇到他、愛上他、擁有他。那麼,就讓他們白頭偕老吧。

  一路失魂落魄。

  沒有了玉米,我的心也就跟著不見了一半。然而失魂落魄總好過魂飛魄散,我安慰自己說:“這樣做,是為了香如。”

  找一個偉大的藉口來失戀,也許心裡會好過些吧?

  在樓門前,我遇到柏如桐——他又來憑弔舊情了,簡直把我們的住處當墓園,只差沒獻上兩束菊花。

  我像開水燙到腳一般跳起來,忽然之間氣不打一處來,衝過去便抓住他大罵:“你又來幹什麼?你能不能離我們遠一點兒?你已經把香如害死了,還想怎麼樣?這不是你的地方,你為什麼還不走?走得越遠越好,再不要讓我們看到你,可不可以?”

  柏如桐愣住了,他指著我問:“你不是說你們搬家了嗎?你騙我?”

  “要不是你,我何必搬家?你以為我真想占那一千塊房租的便宜嗎?都是你幹的好事!”我任性地發作,但是已經色厲內荏起來。

  真是沒經驗,剛才看到他站在這兒,就該遠遠躲開才是。哪有我這麼笨的人,撒了謊不知道掩飾,還自己送上門來揭穿自己。前些日子還自居說謊高手呢,簡直現世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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