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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擱在從前,我一定難以接受這樣的侮辱與輕視,居然不徵求我的意見擅自對我進行處女膜檢查,這無論怎樣說都是一種侵犯。可是自從經歷了那夜“觀二驚夢”,自覺已經看破生死,一切無大礙。是不是處女,被不被尊重又有什麼分別呢?

  然而,這番話畢竟破壞了我回家的情緒,讓我忽然覺得,其實回到城市並不是一件多麼美好的事情。已經太久沒有同人打交道,對人的交際禮節和價值標準都生疏了,以然,無憂,媽媽,都不再是我在山林中渴望懷念的那樣。當然,他們對我仍然很好,很關心我愛護我,對我的歸來表示了充分的歡迎,可是,總覺得有些什麼東西不對了。是什麼呢?

  我想不清楚,然而,我覺得疲憊,覺得孤獨,只想遠離這一切,回到深山,回到我的洞房,與松風林海做伴。

  我,竟然在懷念山林呢。

  接下來的兩天,家裡時時賓客盈門,人人當我大難不死,絕處逢生。

  可是我並沒有死裡逃生之感,倒覺得更像是南柯一夢,在大槐國里走了一遭回來。再看身邊的人和事,多少有些依稀,有不能置信的市儈與瑣碎。

  也許我應該為這一點自責——包圍在那麼充盈到滿溢的關心裡,我卻仍然感到孤獨——所有愛護的眼神都不能溫暖我,所有善意的笑都走不進我的心。

  我的心失落在煙雨蒼茫的山林間,被妹妹鳥的叫聲牽住了,一聲聲無助地呼喚著:哥哥!哥哥!

  誰才是我的哥哥呢?是以然嗎?

  從我回到家裡以後,以然每天都會至少來一次,但是很少說話,總是憂心忡忡的樣子,稍坐一會兒就告辭了,而媽媽望向他的眼神,充滿窺測與擔憂,這使我更感到茫然了。

  桃樂妃嘰嘰咕咕地向我販賣辦公室新聞:“知道嗎?自從鍾經理走後,‘忠實’GG就被他的合作人接手了,新老闆是個大胖子,一來就跟女秘書搞上了,蒼蠅見血一樣,別提多噁心了。現在想一想,倒覺得還是鍾經理好,至少不會因為女下屬不陪酒就送她三寸金蓮。”

  “三寸金蓮?什麼三寸金蓮?”我有些發呆,腦子明顯不靈。

  “就是穿小鞋啊。”桃樂妃笑,“新來的老闆可就不一樣了,公司凡三十歲以下略有姿色的女士都改做了應召,下了班,不是陪他喝咖啡就是陪他吃飯,美其名曰談工作。哼,外面人說起咱們還挺羨慕,以為坐在空調房裡打打字就是一天,風吹不著日曬不著,豈不知心裡苦著呢!白領的行頭,粉領的營生,藍領的收入,死要面子活受罪,打落牙齒和血吞罷了!”

  桃樂妃嘻笑怒罵,妙語如珠,在以前,我會同她一起發牢騷,賣俏皮。可是現在,這一切再不能使我共鳴。我不感興趣。我想念山林。

  “你媽媽說你很快會補辦婚禮,日子定了沒有?還是請我做伴娘吧?嘿,我也算‘資深伴娘’了,一再地延期備用,這回總沒跑了吧?真是好事多磨。新房有沒有布置好?我可是急不可待要鬧洞房了。”

  哦,洞房,散發著乾草和鮮花香味的洞房。鍾楚博每天早晨都會在花瓶里插上一束帶露的鮮花,現在都已經幹了吧?

