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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犯所使用的毒藥一般被認為是“氰化鉀”,其實它並不是這樣一種簡單的東西。只要讀一下最初的偵查記錄就可以知道它是氰酸化合物;可是當局並沒有從化學上解釋明白這是怎樣一種化合物,就不了了之。
再說,平澤最初的“供詞”中關於他怎樣把毒藥弄到手的說法也不能令人信服,甚至連檢察當局也無法寫到判決書上,只好簡單地說那是“被告所曾持有的”。因此,把這看作是兇器的說法確實是沒有什麼根據的。
許多人都說這種毒藥是由戰爭期間的陸軍特殊研究所系統製造出來的,他們至今也仍抱著這種懷疑。但是由於當時這個陸軍特殊研究所的性質是保密的,戰後也沒能把該所成員的行蹤全都調查清楚。該所最高領導人石井中將還受到美軍總司令部的庇護,當上了顧問。他在中國東北曾進行過戰略用的細菌研究,蘇聯方面要求把他作為戰犯予以起訴,然而美國方面一直把他庇護在自己的翼下。
“帝國銀行事件”發生後,警視廳在偵查工作的最初階段曾一再追究舊陸軍系統的人,這個事實如今已經是盡人皆知的了。但是不知由於什麼原故,偵查方向半路上忽然急劇地改變了,把一切罪過都加在從北海道押來的一個市井畫家身上,案件就這麼“解決”了。我認為當時警視廳在偵查的最初階段所遇到的強大障礙,就是美軍總司令部這堵高於一切的牆壁。
美軍總司令部有個專門調查日本舊陸軍特殊研究工作(指細菌研究。——譯者注)的組織,我認為這堵牆壁實質上就是由於美軍總司令部力加防範,不讓這個組織在日本方面的偵查之下暴出來而形成的。不管兇手是誰,反正美軍總司令部都是不願意由於追究這一案件而讓外間知道有這樣一個嚴加保密的組織。
由於美軍總司令部不願意暴露其秘密組織,“帝國銀行事件”才有了那樣的結局,但是我認為“下山事件”是美國占領軍在比這大得多的意圖之下策劃出來的。
國營鐵道公司第一任總裁下山定則究竟是自殺的呢,還是被謀害的,警視廳至今還沒有做出結論。不過從公布出來的《“下山事件”白皮書》的內容來看,已斷定為自殺的。現在偵查工作已告結束,看來得出的也是自殺的結論。
可是這個案件里存在著種種矛盾,很難斷定下山確是自殺的。詳細情節我在那篇文章里已經談到,這裡就不再重複。我認為警視廳當時的負責人員至今還相信下山不是自殺的。
警視廳起初認為下山總裁是被謀殺的,但是隨著偵查工作的進行,他們必然遇到了無法克服的巨大障礙。只要看一看警視廳的偵查工作是什麼時候從謀殺論轉到自殺論上去的,以及那以後該廳曾怎樣為了替自殺論找到證據而搜集材料,就不能說我這種臆測是沒有根據的了。
那末下山又是為什麼而被害死的呢?大凡一件兇殺案,其中必然有人由於消滅對方而得到好處。也就是說,我們不妨認為,在這個案件中受益的是美國占領軍(說得確切一些,是美軍總司令部情報部),這種看法大體上是符合事實的。
眾所周知,當時國營鐵道公司曾預定根據“定員法”大舉裁員,而這是按照美軍總司令部對日本政府所做的建議——實際上是變相的命令——來執行的。
當時的國營鐵道工會是日本最大的工會。從“二·一罷工”事件也可以看出,它是工會運動的核心力量。環繞著開除十二萬職工的問題,國營鐵道工會正準備再次展開激烈的鬥爭。但是“下山事件”發生後,就像往颱風的漩渦里丟了一顆原子彈似的,鬥爭陷入了低cháo,終於煙消雲散了。
正如加賀山副總裁所寫的:“下山總裁併沒有白死。以這個事件為契機,國營鐵道公司的大批裁員工作逐漸進行下去,平安無事地結束了。總裁的死是可貴的犧牲。”
東京芝浦公司經理石坂泰三也說:“我所以能重建東京芝浦公司,還多虧下山的死。直到現在我仍認為他的犧牲對當時那混亂的形形色色的勞資糾紛起了很大作用。”
然而說這話的人並不是真正的受益者。沾到最大一份利益的是美軍總司令部。這一年美蘇冷戰逐漸激烈起來,靠了這個事件,占領軍把當初他們自己鼓動起來的日本民主勢力不知朝右邊拉回了多少。可以想見就在這個時期,美國方面已經預測到一年後的韓戰了
