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頁
滿眼一樣的木製招牌,一樣的書寫方式,一樣的小情小調,一樣的姑娘穿著一樣的民族服裝,打著一樣的傘,端著一樣的碟子,裡面放著切得一樣大小的鮮花餅,餅上都插著一根一樣的牙籤。她們用一樣的普通話說著:“麗江鮮花餅,請你嘗一嘗。”
穿戴一身配飾的老人等著你相機的焦距,聚焦之後,你便能看到他用你聽不懂卻明白意思的方式告訴你:請交錢。
有些小店門口有很大的寵物狗,你蹲下來拍照,便能清楚地看到旁邊的紙箱子上寫著:爸爸養我很辛苦,能不能給我們一些生活費。
大同小異,意興闌珊,街邊的小吃並不豐盛,土豆餅與玉米的排列組合也不算新鮮。你舉起相機,只想給麗江之行留下一些自然色彩,大嬸仰起頭對你說:“要給錢哦。”
好友憤憤然將微信群的名字改為“不懂麗江”。他已成長了很多,如果換在幾年前,群的名字起碼也是“麗江去死”“討厭麗江”“麗他妹的江”“麗江告別團”之類的喪氣名字。以前不喜歡一個東西,多半覺得是對方出了問題。現在不喜歡一個東西,起碼先開始懷疑自己的審美觀。
有朋友聽說我要來麗江,給了一個評價:麗江就是一群外地人在外地開店掙外地人錢的地方。
到了之後,我想說:其實,我也不懂麗江。
東西不便宜,滿眼都是全國各地的特產,大眾點評網排名第一位的餐廳不過是好吃的外地口味。我們面面相覷,臉上傳遞的訊息再明顯不過了——再也不想踏入此地。
麗江美嗎?自然是美的,但湧入了太多的人工雕琢。
麗江舒服嗎?自然也是舒服的,但沒有足夠的錢,去哪都是廢的。
最後一晚,不想再去名為“小巴黎”、“一米陽光”的情調酒吧,沿著江邊散步,權當最後的告別。
就像每段戀情即將結束時,心裡總要走一段有儀式感的回憶路程。
心裡的每個角落,記憶中的每個細枝末節,拾起來看了又看,害怕錯過一時,於是錯過一世。
對於麗江的情感大致如此。夜晚的月亮格外清朗,青石板鋪成的路反射出蒙蒙的銀灰色。大多數店鋪已打烊,遊人從路上湧入各種小酒吧,氣溫也驟降了十幾度,這時的麗江束河鎮終有了自己的韻味。
江邊不起眼的小酒吧名為“完美生活”,招牌上寫著“自助喝茶,自助喝酒,自助KTV,自助艷遇……”這樣的內容在各種處心積慮玩個性的酒館中並不足夠吸引遊人,朋友阿爆說:“這裡安靜,駐場歌手唱完之後,可以自己唱歌。”
兩男兩女,我們四人曾是同事,如今以好友名義旅行,若還未交心便打道回府,恐怕未來也很難再彼此走進內心。喝痛快的酒,唱動情的歌,聊走心的話,不被外人打擾,寄小鎮一隅以一束火星,用以燎原少年之間的友情。
落座未到十秒,一個三十好幾的中年男子送來酒單。酒吧里寒氣十足,縱使有一桌成都遊客已喝到目光如炬,我們還是忍不住將雙手緊握在了一起。中年老闆大喊了一聲:“老高,生碳。”不一會兒,被稱為老高的同齡男人捧著一盤已生好的木炭過來,幫我們將爐火添好,且用一本舊雜誌給扇了起來。在變暖的過程中,有人給我們送來了一壺剛泡的普洱茶,有人給我們打開了一打風花雪月的啤酒,有人給我們拿了一瓶不知名的紅酒,他們說:“有事就招呼我們,我們就在你們旁邊喝。”然後又提醒道:“駐場歌手已經不駐唱了,所以你們想唱歌的話就自己去吧檯點,話筒一般,湊合著唱就行。”我們已然進入微醺狀態,豪氣十足地說:“沒事,在這裡,唱歌就是為了唱,好不好聽我不管。”對方豎起大拇指,大概的意思就是“你們挺上道的”。
等到隔壁成都人唱完了幾首歌,我們桌的兩位女孩也來了興致,卻因為從未在陌生人面前唱過歌,點了歌,又扭捏不敢上台。“要不,咱們幹了這杯酒?”楠楠說。她是主持人,主持過各種頒獎晚會、盛典,卻對於在酒館的吧檯上唱一首歌緊張得要死。她倒了一滿杯紅酒,還沒等我們彼此說兩句“一切順利”、“開心”、“希望明天會更好”的象徵性祝福,自己就一飲而盡。然後跑到吧檯上,哼起了莫文蔚。
