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頁
瀨川盯住了一個男人面孔,好像就是那位議員。雖然臉照得小了一些,但毫無疑問就是佐佐木信明。平賀議員帶領眾人參觀時,在這裡偶遇熟人佐佐木,簡短愉快地交談了兩三句話。兩個人都屬於同一個政黨。
瀨川在心裡歡呼,果然不出我之所料。澤田甚之助也從熟人處看到過這張照片。抓拍了佐佐木信明的照片只有這一張,其他的就沒有了。就是這張照片映入了原刑警澤田的眼睛,使他想起佐佐木議員的前身。
雖然瀨川不知道佐佐木信明十五年前的面孔,但十五年的歲月並未怎麼改變山岸正雄的外貌。澤田只看一眼,很容易認出山岸正雄與佐佐木議員是同一人物。
第10章
武藤檢察官寄來快照已經三天了。四國田島警署發出的搜尋澤田甚之助申請已被送到縣內各警署。瀨川還沒有接到關於澤田去向的報告。在正式捜尋申請下發之前,已經通過櫻內事務官委託了中條警署和館林警署。當地的前橋警署確實反應快,是櫻內事務官接的電話。
“前一陣委託的刑警向我打來電話,說還沒有發現澤田在這邊的行蹤。”
“說沒說田島警署的通報到了前橋警署?”
“他說昨天到了。因為有照片,特徵描述得又清晰,於是去查找線索。但是去旅館也沒見到,他去過的地方也沒有。”
“那個刑警熟悉黑幫方面的情況嗎?”
“黑幫?”櫻內事務官露出詫異的眼神。“澤田這個人是黑幫組織的人嗎?”
“不,不是。只是我想在那方面也調查一下。”
“嗯……這方面還沒有……這個澤田據通報上看,很久以前是在四國當刑警的,對嗎?”
看來通報上寫有當事人以前的履歷。
“是的。後來他辭職了,在九州一帶從事過很多職業。”
“因為他當過刑警,所以檢察官先生就想到了黑幫?”
“也不完全是這樣……”暫時不能說明理由。如果澤田從東京來過這裡,那就是來找佐佐木信明。佐佐木常常在東京和選舉區館林之間往返。
瀨川接著考慮中條,因為那是佐佐木信明的反對派岩崎辰二郎議員的選舉區。他推斷澤田甚之助也會來找岩崎議員。先不說岩崎,如果澤田見過佐佐木了,那就可以考慮到黑幫的介入。但這不能對事務官說明。
“那我就請他們再查查本地的黑幫團伙吧!另外,讓他們也去查查旅館和高崎。”
瀨川聽到說高崎,好像被什麼敲了一下似的。“你能不能委託那位刑警探查一下成田屋?”
瀨川自己都感到二目放光。他想到了成田屋,是推測澤田可能會去那兒見佐佐木信明。
如果說在半年前,栗山百合子與佐佐木的關係還沒有破裂,當時佐佐木肯定經常去成田屋。去東京事務所找佐佐木的澤田可能聽說佐佐木在這邊,就跑到高崎來了。
還有一種推測,如果澤田曾經這一帶轉悠過,他也可能發現那層關係而關注成田屋。如果更大膽地想像一下,既然澤田曾在這一帶轉悠,卻沒有住普通旅館的跡象,那就必須考慮到他隱身在成田屋。儘管成田屋旅館,但卻是餐館式的旅館,或更準確地說是以宴會為目的的高級酒家。如果藏在這裡,刑警無論查訪多少旅館也不會了解到他的行蹤。櫻內事務官聽說查成田屋感到奇怪,但還是說委託刑警去成田屋看看。
瀨川是這樣推測的。澤田看到熟人進京的照片,發現了山岸正雄今天的姿容。山岸如今改名當了議員,這讓澤田大吃一驚。
當時澤田剛從九州遊蕩回來。期間無論從事什麼職業都不順利,即便回鄉經營桔園也毫無起色。流浪時走到一起的老婆也一起回來。不難想像,原先當刑警的澤田是看到山岸飛黃騰達的樣子才想去東京求援的。
澤田具有向佐佐木求援的理由。他當刑警時曾負責大島信用金庫理事被殺案,調查過嫌疑人山岸正雄。因為當時每天與山岸照面,所以即使在十五年之後看到照片,他也能辨認出佐佐木議員就是山岸。
澤田去東京向佐佐木尋求“援助”,但他預測只有五成的勝算。這位刑警在發生大島信用金庫殺人案後,又幹了兩年便辭職了。
他的辭職可能與調查山岸正雄也有關係。當然,這仍然局限在想像的範圍,但可以斷定。如果把澤田突然進京與其他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就可以歸納出這樣的結果。
其他情況——從廣島縣鞆的山口重太郎了解的情況就是其中之―。山口重太郎是當時調查中作為嫌疑人被警方送到杉江支部的,調查此案的就是大賀檢察官。
經過大賀檢察官的審查,山口免予起訴被釋放。檢察官好像強烈懷疑案件有關人物山岸正雄——這是山口講的。為什麼可嫌疑的山岸並未被送到檢察廳,而山口卻被警方送到檢察廳了呢?