  “你知道嗎?我一直為你擔心呢。你那個開茶館的朋友哦,對柯以然別有用心呢。我都害怕你要再回來晚了,就有人趁虛而入,鵲占鳩巢了,幸虧你及時回來了。”

  雀巢?是的,鍾楚博曾在巢里找到一窩鳥蛋,顆顆晶瑩如玉,用白水煮了吃,什麼作料也沒加,可是已經鮮美得讓人永生難忘。

  “前幾天同事聚會,大家聽說你回來,都說要來看你呢。”

  那次放走了那隻兔子媽媽,後來它還帶小兔子回來看過我,它記得我是它的主人呢。不知道我走以後,它還有沒有再來?發現我不在了,它們會想我嗎?

  “喂,我說話你到底有沒有聽啊?”

  “啊?你說什麼?”

  “你怎麼回事?整個人好像呆了很多似的。”桃樂妃不滿,但是接著無限感慨地說,“真是老話說的好,憨人有憨福。就是要你這樣心不在焉的人,才真正有福不用忙吧。像我們,整天拼死拼活,再看不到一點曙光。真羨慕死你了。”

  “羨慕我?為什麼?”我還是有點呆。

  桃樂妃嘆氣:“你當然讓人羨慕啦,有才有貌,嚴父慈母,家世清白,衣食無憂……”

  “可是很多人都是這樣的呀,滿街都是大學畢業的女白領。”

  “但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嫁入豪門呀。滿街都是女白領,可不是滿街都有柯以然。”

  原來這才是關鍵所在。不過她總算不再叫以然“柯一瓢”,這總是一個好現象。我笑了:“桃樂妃,你真的覺得嫁給有錢人那麼重要嗎?”

  “當然重要。要知道,錢是世界上最偉大最有魅力的東西,有了它,什麼都可以買到,包括親情和青春。”

  “有錢可以買到青春我明白,可是親情,你不至於這樣憤世嫉俗吧?”

  “我當然憤世嫉俗。告訴你,我家在金州,一個月難得回去一次,可是每次一進家,我爸就跟我要錢。如果不拿錢回去,簡直就沒臉進門。”

  “是不是太誇張了?”

  “一點也不誇張。我爸媽絕對是那種嗜錢如命的小市民。也不能說他們不疼我,不過這樣,如果有一天我因為欠了一百塊而在肚子上用粉筆畫一個十字準備剖腹自殺,我媽會猶豫半天,最後說:要不,我先替你還五十,你把那一橫抹了?”

  我忍不住被她逗笑起來:“哪有這樣形容自己父母的?你也太刻薄了。”

  但是接著我覺得自己五十步笑百步,其實我父母的做法也差不多。只不過,在他們眼中重於我性命的,不是錢財而是聲譽罷了。

  我不由困惑了:“這世界上,最可貴的,難道不是生命嗎?”

  “誰說不是?可是只有有錢人的生命才更值錢。窮人,長命只是多吃苦頭罷了。而且,對於金錢而言,生命也是一種交易商品。打個比方,兩個病人,有錢的那個可以找好醫生買好藥,可以環遊世界享受最高新科技,獲救的成分肯定要比沒錢人多得多;可是窮人,卻往往會因為不捨得打針吃藥上醫院把小病耽擱成大病,一場感冒都會要了人的命;更何況還有那些買兇殺人,以錢贖罪的例子,誰還敢說金錢不是萬能的呢?”

  “可是,”我脫口而出,“鍾楚博夠有錢的了吧?還不是照樣要逃亡?有錢能讓他贖罪嗎?”

  桃樂妃不響了。我卻感傷起來:“我想,如果錢真的可以贖罪的話,鍾楚博一定會願意拿出所有的錢為自己買一份比較清白的歷史。可是,他做的壞事太多,他殺了人,人的生命是惟一不可以重來的事情,他無法為自己贖罪,除非,以命抵命……”我嘆息了,不知道鍾楚博這一段個案將如何了結,在那一天,他告訴我只要我一句話,他就願意陪我留下來,寧可死。可是,最後關頭,我告訴他,“你走吧”。至今我不知道這樣做是對是錯,我好像分成了兩個人,一個我在說他做出的錯事他必須自己負責,而另一個我卻說他也是一個人,也是一條生命,我不願意看到他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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