莫文蔚,陳綺貞,戴佩妮,劉若英。文藝女青年文藝起來,迪克牛仔也要唱蘇打綠。兩位女孩看隔壁一群小伙子們伴唱興致正濃,直接把人拖上來一塊兒唱。情歌、舞曲、饒舌、對唱,兩桌人迅速打得火熱,舉起酒杯,什麼也不用說,直接灌入胃裡。
酒是個奇妙的東西,心情好的人越喝越清醒,心情抑鬱的人越喝越苦悶。
看我們喝得興起,剛剛給我們送炭火的中年男子也過來幹了一杯。
我在劉若英歌曲的間奏中對他表達羨慕:“你真自在,有自己的酒館,還能每天和朋友一起來喝酒。”
他說:“咳!我們這裡沒有老闆!”我堅定了一顆——你們就是比我開心的——心,不依不饒地說:“就算是打工,也令人羨慕,一邊打工還能一邊喝酒,這樣的工作誰不想做啊。”
他笑了笑,跟我碰了一下酒瓶,然後用下巴示意我們右邊那一桌:
“那個給你們倒茶的,給你們開啤酒的,給你們拿紅酒的,我們全都是好朋友,我們不是老闆,也不打工,我們也是客人。老闆把店交給我們,我們每天自己來喝酒,順便招待一下你們……”
酒吧里有對小情侶,90 後,因為在麗江相遇,便愛得死去活來。
不到三個月,男孩便向女孩求婚,女孩覺得唐突,遲遲未答應,男孩愛到了骨子裡,每天都求一次,倆人干一杯求一次,接吻之後求一次,唱完一首歌求一次。每次男孩認真求婚的時候,女孩便咯咯咯地笑,男孩放蕩不羈地摸摸自己的寸頭,毫不在意。楠楠說男孩的寸頭真帥。
他突然就露出了90 後男孩的羞澀,不好意思地說:“原本我是長頭髮,但女孩總喜歡去揪,為了自己沒有把柄被抓住,也為了讓自己記住這個人,於是把長發給剪了。”
他說得坦然,女孩在吧檯唱歌,他說兩句便望望女孩的背影,神情和語氣都好像在說,長發為她剪得真值。
對於很多青春期的男孩而言,蓄長發是叛逆的萌芽,也是有個性的初始。一頭長髮,一件皮衣,一雙靴子,跨坐在摩托車上,覺得自己帥極了。一切青春的自我假想,都在遇見了女孩之後,咔嚓一聲,消失。
再隆重的自我暗示,也比不上一次動感情的單純。
我們勸女孩答應男孩,理由是:反正這個年代,結了婚還能再離。
但遇見了一個對的人,不接受,就會走丟。
女孩滿臉羞澀,不敢看男孩。男孩又趁機低聲說:“他們說得對,嫁給我吧。”
有人把求婚當兒戲,有人把求婚當成萬里長征。
穿戴一身配飾的老人等著你相機的焦距,聚焦之後,你便能看到他用你聽不懂卻明白意思的方式告訴你:請交錢。
有些小店門口有很大的寵物狗,你蹲下來拍照,便能清楚地看到旁邊的紙箱子上寫著:爸爸養我很辛苦,能不能給我們一些生活費。
大同小異,意興闌珊,街邊的小吃並不豐盛,土豆餅與玉米的排列組合也不算新鮮。你舉起相機,只想給麗江之行留下一些自然色彩,大嬸仰起頭對你說:“要給錢哦。”
好友憤憤然將微信群的名字改為“不懂麗江”。他已成長了很多,如果換在幾年前,群的名字起碼也是“麗江去死”“討厭麗江”“麗他妹的江”“麗江告別團”之類的喪氣名字。以前不喜歡一個東西,多半覺得是對方出了問題。現在不喜歡一個東西,起碼先開始懷疑自己的審美觀。
有朋友聽說我要來麗江,給了一個評價:麗江就是一群外地人在外地開店掙外地人錢的地方。
到了之後,我想說:其實,我也不懂麗江。
東西不便宜,滿眼都是全國各地的特產,大眾點評網排名第一位的餐廳不過是好吃的外地口味。我們面面相覷,臉上傳遞的訊息再明顯不過了——再也不想踏入此地。
麗江美嗎?自然是美的,但湧入了太多的人工雕琢。
麗江舒服嗎?自然也是舒服的,但沒有足夠的錢,去哪都是廢的。
最後一晚,不想再去名為“小巴黎”、“一米陽光”的情調酒吧,沿著江邊散步,權當最後的告別。
就像每段戀情即將結束時,心裡總要走一段有儀式感的回憶路程。
心裡的每個角落,記憶中的每個細枝末節,拾起來看了又看,害怕錯過一時,於是錯過一世。
對於麗江的情感大致如此。夜晚的月亮格外清朗,青石板鋪成的路反射出蒙蒙的銀灰色。大多數店鋪已打烊,遊人從路上湧入各種小酒吧,氣溫也驟降了十幾度,這時的麗江束河鎮終有了自己的韻味。