為什麼在大島信用金庫理事被殺案中,設置在當地警署的專案組沒有把嫌疑最大的山岸正雄送到檢察廳,而是把山口重太郎送去了呢?這就可能就是刑警澤田甚之助和山岸正雄之間的秘密所在。
大賀檢察官肯定感覺到了這一點。他是在審訊山口重太郎時意識到的。所以他沒有起訴山口並釋放了他。但是,大賀檢察官終於也沒有逮捕真正的嫌疑人山岸,也沒送他到檢察廳。
大賀檢察官在釋放山口重太郎的同時,應該命令警方再次調查此案。但是大賀沒有這樣做。恰巧在那時,新刑訴法出台。
當時刑訴法剛剛新舊交替,坦率地說,檢察廳和警方對新刑訴法的操作只有模糊的知識。雖然後來熟悉了新刑訴法,但當時卻不夠熟悉所以當局畏畏縮縮。
不用多說,新刑訴法的精神是尊重人權,與舊刑訴法以供詞為依據相反,新刑訴法排斥以供詞為依據,只尊重客觀的物證,維護嫌疑人的人權。
因此,像以往那樣只靠案情證據是不能實施逮捕的。雖然後來警方針對這一點也炮製出“另案逮捕”的便捷方法,但在當時還沒有想到。
舉一個案例。新刑訴法剛剛取代舊刑訴法後,發生了一起千葉縣一家八門被殺案。當時的千葉縣被指定為新刑訴法試點地區。
一天晚上,犯人侵入民宅用尖鐵棍刺穿正在睡覺的每個人的咽喉,致使全家人當場死亡。兇器被推斷為挖山芋的金屬棍。於是,刑警在附近農家四處搜查金屬棍,但沒找到決定性的證據。但是,發現了一個嫌疑極大的人物。刑警們也說無論怎麼分析都只能是這個人。
然而令人悲哀的是沒有物證,即使案情證據再充分也不能逮捕審訊。如果讓刑警們說,他們確信“一定是那傢伙。”即便如此,本案仍舊懸而未決。
除了這種情況之外,檢察官與警方的關係在新刑訴法中完全改變。舊刑訴法中,檢察官須到案發現場指揮調查,但新刑訴法規定,檢察官不能直接指揮警方,而是完全依照警方送來的調查記錄審訊嫌疑人並寫好起訴書。檢察官只管公審了。
瀨川在心裡歡呼,果然不出我之所料。澤田甚之助也從熟人處看到過這張照片。抓拍了佐佐木信明的照片只有這一張,其他的就沒有了。就是這張照片映入了原刑警澤田的眼睛,使他想起佐佐木議員的前身。
雖然瀨川不知道佐佐木信明十五年前的面孔,但十五年的歲月並未怎麼改變山岸正雄的外貌。澤田只看一眼,很容易認出山岸正雄與佐佐木議員是同一人物。
第10章
武藤檢察官寄來快照已經三天了。四國田島警署發出的搜尋澤田甚之助申請已被送到縣內各警署。瀨川還沒有接到關於澤田去向的報告。在正式捜尋申請下發之前,已經通過櫻內事務官委託了中條警署和館林警署。當地的前橋警署確實反應快,是櫻內事務官接的電話。
“前一陣委託的刑警向我打來電話,說還沒有發現澤田在這邊的行蹤。”
“說沒說田島警署的通報到了前橋警署?”
“他說昨天到了。因為有照片,特徵描述得又清晰,於是去查找線索。但是去旅館也沒見到,他去過的地方也沒有。”
“那個刑警熟悉黑幫方面的情況嗎?”
“黑幫?”櫻內事務官露出詫異的眼神。“澤田這個人是黑幫組織的人嗎?”
“不,不是。只是我想在那方面也調查一下。”
“嗯……這方面還沒有……這個澤田據通報上看,很久以前是在四國當刑警的,對嗎?”
看來通報上寫有當事人以前的履歷。
“是的。後來他辭職了,在九州一帶從事過很多職業。”
“因為他當過刑警,所以檢察官先生就想到了黑幫?”
“也不完全是這樣……”暫時不能說明理由。如果澤田從東京來過這裡,那就是來找佐佐木信明。佐佐木常常在東京和選舉區館林之間往返。
瀨川接著考慮中條,因為那是佐佐木信明的反對派岩崎辰二郎議員的選舉區。他推斷澤田甚之助也會來找岩崎議員。先不說岩崎,如果澤田見過佐佐木了,那就可以考慮到黑幫的介入。但這不能對事務官說明。
“那我就請他們再查查本地的黑幫團伙吧!另外,讓他們也去查查旅館和高崎。”
瀨川聽到說高崎,好像被什麼敲了一下似的。“你能不能委託那位刑警探查一下成田屋?”