關於“下山事件”,我做了相當大膽的推測。以前也不是沒有人對這事件發表過一些推測性的文章,但是我認為把下山總裁致死的經過、地點及方法全面地加以推測,並且公開提出來的,恐怕還是以我的文章為最早。為了調查這個事件,我自己也花費了不少時日。
最初發表這個作品的時候,我考慮到自己是小說家,本打算用“小說”的體裁來寫。
但是如果寫成小說的話,就得多少加上一些虛構的成分。那樣一來,讀者就無法區別哪是真實的材料,哪是虛構的部分了;也就是說,由於加上了虛構,客觀的事實反而會被混淆,真實性也就會被沖淡。我認為還不如把調查到的資料原封不動地擺出來,再根據這些資料提出我的看法,那樣給讀者的印象要遠比小說的體裁直接得多。
於是,就形成了這樣一種“也不是單純的報告或評論”的特殊體裁。我根本沒有打算寫“傳統意義上的文學作品”。我想發表的是以自由的體裁隨自己的心意而寫的文章,即便違反了常規也在所不惜。只要能把作者所想的事最有效地傳達給讀者,釆用什麼文學體裁是不重要的。我就以這樣的方式寫下去了。
我想在這裡說明一下,這些作品的素材都是取自美軍名副其實地占領日本的期間(指一九四五年九月美國軍隊開始實行對日占領到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簽訂舊金山片面對日“和約”為止的這個時期。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和約”生效後,日本雖在形式上取得了獨立,但由於美軍繼續留駐日本,美國並拫據日美“安全條約”與日本簽訂了“美日行政協定”等條約,日本仍處在美國半占領狀態下。——譯者注)所發生的事件,那以後的事姑且不包括在內。但是歷史的長河不斷地流下去,從這個意義來說,把內容局限於美軍占領期間並不一定妥當,然而我還是先止於此,作品的素材以不越出這個範圍為原則。
發生在北海道的“白鳥事件”、“拉斯特沃洛夫事件”、“帝國銀行事件”、“松川事件”等,是所謂“事件”色彩比較濃厚的,並且這些事件發生的時期也很相近。有些事件是在同一年內陸續地、或是連鎖反應般地發生的,如“下山事件”、“松川事件”、“三鷹事件”及“白鳥事件”等。
從後果上來說,這些事件都起了壓制民主勢力的作用,也就是說,這些事件都對日本共產主義勢力的“暴動性”提出了“警告”。我認為這一連串事件與第一樁“下山事件”的背景有著共同的政治的策略性——或者不如說,軍事的策略性。
再說,平澤最初的“供詞”中關於他怎樣把毒藥弄到手的說法也不能令人信服,甚至連檢察當局也無法寫到判決書上,只好簡單地說那是“被告所曾持有的”。因此,把這看作是兇器的說法確實是沒有什麼根據的。
許多人都說這種毒藥是由戰爭期間的陸軍特殊研究所系統製造出來的,他們至今也仍抱著這種懷疑。但是由於當時這個陸軍特殊研究所的性質是保密的,戰後也沒能把該所成員的行蹤全都調查清楚。該所最高領導人石井中將還受到美軍總司令部的庇護,當上了顧問。他在中國東北曾進行過戰略用的細菌研究,蘇聯方面要求把他作為戰犯予以起訴,然而美國方面一直把他庇護在自己的翼下。
“帝國銀行事件”發生後,警視廳在偵查工作的最初階段曾一再追究舊陸軍系統的人,這個事實如今已經是盡人皆知的了。但是不知由於什麼原故,偵查方向半路上忽然急劇地改變了,把一切罪過都加在從北海道押來的一個市井畫家身上,案件就這麼“解決”了。我認為當時警視廳在偵查的最初階段所遇到的強大障礙,就是美軍總司令部這堵高於一切的牆壁。
美軍總司令部有個專門調查日本舊陸軍特殊研究工作(指細菌研究。——譯者注)的組織,我認為這堵牆壁實質上就是由於美軍總司令部力加防範,不讓這個組織在日本方面的偵查之下暴出來而形成的。不管兇手是誰,反正美軍總司令部都是不願意由於追究這一案件而讓外間知道有這樣一個嚴加保密的組織。
由於美軍總司令部不願意暴露其秘密組織,“帝國銀行事件”才有了那樣的結局,但是我認為“下山事件”是美國占領軍在比這大得多的意圖之下策劃出來的。
國營鐵道公司第一任總裁下山定則究竟是自殺的呢,還是被謀害的,警視廳至今還沒有做出結論。不過從公布出來的《“下山事件”白皮書》的內容來看,已斷定為自殺的。現在偵查工作已告結束,看來得出的也是自殺的結論。
可是這個案件里存在著種種矛盾,很難斷定下山確是自殺的。詳細情節我在那篇文章里已經談到,這裡就不再重複。我認為警視廳當時的負責人員至今還相信下山不是自殺的。