江邊不起眼的小酒吧名為“完美生活”,招牌上寫著“自助喝茶,自助喝酒,自助KTV,自助艷遇……”這樣的內容在各種處心積慮玩個性的酒館中並不足夠吸引遊人,朋友阿爆說:“這裡安靜,駐場歌手唱完之後,可以自己唱歌。”
兩男兩女,我們四人曾是同事,如今以好友名義旅行,若還未交心便打道回府,恐怕未來也很難再彼此走進內心。喝痛快的酒,唱動情的歌,聊走心的話,不被外人打擾,寄小鎮一隅以一束火星,用以燎原少年之間的友情。
落座未到十秒,一個三十好幾的中年男子送來酒單。酒吧里寒氣十足,縱使有一桌成都遊客已喝到目光如炬,我們還是忍不住將雙手緊握在了一起。中年老闆大喊了一聲:“老高,生碳。”不一會兒,被稱為老高的同齡男人捧著一盤已生好的木炭過來,幫我們將爐火添好,且用一本舊雜誌給扇了起來。在變暖的過程中,有人給我們送來了一壺剛泡的普洱茶,有人給我們打開了一打風花雪月的啤酒,有人給我們拿了一瓶不知名的紅酒,他們說:“有事就招呼我們,我們就在你們旁邊喝。”然後又提醒道:“駐場歌手已經不駐唱了,所以你們想唱歌的話就自己去吧檯點,話筒一般,湊合著唱就行。”我們已然進入微醺狀態,豪氣十足地說:“沒事,在這裡,唱歌就是為了唱,好不好聽我不管。”對方豎起大拇指,大概的意思就是“你們挺上道的”。
等到隔壁成都人唱完了幾首歌,我們桌的兩位女孩也來了興致,卻因為從未在陌生人面前唱過歌,點了歌,又扭捏不敢上台。“要不,咱們幹了這杯酒?”楠楠說。她是主持人,主持過各種頒獎晚會、盛典,卻對於在酒館的吧檯上唱一首歌緊張得要死。她倒了一滿杯紅酒,還沒等我們彼此說兩句“一切順利”、“開心”、“希望明天會更好”的象徵性祝福,自己就一飲而盡。然後跑到吧檯上,哼起了莫文蔚。
莫文蔚,陳綺貞,戴佩妮,劉若英。文藝女青年文藝起來,迪克牛仔也要唱蘇打綠。兩位女孩看隔壁一群小伙子們伴唱興致正濃,直接把人拖上來一塊兒唱。情歌、舞曲、饒舌、對唱,兩桌人迅速打得火熱,舉起酒杯,什麼也不用說,直接灌入胃裡。
酒是個奇妙的東西,心情好的人越喝越清醒,心情抑鬱的人越喝越苦悶。
看我們喝得興起,剛剛給我們送炭火的中年男子也過來幹了一杯。
我在劉若英歌曲的間奏中對他表達羨慕:“你真自在,有自己的酒館,還能每天和朋友一起來喝酒。”
他說:“咳!我們這裡沒有老闆!”我堅定了一顆——你們就是比我開心的——心,不依不饒地說:“就算是打工,也令人羨慕,一邊打工還能一邊喝酒,這樣的工作誰不想做啊。”
他笑了笑,跟我碰了一下酒瓶,然後用下巴示意我們右邊那一桌:
“那個給你們倒茶的,給你們開啤酒的,給你們拿紅酒的,我們全都是好朋友,我們不是老闆,也不打工,我們也是客人。老闆把店交給我們,我們每天自己來喝酒,順便招待一下你們……”
酒吧里有對小情侶,90 後,因為在麗江相遇,便愛得死去活來。
不到三個月,男孩便向女孩求婚,女孩覺得唐突,遲遲未答應,男孩愛到了骨子裡,每天都求一次,倆人干一杯求一次,接吻之後求一次,唱完一首歌求一次。每次男孩認真求婚的時候,女孩便咯咯咯地笑,男孩放蕩不羈地摸摸自己的寸頭,毫不在意。楠楠說男孩的寸頭真帥。
他突然就露出了90 後男孩的羞澀,不好意思地說:“原本我是長頭髮,但女孩總喜歡去揪,為了自己沒有把柄被抓住,也為了讓自己記住這個人,於是把長發給剪了。”
他說得坦然,女孩在吧檯唱歌,他說兩句便望望女孩的背影,神情和語氣都好像在說,長發為她剪得真值。
對於很多青春期的男孩而言,蓄長發是叛逆的萌芽,也是有個性的初始。一頭長髮,一件皮衣,一雙靴子,跨坐在摩托車上,覺得自己帥極了。一切青春的自我假想,都在遇見了女孩之後,咔嚓一聲,消失。
再隆重的自我暗示,也比不上一次動感情的單純。
我們勸女孩答應男孩,理由是:反正這個年代,結了婚還能再離。
但遇見了一個對的人,不接受,就會走丟。
女孩滿臉羞澀,不敢看男孩。男孩又趁機低聲說:“他們說得對,嫁給我吧。”
有人把求婚當兒戲,有人把求婚當成萬里長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