瀨川自己都感到二目放光。他想到了成田屋,是推測澤田可能會去那兒見佐佐木信明。
如果說在半年前,栗山百合子與佐佐木的關係還沒有破裂,當時佐佐木肯定經常去成田屋。去東京事務所找佐佐木的澤田可能聽說佐佐木在這邊,就跑到高崎來了。
還有一種推測,如果澤田曾經這一帶轉悠過,他也可能發現那層關係而關注成田屋。如果更大膽地想像一下,既然澤田曾在這一帶轉悠,卻沒有住普通旅館的跡象,那就必須考慮到他隱身在成田屋。儘管成田屋旅館,但卻是餐館式的旅館,或更準確地說是以宴會為目的的高級酒家。如果藏在這裡,刑警無論查訪多少旅館也不會了解到他的行蹤。櫻內事務官聽說查成田屋感到奇怪,但還是說委託刑警去成田屋看看。
瀨川是這樣推測的。澤田看到熟人進京的照片,發現了山岸正雄今天的姿容。山岸如今改名當了議員,這讓澤田大吃一驚。
當時澤田剛從九州遊蕩回來。期間無論從事什麼職業都不順利,即便回鄉經營桔園也毫無起色。流浪時走到一起的老婆也一起回來。不難想像,原先當刑警的澤田是看到山岸飛黃騰達的樣子才想去東京求援的。
澤田具有向佐佐木求援的理由。他當刑警時曾負責大島信用金庫理事被殺案,調查過嫌疑人山岸正雄。因為當時每天與山岸照面,所以即使在十五年之後看到照片,他也能辨認出佐佐木議員就是山岸。
澤田去東京向佐佐木尋求“援助”,但他預測只有五成的勝算。這位刑警在發生大島信用金庫殺人案後,又幹了兩年便辭職了。
他的辭職可能與調查山岸正雄也有關係。當然,這仍然局限在想像的範圍,但可以斷定。如果把澤田突然進京與其他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就可以歸納出這樣的結果。
其他情況——從廣島縣鞆的山口重太郎了解的情況就是其中之―。山口重太郎是當時調查中作為嫌疑人被警方送到杉江支部的,調查此案的就是大賀檢察官。
經過大賀檢察官的審查,山口免予起訴被釋放。檢察官好像強烈懷疑案件有關人物山岸正雄——這是山口講的。為什麼可嫌疑的山岸並未被送到檢察廳,而山口卻被警方送到檢察廳了呢?
為什麼在大島信用金庫理事被殺案中,設置在當地警署的專案組沒有把嫌疑最大的山岸正雄送到檢察廳,而是把山口重太郎送去了呢?這就可能就是刑警澤田甚之助和山岸正雄之間的秘密所在。
大賀檢察官肯定感覺到了這一點。他是在審訊山口重太郎時意識到的。所以他沒有起訴山口並釋放了他。但是,大賀檢察官終於也沒有逮捕真正的嫌疑人山岸,也沒送他到檢察廳。
大賀檢察官在釋放山口重太郎的同時,應該命令警方再次調查此案。但是大賀沒有這樣做。恰巧在那時,新刑訴法出台。
當時刑訴法剛剛新舊交替,坦率地說,檢察廳和警方對新刑訴法的操作只有模糊的知識。雖然後來熟悉了新刑訴法,但當時卻不夠熟悉所以當局畏畏縮縮。
不用多說,新刑訴法的精神是尊重人權,與舊刑訴法以供詞為依據相反,新刑訴法排斥以供詞為依據,只尊重客觀的物證,維護嫌疑人的人權。
因此,像以往那樣只靠案情證據是不能實施逮捕的。雖然後來警方針對這一點也炮製出“另案逮捕”的便捷方法,但在當時還沒有想到。
舉一個案例。新刑訴法剛剛取代舊刑訴法後,發生了一起千葉縣一家八門被殺案。當時的千葉縣被指定為新刑訴法試點地區。
一天晚上,犯人侵入民宅用尖鐵棍刺穿正在睡覺的每個人的咽喉,致使全家人當場死亡。兇器被推斷為挖山芋的金屬棍。於是,刑警在附近農家四處搜查金屬棍,但沒找到決定性的證據。但是,發現了一個嫌疑極大的人物。刑警們也說無論怎麼分析都只能是這個人。
然而令人悲哀的是沒有物證,即使案情證據再充分也不能逮捕審訊。如果讓刑警們說,他們確信“一定是那傢伙。”即便如此,本案仍舊懸而未決。
除了這種情況之外,檢察官與警方的關係在新刑訴法中完全改變。舊刑訴法中,檢察官須到案發現場指揮調查,但新刑訴法規定,檢察官不能直接指揮警方,而是完全依照警方送來的調查記錄審訊嫌疑人並寫好起訴書。檢察官只管公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