警視廳起初認為下山總裁是被謀殺的,但是隨著偵查工作的進行,他們必然遇到了無法克服的巨大障礙。只要看一看警視廳的偵查工作是什麼時候從謀殺論轉到自殺論上去的,以及那以後該廳曾怎樣為了替自殺論找到證據而搜集材料,就不能說我這種臆測是沒有根據的了。
那末下山又是為什麼而被害死的呢?大凡一件兇殺案,其中必然有人由於消滅對方而得到好處。也就是說,我們不妨認為,在這個案件中受益的是美國占領軍(說得確切一些,是美軍總司令部情報部),這種看法大體上是符合事實的。
眾所周知,當時國營鐵道公司曾預定根據“定員法”大舉裁員,而這是按照美軍總司令部對日本政府所做的建議——實際上是變相的命令——來執行的。
當時的國營鐵道工會是日本最大的工會。從“二·一罷工”事件也可以看出,它是工會運動的核心力量。環繞著開除十二萬職工的問題,國營鐵道工會正準備再次展開激烈的鬥爭。但是“下山事件”發生後,就像往颱風的漩渦里丟了一顆原子彈似的,鬥爭陷入了低cháo,終於煙消雲散了。
正如加賀山副總裁所寫的:“下山總裁併沒有白死。以這個事件為契機,國營鐵道公司的大批裁員工作逐漸進行下去,平安無事地結束了。總裁的死是可貴的犧牲。”
東京芝浦公司經理石坂泰三也說:“我所以能重建東京芝浦公司,還多虧下山的死。直到現在我仍認為他的犧牲對當時那混亂的形形色色的勞資糾紛起了很大作用。”
然而說這話的人並不是真正的受益者。沾到最大一份利益的是美軍總司令部。這一年美蘇冷戰逐漸激烈起來,靠了這個事件,占領軍把當初他們自己鼓動起來的日本民主勢力不知朝右邊拉回了多少。可以想見就在這個時期,美國方面已經預測到一年後的韓戰了
關於“下山事件”,我做了相當大膽的推測。以前也不是沒有人對這事件發表過一些推測性的文章,但是我認為把下山總裁致死的經過、地點及方法全面地加以推測,並且公開提出來的,恐怕還是以我的文章為最早。為了調查這個事件,我自己也花費了不少時日。
最初發表這個作品的時候,我考慮到自己是小說家,本打算用“小說”的體裁來寫。
但是如果寫成小說的話,就得多少加上一些虛構的成分。那樣一來,讀者就無法區別哪是真實的材料,哪是虛構的部分了;也就是說,由於加上了虛構,客觀的事實反而會被混淆,真實性也就會被沖淡。我認為還不如把調查到的資料原封不動地擺出來,再根據這些資料提出我的看法,那樣給讀者的印象要遠比小說的體裁直接得多。
於是,就形成了這樣一種“也不是單純的報告或評論”的特殊體裁。我根本沒有打算寫“傳統意義上的文學作品”。我想發表的是以自由的體裁隨自己的心意而寫的文章,即便違反了常規也在所不惜。只要能把作者所想的事最有效地傳達給讀者,釆用什麼文學體裁是不重要的。我就以這樣的方式寫下去了。
我想在這裡說明一下,這些作品的素材都是取自美軍名副其實地占領日本的期間(指一九四五年九月美國軍隊開始實行對日占領到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簽訂舊金山片面對日“和約”為止的這個時期。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和約”生效後,日本雖在形式上取得了獨立,但由於美軍繼續留駐日本,美國並拫據日美“安全條約”與日本簽訂了“美日行政協定”等條約,日本仍處在美國半占領狀態下。——譯者注)所發生的事件,那以後的事姑且不包括在內。但是歷史的長河不斷地流下去,從這個意義來說,把內容局限於美軍占領期間並不一定妥當,然而我還是先止於此,作品的素材以不越出這個範圍為原則。
發生在北海道的“白鳥事件”、“拉斯特沃洛夫事件”、“帝國銀行事件”、“松川事件”等,是所謂“事件”色彩比較濃厚的,並且這些事件發生的時期也很相近。有些事件是在同一年內陸續地、或是連鎖反應般地發生的,如“下山事件”、“松川事件”、“三鷹事件”及“白鳥事件”等。
從後果上來說,這些事件都起了壓制民主勢力的作用,也就是說,這些事件都對日本共產主義勢力的“暴動性”提出了“警告”。我認為這一連串事件與第一樁“下山事件”的背景有著共同的政治的策略性——或者不如說,軍事的策略性。